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 科学版� 一 九八九年第二期
唐后期的虚钱 、
李 锦
实钱问题
绣
内容提要� 应实钱是在唐后期特定的历史条件乍 , 铜钱和 实物货币行将退 出 流通领
域时产生的混乱现象。 瘩后期史籍中大量记载的在两税 、 盐铁 、 官体、 和余、 和雇和 宫
市等领域 出现的应实钱 , 并非源于 认 当十 、 三十 的花元钱 , 而是源 于应实佑。 应佑是唐
政府在无力限制钻钱 为铜 , 无 力大 量鼓铸铜钱以适应商品经济发展对货币需求的经济形
势下采取的价格政策 。 但与詹政府本 身愿望相反 , 它 引起了财政及价格上的混乱。 店 后
期时政上的许多棘手问题的产生 �如 � 两税折纳 、 盐铁记帐、 内外官体差异 、 和余 、 和
雇 、 宫 市井民等� , 都以应实钱为根本原因 。
翻开唐代史籍 , 人们 往往为一个大量出现的名词 “虚钱 、 实钱 ” 所迷惑 。 虽然从本世纪
三十年代以来 , 治唐史者对虚实钱问 题给予 了关注 , 但迄今为止 , 尚无令人满意的结论 。 虚
实钱无疑是唐代财政史上 的一个核心问题 , 不将虚实钱问题澄清 , 唐代财政史的研究则无法
深入 。 有鉴于此 , 本文试图对虚实钱进行考释说明 , 力图给这个悬 了半世纪而未解决的问题
以一个符合实际的答案。
一 、 虚实钱及其出现的原因
提起虚钱 、 实钱 , 有的人可能会想到两唐书食货志中的记载 , 今引之如下 �
新唐书五 四食货志略云 �
肃宗乾 元 元年 , 经费不给 , 铸钱使第五琦铸 “ 乾元重 宝” 钱 , 与开元 通宝参用 , 以一 当 十 , 亦号 “ 乾元十 当钱 ” 。
第五琦为 相 , 复命绛州诸炉铸 重轮乾元钱 , 其文亦 日 “ 乾元重宝 ” , 与开元 通宝 钱并行 , 以一 当五 十。 是 时民间行三
钱 , 大而 重棱者亦号 “重棱钱 ” 。 初有虚 钱 。 上 元元年 , 减重 轮钱 以一 当 三 十 , 开 元 旧 钱与乾元 十当 钱 , 皆 以 一 当
十 , 碾 破寮受 , 得为实钱。 虚钱交易皆用 十当 钱 , 由是钱有虚实之 名 。
这里 , 由于一 当十 、 三 十, 确实引起了价格混乱 , 钱出现了虚实之 名 , 但这种钱出现的时间
是很短暂的 。 唐会要八九泉货门云 �
至 �乾元元年 � 十二月二十 九 日诏 � “ 应 典帖庄宅 店铺 田地破 碾等 , 先为实钱典帖者 , 令还以实钱价 , 先以虚钱
典帖者 , 令以虚 钱赎 , 其余交关 , 并依旧用 当十 钱 。 ” 由是钱有虚实之称 。 至 宝应 元年五 月十 九 日救文 � “卑开 元乾
元重梭钱 , 并宜 准一 文用 , 不须计 以虚数。 ”
第五琦铸一 当十 、 三十的大钱 , 是临时性的措施 , 在造成 了价格混乱之后 , 宝应元年 , 唐政
府便将一当十 、 一当三十的虚制废除 了。 通鉴二二二肃宗宝应元年条云 �
救乾元大小钱 皆一 当一 , 民始安之。
旧唐书 � � 一代宗宝应元年五月条云 �
改乾元大小钱并一当一。
关于这种大钱的最后结局 , 杜佑 一于通典九食货典钱币门云 �
�乾元 、 童棱钱� 寻总停废 , 还用开元通宝钱。 人 间无 复有乾元、 重梭二钱者 , 盏并铸为器物类。
大钱消除 , 乾元 、 重棱钱被融铸为器物 , 虚钱也应由此销声匿 迹 。 但与上述结论相反 , 唐后
期虚实钱的记载史不绝书 , 而且虚实钱在财政经济诸问题中屡屡出现 。 如册府元龟 四九三邦
计部山泽门云 �
�元和 � 四年二月诸道盐铁转运使李翼奏 � 江淮 、 河南、 河 �峡� 内、 竞邻 、 岭南诸监院, 元 和三年果盐 , 都收
价钱七 百二十七万八 千一 百 六十 贯 , 比量未改法已前旧 盐利 , 总约时价四 倍加抬 , 计成虚钱一 千七百八十一 万 五千八百
七贯 。 贞元二年收巢盐虚钱六百 五 十九 万六千贯。 永贞元年收果盆虚钱七 百五十三万一百贯 。 元和元年收果盐虚钱一
千一百二十八万贯。 二年收泉盐虚 钱一千三百五万七 千三百贯 。 三年收集盐虚钱一千七 百八十一万五千一百贯 �按 �
尾数不 同, 可能有误 � 。
这里反复出现的是 “虚钱” 。 会耍八八盐铁使门云 �
�大和 � 三年四月放 , 安邑 、 解县两池核课 , 以实钱一百万贯为定顿。
这里出现的是 “实钱” 。 这些虚实钱 , 显然与一当十、 三十的乾元钱没有关系。 因此 , 只用
正史食货志的一当十 、 三十的乾元钱来解释唐后期的全部虚实钱问题 , 是不可能的 。
影响唐后期整个经济 、 财政命脉的虚实钱到底是什么呢� 元棋集三八 为河南百姓诉车状
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提供 了线索 �
河南府应供行营般粮草等车 , 准软粮料使操共雇四 千三 十五乘 , 每乘每里脚钱三十五文 , 约计 从东都至行营所八
百佘里 , 钱二千八文 �按� 此钱数误 , 应为 “二十八 千 ” � , 共给盐利虔估匹段 。 绢一 匹 , 约估四 千已上 , 时估七 百
文 , 细一匹 , 约估五千 , 时估八 百文 。 约计二十八千 , 得细绢共六匹 , 折当实钱四 千五百 以来 。
从元棋文 来看 , “四千五百” 是实钱 , “二十八千 ” 是虚钱。 这具有虚实两种价值 �二十八
千 、 四千五百� 的钱是什么呢� 就是六匹绢釉 。 六匹绢抽 以 实 � 佑 价 �七百文 、 八百文� 计
算, 值四千五百文 � 用虚估 �四 千文 、 五千文� 计算 , 值二十八千文 , 这便是六匹绢细有虚
实两种价值的原因 。 我 们由此可以得出 � 所谓虚实钱 , 井非指铜钱 , 而是指能充当流通手段 ,
具有两种估价的绢帛布等 。 唐代的货币形式一直是钱帛通用 , 大量的绢帛作为货 币 进 入 市
场 。 但绢 帛充 当货币 , 有它的特殊性 � 一方面 , 它是货币 , 可以充当流通 、 支付手段 、 价值
尺度等 , 从这个意义 上 , 它是钱 � 另一方面 , 它又是实物 , 它本身又具有价格 。 由于中央制
定的绢帛价格与实际交换 中的绢 帛价格不一致 , 有 了虚实估的区分 , 等量的绢帛便具有了不
等量的两种价值� 一种为 中央规定的价值 , 即虚钱 � 一种为实际流通中的价值 , 即实钱 。 元
棋文中 , 同是六匹绢细 , 有二十八千与四千五百两种价值 , 便是虚实钱的不同 。 由此可见 ,
影响唐后期整个财政的虚实钱 , 井不是正史食货志中有虚实之名的乾元钱 , 而是源于作为货
币的绢帛的虚实估 。
实估 , 又作 “ 时估” , 即当时 当地 的实际物价 , 它 是市场交换中所承认的估价 , 虚估 ,
就是省估 , 胡三省注为 “ 省估者 , 都省所立价也” � 。 相对于实际流通中的价格而言 , 它是
虚的 , 因此又称虚估 。 实估为市场中实际存在的物价 , 可不多论 , 但虚估是在什么背景下 出
现的呢�
唐会要八四租税下两税使条元和四 年六月救云 �
两 税法总悉 �唐大诏令集一一一 作 “悉总 ” , 是 � 诸税 , 初极是便民。 但缘约法之初 , 不定物估 , 果 帛转残, 斌
税 自加 , 民力不堪 , 国 用斯切 , 须受通济 , 令其便安 。
“约法之初 , 不定物估” 指的是始行 两税时 , 中央未制定统一的估价 , 即没 有 “都 省 所 立
价 ” —虚估 。 没有虚估在百姓纳税中所带来的后患为 “ 粟帛转贱 , 赋税 自加 ” 。 改 变这种物价 一��降的趋势 、 稳定百姓折纳数量的办法 , 便是制定虚估 。 虚估虽是一个高物价 , 但它能
��
起到减少百姓赋税的 作用 。 这是因为在量出以制人原则下的以钱为额的两税 与租庸调 不同 ,
它 从一开 始实行 , 便与物价关系极为 密切 。
两税从税率的制定 、 分配到百姓具体交纳 , 都呈现出厚杂性 。 建中元 年的以钱为税 , 是杨
炎在当时 钱轻物重 � 的经济形势下采取的将物价政策纳于赋税政策中 , 以钱为税 , 使钱重的措
施 � 也是在量出以制入原则下均摊税额所采取的标准 。 中央所定两税为交纳钱谷 , 但钱井不
只 是现钱 。 唐会耍五八户部尚书门元和五年正月度支奏略云 �
其先不征见 钱州 , 不在分配限。
纳两税时 区分为不征现钱州与征现钱州 , 不征现钱州在纳两税时 , “但估资产为差 , 便以钱
谷定税 , 赂时折征杂物 ” , “定税之初 , 替计据钱 , 纳税之时 , 多配绩绢” � 。 实际上 , 百
姓无论纳现钱还是折绢以纳 , 都与估价关系密切 。 百姓劳作所得只 是粟 、 绢 , 、欲纳现钱 , 只
有卖粟 、 卖绢帛 , 这便是陆赞所云的 “贱价卖其所有 ” � � 而折绢者 , 由于钱额总数固定 ,
绢愈贱 , 折纳的绢愈多 。 因此 , 纳现钱者 , 绢谷贱 , 商人得利� 折纳绢者 , 绢贱 , 官吏可以
上报高价而 升降得利 。 这样 , 在两税法实行后唐政府一直担心的物价便急剧下降了 。 这种物
价的下降是以百姓受双重剥削为代价的。
使百姓避免官吏 、 商人刹削的唯一办法 , 是中央制定统一的绢谷折纳价格 。 这样 , 作为解
决 “ 粟帛转贱 , 赋税 自加” 的 “都省所立价 ” —虚估便出现了 。 虚估最早产生于何时 , 史无确载 , 我推测虚估出现不会晚于 贞元四年 。 唐会耍九十和来门略云 �
�贞元 � 四年八 月诏 , 京兆府于时价外 , 加估和朵 。 先是京麟和来 , 多被抑配 , 或物估逾于时价 , 或先敛而后给
直 , 追集停拥 , 百姓苦之。
如果这 里的 “ 物估 ” 指的是粮食价格 , 粮价比实际价格高 , 百姓为何还会 “ 苦之” � 和乘是
双重虚实钱问题 �本文第三部分将详细
� , 这里的 “物估” 不是指粮价而是指绢价 , 即
用高于时估的绢价 �绢的虚估� 来付百姓的和朵钱 , 百姓所苦者是 因为得到的是比应得的实
传绢少得多的虚估绢 �这种现象在唐后期一直作为一个问题存在 � � 。 由此可见 , 虚估出现
早于贞元四年 。
唐政府虽然制定了虚估 , 但物价 �即实佑� 下降的惯性井未止住 , 唐政府用虚估控制物
价 、 稳定折纳数量的愿望也未能实现 。 关于时估不断 下降 ,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分析 。 唐政府
将制定于百姓纳税之中的稍高于时估的估价称为 “加饶 ” 或 “优饶 ” , 其义 为 � 通 过 优 价
�加价 � 使百姓少纳一些 。 唐会要八三租税上元和六年二月制云 �
其诸道留使 留州钱 数内绢 帛等 , 但得有用处 , 随其高下约 中估 物价优饶与纳。
可见 , 加饶的方向是从实向虚 , 制定者为唐中央政府 。 与加饶相对的 , 是 “剥征折估钱” 。
全唐文六一宪宗停实估救 � 云 �
敖所纳匹段 , 并依 中估 。 明知加价纳物 , 务在利及疲人 。 若更征剥实钱 , 即是重伤百姓 。 白今以后 , 送省及 留使
匹 段 , 不 得剥征折估钱。
这里的中估 , 就是加饶的虚估 。 所谓�� 征折估钱 , 是由于百姓所纳为虚估匹段 , 其价值与实
际价值不等 , 官吏 借 口绢质量不好 , 以实价衡量共绢 , 再追征其与实价之间的差价 。 刹征折
估钱 , 又哄刹征实钱 , 共方向是 由虚向实 , 执行者在官吏 。 唐政府力图通过加饶将物价拉向
虚估 , 而执 行官吏则通过剥征折估钱将虚估拉向实估 , 这样 , 唐政府规定的价格 具 正 成 为
虚的 , 官吏 、 商人以低于虚估几倍的实估控制了纳税与市场 , 实估不断 下降 , 便是理所当然
的了。
唐的两税 , 分留州 、 留使和上供三部分 , 上供钱 , 拜不完全是现钱。 文苑英华四二� 大
中十三年十月九 日嗣登宝位赦云 �
天 下奢老八十已上者各赐 绢两匹 、 粟 二石 , 九十已 上者各踢绢三匹 、 粟 米五石 , 并 毋上供钱及常平义仓粟充给 。
常平义 仓所充的为给者老的栗 , 上 供钱充给的是给着老的绢 。 可见 , 上供钱中有绢 。 百姓纳
上供钱时所依估价是虚估 , 这也是虚估称 “ 送省中估 ” � 的原因 。 实际上 , 只有送省匹段是
依虚估折纳 , 留州留使部分 , 则与之相、反 。 册府元龟四八八邦计部赋税 门宪宗元和四年二 �月
度支奏云 �
其 留使留 州钱 , 即 闻多是征纳见钱及残价折纳匹段 , 既非齐一 , 有损疲人。
贱价 , 即实估。 通鉴二三七元和三年条云 �
建 中初定两税 , 货重钱轻 , 是后货轻钱重 , 民所出已倍其初 。 其留州送使者 , 所在又降省估 , 就实估 , 以重敛于 民 。
留州送使的部分 , 是官吏 “虚估闻于上 , 实估敛于人 ” � 的部分 , 这样 , 实估越来越低。 时
估降低程度之大 , 于下面几条史料中可略见 。 陆宣公翰苑集二三均节赋税恤百 姓 六 条 其一
石 �
往者纳 绢一 匹 , 当钱三千二 、 兰百文 , 今者纳绢一匹 , 当钱一千五百文 , 往抽其一者 , 今 过 子 二 矣 , 虽官非增
赋 , 而私已倍输。
这是陆赞时的物价变化 。 权载之集四七论灾旱表云 �
大历中绢一匹价近四 千 , 今止八百 、 九百 , 设使税入之 数如其 旧 , 出于人者 已五倍之 多。
八百 、 九百 , 是权德舆时的时价 。 李文公集九疏改税法 云 �
臣 以为 自建中元年初定两税 , 至今 四十年矣。 当时绢一匹 为钱四 千 , 米一斗为钱二百 , 税户之 艳十千者 , 为绢二
匹 半而足 矣。 今税额如故 , 而 绢帛日残 , 钱益 加重 。 绢一匹 不 过八百 , 米一 斗不过五十 , 税户之 输十千者 , 为绢十有
二匹 然后可。 况又督其钱 , 使之 残卖者耶 里假 令官杂虚估以受之 , � 尚犹为绢八匹 , 乃仅可满十千之 致 , 是为比建 中之
初 , 为税加三倍矣。
由四千文到八百文 , 这是 自建中至李翱时 实估的下降 , 这时 的虚估 �加饶� 为一千二百五十
文 ���千��匹� 。
需耍明 确的是 , 虚沽有广 、 狭两种含义 , 狭义的虚估即加饶 , 它是中央政府针对百姓纳
税数倍其初的现象而制 定的略高于时估的物价。 时估的趋势是不断下降的 , 随 着 时 估的下
降 , 唐政府不得不随时制定虚估 , 一方面加饶百姓 , 一方面调整虚实此例 。 这里的一千二百
五十文便是这种狭义的虚估 。 册府四八八邦计部赋税门 �会要八三租税上略同 , 但有阔文�
�戈�
元 和十一 年六月京兆府奏 � 今年诸县 夏税折纳绞 绢拖纳丝 绵等 , 并请依本县时价, 只定上中下 �接 � “下 ” 误 ,
下文云 “ 下 等物 , 不在纳限” , 会要作 “ 二” , 是 � 等 , 每匹 加饶二百文 , 绵每两加饶 十五文 , 丝每两加饶二十文 ,
其下等物 , 不在纳限。
这也是狭义上的虚估 。 这种虚估是变化的 。 另一种虚估便是指大历建中年间的高物价 , 即上
引诸文 中的 “ 大历中绢一匹价近四千” , “ 当时绢一 匹为钱四千” , 前引元 棋文中的绢纳四 、
五千文 , 盐铁记帐中的 “ 四倍加抬 ” 及下文所 引的“率千钱不满百三十而 已 ” 。 这是广义的虚
估 , 这杯虚估二 直没有变 。 随着时估的下降 , 时估与广义 虚估间的差价越来越大 , 陆赞时二
倍 , 盐铁记帐中是四倍 , 权德舆时加大到五倍 , “千钱不满百三十” 是七倍多 。 这两种虚估
的作用不一样 , 前者是唐政府在纳税时逐步控制物价所采取的调 整步骤 , 而后者则是唐政府
力图通过诸种努 力所达到 的目标 � 前者依实 定虚 , 虚中有实 , 后者 则完全是虚的 � 前者只存
在于两视及和来的米 粟加饶中 , 而盐铁 、 官体 、 政府与百姓交易中出现的虚估 , 都是广义的
虚估。
虚估一经产生 , 唐政府便将改 变钱重物轻的希望寄托在它身上 , 因此在赋税政策中 , 格
外强调虚估。 全唐文 中的 “停实估救 ” , 就是元 和四年五月救 , 也就是裴怕改革的内容 , 即
除外官傣料钱一华纳现钱外 , 其余留州留使钱皆以虚估折纳 , 将这一部分现钱额 , 重新进行
摊派 几 。 “ 停实估 ” , 表明了裴怕这次改革的目的 � 要通过制定虚估的办法 , 从百姓纳税开
始控制 , 逐渐使虚估渗人市场 , 从而提高物价 。 但实估是不能以 中央的政治权 力废除的 。 唐
会要八三载元和六年二月制云 �
其所纳见钱 , 仍许五分 之中量 征二分 , 余三分 纳实估匹 段 。
仅从政策上 , 实估未能停废 , 更何况唐政府根本不能保证官吏在实际执行中不再降虚就实 ,
因此废除突估的努力只能是失败的 。
元和 �一 五年 , 唐政府在纳税问题上 又进行了 另一种努 力。 唐会要八四租税下元和十五年
八月中书门下奏 �� 日唐书四八食货志略同 � 云 �
据诸州府应征两税供上都及留 州留使旧 额 , 起元和十 �六 � 年 以后 , 并改配端 匹肋两之 物为税额 , 如大历以前租
庸调课 , 不计钱 。 令其折纳 , 使人知定制 , 供办有常 。 仍约元 和十五年征纳布 帛等估价 , 其 有旧纳虚估物 , 与依虚估
物迥计 , 如旧 纳实估 物并见钱 , 即于 端匹 斤两上量加估价迥计。 变法 在长其物价 , 价长财永 利公私 。 初虽 微有加饶 ,
法行即 当就实 , 比 旧 给用 , 固 利而不害 。 其 盐利、 酒利 , 本以榷率计钱 , 有殊两税之 名 , 不 可除去钱额。 但 旧额 中有
令纳见钱者 , 亦请令折纳时估匹段 。 宫既不 专以钱为税 , 人得以所产用翰 , 则钱货必均其轻重 。
这次改革的核心 , 是改变税额 。 对新税额的确定方法 , 唐政府规定 � 钱额 中过去纳虚估物的
�即以虚估折纳的匹段 , 通常为上供部分� , 仍按虚估计算 , 确定其匹段数 � 过去纳实估物
�即以实估折纳者� 及现钱者 , 则要加价 �即也按虚佑� 折算 , 确定其匹段数 。 以匹段实物
为税额 , 不纳现钱 , 从陆赞时即已建议 , 他的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中 , 其二便是 “ 清两税以
布帛为额 , 不计钱数” , 可见税额问题确实是两税中的法弊 。 以布帛为额 , 百姓纳税时端匹
斤两已固定 , 所定税与所纳税一致 , 避免了时估问题 , 百姓所纳之税也不会再由于实估的下
降而 逐渐几倍其初 。 就政策本身来讲 , 这不失为一个解决百姓折纳问题的办法 , 但放于唐后
期的经济形势中 , 这种政策是行不通的 。 唐政府可以幻想要两税象 “大厉以前租庸调课 , 不
计钱” , 但世异时移 , 唐前期的经济形势与唐后期迥异 。 唐前期还是魏晋 南北朝以来实物货
币为主的货币形式的沿续 , 唐后期则进入了商品经济的一个新的阶段 。 改变税额 , 虽对百姓
纳税有利 , 但改变不了卖物货币逐渐衰退 , 现钱大量需要的趋势 , 因此 , 改变税额的措施不
可能彻底实现 。 唐会耍八四租税下太和二年二月兴元尹王涯 奏云 �
兴元府南郑两 税钱额素高 , 今请与管内四 州均摊 , 代 纳二千五百贯文 。
可见 , 元和 卜五年的 “改配端匹助两之物为税额 ” 未能坚持下来 , 钱领仍未废 。 同书同卷大
中四 年正月制 �册府四八八作 “大中四 年正月救节文 ” � 云 �
其诸道州府应 所征 两税匹段等物 、 并留州使钱物 、 纳匹段虚实估价及见钱 , 从前皆有定制 , 如闻近 日内或有于虚
估匹段数 内征实估物 , 及其间分数 , 亦不尽依 救条 , 宜委长吏 , 切加遵守 , 如有违越 , 必议科绳 , 本判官专知官当重
惩贵。
百姓纳税中仍有虚实佑物 。 此制 一肯定了实估物的存在 , 所强调的只是虚实估物的此例 , 只是
不允许在应纳虚估物 �恐是迭省部分� 的数 目中征实估物而已 。 虚实估问题 , 贯穿了两税法
实行后的整个唐后期 , 一直沿续到五代� 。
二 、 虚实钱长期存在的原因
虚实钱因两税中的虚实估而产生 , 虚实钱长期存在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虚实佑长期存在的
问题 。 虚估既然不是实际流通中的物价 , 为何一直长期存在� 这关系到封建国家的货币政策
和物价政策。
陆赞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 �见陆宣公集二二� 其二云 �
先王惧物之 贵残失平 , 而人之 交易难准 , 又定泉布之法 , 以节轻重 之宜 , 敛散驰张 , 必由于是 。 盖御财之 大栖 ,
为国之 利权 , 守之 在官 , 不以任下 。
这也是封建国家对货币作用 的认识 。 钱币为御财之大柄 , 唐政 府意识到按制货币能够控
制整个经济形势 , 而按制物价 , 又是在唐后期经济形势下 按制货币的途径。 物价的下降是在
两税法实行以后 。 唐政府注意到了 “定税之初 , 货重钱轻 , 是后货轻钱重” � 这个现象 , 因
此 , 提高物价的措施主耍是制定于纳税之中。 虚估本身就是一个高物价 , 唐后期保持虚估以
及唐宪宗时 力图废除实估 , 改变税额的改革 , 目的都是在于长物价 。 唐会要八四元和十五年
中书门下奏 �上文已 引� 云 �
变法在长其物价 , 价长则永利公私。 初虽徽有加饶 , 法行既当就实 。 比 旧给用 , 固利而不害。
钱重物轻为唐后期最重耍的财政问题 , 这种现象始于两税 。 唐政府 力图通过提高纳税时绢粟
价格 , 来逐渐提高市场价格 , 是虚估出现而且一道长期存在下来的原因 。 “初虽微有加饶 ,
法行既当就实” 是对这一原因的最好概括 。 唐希望通过对百姓加饶 , 使虚估稳定 , 从而废除
实估 , 使虚估成为其正的市场价格 , 达到大历年间绢一� 匹四千文的标准 。 以虚代实 , 也是唐
宪宗颇停实估救的初衷。 这种愿望在唐未能实现 , 在五代时的吴国实现了 。
通鉴二七� 后梁均王 贞明四 年秋七 月吴徐温条云 �
先是 , 吴有丁 口 钱, 又计亩物钱 , 钱重物轻 , 民甚苦之。 �宋 � 齐丘说 �徐� 知浩 , 以为 “钱 非耕桑所得 , 今使
民 输钱 , 是教民弃本逐末也 。 请胡丁 口 钱 , 自余税悉 愉谷帛 , 绷绢匹 直千钱者当税三千 。 �胡注 � 以直千钱之 物 , 当
税额之三千� 或 日 � � 如此 , 县官岁失钱亿万计 。 ” 齐丘 日 � “安有民 富而国 家贫者耶 � ” 知浩从之 。 由是江淮间旷
土尽辟 , 桑拓满野 , 国以富强。
吴的 “国以富强 ” , 在于它将输现钱者转为输绢 帛等 , 这 与唐元和十五年改革税额的措施相
一致 。 吴又以值千钱之物 , 当税额之三千 , 这是在纳税上 , 以高于时估三倍的虚估为折纳标
准 。 通鉴虽未记载吴分虚实估的名目 , 但宋齐丘的建议就是唐的一切按虚估征收的办法 。 因
何在吴能够实现 , 而在唐则虚估仍是虚的 , 虚钱在市场中仍以低几倍的实钱价值流通� 这与
唐 、 奥的地理区域及 当时的政治、 经济形势有关 。
税额问题 , 是在唐后期量出以制人的财政原则下出现的。 唐中央财政机构分配税额时即
先计算支出 , 然后再将总需求数均摊于每个地区 , 这是一个由上往下的过程 。 由于各地区经
济不平衡 , 折纳物井不一致 , 充 当流通手段的杂物无法固定移 , 只能以钱额为标准 。 元和十
五年的 “改配端匹肋两之物为税额” 的救文井采付诸实现 。 吴寓于江淮一隅 , 税额的摊派与
折纳 , 都比唐后期简单 , 这是其一 。 当然 , 这只是一相关原因 , 而不是主要原因。
唐后期所面临的重大财政问题是钱少 。 唐的群臣不断探讨钱重物轻的原因 , 燕 引新唐书
五二拿货志载杨黄陇的分析如下 �
古者权之于上 , 今索之 于下 , 昔散之 四方 , 今藏 之公府 , 昔 广铸 以资用 , 今减炉 以废功 , 昔行之 中原 � 今浊之边
裔。 又有间井送终 之哈 , 商贾贷举之 积 , 江 湖压 祖之 耗 , 则钱焉得不重 , 货焉得不轻�
在这里 , 战争多 、 渭费大 、 货币外流 , 是钱少的几个原因 , 但都不是主要原因 , 商人高利资
者的积赊与共说是钱少的原因 , 不如说是钱少的结果 。 具 正 主 要 的原因 , 为 “今减护以废
功” 。 货币为御财大柄 , 只 有有了大量的货币 , 才能使钱由重变轻。 这虽是货币数量学说的
内容 , 唐人 已经认识到了� 。 不幸的是 , 杨抢陵时的唐政府 已非唐前期可比 , 虽知过去的物
价稳定是因为 “广铸以资用 ” , 今 日的钱荒是因为 “减炉以废功 ” , 但唐后期 铸 钱 太 困难
了 。 旧唐书四八食货志云 �
建 中元年九 月 , 户部侍郎韩徊上 言 � “江淮钱监 , 岁铸钱四 万五千贯 , 愉于京师 , 度工用 转遇之费 , 每贯计钱二
千 , 是本倍于利也。 ”
造钱一千需出费用 两千 , 唐政府焉能不 “减护 ” � 不但工用 转运费用 之高使唐政府铸钱得不
偿失 , 而且唐后期铸钱的原料铜变得既稀且贵。 同书同卷云 �
贞元九 年正月张涝奏 � “ 钱一千为铜六斤 , 造写器物 , 则斤直六百余。 , 有利既厚 , 梢铸遂 多, 江淮之 间 , 钱实
减耗 , 伏请 准从前放文, 除铸债外 , 一切禁断 ,
销钱铸铜器获利 � � � 倍 , 利之所悬 , 虽严禁犹不能止 。 因此销钱为铜的现象十分严重 。 元和
十五年曹大力耍求收市人间铜物 , 合州郡铸钱� , 但仍不了了之 。 吕 思 勉 推 测 � “ 铜不易
得 , 终恐为其大原因也 。 ” � 唐政府无力有效限制铜贵趋势 , 禁止民间销钱为铜 , 也无力增
护铸钱 , 这是铜钱供给上的不足 , 而唐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又对现钱格外需要 。 需求的迫切
与供给的不足相对照 , 更觉钱荒 。 杨放陵所言 “古权之于上 , 今索之于下” 不仅点明了唐后
期钱荒的原因 , 而且也点明 了唐后期虚钱长期存在的深层原因 。 唐政府既不能通过增减货币
数量控制物价 , 只能 “索之于下 ” , 通过百姓一部分交纳现钱 , 来满足封建国家对 货 币 的 需
耍 。 陆赞在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其二 中指出 �
物残由乎钱少 , 少则重 , 重则加铸而散 之使轻 , 物贵 由乎钱多 , 多则轻 , 轻 则作法而效之 使重。 是乃物之贵双系
子钱之 多少 , 钱之 多少在于官之 盈缩。 官失其守 , 反隶于人 , 人不得铸钱而限令供 税 , 是使贫者破产而假资于富有之
室 , 富者蓄货而窃行于轻重之 权 。 下困齐人 , 上亏 利柄 , 今之 所病, 谅在子斯。
官已失其守 , 不能不 “反求诸人” , 只耍 “索之于下” , 便永远不能废除以钱为税 , 悉输谷
帛的愿望永远不会实现。 吴的 “余税悉输谷帛” , 不以钱为税 , 是因为它位于唐的铸钱之地
江淮 , 能够 “权之于上” , 因此 , 就不用 “素之于下” 了。 这是其二 。
唐后期拜不是统一的 中央集权的专制国家 , 方镇州县官吏非法聚敛 , 虚估闻于上 , 实估
敛于下 的实情无法禁止。 本文第一部分已分析过估价愈低 , 官吏获利愈大 , 因此 , 官吏利用
估价升降为奸 已是唐一无可奈何的普温现象。 唐虽于政策上试图规定一切按 虚 估 征 收 �且
不说这一切按虚估征收不彻底 , 元和六年二月制已有十分之三的实估匹段 , 元和十五年盐酒
利仍以实估计 � , 但就执行者官吏来说 , 他们根本不可能将政府政策付诸实现 。 从大量的供
奉 、 进献 中可以看出唐后期官吏对百姓的刻刹 , 而利用虚卖估升降 , 成倍地刹削百姓 , 又是
供奉进献的一个来源 。 吴于江淮一隅 , 徐温统治时又是其中央集权鼎盛之时 , 中 央 下 达 命
令 , 地方官吏即可执行 , 以值一千钱之物 当税额之三千 , 不会成为一纸垦文 , 这是其三。
唐后期用虚估征税 , 保证的只是迭省部分 。 上供部分按虚估征纳 , 一方面使唐一切按虚
沽征收的计划不能实现 , 不能废除留州送使中的实估 � 另一方面 , 也使唐政府看到了虚估的
作用 , 以为一部分控制了纳税的物价 , 从而也不能废除虚估 。 在唐末 , 所保证的只是虚实估
的征收比例而已 。 唐后期的虚实估就这徉存在下 来 , 而虚实钱 , 也就随着虚实估的存在 , 成
为唐后期及至五代的一个重要财政问题。
商品经济经过东汉末期魏晋南北朝的一段衰落 , 到唐中后期达到了战国秦汉�以来的第二
个高峰 。 虽然在开元时唐政府便察觉到了实物货币在流通领域中的衰落 , 下诏 强 调 钱 帛通
用。 , 但挽救不了实物货 币衰败的颓势 。 仅就物价来讲 , 夭宝时绢匹值约四百六 、 七十文� , 唐
后期绢时估八 、 九百文 , 仍高于开 元时绢价二倍 , 拜不算低 , 即使此物 价 可 称 为 “钱重物
轻” , 这种物轻也拜不严重 , 不足以引起唐政府那样的恐慌。 唐政府将之作为一个严重问题来
反复讨论 , 是因为 � � 它关系到百姓的纳税 , � 更重要的 , 它关系到绢帛作为货币的贬值问
题 。 大历年间的物价井不是一 个具正 合理的物价 , 钱轻货重 , 也本是唐政府力图改变的 。 元
结永泰二年通州问进士第四矽 云 �
间� 往年粟一 斗估钱四 百抚贵 , 近年粟一斗估钱五百尚吸 , 往年绍一匹估钱五百犹贵 , 近年 帛一匹估钱二千尚段。
今 拼夫未尽 , 织妇犹在 , 何故� 往年拱织 , 计时扭力 , 劳苦忘倦 , 求免寒馁 , 何故今 日甘心寒馁 , 惰游而 己于戏里 囊
时粟帛至残 , 衣食至易 , 今 日某 序至贵 , 衣食至难 , 而人心勤惰如此 , 其何故也 � 试一商之 , 欲闻其说 。
永泰时 , 匹值二千的高物价已使唐政府深深烦恼了 , 但在唐后期 , 大历年间的高物价反 而成
为了理想 , 只要一论物价 , 言必称大历 。 这其中 , 反映了唐政府的货币政策。 唐政府不是不
知道货币的大量需求 , 但在铜器与铸钱获利之此为 � � � �� 的经济形势下 , 本来已经捉襟见肘
的唐政府已无 力大量铸钱以满足这种需求了。 它只能一方面通过赋税 、 盐酒进行货币回笼 ,
“索之于下” � 一方面制定高物价 , 力图将实物货币挽留于流通领域 。 因此 , 不 但 于 政 策
上 , 反复强调钱帛兼用 , 而且屡召群巨详议 , 努力改变物轻局面 , 废实估 、 以布 帛为税额 ,
虽是退步的 , 也不得已地实行 了。 唐政府迫切希望 “长其物价” , 而涨价的目的是为了维持
绢帛的货币职能 。 吴的虚估只涉及了百姓纳税 问题 , 因此容易解决 , 不久便达到了 “国以富
强” � 而唐则是由于与钱荒问题缠在了一起 , 错综复杂的虚实钱便伴随到了唐末。 其实 , 昊
虚实钱问题的解决 , 也只是在一隅之内短暂的、 不彻底的解决 。 从历史发展的长河看 , 虚实
钱是旧的货币形式 �铜钱 、 实物� 行将退 出流通领域 , 新的货币形式 �银 、 纸 币� 大量出现
之前产生 的混乱现象。 在唐后期 , 不但东汉末以来的实物货币 �谷帛� 完成 了它作为流通手
段的使命 , 而且 自春秋战国以来的金属货币铜钱也进入了将被称量货币 �银� 代替前的最后
挣扎阶段 。 这个问题涉及到从宏观 ��俯瞰从春秋战国到唐末的货币历史 , 我另拟专文探讨 ,
本文不详述 。
召
三 、 虚实钱涉及的范圈
货币从来如 布似泉。 虚实钱一经于百姓的税中产生 , 就不会只 固定于两税之中。 恰似水
之布下 , 虚实钱从两税流布到国家财政经济的各个角落 。
� � 盐酒税中的虚实钱 。
巢盐榷酒数额中存在虚实钱。 册府元龟四九三邦计部 山泽门云 �
元和七 年四 月盆铁转运使邢部侍郎王摇奏 , 元和六年来 �泉� 盐徐峡内盆井外 , 计 收盆价钱六百八十五万九千二
百贯 , 比� 示 �未 � 改法已前旧 盐利 , 总约时价四 倍加抬 , 计成盛钱一千七百一十二万 七千一百贯 , 改法实估也 。
这里的 “ 四倍加抬” 就是 “ 四倍虚估 ” � , 由四倍虚估而得的千七百一十余万贯 , 册府中称
为 “虚钱 ” , 而六百八十五万 , 是 “ 改法实估” 而得的 , 可知即是实钱。 虚钱一千七百一十余万贯 , 是以高于时估四倍的虚估病成的 � 同它在两税中一样 , 斋实钱面产生 , 一 是因 为 卜报给中央以不同的折算估价 � 以实估上报 , 便是实钱 , 以高于实估四倍的虚估上报 , 便是虚
钱 。
值得注意的是 � 史料所云虚实此价为四比一 , 而虚实钱一千七百万 、六百入十五万之比拜
不是四此一 , 其原因何在� 要解决这一疑问 , 必须明确巢盐所获为何物 , 即这里的钱都包括
什么钱 。 同书同卷云 �
长庆元年正月制,
便 , 仍永为常式。
巢盐所得有时估物
度支盆铁使户部应纳税茶兼泉盆中须纳见钱者 , 亦与时估 匹 段及解斗 , 如情愿纳见钱 , 亦任祖
�匹段 、 解斗� , 也有现钱 。 唐会耍八八盐铁使门云 �
�太和 � 三年四 月放 , 安邑、 解县两池描课 , 以实钱一百万贯为定板。 荃大 中元年正月救 , 但取匹段箱好 , 不必
计旧 倾钱致 。
可见实估物中主耍是匹段 , 即绢 。
这样 , 我们便可以解决虚实钱的比例问题 了。 在六百八十五万贯实钱与一千七百万贯虚
钱中 , 有一定数 目的现钱 , 也有二定数 目的物 �绢 、 解斗等 , 主要是匹段� 。 因为绢谷具有
两种不同的估价 , 它们与现钱数相加 , 便成为了两个不同的数 目, 这就是虚钱与实钱 。 用公
式表示 �
现钱 � 时估物 � � �� �实钱 , 单位万贯 �
现钱 � 虚估物 � � 倍时估物� 二 �� � �虚钱�
可以计算出 � 现钱数约为��� 万贯 , 绢谷总时价约��� 万贯 , 总虚价约 ����万贯 , 虚与实的比
例为� �� , 盐酒利中虚实钱的比例问题便迎刃而解了 。
盐铁记帐出现实钱数 , 始于李翼改革之后。 李哭之前 , 盐铁记帐为虚估。 新唐书五四食
货志云 �
方是 时 �李� 绮 盛贡献 以固宠 , 朝廷大 臣 , 皆饵 以厚货 , 盐铁之利 , 积于私室 , 而国用耗屈 , 检赴法大坏 , 乡为
应估 , 率千钱不浦百三十而已 。
百姓买盐时以实估折纳绢 , 官吏以虚估折绢闻于上 , 虚与实之间几倍差价便积于私 室 , 中央
所得只 是实际上不满百三十而上报为千钱的虚钱 。 李龚改革的一个内容 , 就是以实钱上报度
支 , 因此 , 盐铁记帐上多次出现了虚实钱 。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引 , 李龚改革前的贞元二年 、
永 贞元年 、 元和一 、 二年上报的都是虚钱数 , 李翼则以实钱上报 , 即七百二十余万者 , 后面
又记载虚钱 , 是为了与以前的数 目进行比较 , 也是为了分配。 百姓以匹段买盐时 , 一 所折为时
估 , 上报中央也以实估 , 避免了官吏为奸 、 盐铁利积私室的弊病 。
不仅两税 中有定额问题 , 盐铁中的定领 也一 直贯穿于唐末 。 这期间 , 定额或存或废 、 或
以钱 、 或以它物公 。 李龚改革后出现的钱额 , 都是实钱数 , 如大和三年安邑 、解县两池盐以实
钱一百万贯为定额者 。 盐酒利中的钱额问题 , 是两税中钱额问题在盐酒税中的延续 , 是在量
出为人财政原则下 , 保证国家支出而制定收人的手段 。
虚实钱不但存在于两税 、 盐铁诸税 , 青苗钱与茶税 中也有 。 兹举两例如下 � 唐大诏合集
七七景陵优劳德音云 �
京兆府今年� 青苗钱应合共八万三千五百六十贯文 , 并宜放免 。 仍委令狐楚 以山陇用不尽坡胡, 依实 文付 京 兆
府 , 充代百姓纳青苗钱�
“依突” 就是指实估 , 这是在青苗钱中 � 同书七� 长庆元年正月南郊改元赦云 �
度支盐铁户部应纳茶税及请色见钱兼果 盐价中须纳见钱数者 , 亦 与时估匹段及解斗 。
这是在茶税中。 可见 , 虚实钱存在于唐的一切收入中 。
忍� 官吏傣料中的虚实钱 。
比较记载唐后期官体数量的大历十二年 、 贞元四年和会昌合文 , 贞元与会昌官傣数额基
本相符 , 而大历宫体数则与之相悬甚远 。 贞元 、 会昌官傣数远远超出大厉年间 , 试举两例如下 �
册府五 � 六邦计部傣藤门载 �
大历伶 � 门下侍郎百贯 , 尚书六十贯。
贞元伶 � 门下 侍郎一百三十六千文 , 六 尚书各一百贯 文。
新唐书五五食货志载会昌年间数额云 �
门下侍郎百四十万 �贯 � , 尚书百万 �贯 � 。
为何贞元 、 会昌年间官体与大历年间相悬若此� 这里记载的门下侍郎百贯 与 百 三 十 、 四十
贯 , 尚书的六十与百贯之钱 , 究竟是哪一种钱�
会昌时所给官体物 , 册府五� 八邦计部傣禄门云 �
�会 昌六年� 二 月诏 � 文武百徐停料起三月一日 , 并给见 钱, 其一半先 给盛 �估� 匹 段 , 对估时价 支给 。
三月 , 户部奏 � 百官伟料一半匹段给见钱则例软旨 , 其一半先给元估 匹段者 , 宜令户部准元和十二年国月十三 日
软例 , 每贯给见钱 四百文 , 使起四月 以后支给 。
会昌六年前 , 官体所给一半为现钱 , 一华为虚估匹段 , 而六年后 , 因毁佛像铸钱 , 钱稍多 ,
故将给虚估匹段的一半 , 按折合匹段的时价给现钱 。 以门下侍郎为例 �
� �贯 �现钱 �
� �贯 �虚 估匹 段� ��贯 �实钱 �
���
贯���怡��
虚估����文�匹 冷
�� � �匹 今 � �贯 �实钱�
时估 ���文�匹
会昌六年二月 , 如果当时虚实估价分别是 ����文�匹 、 �� �文�匹 , 门下 侍郎傣则为 �� 贯。 三
月, 因为钱稍多 , 提高了虚实的比例 , 由原来的��� � ���。变为�� �。� ��� , 门下侍郎的官体可
得�� 贯 。 以同样的计算方法 , 尚书在会昌六年二月的官傣为 � � � � 贯 , 三 月为 �� 贯。 这样看
来 , 会昌年间官吏实得傣额与大历年间规定数额基本相同或差距不大 。
官体的折估 , 在裴泊改革中 , 就有半给现钱 、 半与虚估匹段的规定 。 这以后 , 因绢价高
低、 现钱多少 、 粮食丰攘 , 官傣又有着给现钱 、 给粟等变化 � 协 但具体给体办法 , 基本上是
半给省估匹段 , 半给现钱 �或实钱� 。 贞元时的给停 , 史籍中虽没有折佑的记载 , 但 贞元四
年钱重物轻 、 虚实估的问题已经存在。 因此我推测 , 贞元四年的加傣 , 就是因为给傣办法是
象会昌年间一样的折估而不是拜给现钱的缘故 。 这样看来 , 从数量上贞元会 昌宫傣此大历年
间高得多 , 但由于折估的存在 , 实际官吏所得拜无增加 。 ’ 贞元 、 会 昌官傣数量的增加 , 是在
实估不断 下降 , 虚实估差价不断增加的经济形势下的相应措施 , 从官吏其正所得看 , 贞元 、
会昌与大历年间或有变化 , 但相去无几 。
唐后期真正有着亘大差异的是京官与外官之傣 , 这点早为治唐史者所注意 。 陈寅烙先生
将产生这差异的原因解释为外官可能有法合外的正当收入� 。 由于外官傣料因时因地因人而
不同 , 陈先生的推论可能也是外官傣高的一个原因 。 但渗人了唐朝整个经济财政的虚实钱对
唐后期官傣有无影响�
京官官体有折估问题 , 前文已论述 。 外官傣有无折估的规定呢� 册府五� 七邦计部傣碌
门云 �
�太和 � 三年七 月诏 , 沧德二州州县官吏等 , 刺史每月料钱八十贯 , 录事鑫军三十五贯 , 到司各里二人 , 各
��
竺十五贫 , 县令兰 十贯 , 尉二十贫。 其令伶禄且 以度支物充, 仍半丈省估匹段 , 半与实钱。
可见从
上 , 唐政府要求外官傣也要折估 , 半给实钱 �实钱与现钱价值相当� , 半给虚估
匹段 �虚钱� 。 但实际上 , 外官所得与制度规定名实不符者甚多 。 陈寅烙先生于元 白诗中的
傣料钱问题一文中指出了这种现象 。 如白居易为陕州司马时 , 月傣敌尚书 �十万� , 而中央
规定数额只 有五万五千 。 若按 中央规定的折估比例计算 , 陕州司马官傣应为 � � � �� 万现钱 �
� � �� 万虚估匹段 , 若当时虚估为 ��� �文�匹 , 则为� � �� 万现钱 � �� � �匹绢 , 若以实佑折 , 实估
�� �文�匹 , 则为 � � � �� 万现钱 � �� 匹绢 , �� 匹绢为虚钱 � � �万 , 与� � �� 万相加 , 即� � �� 万 , 与
尚书的十万相近 , 可以称为 “敌尚书” 了 。 因此我推测 , 外官傣料的具体所得高于中央规定
数 , 外官傣半以实估折是一个原因 。 白居易为陕州司 马 , 所得现钱应为 � � �� 万 , 而得到的匹
段此中央规定的高出� � �倍 , 若按中央规定的虚估计算 , 乐天 称 之 为 “敌尚 书” , 诚 不 诬
也 。
外官体料钱问题 , 是一复杂问题 , 共具体数量 因时因地因人不同 。 井不是所有外官傣料
都是按实估折的� , 但也不能否认一部分地区外官官傣以实估折的现象的存在。 这在唐后期
的财政上也可以找到依据 。 唐的官体 “索之于下 ” , 京官傣来 自上供部分 , 外官傣来 自留州
是使部分 。 上供部分以虚估折 , 留州留使部分官吏降虚估为实估 。 虚实估价不同 , 内外官傣
不同 , 内外官傣相悬若此 , 正是唐收入与支出中虚实估问题的互相影响 。
官体钱虚实折估的不一致 , 一直沿续到五代 。 通鉴二七五后唐明宗天成元年 七 月 条 略
了刃�
门下 侍郎、 同平章事豆 卢革 、 韦说奏事帝前 , 或时礼貌不尽恭 , 百官伟钱 皆折估 , 而革父子独受实钱 , 由是
众论 沸腾。
折估 , 即给虚钱 , 这是京官 , 册府五 � 八邦计部体碌门略云 �
�后唐庄宗同光 � 三年二月租庸院奏 , 其防御团练 副使荆官副使逐 月料钱三十贯文 , 实 。
是月 , 租庸院奏� 其诸道落镇请抵里节度副使 , 节度大使每月料钱四 十贯文 , 依除实钱 , 节度观察荆官料钱
每月三十贯文 , 依除实钱 。
外官体都明文规定给实钱了 。
官傣之钱 “索之于下 ” , 所以深受赋税中虚实估的影响 。 透过大历与贞元 、 会昌官体额
及内外官傣的两个差异 , 我们可以看到虚实钱的重耍作用 。
� � 和朵 、 和雇 、 宫市中的虚实钱 。
政府与百姓的交易 , 是唐后期财政支出的另一项 。 和桑 、 和雇 、 宫市是唐政府与百姓交
易的途径 。 在这些交易中间 , 也有虚实钱 。
� 和朵
旧唐书四九食货志 �会要八八仓及常平仓门同� 云 �
贞元八年十月软 � 诸军镇和来狞备 , 共三十三万石 , �米� 价之 外, 更盘与优饶, 其票及麻 , 据米数准折盛
价 , 直委度支, 以停江淮运脚钱充 , 并支艘 绢魏绵 , 勿令折估 。
唐后期下降的物价除绢价外 , 也包括粟价 。 和朵的加饶百姓 , 一方面是为了军粮 , 另一方面
也是唐政府力图改变粟贱局面的办法 。 和朵 中的粟价比市场高 , 米粟的 “准折虚价 ” , 即指
此 。 唐政府支配给百姓和朵者是绢而不是现钱 , 这里的 “ 勿合折估 ” , 便是指偿付百姓和朵
值的绢不要以虚估折 , 而是要以绢的实价作为粟价付给百姓 。 和朵是双 重虚实钱的问题 � 唐
政府规定和乘 中以虚估折的是粟 , 以实估折的是绢 。
由于百姓出卖物—案、 政府付与物—绢都有着虚实估价 , 官吏商人升降得利 , 百姓负担沉重 、 政府得不偿失 。 册府四入四邦计部经费门云 �
�开成元年� 二月度支奏 � 每年供 请司并饭内请钱军稚等计某麦一百六十余万石 , 约以钱九十六 万 余 贯 来
之。 徽 内百姓每年纳两税见钱五士万贯 , 约 以果麦二百余万石朵 �果� 之。 是度文朵 以六十 , 而百性集 以二十五 ,
农人践集 � 利归商徒 , 度支贵来 , 贻行拼吏 。
度支以六十万贯钱朵一 百万石粮食 ��� ��� � �� ��� �� 百姓以二十五万贯钱巢一百万石粮食
�� � ��� � � �� ���� � , 虚实估价相悬 � � �倍。 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 , 是因为官吏付与百 姓 虚
估绢 。 白居易所云 “况度支比来所支和朵价钱 , 多是杂色匹段 , 百姓又须转卖 , 然后将纳税
钱”� , 便是指这种情况 。 唐政府名为优饶百姓 , 但由于和乘 中存在着双重虚实钱 , 在和朵过
程中 , “利归商徒 ” , “贿行黔吏 ” , 百姓受商人与官吏两方面重压 。 唐政府总是强调粟价
优饶 , 但由于以虚佑匹段付百姓和朵值 , 和朵反而更促进了栗价的下跌。
� 和雇
上引元租为河南百姓诉车状中已详细分析过和雇中的虚实钱问题 。 政府需付百姓和雇值
二十八千 , ’ 如果给虚钱 , 则为绢六匹 , 如果给实钱 , 则应给三十 七 匹 ��� �������� 。 六匹
绢的实际价值实钱 , 只是四千五百文 。 偿付和雇值时 , 虚实相悬若此 , 所以元棋文云百姓耍
求付给实钱 �即三十七匹绢 袖� 。 政府以实钱和雇者 , 只于救文中零星见得 , 文苑英华四三�
大中元年正 月十七 日救文云 �
自今已 后所在州县 , 如要修理者 , 任和雇请色人役使 , 仍须据实价给钱 。
同书四二� 大中十三年十月九 日嗣登宝位救云 �
旅山陇用度 , 近已 出内库及户部钱物充给 , 应级人夫工价 , 宜各速令所司以不折估匹段兼见钱分数支给 , 不
得令倪屈百性‘
“不折沽匹段” 就是实钱。 唐政府在救文中不得不规定以市场价格与百姓交易 , 但由于和雇
匹段也是 “索之于下 ” 者 , 如元棋文中 , 和雇值来 自盐利虚估匹段 , 因此 , 和雇中的虚实钱
问题及官吏侵屈百姓的现象 , 不可避免 。
� 宫市
昌黎先生集外集七顺宗实录略云 �
旧 事 , 宫中有要市外物 , 令官吏主之 , 与人为市, 随给其立。 贞元末以宦者为使 , 抑买人物, 梢不如本估 ,
末年不龙行 印文书。 率用百钱物 , 买人宜数千钱物 。 名为宫市 , 而宪夺之。
唐令耍八六市门云 �
贞元以后 , 京都 多中官市物于班肆 , 浦之宫市 。 不持文碟 , 口含救命, 皆以盐估不中衣服 , 用帛杂 红紫 之物 ,
倍商其估 , 尺寸裂以翻价 。
宫市即宫廷与百姓的交易。 昌黎文中的 “不如本估” , 会要中的 “倍高共估” , 指明了宫市
的特点 , 而 “率用百钱之物 , 买人直数千钱物” 者 , 点明 了贞元末宫市之佑 �即虚估� 与本
估 �实估� 之 间的差距 。 陈寅洛先生于元 白诗笺证稿卖炭翁诗 “ 半匹红峭一丈装 , 系向牛头
充炭直” 的笺证中略云 �
此二句关砂店代洁法同胭 。 店代实际交昌, 往往使用盆暇品, 宫活脚物 , 依盛估或 即依有估。 取妙艘文付炭
价 , 其为病 民之启政 , 不 官可知也。
所谓宫市 , 即以高于时估数倍的虚估充当支付物的折纳价 , 付与百姓的 , 只是虚钱 , 其后强
行抢夺 , 为弊更甚 。 ’ 唐政府虽下救文 , 要 ‘依时估买卖 , 不得侵扰百姓 , � , 只是一纸具文。
值得注意的是 , 宫市用以交换的宫廷练织品以 “盐估不 中衣服绢帛杂红紫之物 ” 为之 ,
无独有偶 , 元棋文中给百姓和雇值也是 “盐利虚估匹段 ” , 这体现了唐财政上收与支的相关
性 , 须格外明确 。 册府四九三邦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