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7下顺槽沿空留巷措施
5629下顺槽沿空留巷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况
根据现场生产条件,经研究决定,在5629工作面推采时,5629下顺槽需要沿空留巷,即在下顺槽留设5.0m×4.0m的净煤柱(倾向5.0m,走向4.0m)。为确保沿空留巷施工期间的安全,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施工方法和顺序
1.在5629下顺槽留设5.0m×4.0m的净煤柱(倾向5.0m,走向4.0m),推采6.0m向下顺槽方向施工宽为2.0m的切眼与下顺槽贯通,形成新的工作面安全出口。
2.新的出口与下顺贯通后开始再向前推采时,每推采一硐,工作面切顶排处的支柱开始保留,待向前再推采6.0m与下顺贯通形成新的出口后再回撤里边的支柱,循环进行。回撤支柱时,原出口处沿顺槽支设好关门后,向工作面方向回撤出口支设的支柱,待回撤完出口的支柱后,从采空区至煤帮开始回撤工作面留设的支柱。
3.新的安全出口贯通后,要及时把里边原出口内的信号电缆、液压管路改接到新的安全出口内,从新出口进入供工作面使用(包括煤电钻及电缆进出)。电缆、管路未改接完严禁提前回撤里边出口面上的支柱。
三、支护要求、安全出口断面
1.支护要求:
(1)后面新的安全出口未与下顺槽掘透前,里边的出口必须保留完好,保证正常通风和人员通行。沿空支柱留设,走向按1.2m一排,倾向按0.75m一排,误差±50mm,留设的支柱采空区侧对柱支护,其余为单柱支护,倾向保留4排支柱,基本支柱全部穿铁鞋,要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2)新的安全出口与中顺贯通后,开始回撤沿空留设的支柱,回撤到与工作面切顶排支柱回齐,随着工作面向前推进,切顶排支柱到留设的出口里帮齐时再开始留设支柱。面里留设的支柱回完后,在上个出口处支设关门柱,柱距0.3m,并悬挂严禁入内牌,严禁人员进入采空区。待上个出口关门柱支设完毕后,开始将下顺槽超前支柱从里面的出口回撤到外边的出口处。以后每掘透一个新的安全
出口按上述要求循环进行支、回支柱。
2.安全出口断面及规格:
断面:宽:2.0m; 高:1.22m(全煤厚)。
说明:(1)单体液压支柱支护。
(2)柱距1.2m,排距1.2m,支双排支柱。
(3)在顶板出现破碎、二合顶、断层、裂隙离层等情况要加密支护,并用半圆木接顶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四、安全技术措施
1.后面新的安全出口掘透后,待电缆、管线改接完后把里面出口拖后留设的支护进行回撤,在回撤时与工作面切顶排回齐。以后每掘透一个新的安全出口按上述
重复进行。严禁提前回柱。
2.回撤里面出口留设的支柱时,回柱顺序为由老塘至煤帮的顺序进行,回到与工作面切顶排齐时停止回撤,工作面向前推采一硐而回一硐支柱,回到留设出口里帮齐停止,开始保留出口留设支柱。
3.沿空留巷留设的支柱每班必须检查有无卸液支柱,发现支柱卸液或压歪斜必须及时处理。
4.出口贯通后要把出口处至下顺槽贯通处的浮煤全部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浮煤,不得堆积柱梁物料等杂物,严禁影响工作面、顺槽通风和行人,确保出口畅通无阻。
5.工作面回料时必须采用三角回柱法,使用卸载把手(手把绳长不少于
1.2m)和长把工具(不低于0.8m)配合使用,远距离回撤。在回柱时,必须两人一组,一人观察顶扳,一人回柱。严禁一人单独回柱作业,严禁提前回柱,严禁人员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采空区。
6.在留煤柱与前面新出口未贯通前正常推采期间,当工作面放炮放到溜尾时,放炮员必须撤到下顺槽与其要贯通的新出口处前后不少于40m的距离进行放炮。严禁短距离放炮。
7.工作面从出口向前推采6.0m开始向下顺槽掘切眼并与下顺槽贯通放炮前,在通往放炮地点所有的通道设岗警戒,按直巷100m,弯巷75m的距离设岗
警戒。放炮后必须有班长亲自撤岗解除警戒,严禁其他人员乱解除警戒。具体警戒位置见附图3。
8.施工安全出口切眼时,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
,放炮前后必须洒水降尘,否则严禁放炮。
9.在施工切眼与中顺贯通时,贯通放炮前,下顺槽的设备、电缆、管线必须进行严格保护,以防放炮崩坏。
10.贯通处顶板如果破碎时必须用单体支柱配合半圆木支护维护好顶板,防止贯通时发生顶板冒落;由于贯通长度为5.0m,要严格控制装药量,先在中间掏心实行小断面贯通,然后再扩大断面,贯通断面为2.0m宽,16煤全煤厚。
11.新的出口贯通后,要及时在新出口内支上双排支柱。
12.3607下顺槽超前支护从工作面煤壁向外靠近工作面的一排支护距离为20m,另一排支护距离为10m,从出口贯通处向外靠近工作面的一排支护距离为26m,另一排支护距离为16m,柱距1.2m,排距1.1m。随工作面推采进度要及时支设、回撤,支柱初撑力不少于50KN,并拴好防倒绳。
13.下顺槽内沿空留巷留设的支柱,每班必须检查支柱卸液情况,发现卸液及时更换。进入沿空留巷内的人员首先要观察顶板,进行敲帮问顶,将危矸、伞檐处理后再进入,以防掉矸伤人。
14.回撤沿空留巷内的支柱和铁鞋时必须回收干净,不得随意丢失。
15.凡使用1.8m及以上的支柱必须拴好、拴牢防倒绳。
五、防治水
1.加强排水设备的巡回检查,定期清理水仓,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转。加强工作面范围内的排水工作,各排水地点必须及时排水。若工作面出现局部地点积水影响安全时,应安设潜水泵及时排水。
2.工作面各排水地点现场必须存有备用水泵和开关,形成正常排水系统,确保工作面正常排水。
3.打眼时,发现钻孔出水或压力水顶钻,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且不得拔出钻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4.底板出现底鼓、底板渗水水时采用丛柱配合木垛控制底板,防止事态变大。
5.迎头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
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
调度室,发出警报,撤除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迎头遇有上述情况之一者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6.施工下要严格坚持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时刻注意观察透水预兆,防止透水事故的发生。
7.当工作面突然发生出水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同时迅速抢救。若情况紧急,则应有组织地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工作面。
8.井下发生突水事故时,在现场及附近地点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如果情况紧急时,可抓牢顶梁、立柱或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扛倒或冲走。
9.迅速汇报想突水事故发生后,现场及附近地点工作的人员,在脱离危险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突水的地点,涌水的程度,现场被困人员的情况等,并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同时,应尽可能利用电话
其他可能受到威胁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及时通知撤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审批意见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工人安全技术
》及《5629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