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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丝虫病防治后期流行趋势分析

2013-08-14 3页 doc 31KB 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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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丝虫病防治后期流行趋势分析马来丝虫病防治后期流行趋势分析 通过开展丝虫病防治后期监测,掌握马来丝虫病防治后期的流行病学特征及媒介变化情况,为巩固防治成果,防止丝虫病的再度流行提供科学数据。方法 采取查治残存传染源和全民普服药盐的巩固措施;开展丝虫病防治后期病原学、血清学和蚊媒监测及慢性丝虫病调查,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东坡区于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前6年,重点人群监测检出残存微丝蚴血症者7人,其中复阳3人,新检出4人;筠连、雨城区和沐川县于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前1~5年,横向监测各检出残存微丝蚴血症者2、1和1人,其中原阳拒治者1人,新检出3人...
马来丝虫病防治后期流行趋势分析
马来丝虫病防治后期流行趋势分析 通过开展丝虫病防治后期监测,掌握马来丝虫病防治后期的流行病学特征及媒介变化情况,为巩固防治成果,防止丝虫病的再度流行提供科学数据。方法 采取查治残存传染源和全民普服药盐的巩固措施;开展丝虫病防治后期病原学、血清学和蚊媒监测及慢性丝虫病调查,并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东坡区于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前6年,重点人群监测检出残存微丝蚴血症者7人,其中复阳3人,新检出4人;筠连、雨城区和沐川县于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前1~5年,横向监测各检出残存微丝蚴血症者2、1和1人,其中原阳拒治者1人,新检出3人中漏查者2人。消除丝虫病后,4个县连续监测14年未检出微丝蚴,无新发慢性丝虫病患者。结论 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初期,丝虫病传播继续存在,采取巩固措施后未检出微丝蚴;消除丝虫病后监测表明,实施不同巩固措施后的远期效果显著。后期工作重点应放在对原慢性丝虫病患者的关怀与照料。 四川省原有17个县(市、区)流行马来丝虫病,主要传播媒介为嗜人按蚊和中华按蚊。防治前,各流行县人群平均微丝蚴率为0.08%~11.96%;累计慢性丝虫病患者3 354例,患病率为6.49%[1]。1956年以来,四川省丝虫病防治工作采取以消灭传染源为主的防治对策,经历了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试点、大规模防治和深入防治,1981-1985年各县陆续达到基本消除丝虫病标准。其后,各县针对防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成效巩固措施与后期监测。1996年全省达到消除丝虫病标准后,各县继续进行防治后期监测。为观察实施巩固措施的远期效果和消除丝虫病后的流行趋势,对2009年开展监测的筠连县、东坡区(原眉山县)、雨城区(原雅安县)和沐川县丝虫病防治后期远期效果进行分析。 1 内容与方法 1.1 防治措施 各县采用反复查治加疫点人群或村组全民服药;对流行程度重、范围大的县再加全民普服0.3%的乙胺嗪药盐;开展对慢性丝虫病患者调查[2]。 1.2 巩固措施 1.2.1 查找残存传染源 重点复查原微丝蚴血症者及其周围人群,补查历年漏 查、漏治者及迁入人员;每年有地循环整群抽查边远地区及防治薄弱的村组人群,充分暴露残存传染源。 1.2.2 治疗残存传染源 对新检出的微丝蚴血症者给予2~3个疗程的乙胺嗪治疗(每1疗程1.2g,分为2次/1d,下同);原微丝蚴血症者和慢性丝虫病患者给予1个疗程乙胺嗪治疗;患者家属及周围人群、原流行程度重的村组进行1个疗程的集体服药;对重流行县及局部反复检出残存传染源的乡镇,采用全民普服0.3 %乙胺嗪药盐3~4个月,人均服药4.5g~6.0g。 1.3 监测措施 巩固措施后,各县每年进行横向监测及重点人群监测[3];有条件的县开展纵向监测,进行病原学、蚊媒和血清学监测。对10岁以上人群整群调查有无新发慢性丝虫病患者,掌握慢性丝虫病患者变化,完善个案资料[4.]。 1.4 血检方法 于检查当晚21:00-02:00时,取受检者耳垂血6滴,制成厚血膜片2张(每片血量约60μl),溶血后固定、染色、镜检微丝蚴。 2 结果 2.1 防治措施实施 1956-1984年,筠连县、东坡区、雨城区和沐川县采用反复查治加疫点人群或村组全民服药的防治措施,1984年流行程度重、流行范围大的筠连县采用全民普服0.3%的乙胺嗪药盐3~5个月,以控制传染源。防治期间四个县普查流行区人群805 888人次,人均接受血检2.01次,检出微丝蚴血症者11 487人次,对象治疗9 576人,集体服药26 163人次;累计检出肢体淋巴液肿患者351例(表1)。经防治后,筠连、东坡区、雨城区和沐川县分别于1984、1982、1983和1983年经省级考核达到基本消除丝虫病标准,人群微丝蚴率分别降至0.04%、0.12%、0.19%和0.18%。 2.2 巩固措施实施 筠连县、东坡区、雨城区和沐川县在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前5年,根据残存传染源分布规律[5],采用对象治疗和集体服药以及防治薄弱的村组和重点人群为主要查治对象的巩固措施;1986年筠连县对防治薄弱的重点乡镇、1990年东坡区对局部反复检出残存传染源的乡镇人群采用普服0.3%的乙胺嗪药盐措施,普服药盐3~5个月,人平服乙胺嗪药4.5~7.5g,进一步肃清残存传染源(表1)。 2.3 监测措施实施 2.3.1 重点人群监测 1983-1992年筠连县、东坡区、雨城区和沐川县共监测重点人群7 987人,其中原微丝蚴血症者552人,1983-1984年在东坡区的41人中检出微丝蚴血症者3人(4人次,1984年1例为1983年复阳);疫点人群4 804人,在东坡区的4 499人中新检出微丝蚴血症者4人(末例微丝蚴血症者为1988年检出);监测漏查人群381人、低龄儿童1 168人、迁入人口228人、应征青年55人和毗邻疫区的非流行乡799人,均未检出微丝蚴。1996年消除丝虫病后,筠连和沐川县共监测重点人群1 476人,其中原微丝蚴血症者247人、疫点人群383人、中住校生846人,均未检出微丝蚴(表2)。 2.3.2 横向监测 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筠连县、东坡区、雨城区和沐川县采取巩固防治措施和查找薄弱环节,主要以防治薄弱的村组人群开展横向监测,1983-1996年共监测94个村,血检70 273人,检出微丝蚴血症者4人,微丝蚴率为0.006%。筠连县于1985和1986年各检出微丝蚴血症者1人,分别为漏查与原阳拒治者;雨城区于1984年新检出微丝蚴血症者1人;沐川县于1988年新检出微丝蚴血症者1人,系历次漏查者。四县解剖媒介按蚊9 614只,均未检出含人体幼丝虫感染蚊。消除丝虫病后,2000-2009年共监测21个村,血检14 372人,未检出微丝蚴血症者 2.3.3 纵向监测 1987-1995年筠连县和雨城区各选定1、2个行政村作为省级纵向监测点,总人口为2 736人、2 156人,分别血检7 857、6 927人次,解剖人房内蚊媒15 000只、10 736只,均未检出微丝蚴血症者和含人体幼丝虫蚊。1987、1988年采用常规ELISA血清学方法,抗体阳性率分别为10.84%(54/498)、5.72%(40/699),抗体水平呈下降趋势;1995年采用白色PVC DOT-ELISA血清学方法检测1 492人,非流行区人群对照检测282人,抗体阳性分别为220人、31人,抗体阳性率14.75%、10.99%。流行区人群和非流行区人群抗体水平差异无统计学χ2=2.7494,P > 0.05),均已降至与非流行区人群水平相似。 2.4 慢性丝虫病患者调查和复查 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1986-1996年,筠连县、东坡区普查流行区和雨城区抽查3个乡镇10岁以上人群共406 372人,未检出新发淋巴液肿患者。消除丝虫病后的2004年,沐川县抽查4个乡镇10岁以上人群29 329人,未发现新发淋巴液肿患者。2009年筠连县、东坡区、雨城区和沐川县对原遗留的慢性丝虫病患者复查核实,分别尚存61、6、7和8例。筠连县61例慢性丝虫病患者复查核实分布在12个乡镇35个村,其中女性27例,年龄为40~87岁;男性34例,年龄为45~92岁。体征为双下肢31例,右下肢14例,左下肢16例;肢体淋巴液肿分期为Ⅰ期18例、Ⅱ期17例、Ⅲ期6例、Ⅳ期10例和Ⅴ期10例;病程均在25年以上。 3 讨论 丝虫病的防治策略是以查治患者为消灭丝虫病的首要技术措施。四川省筠连县、东坡区、雨城区和沐川县自1956年以来,采用反复查治加人群集体服药的防治措施,使人群微丝蚴率和微丝蚴密度大幅度下降,而人群中存在的低密度微丝蚴血症者血检很易遗漏,特别是原流行程度重、流行范围大的筠连县尤为突出。根据防治中存在的遗漏低密度微丝蚴血症者情况,1984年筠连县采用全民普服0.3%的乙胺嗪药盐防治措施,这样既有效的对遗漏的微丝蚴血症者给予治疗,又对微丝蚴密度较低,血检不易检出的微丝蚴血症者给予应有的处理。各县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不同防治措施,经省级考核相继达到部颁基本消除丝虫病标准。 基本消除丝虫病后,大规模的普查普治工作已结束,但人群中仍存在一定数量的低密度微丝蚴血症者。为了提高查治残存传染源的针对性,加快阻断传播和消除丝虫病进程,在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前3~5年,各县采用复查补查、复治补治和对边远山区及防治薄弱的村组普查的巩固措施以及重点人群为主的监测措施,进行防治后期的成效巩固。鉴于筠连县人均血检次数相对少的状况,1985年继续对原重流行乡镇及局部防治薄弱的村组全民普服药盐;东坡区针对重点人群监测中反复检出7例残存传染源的分布状况,1990年在全区5个流行乡镇采取全民普服药盐的巩固措施,达到了肃清残存传染源的目的。 采取巩固措施后,各县转入防治后期的横向、纵向和重点人群的全面监测。雨城区于1984年、沐川县1988年在横向人群监测中新检出低密度残存微丝蚴血症者各1例,原因为历次漏查和未采取全民普服乙胺嗪药盐巩固措施有关;筠连县在横向人群监测中检出2例,分别为漏查与原阳性拒绝治疗者。监测结果显示基本消除丝虫病后的初期,丝虫病传播继续存在。在充分暴露残存传染源基础上,对流行区采用全民普服乙胺嗪药盐巩固措施,保证了查治为主的措施的实施,彻底肃清了残存传染源。监测结果表明,随着巩固措施的实施,1989年以来未再检出残存微丝蚴血症者。开展基本消除丝虫病后蚊媒监测,未再检出含人体幼丝虫感染蚊,亦无新发慢性丝虫病发生,表明丝虫病传播已被阻断,防治成效得到有效巩固,为全省消除丝虫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原慢性丝虫病患者因年老自然减员等原因大为减少,体征亦减轻。1995-1996年经省丝虫病专家组考核验收,确认均已达到卫生部消除丝虫病标准。 为了解实施巩固措施的远期效果和消除丝虫病后的流行趋势,巩固消除丝虫病成果,筠连县、东坡区、雨城区和沐川县按省里统一监测,继续对边远、贫困和巩固与监测措施中存在薄弱环节的地区及原流行区外出人口较多的村组进行横向人群监测。2000-2009年共监测21个村,血检14 372人,未检出微丝蚴血症者,亦未检出新发慢性丝虫病患者。消除丝虫病后,已连续14年未检出微丝蚴。截止2009年监测结果表明,基本消除丝虫病后实施不同巩固措施的远期效果和消除丝虫病的防治成果显著。存在内源性传染源的可能性极小,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频繁,仍然存在外源性输入传播的可能,加之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因此不能放松监测力度,应继续加强消除丝虫病后的监测工作。 综上所述,认为在基本消除丝虫病后,工作重点应放在复查补查、复治补治上,充分暴露和治疗残存传染源后,对重点乡镇与反复检出残存传染源的乡镇采用全民普服0.3%乙胺嗪药盐巩固措施,彻底治疗血检不易检出的残存传染源。监测应以重点人群和存在防治薄弱环节的村组为主要对象。在消除丝虫病后,除继续对可能存在薄弱环节的地区进行横向监测,掌握监测后期丝虫病的趋势外,后期工作重点还应放在对原遗留的慢性丝虫病患者进行关怀照料,减轻患者痛苦,以达到最终清除丝虫病的目标。 (收稿日期:20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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