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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

2017-05-31 3页 doc 7KB 18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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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 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赡养义务吗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是法定的义务,赡养老人无论于理于法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我国离婚率不断升高,很多情况下子女是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的。那么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赡养义务吗?下面由律伴网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赡养义务吗 案情 我的朋友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于1992年离婚,离婚后女儿由李女士抚养成人。现张先生年事已高且患有疾病,多次向女儿提出赡养并探望自己的要求均被拒绝。请问张先生的女儿是否应尽赡养义务?...
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
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 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赡养义务吗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是法定的义务,赡养老人无论于理于法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我国离婚率不断升高,很多情况下子女是跟随其中一方生活的。那么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赡养义务吗?下面由律伴网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赡养义务吗 案情 我的朋友张先生与前妻李女士于1992年离婚,离婚后女儿由李女士抚养成人。现张先生年事已高且患有疾病,多次向女儿提出赡养并探望自己的要求均被拒绝。请问张先生的女儿是否应尽赡养义务? 司法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本案中,陈先生虽与李女士离婚,但其与女儿之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且女儿对陈先生所负有的法定赡养义务,亦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终止,仍应对陈先生进行经济上的供养和照顾,同时在精神上给予慰藉。 二、子女不对父母赡养的情形 1、是以“分家析产”为条件,这一说法毫无根据。老人为家庭作一辈子的贡献,在他们年老体衰时,他们理应得子女在精神上的尊敬和生活上的照顾,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的必然要求。而且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它不得免除,以“分家析产”作为赡养老人的条件,是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认的。 2、有些子女在幼年时,他们的父母因无经济能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对子女尽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些子女成年后,以此为由拒不赡养老人,这也是不对的。婚姻法为父母子女间规定了互相抚养的对等的权利义务,并不是说这两个权利是必须对应的,子女也不能将父母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义务的前提。而且,父母因客观困难而不能扶养子女时,他们在主观上并没在过错,只要条件许可,他们还是会尽抚养教育其子女的义务的。所以,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变不得以此为由解除。 3、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不存在血缘联系,他们之间的民事责任不是天然嘏生,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婚姻法第21条第1款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 不得虐待或歧视。”第2款是“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父母在扶养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形成抚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是完全等到同于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 4、父母在抚养子女的过程中,他们的一些错误行为给子女曾造成心灵上的伤害,子女成年后,国为这一原因也不愿意赡养其父母。对于这些子女,应当对他们进行教育,即使父母有过错,也不能作为免除赡养义务的原因。子女应当赡养需要赡养的父母。但父母对子女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地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及父母犯虐待、遗弃子女罪的,由于父母这些重大过错,事实上已彻底割裂了子女与父母和情感联系。违背了父母子女关系人伦理要求,外国法上将为这些行为作为丧失亲权的确原因。我国法律没有亲权的有关规定,但是对这类行为,司法实践中认为足以构成父母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 上述就是对“父母离异女儿随母亲生活对父亲还有赡养义务吗”问题进行的解答。对父母进行赡养是法定的义务。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均需对父母进行赡养。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伴网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www.lvban365.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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