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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推出多项职工医保惠民新政

2013-11-13 1页 doc 14KB 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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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推出多项职工医保惠民新政【关 键 词】医疗 【报告来源】前瞻网 【报告内容】中国社区医疗行业市场调研与竞争格局分析报告前瞻(百度报告名可查看最新资料及详细内容) 近日南宁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多项医保惠民新政。这是南宁市近年来职工医保政策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惠及全市73.45万参保职工。新政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是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新政策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
南宁市推出多项职工医保惠民新政
【关 键 词】医疗 【报告来源】前瞻网 【报告内容】中国社区医疗行业市场调研与竞争格局分析报告前瞻(百度报告名可查看最新资料及详细内容) 近日南宁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多项医保惠民新政。这是南宁市近年来职工医保政策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惠及全市73.45万参保职工。新政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是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新政策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自费药等非“三基目录”药品费用。 二是降低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起付。该《通知》指出,要将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由目前每人每月30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200元。通过降低起付标准,一年将为全市1万多名持卡门诊慢性病患者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将近1500多万元。 三是实现退休人员医保与企业脱钩管理。建立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医保与企业脱钩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可与企业进行脱钩,退休人员不再因企业“欠费”而影响自身基本医保和大病互助待遇的享受,真正实现了“病有所医”。 四是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为增强政策的公平性,新政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自主选择参加职工医疗互助,广大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公平地享受到“大病补充保险”政策实惠。 五是异地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新政解决了“跨统筹地区就业医保年限不互认”瓶颈问题,从其他统筹地区转入南宁市就业的参保职工,其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六是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及以上,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只须满5年以上的,即可按规定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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