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1700-1860年间中国东北谷物与大豆的贸易

1700-1860年间中国东北谷物与大豆的贸易

2009-07-10 21页 doc 233KB 38阅读

用户头像

is_622924

暂无简介

举报
1700-1860年间中国东北谷物与大豆的贸易 1700—1860年间中国东北谷物与大豆的贸易 2007-12-08    (美)Christopher M.Isett著,胡泽学 苏天旺 译    高瑞扫校    点击: 1680 一、东北谷物与大豆输出量的评估 1700—1860年间中国东北谷物与大豆的贸易 (美)Christopher M.Isett著,胡泽学 苏天旺 译 古今农业2007年第3期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十七至十八世纪之际,中国东北地区的谷物和大豆的生产与贸易的数量变化。经过十七世纪的恢复性发展,18世纪中叶,东北地区垦殖面积扩大,大...
1700-1860年间中国东北谷物与大豆的贸易
1700—1860年间中国东北谷物与大豆的贸易 2007-12-08    (美)Christopher M.Isett著,胡泽学 苏天旺 译    高瑞扫校    点击: 1680 一、东北谷物与大豆输出量的评估 1700—1860年间中国东北谷物与大豆的贸易 (美)Christopher M.Isett著,胡泽学 苏天旺 译 古今农业2007年第3期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十七至十八世纪之际,中国东北地区的谷物和大豆的生产与贸易的数量变化。经过十七世纪的恢复性发展,18世纪中叶,东北地区垦殖面积扩大,大豆产量增长较快并部分用于输出。作者从清政府海关关税档案、历史文献记载的耕地数字以及当地用于口粮的谷物生产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考证了东北地区的大豆生产量及贸易量,得出了与以往学术界不同的研究结论。 [关键词]中国东北;清代;农业发展;谷物与大豆贸易 一、东北谷物与大豆输出量的评估 明清更替之际,战争所导致的毁灭性破坏使东北地区的农业经济恢复得非常缓慢。直到1700年前后,奉天府仍然需要定期的粮食救济。比如在1696年,奉天就接收了来自关内的16万石的救济粮食。因此清政府一度采取了限制东北谷物和大豆输出的政策。然而,到了1750年,东北地区土地垦殖开始有所扩张,耕地面积可能已经接近2000万亩。到了1749年,政府开始允许一定量的东北大豆用于输出,而到了1779年,所有限制谷物与大豆输出的禁令全部取消了。 1820年代,绝大多数的东北谷物与大豆是输出到江南地区的,有一部分是直接或经江南转运到福建与广东[1]。在19世纪的头10年当中,从北方输出到江南的粮食及大豆的数量,有两个江南官员的观察资料经常被引用。谢占壬估算,每年从奉天、山东和直隶输出到江南地区的谷物、大豆、海枣和梨子不少于1000万石[2]。包世臣记录了1804年时的状况,他宣称,由于从1685年起禁止沿海贸易禁令的颁布,随之而来的就是每年有超过1000万石的小麦和大豆从奉天输出至上海。需要注意的是,相比谢占壬的包含了一定种类商品的来自东北及北方输入货品的评估,包世臣只是估算了仅从东北船运而来的小麦和大豆的数量。这两个评估数字都是相当大的,但问题是他们的评估是不是正确的,因为二者都卷入了一场官僚间关于在中国北方与南方之间运输粮食最佳方式的辩论当中,并且两人都是海上运输的积极倡导者。 清朝大多数对于东北贸易绝对水平与容量的评估数据,主要来自那些潜心研究东北地区贸易经济的学者们。在当代学者中,范金民关于江南地区贸易的研究中提出,东北地区输出到江南的大豆数量大约在400—500万石之间,但他并未贸然估算谷物的输出数量[3]。同样是关注于江南贸易,王业健推断出,在18世纪末期,东北每年向江南输出1000万石的粮食和大豆[4],而且他还更进一步地估算出江南地区每年从东北和中国北方地区接收的大豆和粮食,总计达到1500万石[5]。王业健在其关于江南地区的研究中估计,在1850年之前,仅东北一地每年就向江南地区输出大豆1000万石,而谷物仅有不到500万石[6]。由此可以看出,1800年至1850年间,江南地区是东北粮食输出的首要,但并非唯一的目的地,学者们推断的贸易量无疑已经接近了当时贸易总量的大约数字,也就是东北粮食输出的绝大部分。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将如何对待这些范围从400万石到1000万石的关于19世纪初东北粮食输出数量的估算?王业健[7]估计,除了相对较少量的谷物之外,东北每年输出1000万石的大豆,这个估算的数量是最大的。这是支持李伯重更为专业的关于18世纪江南地区农业增长观点的部分依据。李伯重认为,江南农民的农业产量不断增加,而其农业劳动力的投入并未增加,原因是他们使用了节约劳动力而增加产量的豆饼肥料,而这种肥料恰恰主要来自于从东北输入的大豆。这种所谓的肥料革命引发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大提升,通过提出这种观点,李伯重有力地反证了他对于东北大豆输出数量的估算。而我们通过修正李伯重的研究中的错误,可以明关于东北大豆和谷物输出数量的更为合情合理的推断。 虽然李伯重引用了清朝官员包世臣和谢占壬的估算作为论据来佐证自己的观点,但是因为他对于这些数字的解释还有很多疑问,于是利用Dwight Perkins提供的产量与耕地面积的数据,推算出20世纪初期东北大豆产量的数字来支持自己的观点[8]。立足于这些数据,李伯重推断出在1914—1918年间,东北的大豆产量是在2890万石左右,考虑到清朝时期黑龙江基本上尚未开发,对于大豆的输出是不能有什么贡献的,李伯重将吉林与辽宁两省的大豆产量数字向下调整到了2070万石。在这个数字的基础上,他又得出在19世纪前半叶,东北是完全有能力输出1000万石大豆的,或者可以达到其在1914—1918年间产量的一半。 然而,在做出这些推算的过程中,李伯重显然是没有调查清朝时期的东北大豆产量,他也没有很认真地思考过在19世纪时东北的耕地面积,他更没有说明东北本地消耗大豆的数量比例,这部分大豆是肯定不能用来输出的。这样研究下来的结果就是,他对于19世纪前半叶东北大豆输出数量的估算远远大于合乎情理的实际上可行的数量。 我们首先可以将李伯重所宣称的1914—1918年间吉林与辽宁两省总计2070万石的大豆产量与当时代表日本经济利益并垄断东北大豆贸易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简称满铁)的调查数据来做一个对比。满铁的调查数据表明,当时东北地区(涵盖整个东三省)的大豆产量是1800万石,可用来进行贸易的盈余部分是1400万石,但从李伯重的推断上来看,其所称的2070万石大豆都可以用于输出。显然,李伯重将他的基数高估了将近50%。这一数字还表明,李伯重关于19世纪初期东北输出大豆总量的估计值已经接近了日本学者研究发现的1910年代末期整个东三省可用于输出的实际大豆数量的四分之三[9]。可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是,1875年之后的50年是东北移民快速增长的一段时间,移民数量的增加超过了先前的两个世纪。 再从研究方法上看,我们发现李伯重大大地高估了清代后期乃至20世纪早期东北的大豆输出能力,原因是他对于Dwight Perkins[10]针对1930年代的大豆产量(1.1石/亩)不加批判地接受了下来,将这一数字与一个世纪之前的产量数字之间划上了等号,而Perkins的产量数字不仅是对于清朝来说是太高了,就是对于20世纪早期的东北产量来说也是太高了。日本学者关于20世纪前20年东北大豆产量的研究表明,平均产量是0.5石/亩。[11]。这一点同样也是1909年时由在西方学成回国的中国农学家所完成的奉天农业状况考察中得出的结论[12]。李伯重对于Perkins资料数据的信赖,仅此一点就已经表明了他完完全全地夸大了20世纪初期的大豆产量。以相同的逻辑回溯看来,这一点也表明着李伯重对于19世纪前半叶东北地区大豆产量与输出量也做出了同等程度的夸大。 李伯重没有对清朝殖民开发与移民定居的时空模式给出相应的规定,这一事实是存在相当大的疑问的。我们假定,李伯重所认定的19世纪初期的大豆种植面积是20世纪初期面积的一半,按亩产0.5石来计算,我们可以得出李伯重关于19世纪初期东北大豆输出量1000万石需要2000万亩的耕地面积与之相配。如果这种情形是事实的话,这2000万亩耕地已经占到了1820年前后税务登记在册的东北全部耕地面积的80%,比1780年官方登记在册的耕地面积多出了15%。清代税务登记在册的耕地由于实际耕地面积的缩水而大幅度下降,但是李伯重对此视而不见,同时他也没有试图找出一些相应的数字来支持他的推算结果。 然而,即便是对于这些产量数字的合情合理的调整也不能用以支持李伯重所得出的数字。以经过修正的1893年耕地面积3200万亩为例,并且认定比较宽泛的亩产0.5石是正确的,我们可以发现李伯重所估算出的大豆输出量将大约需要1825年前后全部耕地面积的45%,该用地面积将超过1800年时全部耕地面积的一半,几乎是1750年时耕地面积的全部,当时江南的“肥料革命”据说已经全力推进,而江南所有可以用来耕作的土地都已经开发完毕[13]。即使是这项研究所得出的产量水平因为合理的误差而低估了实际上的大豆产量,但是由于这一百分比数值太高了而使李伯重所得出的数字不能成立。原因很简单,东北的农民在将这么大面积的土地用做大豆种植之后,是不可能再有足够的耕地,既使其能够负担农业生产的成本,又足以确保其自身的生计(必须考虑到农民们还要储蓄一定的资金用来抵御庄稼歉收的年份)。这些关于产量的评估断定20世纪的产量与其18、19世纪的产量是相当的,可是所有关于产量的证据都表明,先前早些时候的产量是明显低于20世纪时的产量的。同时,这些数据认为所有的耕地都已用来耕种庄稼,可是有资料表明东北的农民在实际耕作中,每年总是要留出一部分土地用于休耕的。这些断言本身就可能已经将产量的结果提高了多达20%。 更进一步地说,显而易见的是,东北的农民“调整”了李伯重的步调,他们无论是在清朝还是进入到20世纪都没有把他们的大豆产量的全部或哪怕是接近全部用于输出。日本学者研究了1920年代时的东北,同样发现在大豆产品进入到市场之前,农民们已经消费了其中的1/4当作食物(无论是原生态的还是压榨过产生的大豆油或者是豆腐)和种子(种子占大豆产量4%)[14]。有一项1930年代的家庭调查表明,大约有15%左右的大豆在收成结束后直接就被农民用作食物和种子而消费了,虽然这项调查没有说明有多少比例的大豆被用作了输出[15]。最终,另一项研究终于表明,在东北有28%的大豆产品在当地消费了,而其余的72%是用于输出。[16]。虽然我们不能肯定地说明在清朝时究竟有多少比例的大豆是在东北当地消费,但显而易见的是大豆是当时农民日常饮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豆在18世纪时的地位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朝廷为保障东北当地的食品供应,下令严格限制其输出数量:“有很多地区[在奉天]的旗人和普通百姓都是以大豆为生的”[17]。因此,任何关于东北大豆输出数量的评估都必须将当地的自身消费考虑在内。随着大豆运输过程、大豆油的生产、市场网络和从1900年后产生的世界性的供求关系的发展,在20世纪中,农民们投放市场的大豆份额应该更倾向于超过清朝时期的状况,由此我认为,在清朝时期东北当地消费的大豆数量至少应该是等于其在1920年代的消费量的,或者说是在总产量的25%左右。 李伯重的推断还会产生两个更深远的问题。李伯重不仅没有考虑大豆的生产成本问题——还有部分大豆用于来年再生产的种子,而且假设生活于19世纪和20世纪的农民的大豆种植面积是相等的。首先,满铁关于1930年代的调查显示,大豆的生产成本至少要占到大豆产出价值的30%,而因为没有清朝的相关资料,我假定这一百分比同样适用于清代。其次,有着确凿的原因让我们相信,19世纪农民种植大豆的耕地面积是少于其在20世纪初期的耕地面积的,这一数值在20世纪达到了总耕地面积的20%[18]。综合全部的可能性来说,清朝时的大豆种植面积应该大概在15%的耕地面积。 所有上述的因素汇总起来说明,李伯重的评估值是太高了,因此这一评估值是无法支持其对于清朝官员谢占壬关于19世纪海运贸易文章解读的正确性的。现在我们来看看谢占壬的观点,虽然王业健也借鉴了包世臣这位几乎与谢占壬同时代的官员的观点,但是李伯重的论点还是彻底地立足于谢占壬的文章《海运提要序》之上的[19]。李伯重对于谢占壬文章的解读和谢占壬文章本身都是值得我们多加注意的。正如李伯重所言,谢占壬在其文章中认为,每年有“1000万石”的大豆、谷物、梨子和海枣从北方输出至江南[20]。为了使他的推断2000万石成立,李伯重认为从东北运来的1000万石的计量方法是用关东“石”统计的。关东“石”是仅在东北使用的一种计量单位,通常是“石”的2.5倍,尽管有的时候在输出码头上仅算做是标准“石”的2倍[21]。一旦将这些数量的大豆转换成标准“石”,那么从中国北方及东北输出而来的大豆总量就变成了2500万石[22]。 然而,李伯重的关于关东“石”的论点是值得怀疑的。正如李伯重所声明的,谢占壬非常清晰地表达了“北方的谷物、大豆、梨子和海枣运输到江苏与浙江的总量不少于1000万石”[23]。尽管作为一位海洋运输的专家,谢占壬十分了解关东“石”与标准“石”两种计量方式之间的差别,但是他没有告诉我们他使用的是更大一些的关东“石”的计量方法。他随后在文章中给出了两种计量方法的转换率,但那是在讨论需要给水手和挑夫多少工资这一具体场合时涉及的[24]。于是就产生了这样的问题,如果谢占壬是用更大一些的关东的计量单位来估算贸易总量的,那为什么他没有明示这一点?这一点是必需要弄明白的,因为文章的读者不全是专家,当然皇帝也不是,他们当中没有人会不认为谢占壬用的是标准“石”,而不可能是别的计量单位。而且,谢占壬十分清楚地了解到,关东“石”的计量方法只是在东北使用,但是在涉及到东北输出货物的港口称量货物的时候,这种计量方法是不适用的。因此,谢占壬使用关东“石”的说法于理无据。因此,王业健应该相信,由于谢占壬已经知道了两种计量方法之间的差别,为避免引起混淆,他必然使用的是标准“石”。简言之,谢占壬已经完全明确地向我们报告了所有来自北方的输入货物包括那些来自东北的货物总量达到了1000万标准“石”。 我们将如何对待几乎是同时代的官员包世臣的观点,即江南地区每年仅从东北一地就能输入1000万石的大豆和小麦?正如薛勇(音译)提醒我们的那样,包世臣在那场官僚间关于通过航海还是内陆大运河运输谷物的争论中是一个狂热的海运倡导者。同时,薛勇还指出,辩论双方都使出了能够充分支持自己论点的数字资料。包世臣的报告提出的江南地区的海运船只的货运能力超过了其对手100倍,为了支持其政治上的论点,这些数字很明显是进行了杜撰。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包世臣本人也不能免除夸大其词的毛病:他所主张的“自从1685年以来”,东北每年都能向江南输出1000万石的谷物和大豆的论断不仅是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而且是非常的异想天开的。假使我们承认这种论断的夸大之辞是存在的,那我们要立足于什么基础之上来接受包世臣的论点,也就是在他所处的时代,东北的年运输量如何才能达到1000万石?我相信我们是不能够支持这种观点的,而谢占壬的观点,即每年中国东北及北方联合起来向江南输出的货物总量是1000万石的估计值似乎更为可信。 非常幸运的是,这一结论还是得到了由清朝户部进行的一项东北全面调查的有力支持,并且包含在了《帝国企业政策》一文中。作为19世纪中期大清帝国范围内商业征税的一部分,朝廷户部命令东北盛京军事当局和奉天府各级官员努力研究东北当地的贸易状况,为推行新的厘金税做准备。最初,厘金税的推行是一项临时的政策,目的是征集更多的军饷以便镇压太平天国运动(1851—1864),征集的手段是对通过内陆贸易网络的所有货物进行征税。征税的货品包括那些运往沿海港口的货物和那些经过陆路运输或者是江河驳船运输去往其他贸易市场的货物。根据这份联合调查报告显示,在1855年前后(谢占壬《海运提要序》发表的30年后和包世臣言论发表的50年后),经由商人从东北运往内地(包括那些运往港口及贸易市场)的谷物和大豆总量达到了“不少于几百万石”的水平。这一评估数字向我们展示了19世纪前半叶的东北大豆输出量是肯定达不到1000万石的水平的,更为可能的分布范围见下一节所示[25]。 二、东北大豆产量与输出量的估算 行文至此,我们仍然存在着一些疑问:究竟有多少东北大豆和谷物用于输出?其输出量随着时间的推移是如何在数量上与种类上发生变化的?按照以下略述,对于王业健所得出的数字的修正,可以推断出18世纪与19世纪谷物与大豆的产量与输出量。以经过修正的1893年耕地面积3200万亩为例,假定1900年之前大豆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15%,1900年之后占到了20%,扣除生产成本(30%),我们能够确定在18世纪晚期的时候,每年的大豆盈余部分是在150万石以下,在19世纪的前半叶上升到300万石,在1875年时达到400万石,到1900年时达到了700万石。假定大豆收成的75%用于输出,那么年平均输出大豆量在18世纪晚期时大约是在100万石至150万石之间,在19世纪前半叶时上升到了大约250万石,在1875年时达到了300万石,在1900年时超过了500万石。 按照这种研究的思路,我们可以发现对于18世纪晚期的大豆产量与输出量的估算值可以在同时期的大豆海关票据上面得到反映。这些票据是来自山海关关税衙门的一项专门调查报告。山海关关税衙门收集了所有通过海运或者是陆地商队进出山海关口岸的征税商品所产生的货物税。1776—1777,1777—1778和1778—1779年问的海关票据可以与光绪时期的《山海关关税衙门管理手册》进行比较,这一对比被Kato Shigeshi[26]在他对东北贸易的早期研究中引用。坐落于故宫博物院的第一历史档案馆的中收藏品向我们提供了额外的关于1774—1775和1775—1776的统计数字,它们又进一步地确认了山海关关税衙门对于1776—1777年数据的报告。这些票据综合起来一起说明了在1774年至1779年间,东北大豆及豆饼的输出量平均是在每年110万(标准)石,这一数字基本上是与经过修正得到的112.2万石的输出数字相等的(见表1)。 王业健和Pierre-Etienne Will都指出,山海关关税衙门所提供的数据报告中的数字与实际上的大豆输出量是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的,但他们没有对此进行任何解释论证。但同样值得关注的是,即使是生活在东北当地的学者Kato的报告却没有做出过任何这方面的推论[27]。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报告所提供的数据并没有严重低估国家的税收收入。故宫博物院关于关税调查的资料可以表明,提供这些数字的报告是由皇帝下令、税收衙门监督的一项针对山海关关税征集情况的特殊调查并且持续进行了5年以上的时间。它们并不是传统意义上标准报告,只给出海关关税征集的总数,这些报告还特别说明了所征关税的货物的性质,深入到山海关关税衙门的日常工作细节中进行说明。这项调查的目的是用来衡量该地区贸易的总体水平,确保当地官员不能和商人一起勾结来欺骗朝廷的国库收入,同时测评一下对于大豆消费税的增加会不会损害到当地的贸易。根据故宫博物院的资料记载,这项调查将东北所有相关的满汉两级官员全部吸收进来,甚至包括由心腹近臣在调查持续的时间段内,严格审查所有驶离东北口岸的商船。官方对于商船的检查很快就扩展到了对于征集上来的关税的检查上面。所有账目不清,存在差异与矛盾之处都在调查之列。因为这些报告的不同寻常的性质,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它所提供的数字与实际输出水平是相当的接近,真实性是可以得到保证的。 在1862年以后,由设在牛庄的大清海运关税衙门所收集的关税的资料的工作质量更好,通过适当调整将更加有力地对于贸易评估给予支持。大清海运关税衙门对于所有在牛庄由外国轮船装船后离开牛庄的大豆产品进行征税。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绝大多数的大豆及大豆制品是经由牛庄离开东北海运输出的[28]。但是直到19世纪的最后20年,外国的蒸汽轮船才全部主宰了大豆及豆制品的船运生意[29]。然而,到了1901年,只有大约80%的大豆是由外国蒸汽轮船装船经由牛庄离开东北的[30]。于是,大清海运关税衙门对于19世纪最后10年所提供的数字是基本上可以代表大豆输出总量的,结合国内小型船只的运货量做一调整,与我之前估算的520万石的大豆输出量相比,我们可以得到在1890年前后大豆输出量600万石的数字。 除了立足于修正过的耕地面积数字基础上的大豆输出量评估值与在1780年至1900年间的关税票据数字非常接近,并且与1855年关于厘金税的报告的立意一致这一事实之外,还有其他的原因使我们的评估数字是合理的。首先,我对于清朝末期的评估得到了由1910年前后满铁调查部所进行的大豆耕作调查结果的支持。根据他们的调查,与我的评估值1100万石相比(在扣除了生产成本之后给出的总产量数字),他们预测在相同的年份的大豆总产量是1000万石到1200万石之间[31]。第二,清代东北最重要的大豆耕作区域——从更广义的层面上说是农业生产真正的核心地区——辽河盆地(包括大清河、太子河等支流)。在1850年代,辽河盆地的大豆生产总量基本上接近了整个东北地区的生产量,当然这些产量当中有一部分是用来输出的。在1920年代,辽河盆地的大豆产量估计是在360万石,而我关于1850东北大豆产量的估计值经过修正之后是340万石[32]。假定清朝时期的产量要低很多,同时包括东北和辽河盆地在内的广大地区当时都远离海岸线的事实,对比之后,我所给出的评估数字对于清朝大豆输出量可能是有所夸大了。     第二,虽然我们采用的评估办法有可能是低估了18世纪和19世纪的实际耕地面积,但是如果说我们同时也低估了当时的谷物和大豆输出量,以至于没有达到如王业健和其他学者所言的水平,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更进一步,有充分理由相信在表1中的那些修正过的输出数字夸大了大豆的产量,因为它们是通过采用1920年代的大豆产量来替代18世纪和19世纪的大豆产量的。清朝时期的谷物产量只有20世纪时谷物产量的一半,虽然现时没有资料可以证明清朝当时的大豆产量具体能低到什么程度,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认定清朝时的大豆产量肯定也是要低一些的。而且,在清代并不是每年都能将所有适于耕种的土地全部耕种完毕,在一些地区,每年有多达1/3的土地轮换休耕,这一事实将更进一步减少大豆产量的评估数值。最后,与l920年代时的运输网络相比,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时,清朝东北的交通运输系统向北只能到铁岭和开原,那些处于更远的北方的辽河及其支流流域的乡村要将它们的大豆产品运往贸易市场可谓困难重重,结果必然会产生一些损耗。当交通运输由于春雨而中断,或者船只停泊于港口,等待海水解冻,或者是在等待适合运输的海洋季风时,这些用于输出的大豆将在内陆加以储藏,但是在这里所列出的数字是假定所有的农民都是在为市场需要而生产,清代农民自己消费的大豆数量是和他们在1920年代消费的数量是相等的,并且没有休耕的土地,当然也没有损耗。 三、东北谷物产量与输出量评估 这些修正过的数字表明,东北大豆输出量远远少于一些学者所估算出来的数量。而从另外一方面来看,有一点也是很清楚的,就是东北可能是有能力输出比大家通常认定的数量更多的谷物,这一点反过来又暗示着,也许东北农产品输出贸易中,谷物的贸易量应当占到比先前认为的更大的份额。 在清代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学术界长期以来认同于这样的观点,就是东北输出谷物、大豆和豆饼,并且豆类制品占据了航运的大部分,但却没人对此做出解释。这种论断很大程度上是采纳了一些定性的根据,但远非权威性的证据。观察评论文章在描述奉天输出货物时通常是采用了“北货”这样一个普通的称谓。到了19世纪初期的时候,“北货”就是谷物和大豆的同义词,但同时当然也包括诸如枣和梨这样的其他货品[35]。朝廷官员为了追求更大的准确性,列出了一系列的输出商品,包括大豆、其他豆类、谷物和梨,以及其他货品,但即使在这些货品当中,官员也没有详细说明哪种货品占据着更大的贸易份额。 从另一方面看,有证据表明,首先是中国北方,接着是江南地区对于从东北的主要输出贸易市场中输入谷物的需求非常饥渴[36]。王业健估计江南地区的谷物产量与其自身人口生计需要相比缺口在18%~19%[37],而方行[38]的观点表明,在清朝鼎盛时期,江南农民消耗的谷物数量中输入谷物量可以占到40%,对于东北输出的粗粮和杂粮需求相对要小一些。 这种状况使东北进一步处于了大量谷物输出集散地的位置。如果不考虑农业休耕、牲畜饲料、酿酒用粮或自然损耗等因素的影响,在18世纪后半叶,用于输出的谷物盈余部分是在300万石以下,在19世纪前半叶达到了大约300万石至450万石之间。在将农业休耕的因素考虑在内以后,在18世纪的最后25年里,用于输出的谷物盈余部分可能就要在200万石以下了,1850年时是350万石,而到了1900年就不足100万石了。自那时之后,谷物盈余输出量看起来就持续下跌,一直到了1910年。 谈到谷物与大豆的输出总量,在表1和表2中所提供的评估数字说明了,在1775年前后,在假定没有农业休耕地的情况下,奉天的谷物与大豆的盈余总量是大约400万石。1804年前后,当时包世臣估算出每年江南从东北输入的农产品总量为1000万石,如果考虑到农业休耕用地的因素,那么东北农产品输出总量实际上应该是在400万石到500万石之间,因为种种原因已有的数字可能是过低了。到1850年时,输出量估计是在600万石至700万石之间。如果承认并非所有的谷物盈余都用来贸易或输出,还有一些自然损耗,并且并非每年的农业收成都好,在这些因素影响下,谷物输出量的估计值应该就接近了由清朝户部于1856年估算出的每年有“不少于几百万”石的大豆和原粮用于贸易这一论断了。   四、修正后的估算值与其他相关估算值对比 这里提出的修正过的关于东北可用于输出的谷物和大豆的总量数字低于王业健提供的数字,但与范金民和张忠民所提供的数字在某些方面还是可以相互对比的。与我在前面所估算出的19世纪早期每年从奉天输出到江南地区的谷物和大豆总量不足500万石的数字相比,王业健[41]针对基本上同一时期的估算值是1000万石。然而,范金民[42]在他关于江南地区贸易全面考察报告中确信,在1800年前后,从中国北方及奉天一起通过海运输出到江南的大豆总量在400万石至500万石之间。至于来自东北及中国北方谷物和大豆的海运输出江南的总量,范金民认为在1800年前后大约是在1100万石左右,而我的估算是仅从东北地区输出来的谷物和大豆总量是在400万石到500万石之间[43]。张忠民[44]推断,在嘉庆皇帝统治期问,每年共有大约400万石的大豆和粗谷从东北装船运抵上海,当时的上海是北方大豆及谷物海运至南方的首要的接收港口。如果从东北输出而来的大豆和谷物仅在范金民的1100万石评估值的一半以下,那么我的估算值就印证了他的评估,现时也证实了张忠民的评估。 五、对于东北粮食与大豆需求结构总览 何琪忠(He Qizhong音译)对于东北旗人及农民因其不懂纺织技术而产生的痛苦是如何的痛惜,但实际上东北农民利用谷物与大豆输出赚到的钱来支付输入棉布的费用并不会多么艰难。东北农民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通过移民的方式逐步深入到吉林和黑龙江的腹地,新来的和土生土长的农民很快就被吸收消化,而不会耗尽其粮食储备。通过逐步采纳劳动集约型的生产技术(消除农业休耕用地、更大面积施肥作业的普及、更多的田问除草作业、甚至进行作物的间作套种)而使产量不断提高,东北的农民即使是面对着持续剧烈的人口增长压力,也能够维持其粮食生产的良好态势一直进入到19世纪。虽然到了19世纪末的时候粮食产量似乎是开始下降(虽然不是因为大豆产量下降而导致的),但是清朝末期一直延续到了20世纪当中的移民运动似乎又扭转了这种下降的趋势——如果这种下降的趋势曾经存在过的话。 与此同时,各自独立发展的结果是大清帝国人口稠密的中心地区对于奉天的粮食与大豆的需求开始增长。在18世纪初期,这种需求是来自中国北方的核心地区[45]。然而,到了1750年,江南也许就已经超过了北方成为奉天谷物与大豆最大的输入目的地[46]。江南地区取代中国北方成为东北商品的首要贸易市场,这种状况是清朝中心地区对于外围地区粮食盈余争夺加剧的总体形势的一个反映。于是,到1840年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东北大豆输出到了浙江、福建和广东,在那里,豆饼被当作肥料施于当地的甘蔗田中。当太平天国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始时,福建和广东就取代了江南成为东北商品输出的首要市场,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在20世纪时,大豆输出总量的65%—80%是输向南方,而上海和山东两地的大豆输入量仅仅维持在各自10%的水平[47]。 可以预见到,对于谷物与大豆需求争夺的加剧,其结果必然导致整个国家范围内的物价上涨。王业健认为,江南地区的粮食需求是物价飞涨的主要原因,而其他地区的粮食价格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的上涨也逐渐上扬了起来[48]。在大清帝国的中心区域,通过人口增长,因劳动密集而带动的经济扩张模式的局限性正在日益突显出来,它引发了粮食价格的急剧飞涨和对于中心地区重要手工业输出产品的生产者的贸易环境造成了长期持续的损害。 这种趋势所表现出的征兆就是棉花及棉布价格的相对下降,并且因此确实导致了棉纺织者工资的绝对下降,这一现象是马尔萨斯理论所产生的压力的相当经典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在中国而且在欧洲的部分地区也表现了出来,它导致了正如Pomeranz[49]所言的那样:原始的工业化进程在欧亚大陆的两端全都走进了死胡同。因为粮食价格的上涨而带来的家庭更大的经济支出使得家庭成员对于非食品方面的商品需求下降了,随之而来的就是棉制品及其他商品相对价格的下降[50]。 国内棉布生产行业生产者工资的绝对下降这一事实,对于东北的小农阶级来说,无疑是发了一笔意外横财。只要他们能够像以前一样保持其粮食产量,所有的交易都是公平的。东北的农民用他们种植的粮食作物来购买其需要的棉布,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粮食生产可以逐渐减少,却可以购买到相同数量的棉布。所有的交易仍然又是不公平的,东北农民粮食生产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同时也在否定了这种交易的部分(或者是全部)效果,虽然由于东北棉布价格体系的缺失而使得东北粮食生产者购买能力的相对变化不能马上被衡量出来,但是,看起来东北地区确实因其拥有充足的输出粮食储备,而使当地的农民在这一轮贸易回合中因为有利于他们的贸易条件而受益,而更加肯定的是,东北地区的粮食生产者目睹他们劳动回报不断下降的过程要远远慢于江南地区的那些棉布纺织者的。到1860年代的时候,在东北第一大港口“营口牛庄”(据说其贸易总量占到了当时东北贸易的一半)的外国商船所承载的东北输出产品价值超过了与之对应的输入商品价值达到80%[51]。 在中心地区,日益恶化的土地劳动生产率的表现征兆就是对于东北大豆需求的不断加大以及其价格的不断飞涨,这种现象在整个18世纪也持续地展现出来。这种不断加大的需求首先从江南的棉花产区发散开来,接着就蔓延到了江南的水稻产区,后来发展到了地处福建和广东这样东南省份的甘蔗和水稻产区。于是,身处其他地区的农民不仅也要随着时问的推移忍受更高的价格来购买东北的谷物,而且他们为了维持或者提高其自身土地的产量,还被迫要忍受越来越高的大豆价格,购买大豆用以制造豆饼肥料。江南地区豆饼价格从1750年的大约每斤500钱上升到了1820年的每斤2000钱[52] 1808年时,江南地区1石大豆价值5两银子[53]。于是,东北农民从中心地区日益增加的粮食需求方面获得了双重收益。正如日益上涨的谷物价格是日益增加的谷物赤字的征兆一样,日益上涨的豆饼(和大豆)价格也是粮食短缺所造成的相同的表现。 举例来说,进入18世纪之后,江南水稻产区开始接近了它的“土地一人口”承载能力的极限,这种状况迫使当地农民不得不将水稻与小麦一年双种,同时还种植其他的农作物来提高土地的总产量。当代学者指出,这一时期的一年双种给土地施加了更大的压力,已经对于其水稻产量的降低形成了严峻的威胁[54]。为应对这种现实的影响,农民们只能指望施肥作业了[55]。像农家肥和河道淤泥这样的肥料在施肥作业中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力,而用豆饼做肥料就不需要太多的劳动投入,但其价格非常昂贵。 在江南的棉花产区,在更早的时候已经面临着相似的情况了。棉花种植也需要大量的肥料来补充由于年复一年地耕种大量吸收养分的棉花,而地力迅速消耗殆尽的土地。起初,江南地区从安徽与山东半岛引进大豆和豆饼,但是这些地区的供应能力因其亩产与种植面积的因素,即使是维持江南棉花输出数量已很困难,更不必说是不断增加其输出总量了。于是,从18世纪末期开始,越来越多的江南地区所用的大豆开始来自于东北[56]。 如果假定豆饼的价格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农民家庭粮食生计是有联系的,那么在18世纪农民所用豆饼成本的提高必然使谷物价格的提高接踵而来。因此,就像东北谷物生产者一样,东北的大豆种植者们也发现,他们可以用相同数量的大豆产品购买到越来越多的棉布了。 Kenneth Pomeranz[57]根据英国可以使用其所占领的殖民地上大量的富裕资源的有力条件,来解释为什么英国有能力经历一场工业革命。他认为,北美洲提供了英国工业所需要的去籽棉花,而其本国农业如果不能忍痛放弃粮食种植,是不能够提供足够的棉花用于工业生产的,而这样做会给英国本国的食品供应造成伤害。但是在论证他的这种观点时,Pomeranz却忽视了针对中国外围地区与中心地区的非常相似的“缓解”。即使他也承认利用输人大豆生产出的豆饼肥料对于中心地区农业的重要作用[58]。清朝廷在18世纪和19世纪都十分鼓励农民向外围地区进行移民活动,并且在许多情况下都通过免税方式进行经济上的扶持,正如欧洲一些国家早期进行封建扩张所采取的经济扶持一样。这一点通常被理解成对于人口过度膨胀的一种缓解,同时也是一个新的税收增长点[59]。朝廷资助农民去湖南、四川、广西、云南、贵州,最终是在台湾定居。在这一过程中,有时候,朝廷要对当地土著部落进行迁移或者是直接消灭,或者是将其征服。随后,所有这些地区就可以依靠其便利的水路运输条件成为中心地区谷物和大豆的主要供应地了[60]。即使在清朝廷发布禁令禁止农民在某些地区(其中就包括东北)进行移民时,依然挡不住农民不断在此地移民的事实,结果是在1770年之后,朝廷批准了可以从东北输出谷物和大豆,可以在某些方面减轻一下江南地区土地的压力[61]。正如Pomeranz违背史实提出“如果英国不得不自己生产棉花的话,她的粮食生产方面将会发生什么?”这样的问题一样,我们也可以问一个相似的问题:如果江南地区不得不生产出其自身所消费的全部谷物与大豆的话,那将会发生什么呢?推测起来,大量的棉花种植用地将不再存在,直接导致棉花产业的崩溃,带来数量巨大的赤贫人口,成为收入蒸发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根源[62]。正像此项中国东北的研究报告所表明的,中国中心地区的问题是,其周边外围地区自己在体制上决定了自身成长的局限性。 清朝廷对于全国范围内贸易网络的扩展和特殊贸易航线的延伸问题采取了战略性的姿态,其最为关注的是确保人口粮食安全(尤其是中心地区的人口),因此,以耕地为基础的国策并不令人惊讶。当东北的谷物和大豆产量首次登记在册并不断增长时,清朝廷将这些粮食用于那些处于人口密度更大、定居时问更长的中心地区的人民自身生计之上,这些地区早在1700年代,粮食赤字就已经如地方病一样蔓延开来。按照非常简单的思维逻辑,生计难以保障的农民更倾向于造反或暴乱。正如R.Bin Wong,Pierre—Etienne Will和其他学者指出的那样,饥荒救济系统是一个国家根本性的关注点,它是控制社会秩序的任务得以执行的一种形式[63]。因为在很大程度上,维持一个地区的粮食安全在维持其社会秩序安定的工作中起到整体性的作用,所以任何国家都会直接关注如何运输粮食以及由谁来负责运输粮食的重大问题[64]。大清帝国在处理粮食及粮食市场,尤其是东北地区的问题时,不是一个自由放任主义的国家。清朝时的中国官场也许缺乏完全控制粮食贸易的能力,但各级官府却已经在各级公路及贸易关卡上排列有序,严阵以待,准备为了朝廷的利益,然而只是部分地,而维护粮食价格的稳定,从而对贸易格局产生影响。(本文译自Christopher M.Isett(2007).State,Peasant,and Merchant in Qing Manchuria,1644—1862(《1644年—1862年清代中国东北的地方政府、农民和商人》,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tanford,Califomia.) 参考文献: [1]宋祥瑞:《国朝建业初基纪略》,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第1197页。 [2]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中华书局,1992,第1155页。 [3]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153页。 [4]王业健:《十八世纪长江三角洲的粮食供应和谷物价格》,第2届中国现代史研讨会,《台北学术机构学报》1989第2期,第430页。 [5]王业健:《1638—1935年间长江三角洲谷物价格的长期趋势》,《中国历史的经济观察》,加里福尼亚大学伯克林分校,1992,第38页。 [6]李伯重:《1620年—1850年江南的农业发展》,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8,第210页、第237页。 [7]李伯重:《1620年—1850年江南的农业发展》,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8。 [8]李伯重:《1620年—1850年江南的农业发展》,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8,第210页、第237页;Perkins《1368—1968中国农业的发展》, Chicago,Aldine,1969,第258页,表C.13;280页,表D.15。 [9]Kameoka Seiji:《满洲大豆研究》,大连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1921,第110页。 [10]Perkins Dwisht:《1368—1968中国农业的发展》,Chicago,Aldine,1969。 [11]Settai和Ito:《满洲大豆》,Dairen—shi,Man—Mō bunka kyskai,1920,第14~16页,表2。 [12]FNDS:《奉天全省农业调查》,Ma Weiyuan,奉天农事实验场,1909,3.3.49~60页。 [13]李伯重:《1620年—1850年江南的农业发展》,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8,第19~20页、第26~27页。 [14]Settai和Ito:《满洲大豆》,Dairen—shi,Man—Mō bunka kySkai,1920,第19—23页,表2;MMZ,满蒙全书(1922—23),第3卷,第170~171页,Man—Mō bunka kyōkai。 [15]NJ—系列丛书《农村实际状况研究报告:洮南县家族研究》,Rinji sangyō chssa kyōku,1934—1936。 [16]Tsao Lian—en,大豆和豆油买卖,《中国经济杂志》1930,7.3,第942~943页。 [17]光绪,《山海关关税衙门管理编览》,4.19;Kato Shigeshi,康熙乾隆年间满洲和关内之间的贸易,《中国经济历史研究》,1953,第600—601页。 [18]MMZ:《满蒙全书(1922—23)》,第3卷,第256页、第269页,Man—Mō bunka kyskai。 [19]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中华书局,1992,第1154~1159页。 [20]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中华书局,1992,第1155页。 [21]光绪,《山海关关税衙门管理编览》,6.13—15。 [22]李伯重:《1620年—1850年江南的农业发展》,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8,第209页、第235页。 [23]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中华书局,1992,第1155页。 [24]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中华书局,1992,第1158页。 [25]宋祥瑞:《国朝建业初基纪略》,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第1188页。 [26]Kato Shigeshi:《康熙乾隆年间满洲和关内之间的贸易》,《中国经济历史研究》,1953。 [27]Pierre—Etienne Will:《十八世纪中国的官僚与饥荒》,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0,第218页;李伯重:《1620年—1850年江南的农业发展》,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8,第113页; Kato Shigeshi,《康熙乾隆年间满洲和关内之间的贸易》,《中国经济历史研究》,1953第600~606页)。 [28]美国领事机关急件:Newchwang,1875—1906.Record Group 59.2.2(Consular Correspondences),National Archives Microfilm Publication No.115,7 reels,236,1904年3月11日。 [29]赵冈:《满洲的经济发展:边疆经济的增长》,安·埃博,密歇根大学中国研究中心,1983,10;Sun Kungtu:《二十世纪上半叶满洲经济发展》,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9;雷慧儿:《东北的豆货贸易(1907—1931)》,台北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81,第119~120页。 [30]雷慧儿:《东北的豆货贸易(1907~1931)》,台北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81,第120页。 [31]比较表8.2;KT,《满洲大豆研究》,Dairen,Kantō tshokufu minseibu shouka,1912,第29页。 [32]Settai和Ito:《满洲大豆》,Dairen—shi,Man—Mō bunka kyskai,1920,第l6~18页。 [33]MMZ:《满蒙全书(1922—23)》,第3卷,Man—Mō bunka kyōkm。 [34]MNK:《主要作物生产成本研究报告》,Shinkyō(Changchun),Manshu nōsan kōsha,1942;SNS:《主要作物生产成本》,Shinkyō(Changchun),Jitsugyōbu rinji sangyō ch6sa kyoku,1937 [35]范毅军:《明清时期的长距离贸易和市场整合(1400年—1850年)》,斯坦福大学博士论文,1992,第277页、第288页。 [36]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王业健:《十八世纪长江三角洲的粮食供应和谷物价格》,第2届中国现代史研讨会,《台北学术机构学报》1989第2期。 [37]王业健:《十八世纪长江三角洲的粮食供应和谷物价格》,第2届中国现代史研讨会,《台北学术机构学报》1989第2期,第429页,表2;同样参见全汉升、Richard A.Kraus:《清代中期谷物市场与贸易:物价历史评论》,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哈佛大学出版社,1975,第64~65页。 [38]方行:《清代江南农民的消费》,《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第91~98页。 [39]MNK:《主要作物生产成本研究报告》,Shinkyō(Changchun),Manshu nōsan k6sha,1942;SNS:《主要作物生产成本》,Shinkyō(Changchun),Jitsugyōbu rinji sangyō chōsa kyoku,1937。 [40]刘大中、叶孔嘉:《中国满洲经济:国民收入与经济发展(1933—1959)》,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65,第29页,表2。 [41]王业健:《十八世纪长江三角洲的粮食供应和谷物价格》,第2届中国现代史研讨会,《台北学术机构学报》1989第2期,第430页。 [42]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153页。 [43]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66页);张忠民,上海:从开发走向开放(1368—1842),云南出版社,1988,第171页。 [44]张忠民:《上海:从开发走向开放(1368—1842)》,云南出版社,1988,第171页。 [45]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46]范毅军:《明清时期的长距离贸易和市场整合(1400年—1850年)》,斯坦福大学博士论文,1992,第275~276页。 [47]雷慧儿:《东北的豆货贸易(1907—1931)》,台北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81,第7页。 [48]王业健:《1638—1935年间长江三角洲谷物价格的长期趋势》,中国历史经济观察,加里福尼亚大学伯克林分校,1992,第52~54页。 [49]Pomeranz Kenneth,The Great Divergence:Europe,China,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m World Economy(大分歧:欧洲、中国,和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206—207页,241页。 [50]Brenner Robert,and Christopher Isett.(2002),England's Divergence from China's Yangzi Delta:Property Relations,Microeconomics,and Patterns of Development(《英格兰对中国长江三角洲的分歧:资产关系、微观经济和发展模式》).Joumal of Asian Studies 61.2:639~640页;张晋藩:《清入关前国家法律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第206页、第215页;范金民:《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第162—163页。 [51]Williamson,Alexander.(1870).Journey in North China,Manchuria,and Eastern Mongolia with Some Account of Corea(《中国华北、东北和朝鲜部分地区的旅行》).London,Smith Elder.Vol.2,47页。 [52]李伯重:《1620年—1850年江南的农业发展》,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8,第85页,表5.3。 [53]邓亦兵:《清代前期沿海运输业的兴衰》,《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年第3期,第47页。 [54]李伯重:《1620年—1850年江南的农业发展》,New York,St.Martin,s Press,1998,第86页;Ellis,E.C.,and Wang S.M.(1997).“Sustainable Traditional Agriculture in the Lake Tai Region of China.”Agriculture Ecosystem,and Environment(《“中国太湖地区可持续性的传统农业”一农业生态系统与环境》)184~188、190—191页;Huang Philip C.C.(2002)“Development or Involution in Eighteen—Century Britain and China?A Review of Kenneth Poneran's The Great Divergence:China,Europe, and the Making of the Modem World Economy.”(《关于十八世纪不列颠与中国的发展与倒退?—评论K. Poneranz的关于“大分歧:欧洲、中国,和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Joumal of Asian Studies,508。 [55]El
/
本文档为【1700-1860年间中国东北谷物与大豆的贸易】,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