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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文学ABC

2010-09-01 27页 doc 123KB 8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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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文学ABC骑士文学ABC 玄珠 著 世界书局1929年初版 上海书店1990年再版 书号ISBN 7-80569-287-4/I·88 玖羽 录入、注解   例言   一 骑士文学,也可以称为“侠士”文学,实在是欧洲中世纪文学的综合;当然也是代表该时代背景的文学。骑士文学的时代亘长至三百多年,即自十二世纪至十六世纪中。它自身的源泉是上古的神话和传说,而它的内容又成了此后古典派文学的源泉。   二 现在的读者,谁也没有时间去翻寻这个中世纪的大废物堆——骑士文学了。但在研究欧洲文学史的人们,骑士文学也不能不加探讨。本编的目...
骑士文学ABC
骑士文学ABC 玄珠 著 世界书局1929年初版 上海书店1990年再版 书号ISBN 7-80569-287-4/I·88 玖羽 录入、注解   例言   一 骑士文学,也可以称为“侠士”文学,实在是欧洲中世纪文学的综合;当然也是代表该时代背景的文学。骑士文学的时代亘长至三百多年,即自十二世纪至十六世纪中。它自身的源泉是上古的神话和传说,而它的又成了此后古典派文学的源泉。   二 现在的读者,谁也没有时间去翻寻这个中世纪的大废物堆——骑士文学了。但在研究欧洲文学史的人们,骑士文学也不能不加探讨。本编的目的即为想探讨骑士文学的人们供给一个导言。   三 本篇的内容是两方面的,一为骑士文学之史的叙述。一为骑士文学之大概面目。在前者,我们略略论及了骑士文学的发展及派流;在后者,我们粗粗介绍了骑士文学的重要作品的内容。   四 本篇的叙述方法是“说故事”的方法。著者相信这个方法或者可以减少些沉闷,使现在的读者不致于被催眠。但是不得不略加说及的近乎“考据”的叙述,却也间或有一点。   五 看了本篇的读者如果有兴味去自己掏摸这个中世纪的文学的大废物堆,那么,篇末的“参考用书表”是作者的微末的贡献。                      1929.1.15,作者。   目次  第一章  骑士文学的特点  第二章  韵文的“罗曼史”  第三章  散文的“罗曼史”  第四章  后期的“罗曼史”  第五章  骑士文学的类别 第一章  骑士文学的特点   五百年以后,如果上海复旦大学中国文学系的教授把现在的“新文学”的小说,——那些永远是描写得有神经质的善恋的女郎,顽固到不知所以的父亲,一心只想有真命天子出世的乡下佬,永远只知道喊口号的革命家,照例喊口号从容就义的烈士,——诸如此类的新文学,新新文学,或竟是所谓“革命文学”,教授给那时候的学生,大概教者和读者都觉得讨厌可笑,以为现在我们的“文学家”都有些神经异样罢。正象我们现在读五百年以前的小说,总觉得有些不合腔调。文学的好尚,就是这么善变的。因为文学反映着时代的思想和生活,所以时代过去了,那时代的产物的文学,也成为过去,只供文学史家的探讨了。   像这样的情形,无论东方与西方,都不是例外。五百年前的欧洲所盛行的的文学作品也绝对不是现在所风行的什么写实主义新罗曼主义或新写实主义的文学。五百年前的欧洲文学,正和我们有过的“落难公子中状元,千金小姐私订终身后花园”一类的东西,同样地千篇一例,不合理而可笑。所不同者,他们所述的,不是 “才子佳人”的千里良缘,而是觥觥武士的恋爱生涯。这些武士,在当时是一种特殊阶级,名为骑士;所以现在的文学史家也称欧洲那时候——即中古时代的文学为 “骑士文学”。   【按:现在看看,网上流行的这些垃圾玄幻小说和国人创作的那些低水平奇幻小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骑士文学尚能在人们的记忆中保存五百年,但现在网上这些垃圾能存在得了哪怕五年吗?——恐怕有很多小说连五个月甚至五个星期都保持不了吧!有时不禁会想,后世的人看到——如果这些东西还能被保留到那时候的话 ——现在这些玄幻和低水平的奇幻时,会说什么呢?的确,“文学反映着时代的思想和生活”;现在的这些“千篇一例,不合理而可憎”的网络玄幻文学也许就是反映着网络时代初期上网者的心理吧!——大概,对后世而言这些作品也只有如此的价值了……】   骑士是那时的封建诸侯国家内的特殊组织,虽然以“忠君、护教、任侠”为信条,似乎还不失为中国朱郭游侠的一流,然而实际上,那些“骑士”只是酗酒好色的武夫,做了封建诸侯的爪牙,借着“保护正教”的名义,任意杀人而已。在十字军东征时,骑士的风头就出的十足了,货真价实的骑士文学就在那个时代产生。   当时的各式各样的蛮族的方言(蛮族实在就是当时的新兴民族,现在的【西方】强大文明民族的祖先),和堕落了的不规则的拉丁文【即所谓“通俗拉丁语”或称“下位拉丁语”】,合在一起,形成了所谓“罗曼”文字。“罗曼”就是Romance,原是该种文字的专名。那时候的文人就用这个“罗曼”来写述骑士们的冒险恋爱的故事,以此,这些作品也称为“罗曼史”;这个名字沿用很久,直到近代,文学史家也常说“中古的罗曼史”,或又称为“Chivalric Romance”,就可译为“骑士文学”。现在我们就用了“骑士文学”这译名,因为“罗曼史”和文学上的浪漫主义【Romantic】很容易被人们弄混。   在欧洲文学史上,骑士文学是代表封建制度的文学。换一句话说,即是与政治上的封建制度相应合,或是成为封建诸侯的工具的,在文化方面,有骑士文学。现在自然不会再有人去摹拟或欣赏骑士文学(当然骑士文学亦应该在打倒之列),可是就文学史的立场而言,骑士文学是上承神话传说,下起近代小说的,所以骑士文学的研究,也不一定是多事。骑士文学的“殿军”,有名的《堂吉诃德》,是给骑士文学报了丧的,主人翁的堂吉诃德就是爱看骑士文学上了迷,发了游侠狂,硬要到各处去除邪惩恶,因此碰了许多钉子,闹了许多笑话,终于送了性命,然而真正骑士文学内的真正骑士主人翁,却都不是那样的仗义游侠,因此也就不至于那样的倒霉。在当初,弦歌诗人不过要在他的贵主的酒筵上恭尽侑觞的责任,所以便拉扯着贵主们的爪牙的骑士们的风流轶事来鬼混一番。他(弦歌诗人)把骑士们说成如何的勇敢侠义,把骑士们的恋人说成如何的“艳若桃李,冷如冰霜”,亦无非聊尽他们的善颂善祷的末技而已。他们万想不到后来竟有位堂吉诃德会因此吃了大亏。我们现在也来介绍骑士文学,敢料未必再会有第二个堂吉诃德再来上当的了。   当罗马人在高卢(Gaul)的统治颠覆后,方言的混化,是形成了两大系。在南方,流行着那较为拉丁化的Langue d'oc【奥克语】;这就是普罗旺斯的troubadours(吟游诗人)所用的文字,他们的调子,比较的更近于抒情诗的,而非史诗的。在北方,有所谓的 Langue d'Oil【奥伊语】,那是trouvères(北方的吟游诗人)们所用的工具,他们就用手边的材料以及该处地方的历史的材料来创造那些“罗曼史”(自然这是初期的韵文的罗曼史)。   前面说过,骑士文学所描写者,是骑士的生涯。所以这些故事都是颂扬某某骑士的。在当时,一个出身不低的少年想得到个“骑士”的称号,也不是怎样容易的事。他必须有过多少冒险的侠义行为(自然只是合于中古时代的封建阶级的脾胃的“侠义”),他必须杀过多少异教的“阿拉伯狗”,他必须名满江湖,然后可得 “骑士”的荣称。“罗曼史”所写者既是骑士生涯,当然的不能不写骑士们的冒险行侠。所以“冒险”是骑士文学的主要材。初期“罗曼史”也说到骑士们的恋爱事件。但骑士们要得美人的青睐,也全赖他的侠义行径。那些美丽而狷傲的中世纪美人,是顶能够出难题来捉弄向她求爱的男子们;她们也顶喜欢看见男子们为她的爱而流血,用了任侠冒险的名义。因此初期“罗曼史”即使描写骑士们的恋爱事件时,也不是什么“月下把臂”、“花前密语”,而是打狮子、打老虎、捉毒龙、捉魔鬼等冒险的“侠义行为”。骑士必定有过无数的冒险,“罗曼史”的作者于是就一件一件挨次的然而并无什么联系地叙述着。这些冒险的动作,照例必须在神秘的环境内,古老的不见天日的大森林、迷路的堡寨、或是什么恶魔的山洞。对手也不是平常的人,而是老虎、狮子、毒龙、吃人的恶魔、千年的魔法师等等。有时也有作恶的武士,所谓Black Knight,但这也有超人的能力,已经不是凡人。对于这一切的凶恶的对手,我们的主人公的骑士,一定是极勇敢地去攻打,而且必然地胜利。他是不会失败的;他有一个什么魔法的头盔,指环或是剑,就能够永远胜利。我们看见他每天赶来赶去的爱管别人的闲事;就是这么“跑江湖”、“杀人”,末了回去和他所期待或是在那里期待他的美人结婚。这就是初期“罗曼史”的千篇一律的结构。【……RPG……】   历史和地理,在初期“罗曼史”中间也是缠夹不清的。查理曼大帝的御位时代,据一位“罗曼史”作者说,是在纪元103年【注:实应为768年;……要是 103年的话图拉真又在什么地方……】。又一位则谓那个和亚瑟王打仗的罗马皇帝路西乌斯的军营里有埃塞俄比亚和埃及的国王。又说有Surrey的苏丹也在作战,那就使我们想到这所谓Surrey大概就是指着叙利亚Syria了。一位撒拉逊(Saracen这个字在中世纪的文人,是用以总称阿拉伯人的【是一种蔑称,此词的原意为“住在帐篷里的人”】;但后来也称呼凡是反抗十字军的异教徒)皇帝会率领了锡兰土人去打仗。苏格兰也常常被说成是撒拉逊皇帝所统治;因为“罗曼史”的作者不会将萨克逊人和回教徒分得很明白。君士坦丁呢,据说因为不被选为教皇,所以后来改信回教去了。而君士坦丁堡,则谓乃在爱尔兰与英格兰之间。丹麦,说是相近于伦巴第。丹麦的公主要到不列颠去,则在苏格兰上了船。亚历山大大帝从东方驾船出发要去朝见某处地方的维纳斯神殿,半路上船破而溺死了。这位古代的大帝,在“罗曼史”中便变成了游江湖,抱不平的骑士,无闲工夫正不亚于堂吉诃德。圣经上的和古代传说的人物,也被“罗曼史”的作者装上了骑士的服装,做着一些甚至在亚瑟王及查理曼大帝时代还没有的风俗习惯。总之,历史和地理,在骑士文学中,是颠倒错乱到不知所以然。   现在再讲到道德观念。骑士们的道德观念是并不高明的。封建思想和宗教狂热,是他们的思想的骨骼。骑士们终年跑江湖游侠,自然是不事生产的,他们的生活,就是在剥削别人;即使不是直接掠夺,至少也是间接的。他们全靠一些小诸侯和封建贵族的豢养;所以他们自然而然要拥护这些封建的特权阶级,这就成了他们的“忠君”的信条。中世纪人民的宗教狂热,也是封建贵族为转移民众的视线而引导出来的【注:此观点不一定正确,权为参考】;当时的封建诸侯借了十字军东征的名义,而在农民身上加倍的剥削,又借了诛锄异教徒的名义,很残酷地掠夺东方的人民以及西方的“异端者”。借“保护正教”的名义来掠夺别人的财产,在当时是流行的事;骑士们的“保护正教”的信条亦是建立在掠夺异教徒的基础上的。至于“任侠”这信条,也不过是一句话而已。“罗曼史”述特利斯坦(Tristram,亚瑟王时代的著名骑士)的儿子在兰斯洛特(Lancelot,亦为亚瑟王的圆桌骑士之一)的墓上接受骑士的称号时,曾经领受这样的训词:“骑士呀,要对你的敌人残忍,对你的朋友和善,对弱者谦逊,并且时时要记着去扶助公道,去惩罚那些欺侮寡妇孤儿以及穷苦女子的人们;并且时时要尽你的全力去爱穷苦的人,和神圣的教会。”这便是所谓任侠。但是实际上,初期的“Chansons de Geste”【“武功诗”】已经指示出这训词或誓言不过是一句话而已。后期的“罗曼史”把骑士说成很高贵完全,并且温文知礼;但初期的“罗曼史”中的骑士绝对不是高贵,也不大见有温文知礼。他们的所谓“行侠”,实在也就是变相的掠夺。梁山泊的“好汉”们打家劫舍,自称是替天行道;欧洲中世纪的骑士的侠义行为,也差不多如此。所不同者,骑士们的掠夺是得了封建社会(或封建制度)的特许或承认的。   对于敌人残忍,也是骑士们必备的道德。“罗曼史”中称赞骑士的勇敢忠诚,常常以他的已杀多少“阿拉伯狗”为衡断。“多杀异教徒,便是为正教宣边”,中世纪人的宗教观便是这样的,因为骑士们就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这些爱管闲事的“侠士”常常因为不肯让他所恨的“阿拉伯狗”死后入地狱,硬要他们改奉“正教”,以至一剑杀了几百个人头。   【注:卡尔维诺在他的小说《不存在的骑士》(《我们的祖先》三部曲之三)里对这些事情有辛辣的恶搞和讽刺,强烈推荐】   在初期“罗曼史”中,神怪也是常见的。骑士们不但有魔法的剑,或是魔法的盔甲(那是使敌人不能看见他或不能伤他的),并且也常常是和毒龙、巨人、恶魔、巫师,等等神怪的东西,斗了一场的。结果总是骑士胜利。因为“善”者必胜,“恶”者必亡,“善”者是全善,“恶”者是全恶,也是骑士文学的一点特色。【……三流RPG……】   如前所述,表现中世纪骑士生活的初期“罗曼史”,实在只是些恶俗的作品,无论在思想方面或是技术方面【当然,这评价也同样地绝对适用于玄幻】。但是中世纪以后唯一的文学源泉,亦即是这些“罗曼史”。后期的“罗曼史”,如西班牙的作品(以后我们还要详细讲到),已经能够脱去了嗜杀人的道德观念,和神秘鬼怪的外衣,而发展为刻画世情的一连串的冒险(用这个字的顶轻的意义)故事,那就蜕化到“近代小说”的前身了。   在另一方面,中世纪的骑士文学,也成为欧洲文学史上的故实,和神话一样成为文学研究者所不可缺的常识了。 第二章  韵文的“罗曼史”   我们试想像一下,中世纪的封建贵族是做什么消遣的?不用说,爵爷们除了打仗,便是吃酒打猎了。爵爷们大张筵席的时候,不可不有点歌乐来侑觞。府里本来有“诗人”豢养着,这时候,当然他须得拿出他的新作来劝酒了。这些诗,自然能够合乐,并且必须讲到一些爵爷及爵爷的贵客们所爱听的故事。贵客们也都是爵爷,——很勇敢会打仗的爵爷,所以府里的“诗人”的新作一定不能不讲到打仗。但是目前可有什么仗在打么?没有。英豪的十字军东征,这时还没有开头。因此府里的“诗人”不得不拿爵爷祖上的丰功伟烈来铺张诗篇了。爵爷们都有一个祖先,都是会打仗的英雄,——说不定,会有些恋爱的浪漫史,于是府里的“诗人”的题材就永远不会贫乏了。   爵爷当然是好客的人,门下的食客一定不少。食客们知道爵爷又要大请客了,便想起他有一个会作诗的朋友住在不远的地方;找他来在爵爷筵席前唱一两首诗,该是爵爷所乐意的罢?食客对爵爷说了,爵爷说“叫他来”。于是来了。结果是爵爷非常赏识这位“流浪的”诗人。爵爷很想请他住在府里。但是诗人不肯。他是闲散惯了的,他喜欢跑江湖;如果爵爷有意思要抬举他,他只想得爵爷的几封介绍信,他好去见和爵爷做朋友的封建诸侯。爵爷自然答允了。自然也给了许多好东西。这位流浪的诗人走了,在江湖上夸示他的成功。于是在第二年爵爷大请客或是大祭祀的一天,门上就要通报爵爷说是有个无名的诗人要来献诗了。爵爷当然延见。如果这位献诗的诗人也知道爵爷的一些“家乘”,他决不至于不能得到爵爷的欢心。   这些诗篇,爵爷自然要叫人抄下来,并且要叫府里的女乐歌唱。爵夫人和她的女友们时时要听着消遣。有时还要请府里的“诗人”或是刚来到府邸寄食的什么流浪诗人,唱一首新编的长诗。冬天夜里,大家围坐在暖和的火炉旁,要消磨那漫漫的长夜,对于“诗人”的要求便更大了。“诗人”们尽量搜寻古来的传说,神话,或者是民间故事,来充满他的弦歌的内容。到这时候,“诗人”的责任,不仅是当筵赋诗,又兼了替太太小姐们在冬夜解闷,因而诗篇的主题便不仅限于爵爷的光荣的“家乘”,所有的古来传说,神话,都被采用,于是诗人的诗便成了“小说”性质。现在我们称这些作品为“韵文的罗曼史”。   韵文的罗曼史,渐渐地经过了一度变迁;这在德国的学者分别称为Volks-Epos【“民族史诗”】(就是初期的韵文的罗曼史),和Kunst- Epos【“文学史诗”】(就是后期的)。在那些Kunst-Epos中间,半历史的英雄,(像上面所说的什么爵爷的祖先),被放在更自由的环境里,他的出身和勋业,都可以由诗人们随便设想,俨然活象一个“骑士”了。并且这些主人公的勋业也变为一连串的冒险,——就是《奥德塞》式。可是诗人们还不创造新人物;他们只把那些旧人物——传说中的旧人物,拿来随意应用,完全不顾历史和传说是怎样说的,只依着诗人们的喜欢和需要,在那些旧人物身上装饰了新衣服。这时候,诗人们的目的已经从“述旧闻”而移到了“编一个美丽的故事”了。所以他把古代的传说剖解开来,采取了自己认为合用的一部分,又加添了许多枝叶。有时竟也创造出一二个新人物来加添在里面。   象这样的诗人,大都只留了作品,不曾留名;他们都得了“Trouvères”这个公共的名号。只有在亨利二世的时代编述亚瑟王的传说的特罗亚的克瑞提安(Chrétien de Troyes)【注:十二世纪时的法国宫廷诗人,撰有亚瑟王传奇中数篇重要的故事】是留了名的。他是十二世纪那班弦歌诗人中的最有幸者。   骑士的侠义行为中又常常交织着一些宗教上的话头,这就暗示教会中人也曾在那些冗长的故事的编辑上帮过一手的忙。有一派的德国学者以为教士们曾在大祭礼中采用过“罗曼史”来饷乐宾客。教士们叙述他们的“先圣”的苦行,和骑士们的勇敢任侠相对照,将“罗曼史”的宗教色彩和道德意味,更加渲染得浓厚些。教士们又将野性的骑士们的不大合于教义的蛮横行为,轻轻地加以粉饰和辩护;如果实在是太罪重了,掩饰不来,那就请他们(骑士们)退休到修道院里或是隐居的茅棚里,使这篇故事依然有一个合乎正教的结束。用一句话来说明,就是骑士们的生活虽然放浪,可是他们时时准备着为基督舍命。   十字军兵,和东方接触了以后,欧洲的“罗曼史”又有了新的装饰了。从前的故事是笼罩着大森林的阴暗和北方神话的怪异。现在呢,东方的想象的光,照耀着来了;“罗曼史”里充满了发光的珍宝,有力的符咒,魔法的膏药和圣水,妖艳的美女,富丽的宫殿,和迷人的花园了。这些奢侈的东方的观念,早已从西班牙的摩尔人传入了欧洲文学,并且犹太人也曾将东方的小说传到欧洲,但是十字军的骑士们直接输进了那些东方色彩,却是不容忽视的事。而况随军的弦歌诗人如布隆代尔(Blondel)【注:十二世纪时人】竟自跟着他的爵爷到过东方,那就是“罗曼史”染上东方色彩的更重要的原因了。   法国是最初领导着十字军,其次接着来的,是英国和日耳曼的诸侯。因此法国的骑士自然要被法国的弦歌诗人所颂扬,而且大半是讲到十字军东征的事了。在这一群“罗曼史”中,有一部分是将英国的“狮心王理查”(King Richard Caeur de Lion)作为主人公的。理查王这个“狮心”的诨号,据说是因为他曾经探手在狮子的嘴里,一直把狮子的心抓了出来,所以有此称呼。这便可想见理查王是怎样的英雄粗豪了。他是个很会杀人的人。咏他的勋业的“韵文罗曼史”,似乎不曾有怎样的文饰——有一处说理查王杀了六万个阿拉伯人,更有一处则说是十万。完全的英国风味是说到理查王的海战。他带了一队战舰,另有十二艘大船,却不是载的粮食,而是蜂房;他把这些蜂房掷在阿克莱(Acre),使那边的守军感到非常的磨烦。这和第一次十字军用人头来轰击安条克(Antioch),同样是“罗曼史”中有趣味的记载。我们还可以举一个例来表示中世纪诗人的诙谐:理查王生了病,很想吃猪肉,这在回教徒的地方是当然找不到的;理查王的总管却想得了一个办法,他选了一个年轻而肥胖的回教徒,杀却后煮好,献到理查王面前,竟使理查王把病都吃好了。后来,这位总管又戏弄萨拉丁(Saladin,阿拉伯人的皇帝【按:历史上的萨拉丁乃是非常优秀的人,绝对有资格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皇帝之一,生卒1138-1193】)的使者,要用俘虏的头煮熟了供食,说是英国最讲究的肴馔。斯科特(Scott)的《符录》(Talisman)叙述理查王和萨拉丁的交涉是多么“骑士气概”,然而韵文罗曼史所描写的却正相反。那是说萨拉丁提议要和理查亲身交战,谁输了,谁就改奉胜者的宗教。使者带了一匹马送给理查。这匹马正是萨拉丁的坐骑的儿子,训练成一听得母马的嘶声就会跪下去的;这么着,就可以把理查王颠下马来。但在比武的前夜,理查王梦见天使来告诉他这秘密,所以就用蜡封了那匹阿拉伯马的耳朵,因此萨拉丁的诡计就全部失败了。后来,理查王提议,他愿意和萨拉丁挑选出的二十五个武士比武。这个勇敢的挑战,使得那些阿拉伯人都惊慌了,不敢再倔强,遂订定了三十年的和约。理查王得胜地回了英国。   在十字军英雄的“罗曼史”内,我们看见了一些新的外形,由渐盛的骑士风气所造成。例如那浑铁的锁子铠(hanberk)和铁盔(hemlet)便是那时候被使用,后来就发展成了把全身都遮掩着的像现在的潜水衣似的铁甲【注:我本人一般喜欢管它叫“铁皮人肉罐头”^^】。东方的太阳光太强,铁甲容易炙热,于是乃有铁甲外面的绣花大氅,在“罗曼史”中耀着异彩。由大氅上的普通绣花,再进一步,就成了各个骑士特有的纹章;鹰,狮,豹……等等勇猛的禽兽就被绣在氅上,绘在盾上,象招牌似的成为某某骑士的商标了【真是商标……印在罐头的包装纸上的商标……】。这些纹章,颇有野蛮民族的“图腾”的意义,然在中世纪,则认为很重要的表记,当欧洲各民族的骑士大会于那耶路撒冷的时候,就依他们的纹章来表示他们的派别。初期的“罗曼史”中说,有一个米兰的贵族名为奥托 ·维斯康蒂(Otto Visconti)者,在耶路撒冷城下打败了一个回教徒的骑士,得了一个头盔;这盔上的奇特装饰是一条毒蛇,盘绕头盔七匝。奥托加上了一匝,算是代表了自己的名字,就以此头盔作为自己的胜利的标志。骑士的纹章的起源,大概就是如此的;但在十字军时代的“罗曼史”,骑士的纹章已经是专门的技术,纹章的形式和色彩不能随骑士自己的意思而更换了。初期的“罗曼史”又说,年轻的未成名的骑士,往往只穿一件白大氅,用一个素盾,意思是要等候第一次的胜利来作为纹章,装饰到氅上和盾上。这又可见纹章最初是各人自己发明,到后来才成为一种含有流派意味的图案,等于各国皇室的“国徽”了。   十二世纪和十三世纪是十字军的精神渐就消沉的时代,然而“韵文罗曼史”却到了全盛时代。封建的世界正经过着各方面的蜕化变迁,也都在那些“韵文罗曼史”中淡淡地映出来。长的剑,重的槊,耀眼的钢甲,成为骑士的主要用品,诗人们也觉得这些家伙为描写上是更美丽而且壮观。封建诸侯的宫廷也更加富丽华美了,骑士们也更加文雅有礼,贵妇人在骑士生活中也更见其重要了。骑士们知道怎样和“闺媛”调情,却不是从东方学来的。这是因为普罗旺斯的有恋爱病的 Troubadours把他们的柔软的调子代替了刚健粗豪的Trouvères的悲歌。在“Chansons de Geste”中,骑士们对于太太的态度是很远于所谓“儿女情长,英雄气短”的。甚至于象罗兰那样的高贵温文的骑士也忍心让他的爱人在空闺中等待至七年之久,静候他的跑江湖冒险的兴会完全发泄至顶点。虽然骑士们同样的崇奉玛尔斯(战神)和维纳斯(爱神),但在战神相招的时候,骑士们往往要丢开了爱神的。所以初期罗曼史中即使有女主角,有恋爱事件,可是只等于点缀的附属品。十三世纪的罗曼史就不同了。生活已经变了,罗曼史的女主人公的地位就提高了。现在我们看见骑士们成为美人的忠仆,骑士们拿出十字军护教的精神来保护他的Fair lady,愿意为了她的欢心去冒一切险,并且要和任何人打架,如果她的被保护权发生了问题的话。   现在是杀人的惨剧中夹杂了恋爱的密誓和调情的趣语了。“罗曼史”的作者为的要顾全两性的利益,不得不把精神上的苦闷看得和“冒险的勋业”同样地重要而描写了。但是这些“罗曼史”虽然很写了些女人的事,却还是完完全全为男子的作品。“罗曼史”中间的女主角不是很高傲,聪明,就是很淫悍,不智。如果是写的一个好女人,那就好到天仙化人样的毫无缺点。坏呢,就坏到莫有伦比。可是不论是好女人或坏女人,她们的作用只是驱使骑士们为博她们的一粲而去冒险拼命厮打,或是做些其笨无比的事情——所谓在江湖上扬名。甚至于美人的一笑可以使垂败的骑士突然增加力气而转败为胜。如果受伤而将死,那么,美人的眼泪也可以引他们的灵魂到天堂去。恋爱的信仰代替了宗教,骑士们已经不是上帝的前卫,而是美人的前卫了。然而在另一方面看,这些天仙样的美人并没有独立的人格,只是骑士们的玩具。她们像名花珍禽似地被保护,然而只是“物”,不是“人”。这就是骑士文学内所表现的中世纪的妇女观。   【按:说到妇女观,不由得想起玄幻小说中的女人——如果那还能被称为女“人”的话。骑士文学虽然在骨子里把女性视作物件,但骑士们起码还真心地尊重妇女,可是对绝大多数(干脆就说“全部”算了)的玄幻来说,里面的女性算是什么呢?人们在其中看到的只是一个个粗制滥造的花瓶,每一个花瓶的瓶口都被用来专门给男人masturbation之用;也许,对那些玄幻而言,女性角色存在的唯一价值就是在天天不断的流水帐般的连载里表演“每日H一女”吧?作者和读者都只是单纯地非理性地发泄着自己占有女性的欲望,殊不知正是这种做法和心态在使得玄幻小说越来越快地往色情文学的方向沦落着(或者我应该用完成时来表达这句话?)。现在的玄幻就是这样:处于清流的河水的沙中,只要努力总是能够淘得金子,但众所周知,在沼泽发臭的污泥里是什么金子也不可能找得到的。】   这种倾向,一直延至十四十五世纪,便在新兴的“散文罗曼史”中间有了更鲜明的调子;那时候,“散文罗曼史”便代替了“韵文罗曼史”的世界。   “罗曼史”的作者虽然应用了古时的传说为题材,但是描写的风俗习惯又往往是属于他自己的时代。他使古人披了现代的装束。所以要确定某篇“罗曼史”的造作时代,不能根据了书中的故事的时代而须考察书中的风俗习惯。因此“罗曼史”的各篇的产生时代是很难确实指定的。还有个困难就是“罗曼史”的作者往往喜欢拉长他的故事,便把别的时代不同的传说牵在一处,弄成非常的复杂错综,因而同一传说便有了许多的形式。   “韵文罗曼史”在盛行的时候,竟也有很长的作品。因为是太长了,单是恋爱不足以支撑骨骼,就有了恋爱以外的结构。这通常是讲两兄弟或父子因为久别之后各不相识,遇见在一处就拼命的打起来,结果是不分胜负,通起姓名来,认亲了事。关于这一类,我们可以举《瓦威克的盖伊》(Guy of Warwick)为例。这一个传说,现在有许多的形式。从内容看,这大概是一个英国的老传说,可是“罗曼史”中则谓是亚瑟朝的事了。最初的书面的写本是从盎格鲁-诺曼(Anglo-Norman)语译出的,因而可以想见法国的弦歌诗人(那是韵文罗曼史的专利者)也曾加进了许多修补的工夫。   这篇“罗曼史”的主要结构,大致如下:  帕因伯恩(Painburn)诞生的时候,他的父亲是正在朝圣去了,由父友哈罗德(Harrowd)负保护之责;哈罗德是一个出色的骑士,现在家居于瓦林福德(Walling-ford)。一天,有几个俄罗斯商人,或说是回教徒,到了瓦林福德,见着帕因伯恩,颇为喜欢,认为“奇货可居”。于是这几个不名誉的小贩子就重赂了哈罗德的门房,把小帕因伯恩拐了逃走,想带到俄罗斯去转卖。但是他们这伙骗子的船在非洲沿岸撞碎了【从英国到俄罗斯去的船为什么会在非洲失事呢……】,他们因要赎命,就把小帕因伯恩献给当地的国王。这就使得小帕因伯恩交好运了。因为国王名为阿尔古斯(Argus),有一个女儿,正和帕因伯恩同年,帕因伯恩就做了小公主的小伴,长大时成为出色的骑士,就在他的恩主的宫廷里当差。   哈罗德用尽方法找他的被保护者,终于没有消息。他的仇人更造作谣言,说哈罗德是卖了小帕因伯恩。哈罗德为此所激,遂航海出去寻找。经过了一串的巧遇,哈罗德的船也撞碎在非洲沿岸,哈罗德自身也落在一个非洲的小部落的酋长的手里了。这位酋长对待基督教的俘虏的方法是监禁。   经过了许多年,这位酋长被他的邻国的国王所压迫,处于非常危险的地位了。邻国国王就是阿尔古斯,带兵的大将不是别人,就是帕因伯恩。看守哈罗德的狱卒常听得哈罗德唱歌,知道哈罗德是一个勇敢的骑士;现在看着酋长不能抵御敌人,那狱卒就将这个发现了上去了。酋长虽然不信基督教,但对于骑士是很钦佩的,立刻请哈罗德出来,说是能退敌兵就释放他。哈罗德答应了。当然的,一位英雄的剑可以挽回颓局,哈罗德虽然闲居已久,但英武犹在,几乎把阿尔古斯打败,而在那时候,便有一位少年骑士出来要求和哈罗德单人对打。这少年骑士便是帕因伯恩。两个正是对手,在拼命厮杀一场之后,使他们不得不问起彼此的姓名来了。于是,很使哈罗德吃惊的,是这位少年骑士竟说:“我是生长在英吉利的瓦威克,父亲是叫做盖伊勋爵。”哈罗德也说明了他自己。于是年少的骑士和年老的骑士,互相拥抱。他们自然要回本国去。酋长的隆厚的谢意也不能挽留他们。   回国的途中,又遇到了意外。在经过勃艮第(Burgundy)的时候,人家告诉哈罗德和帕因伯恩,说是有一个莽武士截住在一条山路上,凡是过路的人都要被他杀却。帕因伯恩自然要和这位武士会一下,于是两方面就有了最热闹的厮打。哈罗德在旁边,也惊叹着,说是生平未见如此好的厮杀。帕因伯恩也承认他是第一次遇见了敌手。他愿意化敌为友,和莽武士讲交情。可是莽武士一定不肯,一定要见个你死我活。他要先打败了这个少年的帕因伯恩,然后再战老年的哈罗德。他们继续厮打,在剑槊的往来中,他们通起姓名来,然后知道这位少年的莽武士却正是哈罗德的儿子阿斯拉克(Asslake)。他找他的父亲不得,才想出了这个截路的方法,要从所有过往人的口中探得父亲的消息,不料今天竟碰到了。   于是又一个快活的团聚开始了。阿斯拉克拜倒在帕因伯恩的脚下,帕因伯恩扶他起来,热烈地亲吻,都快活到掉下眼泪来了。勃艮第的公爵请他们三个在他那里做官,但是三位不答允。“罗曼史”的作者到此时似乎也有些吃力,希望赶快收束了,所以在短短的一页书中就把三位送到了英国,受着英王的欢迎。   像这样的结构,也是很普通的。韵文罗曼史发展到这地步,已经是太长太繁复,不适宜于诗人的经诵;并且因为既然已经加进了写实生活的描写,便又觉得韵文的体裁是不大合宜了。散文的罗曼史就代替着起来。在这些散文的罗曼史内,就包含着骑士文学的一部分重要材料。 第三章  散文的“罗曼史”   新的生活方式产生了新的文学形式。弦歌诗人不合时宜的时候,散文作的“罗曼史”也出世了。最初,有一些诙谐的短篇故事,成于Trouvères之手,其中有一个偶尔传下来的人名是女作家法兰西的玛丽(Marie de France)【注:十二世纪时英国的女性宫廷诗人,法语文学史上第一位女作家】。意大利的文人也做了此类的短篇很多。可是正式的散文罗曼史,却算是英国乔叟的开始。他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也受到过“近代小说先驱”的荣称。   散文的罗曼史是怎样转变来的,现在有一部《奥卡西恩和妮克蕾蒂》(Aucassin and Nicolette)可资考证。这一部“罗曼史”时代的作品,现所传者是根据了十三世纪的手抄本,但实际上或许早在十三世纪以前作成。这书的体裁很特别,一半是韵文,一半是散文,而散文也有韵节,所以大概还是供人朗诵给人们听而不是阅读的。这本《奥卡西恩和妮克蕾蒂》就是韵文罗曼史和散文罗曼史中间的过渡作品。   在乔叟以前,散文罗曼史代替韵文罗曼史而渐流行,直至印刷术发明时而臻全盛。现在【20世纪初】中世纪文学的权威者鲍林·帕里斯(M.Paulin Paris)统统归属于“圆桌故事”的几篇散文罗曼史大概是在十二世纪中叶便已经写成的。如果此说可信,则散文罗曼史从发生以至成熟,其间大约有三百多年之久。因为据我们所知,十四十五世纪尚是散文罗曼史的孕育时代,那时候的贵族常常雇用一些“著作家”翻译吟游诗人的韵文罗曼史为散文的形式。创作的散文罗曼史在当时还是很少很少的。那些“翻译家”常常把两三个韵文罗曼史合成一篇,删去了冗杂的闲文,使全体的结构更为紧张些。但另一方面也未始不希望其长。因为那时得书困难,读者每得一书,总希望久读不完,所以作者便也从长的一方面着想了。   此类由编述旧闻而成之散文罗曼史,有一个好代表就是马罗理(Malory)的《亚瑟王之死》(Morte d'Arthur)。散文的记述者把两三篇韵文罗曼史不问情由地联合起来,用追求艺术上完美的目的,加进些对话,独思,插科,使得作品有趣些;并且又依着自己时代的现状描写些骑士的风俗制度,(现在有些考古家就会从这些罗曼史中间搜剔出中世纪的社会状况)。现在我们所有的骑士文学大半是这样保存下来的。   从“散文罗曼史”中,我们可以看出骑士制度的变迁。不论在精神方面,或是形式方面,“散文罗曼史”中的骑士已经不是“韵文罗曼史”中间的骑士了。   前面说过,“韵文罗曼史”的后期作品已经有着“恋爱热”代替“宗教热”的倾向。现在“散文罗曼史”中的骑士差不多全不是“宗教的信徒”,而是“美人的信徒”了。骑士们更加温雅有礼了,然而或许是更加怕死。大批的屠杀的描写,已经很少,而礼意的比武则极盛行。也还有些冒险的勋业在描写,然而已经不是和毒龙,猛狮,巨人,恶魔,等等非常的东西打架,只是人和人打架而已。骑士们的铁甲是更加精美,把身体包裹得很密,仿佛是天生的一层硬壳;但是“比武”的规则却和现在的足球赛一般,是立在不流血伤人的原则上了。比武场中时行的技术是:能使看客们惊喊,但是交战者没有性命的危险。“礼意的武器”是常用的。所谓 “礼意的武器”就是没有尖头的矛,不开锋的剑。交战时的矛刺剑击不得在腰部以下。乔叟曾经写到“比武”时的传令官如何宣布“比武”的规则。《英格兰的帕尔梅林》(Palmerin of England)这罗曼史中描写到非常盛大的比武,说“槊子折断的声音就像狂吼似的,似乎伦敦塌坏了。”可是“比武”后的盛宴和跳舞却又是双方的骑士都可以快乐地参加的。又一本书记载1434年在西班牙有一次延长至一个月的比武大会,交锋的次数是在七百以上,槊子折断的有几百,但是只有一位骑士丧了命;而这不幸也是因为偶然一条矛搠到了他的眼睛。十六世纪有同样的偶然的不幸,发生在法兰西的亨利二世身上,遂把“友意的”比武也废止了。所以在秋期的罗曼史中,“比武”成为点缀或玩意,和跳舞差不多。从前那种拼性命的气氛完全没有了。   还有,在比武盛行的时候,骑士们的上比武场,未必全是为名,多少也有点为利。因为照比武的规则,败者的甲盔、马、武器,便属于胜者;败者不愿献纳实物的时候,也可以用钱来赎。马的价值,可就不小。能够负有那样一位用铁片包裹着身体的骑士的马匹,该不是平常的马,该是很值几个钱的。又有那副甲,也不是廉价可以买到的。有许多骑士(他们原来是无业的游民),都是因觊觎别人好甲好马而下场比武的。这样,侠义的骑士制度就满含了经济的意味。   骑士们本身也大大堕落了。圣殿骑士团(Templars,骑士中一派的称呼,最初【约1118年;因当时的耶路撒冷国王鲍德温二世将靠近旧犹太教所罗门圣殿之一地划与其作总部而得名】成立团体于耶路撒冷,目的在保护来访耶路撒冷圣陵的单身孤寒的教徒,因其大半和修院有关,故得此名)在当初是何等清苦,然而不到两百年,就变成了极富【按:圣殿骑士团在东方有广大的地产,以及能得到大笔捐赠,使其成为当时金融界一支重要的势力。——“它掌握着东西方的商行,就像一个拥有各式分行的机构。它接受君王定期存款,法国和英国国王就曾将御库托巴黎和伦敦的圣殿骑士团保管。它也让人存放首饰和宝物,要付利息和押金,但可从远方转交,为的是要与意大利商人竞争。总之,圣殿骑士团在欧洲的金融圈中,地位举足轻重,许多人以为它富甲天下”[引自Amenhotp的《十字军东征系列》];其实从苏美尔巴比伦人的时代开始,神殿在很长时间里就一直起着近似于银行的功能。它包括地产在内,有大量收入,支出却较少,宗教团体在信徒中间有信用,僧侣有秩序地从事工作,在政策上还有很多优惠……这样不敛钱还怎么敛钱……事实上到了后期,圣殿骑士团除是一军事团体外,在某种程度上已成为金融家的集团了】,极奢华淫侈,极骄傲强横,使得欧洲的封建诸侯也感得不安,侧目而视了。圣殿骑士团的统领也俨然是封建的诸侯,在欧洲那些小国王中间昂起了头,比谁都高些。骑士制度的原本的精神,至此时完全消亡,骑士完全成为社会上的压迫人的特殊阶级了。圣殿骑士团的末路是可悲的。在教皇的默许与民众的欢声中,圣殿骑士团的勇士都被封建诸侯杀死,财产也都被没收了【注:1312年废团;其财产移交医院骑士团Hospitallers】。只剩下少数的几个,逃到耶路撒冷,依傍在圣约翰骑士团门下。圣约翰骑士团因为是在耶路撒冷和回教徒不断的争斗,所以堕落得比较慢些。圣殿骑士团而外,许多强盗骑士在欧洲各处演着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把戏。他们都是些占据了堡寨的穿铁甲的强盗。他们和封建诸侯是通同一气的。日耳曼的小诸侯的堡寨里竟全然养着这样的强盗骑士,有规则地出去抢劫那时候新兴于莱茵河两旁的商业的市镇【按:这些强盗骑士本来就是因继承权偏后而得不到领地或者因生活奢侈导致破产而又因为不愿放下身价来从事普通劳动所以只好去以抢劫为生的贵族子弟】。这样的现象,在“散文的罗曼史”中也反映着。邓洛普(Dunlop)的《小说史》(History of Fiction)引“散文罗曼史”中诅咒骑士的话,是将Knights errant(游侠骑士)称为Arrant Knaves(大恶棍),又引十二世纪某作家的话则谓这些英雄们马上所载的,“不是铁,都是酒;不是枪,却是乳酪;不是剑,却是酒瓶;不是投枪,却是炙肉的叉”。但是在大多数的“罗曼史”中,骑士们还是侠客,是勇士。   斯科特(Scott)的《论骑士制度》(Essay on Chivalry)一文,是以后期的散文罗曼史《圣特莱的小约翰》(Le Petit Jehan de Saintré)作为根据的。这一篇罗曼史作于十五世纪中叶,多少是按照那时候的实在情形而描写,颇有些“写实主义”的气味了。作者已经从古时的传说的题材转到了在自己手边的事实中找题材,虽然他并不能看出骑士制在那时实已日渐凋落了。这一篇《圣特莱的小约翰》也暗示了散文的罗曼史如何变成更写实地,更自觉地,更技巧地,直至此一篇竟有几分近于近代的小说。《小约翰》的大概情节如下:   小约翰幼时受他的父亲的邻人,一个出名的骑士的训练;骑士是和法国宫廷有关系的。因为小约翰的脸儿好看,姿势漂亮,骑马的本领高强,所以引起了法国国王的注意,拔用他做一个亲随。他和同事们很和睦,也得亲随长的欢心,因而就引起了一位住在宫廷的年轻寡居的公主,美姬(Dame de Belles-Cousines)的痴念【……正太控……】。她的第一次“垂青”是给他一盘糖果,当他伺候国王吃饭的时候。小约翰那时的眼睛是不离开美姬的。后来美姬又在月楼上看小约翰演习武艺。他们各人眼中心中都已充满了对方的形相了。   有一天,美姬带了小约翰去打网球,教他恋爱的艺术。她迫着这位十五岁的孩子说出爱人的名字来。小约翰口里说是自己的母亲和姐妹,心里却已经是热烘烘地跳着【……御姐控……这倒还真配……】。于是这位美貌的寡居的公主就嗔怒着,说小约翰不懂事,说是非等他说已经爱着了一个好看的女郎,就不再抬举他了。小约翰又羞又怕,跪在公主的面前。公主对她的随从女官们使了个眼色,女官们就代小约翰讨情,说是给他第二次再来说罢。   又过了几天,一晚,美姬又叫了小约翰来,仍然问他有谁是爱人。这个年轻的少年仍旧是迷乱得很,只能垂了头抽咽。后来被逼得没法,他指出一个十岁的孩子说是他的爱人。于是有一个女官提议让公主独自盘问这个嫩脸的小伙子,或许他会说出来。小约翰就被公主带到她的卧室里了。   “啊唷,公主,”他被迫得说,“即使我敢说出我生平的第一个誓,难道我能够自慰以为神明是在听吗?谁个贵妇人肯对我这样的无名无能的穷小子看一眼呢?”   “为什么你这样没有自信心;”公主回答,“你的出身不好吗?你不美丽,不强壮,不是在同伴中出人头地吗?”   “公主是好人,然我还没有那样的幸福把我的忠心去伺候一位贵妇人。”   “你是太畏缩了,圣特莱呀,”她又说,“你没有一颗心去爱她,眼去看她,嘴去对她说,勇气去伺候她么?如果碰机会你得了一个贵妇人的欢心,难道要她迁就着先向你表示爱么?”   “呵,”小约翰喊出来,“如果这位贵妇人是像你一样的,她是不难使我跪倒在她脚边!”   “哦,如果我早已对你有心,那么你敢对我发誓永久忠于我吗?敢说只想着我,不想别人,而且宁可死,决不负我吗?”   “啊,怎么不敢发誓呀!”他叫出来,在她手上印了一吻。   她也在他额上印一吻作回报。现在,他们两个中间的关系是弄明白了,这位年青的寡妇于是开始教他所有关于宗教的道德的交际应酬的和骑士的知识。她又觉得他的衣服太老式,给他十二枚金钱,命他到皇上的御用裁缝处做一套新式的服装。裁缝的手工很好,所以小约翰穿了那新衣服时,就使得他的上官——亲随长——大吃一惊,小约翰撒了个谎,说那做衣的钱是母亲给他的。亲随长很称赞他,说他“会用钱,不像别的小伙子有了钱就去喝酒。”   美姬见了小约翰的漂亮,也很喜欢。甚至王后也注意到了。王后就命美姬去查问“究竟这小孩子眼里有了谁做爱人竟打扮得这样整齐起来。”借这机会,美姬就带了小约翰到她自己房里,细细看他的衣服,并且又给了他六十枚金钱,装在一个用她自己的头发编成的钱袋里,让他再去打扮得更好看。又给了他一个秘密的钥匙,他可以随便什么时候偷偷地到她房里来。【……HGAME……】又和他约定,在人多的地方,她是要装作对他很冷淡严厉的,他也应该做得很恭敬;但是假使她用一根针含在嘴里,那就是要他到约会的地方去,他应该用手揉一下右眼以代回答。这样的暗暗约定好了,那位年青的寡居的公主就在她的女官们面前打发小约翰走,说这个孩子是永久不识抬举的。   小约翰装出很倒楣的样子,但是心里很快乐;他打算怎样花去那六十枚金钱。他缝了一件青色绸的长袍,用贵重的羔皮镶边,又缝了一个披风,用西伯利亚来的毛皮做里子。穿得这样好,宫廷里的贵族也是不多的。所以王后见了他时,就盯住了他看。她又命美姬去查问为什么小约翰那么漂亮。美姬和小约翰商量通了,报告说是他的父母给的钱,为的想使小约翰更加好看,希望从王上的亲随地位升到王上的“尚膳”。王后居然替小约翰谋得了这个地位,所以在十七岁上,小约翰就成为宫廷里的红人,自己有二个仆人和三匹马,他把马和仆人都打扮得很好看,因为他的情人现在对他更慷慨了。   这样过去了几年,小约翰的声名和地位更加高了。法皇和宫廷里的贵族都很看重他。美姬表面上对他还是冷冷的,但常常把一根针啮在齿间,暗示一个甜蜜的幽会。小约翰要求骑士的头衔的时期也到了。那时的规矩是出去巡游冒险。美姬是竭力主张小约翰出去的。所以当他荣升皇室总管的时候,他就跪在国王面前申说自己的雄心,并请国王给与护照,他好到欧洲的四大强国里去。国王答允了,又给他两千枚金钱做旅费;王后是自己个人送他壹千,和宫廷有关的贵族都送礼物。美姬假装不送。直到王后要她送,她方说要送这位未来的骑士一个宝钏,算是彩物。但是私下里,她几乎把私蓄完全拿出来,替他买最好的马、盔甲、和兵器。她又教他先派了人到欧洲四大强国的宫廷报告他的行期。临行那一天,小约翰全身披甲,卸下面部的铁盔,又脱下右手的铁手套,跪在法国国王面前辞行。他接了国王的护照,就在授给护照的那只手上亲一个吻。美姬庄严地把宝钏戴在约翰的手上,约翰撑起她的衣缘来亲吻。于是他敏捷地跳上马【……全身包着那种铁皮罐头盒还能这么做?我坚决不信】,离开巴黎向西班牙去了。   他一路上哄动了天下的注意。比利牛斯山的山径是有许多武士在那里看守,约翰用他的武艺,礼貌,一一将他们克服。这些西班牙骑士就随着他,护卫他一直向阿拉贡皇室的宫廷所在地帕弗鲁纳(Pamfeluna)去了。他的名誉比他的人先到,所以西班牙的头等骑士早先就在争论着谁去和这位不凡的法国人交锋。结果是选定了贵族恩格朗特(Enguerrand)。比武的规则是按照当时最高贵的法式。第一天,他们折断了五根槊。法国的骑士略占优势。间隔了一天,是饗宴。然后再徒步比武,用剑、刀、和斧。两个都打得很好,因此不得不时时休息一下补换兵器。后来,两个人的斧子都打落在地上了,约翰急拾起了自己的,却把敌人的斧头用脚踏住。恩格朗特失了兵器,就全身扑向约翰,想把他跌倒,但是那法国人站定了不动,却又用左手格开了敌人,右手扬起了斧头,可是并不往下砍。阿拉贡国王见交战得如此激烈,便将球杖抛下来,命令停止。于是两个敌人分开,再交换着礼仪。   “尊贵的法国朋友,”恩格朗特揭开了铁面具说,“你是第二次对我客气了。”   “呵!我的哥,说哪里话?”约翰回答,“既是我的斧头先落地,还不是你胜了我吗?”   传令官引约翰到国王面前受赏的时候,约翰还把腕上的宝钏奉给那位西班牙骑士;但是恩格朗特不肯受,却把自己的剑献给约翰(这是战败者认输的仪式)。国王宣布,胜利属于约翰,所以恩格朗特的剑应该属于约翰;可是恩格朗特可以用一块红宝石来赎取。王后从自己颈间取下一个钻石的颈串来换取了约翰的宝钏。国王亲自为两位骑士卸甲。约翰看见恩格朗特的臂上沁出血来,就立刻用口吮了,同时掉下眼泪来了。但是恩格朗特的伤并不利害到使他不能参加那快乐的宴会。   约翰急急回到巴黎,也是受到巨大的欢迎。国王拥抱他,王后对他微笑。当他将换来的钻石颈串奉给美姬的时候,她也忍不住微笑,不能再装出威严的假面目了。可是没有用针啮在齿间暗示片刻后的幽会,因为她刚刚没有针在手头;因此,她假装是在赞美王后所戴的一件首饰,悄悄地从王后头上拔了一支针,就含在口里了。   于是约翰和九个同伴,再去游历欧洲的各国宫廷。他到处得胜,三年之后,方始回国。那时有一个波兰的骑士到巴黎来,要和法国国王的代表的骑士约翰见一个高下。约翰自然又是胜利者。有十二个英国骑士渡海而来,很不逊地说是要打败约翰。但是约翰个人就打败了他们中间的五个,扣留了他们的马匹、盔甲和钢盾。在这时候,法国国王正式授约翰以骑士的称号。此时他大概是三十岁了。按照当时的规矩,授骑士称号的仪节中包括着骑士选“花侯”的一段。约翰选了美姬。这就无异是说他爱美姬,似乎他们两人中间的情谊大可从此公开了。但这一件事,不知怎地却冷淡了美姬一方面的热爱。当约翰再出去到东方——那边有胜利等待他——的时候,这位美貌的孀妇突然患病了。御医也不知道是什么病,只说应该到乡间去休养。因此美姬到了土伦地方的别墅,正和约翰的采地做邻居。她在那里等候他来。但是,说来羞人,当他尚未回来时,美姬的眼光却又注在邻近一座富有修道院的院长身上了。   约翰从东方回来,到了家后,便去拜谒他的恋人。他听说美姬是到树林里打猎去了,便赶往猎场。他远远地看见她穿了猎装坐在马上,觉得更加明艳妩媚了。她正在高兴的时候,眼睛耀着光,两颊红得异常可爱。但是,当她看见了约翰时,突然皱紧了眉头,甚至掉过头去。他正从马上跳下来对她行礼,却碰到了这样冷冰冰的接待,他简直弄糊涂了;更其使他惊异的是他又看见一个教士装束的人骑马跑过来喊着她,说是:再不上前,鹿要逃走了。她立刻和教士并骑驰去,更不再向她的爱人看一眼。约翰木然转过身去,悄悄地问那些女侍者,他有哪些事是得罪了公主了。其中的一个轻轻叹气说:“勇敢的圣特莱,时候是不同了!”于是渐渐地,约翰知道美姬似乎对这位教士很有意思。   美姬是满面春风地和教士骑着马来了。约翰恭恭敬敬问美姬的起居,可是那回答是:“我从来不曾有过象现在这样的快活。”她说时瞟了教士一眼。教士却正近约翰身边来周旋。他说:   “勋爵,我们是邻居,我们应该做朋友,”于是他又微笑着问美姬,“夫人,难道我们好不请勋爵和我们吃晚饭吗?”   “随你的意思罢,”她回答:“但是他不愿意来的话,你也无须拉。”   约翰忍住了性子,谢谢那教士,就跟他们到修道院里去。一路上他看见教士和美姬多么亲密,时时耳语,似乎是在嘲笑他。当他们到了修道院的门前,约翰跳下马,伸出臂膊来想扶美姬下马(这当然是他责任内的事),不料她却让教士扶她。约翰这时气极了,心里想就此走开,但是探明究竟的热盼,使他仍旧跟着走进修道院里。   但是一进了修道院,他更加诧异了;因为酒席的丰盛精美,几乎使人疑惑这是皇族的婚礼,万万不是“苦修”的修院中人所宜有。那修道院长,像俗世人一般地应酬他的贵客;他和那些女太太们调笑,和约翰随便说话。但约翰只简单地回答他。连喝了几杯以后,院长更加忘形了;他讥讽似地问约翰道:   “为什么你不快乐,我的好爵爷;难道是我的酒不好,难道是惯和国王们吃酒就嫌我们教士的酒席太鄙陋么?”   约翰回答说“不是”;他说院长的诙谐很使他高兴,并且有这样一位贵太太在座也使席面增色不少。院长觉得约翰不大看重他的盛筵,便很不高兴,竟露出藐视骑士的意思,说骑士们跑江湖为生,能够参加这样的盛筵,简直是三生有幸。美姬又在桌下推着院长的膝头,鼓励他再讥讽约翰。   “你得承认,”他接着说,“只有极少数的骑士是真爱名誉的。他们在宫廷里舒服得太懒了,就想找什么妇女来愚弄一下。他们的一件正事就是引诱妇女,名为恋爱的冒险。他们带一些表记在臂上、颈上、或是腿上,就骗得一些愚蠢的妇人相信他们真能为了她们去冒险了。宫廷的习惯又是鼓励他们去冒险;冒什么险?只是花钱游玩罢了。游倦了时回来,又得大吹而特吹他的勋业了。他们就是这样的欺世盗名!公主,你说是不是?”   “我觉得你的话并不十分错,”公主回答,同时一笑,直刺入约翰的心。   “呵,”约翰喊说,“难道公主也让骑士被诬谩讥讽?”   “哦,可是我说的是实语;那些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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