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买菜出事算工伤”引社会争议

2017-05-20 2页 doc 50KB 10阅读

用户头像

is_281650

暂无简介

举报
“买菜出事算工伤”引社会争议“买菜出事算工伤”引社会争议   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   对此次最高院出台的新规定,为了便于公众理解,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举例称,下班后加班,或等交通高峰时段过后再回家,都属合理时间;下班途中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顺路回家,属“合理路线”。   于是,就有媒体在报道中表示“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出意外应算为工伤”。此一提法一经流传,便引发了极大争议。不少人担心,倘若果真如此,必然会对雇主造成极大不公,“这种一刀切的、立场失衡的...
“买菜出事算工伤”引社会争议
“买菜出事算工伤”引社会争议   据报道,最高人民法院2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   对此次最高院出台的新规定,为了便于公众理解,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举例称,下班后加班,或等交通高峰时段过后再回家,都属合理时间;下班途中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顺路回家,属“合理路线”。   于是,就有媒体在报道中示“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出意外应算为工伤”。此一提法一经流传,便引发了极大争议。不少人担心,倘若果真如此,必然会对雇主造成极大不公,“这种一刀切的、立场失衡的规定,很可能诱发诈赔、滥诉等恶果!”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为何这一解释会引起如此大的争议?   笔者认为,之所以受到争议,是因为这个表述其实有个前提,被大家忽略了。新规定中关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四条表述,仅仅适用于“认定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而不是说直接认定为工伤。所以,媒体“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出意外算工伤”的表述其实不太准确,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下班回家顺道买菜,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因而可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其间发生意外,能够进入工伤认定通道。至于其最终能否确定为工伤,则要参照已有的法律执行。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见,上下班途中(包括顺道买菜),并非所有意外都算工伤,而只有发生特定类型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   一直以来,固有法律条文表述的含糊不清,不仅拖慢了工伤类案件的审理效率,也在客观上阻碍了劳动者正当的维权诉求。此次最高院的规定体现了法律文本的精细化和人文关怀。通过进一步阐述“上班时间”的界定,过去那种扯皮、推诿的空间势必会极大压缩。
/
本文档为【“买菜出事算工伤”引社会争议】,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