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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与星

2017-06-25 2页 doc 7KB 1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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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与星不可奸淫 马太福音5章27-30节 1976年8月8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 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 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27-30) 罪由心生 主这段教导含义非常丰富。首先来斟酌一下字义,这是查考主耶稣教导的第一步,然后再去明白当中的属灵原则。 主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什么是奸淫呢?...
心与星
不可奸淫 马太福音5章27-30节 1976年8月8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 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 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太5:27-30) 罪由心生 主这段教导含义非常丰富。首先来斟酌一下字义,这是查考主耶稣教导的第一步,然后再去明白当中的属灵原则。 主耶稣说,“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什么是奸淫呢?难道惟有付诸了行动才算吗?抑或心里已经开始犯了?众所周知,罪无一不是由心伊始的,正如雅各说,“私欲既怀了胎,就生出罪来;罪既长成,就生出死来”(雅1:15)。 罪是心的问题,因为犯没犯罪只是个机会问题罢了。可能我们没有机会犯某样罪,但这并不代表说我们就不会犯那样罪。主是在说,神看的是人心。事实上,你没有犯某样罪仅仅是因为没有机会而已,一旦有机会,你就会犯了,因为罪已经在你心里了。所以不要那么肤浅,以为付诸了行动才是罪,心里想什么不是罪。主耶稣说:大错特错了,神看的是人心。 我不禁想到了日本人,日本人侵略中国时无恶不作,难道他们比其他民族坏吗?当然不是,他们在本国也没有作奸犯科,日本犯罪率并不比其它国家高。可为什么来到了中国,就如同禽兽呢?因为那些一向为社会所不容的事情,现在可以做了。害怕警察、害怕社会、害怕激起众怒、害怕别人如何看你,这些因素让你不敢越雷池一步。可一旦拿走了这些阻碍、压力,结果会如何呢?人人都成了禽兽。这是人类的共性,概莫能外。 我去到英国,看见英国人颇有绅士风度,基本上都遵纪守法、彬彬有礼。可你知道1956年英国人去埃及做了些什么吗?他们犯下的罪行实在令人发指。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现在身在外国,失去了法律约束,结果这群安分守己的人,到了另一个国家便判若两人。 美国士兵在东南亚的行径也是众所周知的。这些美国人比别人坏吗?美国人、日本人、英国人比别我们坏吗?当然不是,这样想就是自欺了。要是我们也处在同一境况下,失去了社会和约束力,简直不敢想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所以主耶稣看得更深远,没有停在肤浅的社会约束力上,而是看穿了人心:“我告诉你,别以为神要等到你犯了奸淫才加以审判,你内心生出淫念的那一刻,在神看来就是犯 了奸淫罪,跟付诸了行动的人是一样的。因为一旦有机会,你就会付诸行动,不要自欺了。” 心怀淫念的注视 主耶稣的意思是不是说每每你看见妇女,又颇有好感,就是犯了奸淫罪呢?这样的话,简直没法上街了。你会说:“我戴上太阳镜都不行,非得蒙住双眼不可!因为要是我看见一个女孩儿,心里觉得她很漂亮,那就是内心犯了奸淫罪!”如此一来,我们怎能做基督徒呢? 如果这就是主的教导,那么恐怕我们都要举步维艰了。一个女孩子看见一个男孩子,“好英俊!”那么她就犯罪了,该下地狱。你说:“这种教导真可怕,我赶紧溜之大吉吧!”可能失明是最大的祝福,就不至进入试探了。 这就是主耶稣的意思吗?当然不是。依照前面所说,则大家都会充满罪疚感,因为看见漂亮异性,你难免会说“好漂亮!”可这并不意味着你对那人动了淫念。 查考神的话时,一定要留意时态。主这里说的“看见”一词,原文是现在分词,意思是不断地看,目不转睛。并非回眸一瞥,说“好漂亮的女孩子!”或者“好英俊的小伙子!” 你有没有经历过有人目不转睛看着你,让你非常不舒服?这就是那种心怀淫念的注视。我想大家都碰到过这种人,往往是在咖啡厅里、公交车上,一个男孩子死盯着一个女孩子,淫念在他脸上表露无遗。这就是主耶稣的意思了。 主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说仅仅瞧一眼,结果你都不能看异性,看一眼就是犯罪了;而是死盯着看,并且怀有淫念的动机。这种“看”是有动机的,是刻意的,远非瞥上一眼,远非一个闪念。否则的话,每每有一个闪念便是犯罪,那就太可怕了,得追踪每一个念头,为每一个念头悔改,结果整天都要忙着悔改。也许这也未尝不好,但并非主耶稣这番话的意思。 所以主耶稣并不是在说你看了异性一眼,感觉很喜欢,便是犯罪。若是这样,大家就根本结不成婚了,因为显然你喜欢某人,才会跟他结婚;你不会跟不喜欢的人结婚。看了一眼异性,喜欢她,这便是犯罪,那么结婚的人都已经犯罪了。主耶稣并不是这个意思,他是在谈对罪的态度。 内心不隐藏罪 综上所述,罪是心的问题,千万不要以为心里隐藏罪不至于受审判。主这番话所教导的原则是:心里隐藏罪,并且乐在其中(而不是一个闪念,立即求主帮助你停下来,不要再想下去),那么就要小心了,神知道你的意念。 这就是主耶稣门徒应该达到的公义、清洁。他说“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5:8),而这番话就是在解释清心是什么意思,意思是内心不要隐藏罪,不要滋生恶念。这个原则有多重要呢?主耶稣继续说:你心里有罪,就要严加处理,宁可剜眼砍手,不叫全身下地狱。 神呼召我们要达到的公义标准非常高,他察看人心,知道你所有的想法。特别是晚上你累了的时候,躺在床上天马行空、想入非非,各种淫念掠过脑海,不要以为人不知鬼不觉,神看得透人心。 而且心如何,人就如何。即是说,你滋生这些念头,那么一旦有了机会,就会付诸行动。那时就悔之晚矣,因为神是圣洁、公义的,会追讨你的罪。所以要小心自己的意念,必须洁净内心。 严厉对付罪,否则就会失去救恩!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主耶稣这样说是什么意思呢?难道真的要拿刀剜眼睛吗?难道是说“右手要犯罪了,想偷盗、奸淫,所以我拿刀把它砍下来”?那么左手呢?左手也可以犯罪,砍掉了右手,左手还会犯罪,你该怎么办呢?把左手也砍掉? 到底主耶稣是什么意思呢?难道真的让我们拿把大刀砍掉双手吗?这样的话,我们还没等到死就已经残废了。全体基督徒都会成为残废,因为谁没有闪过一丝犯罪的念头呢?结果好基督徒一定都残废了。这就是主耶稣的意思吗?当然不是,主耶稣刚刚说过罪是心的问题,砍手剜眼有什么用呢? 显而易见,这个功课就是:要严厉对付罪,无论付上多大的代价、痛苦,总之不要犯罪,因为罪会使你失去救恩。人人都珍爱眼睛,胜过一切财物。我敢肯定你愿意放弃车、放弃一切,却不愿失去眼睛。可主耶稣说,为了不犯罪,甚至要放弃你最珍爱的眼睛。 当然不要按照字面生搬硬套,比如主耶稣说法利赛人把蠓虫滤出来,把骆驼吞下去,你便说:“哇!法利赛人真是血盆大口,竟能吞下骆驼。”如此想就太荒谬了。 主耶稣的意思并不是要我们随时挎一把菜刀,一旦有了犯罪意念,便拔出菜刀一砍!主耶稣是在说:一定要对付罪,即便要付上代价,也在所不惜。即是说,没有什么比对付罪更重要的了,不管要承受多大痛苦。 你能想象剜出眼睛、砍掉手有多痛吗?那个年代没有麻醉药,真是痛到撕心裂肺,想起来都让人毛骨悚然。可主耶稣说:无论承受多大痛楚,无论付上多少代价,也要对付罪。 代价是非常高昂的,因为没有右手,就不能工作了。护士没有右手,如何在医院工作呢?一只手怎么工作呢?你已经残废,无法谋生了。所以这段经文不仅带出了受苦的概念,也带出了失去一切的概念,成了残废。但主耶稣说,宁可忍受这一切,也好过失去救恩。 可环顾基督徒,我发现他们根本不明白救恩是怎么一回事,依然视财产、工作等等很多东西比救恩更重要。务要明白,没有什么比福音更重要的了。可每每向人传福音,他们却说:“我没有时间,等有时间再来。”这是什么概念?难道还有别的事情比得救更为重要吗?足见是鼠目寸光,看不见永恒的重要性。他们就是看不见属灵事物,根本不必剜出眼睛来,因为已经是瞎眼的了,不必多此一举。这番教导是对基督徒说的。 节制是救恩的关键 可另一方面,难道主耶稣说的剜眼、砍手仅仅是个比方,好让我们明白得救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意思了吗?当然不是!务要明白,身为基督徒,我们必须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克制己身。但很多基督徒似乎并不明白。你知道救恩是跟克制己身息息相关的吗?必须牢牢控制住身体,控制住它的感受、情欲、欲望。 圣灵果子之一是节制,为什么呢?因为节制是救恩的关键。使徒行传24章25节说,“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不可思议!为什么讲论节制呢?因为救恩与节制息息相关,难怪保罗在哥林多前9章27节说,“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 为什么保罗要制伏自己的身体呢?难道他是个“苦行僧”,喜欢虐待身体吗?当然不是。有些苦行僧睡在硬板上,以为这样就可以在神面前积功累行,大错特错了!我们赚不来什么功德,但救恩是牵涉到了克制己身。要想得救,不至最终反被弃绝,就必须控制住自己的身体,加以训练。 克制身体的一个好方法就是禁食。今天很多人不大明白禁食是怎么一回事,但主耶稣以及早期教会常常教导禁食。早期教会经常操练禁食,并非要赚得救恩,而是训练身体,好控制住身体。 属灵的战斗:征服“自我” 征服不了自己的身体,胜不过自我、贪心、情欲,则我们怎能在属灵战斗中获胜呢?要想在属灵战斗中获胜,第一步是胜过“自我”,胜过肉体。正因如此,保罗才要“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林前9:27)。 保罗多次谈到这个话题,比如加拉太书5章24节、6章14节,罗马书8章13节,总之都是在说要克制肉体的行为,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治死肉体的行为,不给它任何活动空间。可今天的教会只是一味强调得救,根本不传讲这个重要教导。 得救远非受洗那么简单,我们是在打一场属灵战役,而第一步是要战胜自己。箴言16章32节说,“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治服己心的,强如取城。”此话不假,有的人征服了全世界,可就是征服不了自己,最终一败涂地,曾经征服到的一切,也都化为乌有了。首先必须战胜自己。 那么,为什么主耶稣要我们必须战胜自己呢?为的是不至下地狱!你犯了奸淫罪,那么旧约判处的刑罚就是死刑。这是死罪一条,根本没有赎罪祭了,没有饶恕的余地了。 试问你不是基督徒的时候,犯没犯过这种罪呢?也许你真的犯了奸淫罪,更不要说心怀淫念了。可根据神的公义标准,即便心怀淫念,也得下地狱。你已经犯了死罪,没有赎罪祭了。 在旧约,惟有疏忽罪,即不小心、无意犯的罪才有赎罪祭;而有的蓄谋犯罪,就没有赎罪祭了。我们在认识主、成为基督徒之前都犯了罪,该怎么办呢?会有什么结局 呢?岂不是已经被判下地狱了吗? 显然,没有一个人能逃过地狱之劫。谁能说自己从没有过犯罪念头呢?先别谈意念犯罪,就想一想你身体已经犯过的罪。根据耶稣的教导,谁能无罪呢?我们都完了,怎能得救呢? 得救必须透过耶稣 主耶稣这番教导带出了救恩的问题。救恩标准如此之高,没有人能够在神面前清白无罪,那么我们怎能逃过地狱之劫呢?在罗马书3章23节,保罗的话恰恰就是主耶稣这番话的意思:“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我们都完了,死罪难逃! 你是非基督徒,那么最好留意主耶稣这番话,他是在对你说:你将来只有一条路,就是下地狱。那么我们怎能得救呢? 可见主这番教导就是在表明:我们需要救恩,需要罪得饶恕,这是我们自己无能为力的。因为这里说不要犯罪,却没有说犯了罪该怎么办。我们该怎么办呢? 感谢神,主耶稣在其它场合讲到了该怎么办,要悔改!主耶稣开始传道的第一句话就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要完全改变,改变你整个生命方向。 一旦明白神如何看待罪,就能意识到罪是多么可怕了。你是非基督徒,又怙恶不悛,那么神只能判你下地狱。神所创造的宇宙本应是完美无罪的,所以他要除去所有罪恶。 有人问:为什么神不解决世上的问题?我告诉你,神无时无刻不在动工,他要除去世上一切罪恶。你不愿放弃罪,那么他只好把你连同罪一块儿除去。但感谢神,他给了我们选择的机会。主耶稣这番教导是要让我们看见罪多么可怕,也显明他为什么来到世界。他教导的第一句话就是“悔改”。 你可能会说:悔改也没有用了,因为旧约律法是不饶恕这种罪的。奸淫是死罪,没有赎罪祭了,所以悔改有什么用呢?不错,旧约不能救你,但感谢神,在马可福音10章45节,主耶稣说:“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他来恰恰是为了救你,这就是他来的目的。 每每领圣餐,就是在提醒我们:没有他的身体、宝血,我们的归宿就是地狱。谁都逃不过地狱之劫!你领圣餐时要思想:“主耶稣啊,没有你的身体、宝血,我就会永远灭亡了。”所以要仔细思想主的奇妙教导。 脱离罪后,不可再随意犯罪 那么是不是说,耶稣已经用身体、宝血救赎了我,我就可以继续任意犯罪了呢?这种思想在基督徒当中非常普遍,我在其它场合讲解过,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但别忘了,主耶稣这番话是对门徒说的,他是在警告门徒:要留心你的心思意念! 同样是这番教导,马太福音18章8-9节以及马可福音9章43-48节也有记载,可见是多么重要。但凡主耶稣重要的教导,福音书就会重复记载。我们学东西很慢,属灵愚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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