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2017-03-30 2页 doc 6KB 27阅读

用户头像

is_321635

暂无简介

举报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对夫妻属于初婚且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户口在外省市的一方投靠户口在北京一方落户的,由分县局审批即可办理入户)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7.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   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提供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
本文档为【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