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 1997·5
漫 谈 和 合
张岱年
近来许多同志宣扬“和合”观念, 这是有重要意义的。按“和合”一词起源很早。用两
个字表示, 称为“和合”; 用一个字表示, 则称为“和”。先秦时代, 有所谓“和同之辨”, 孔
子说: “君子和而不同, 小人同而不和”。区别了和与同。对于和与同做出了深刻的辨析的是
西周末周太史史伯, 史伯说: “和实生物, 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和包括了“他”与
“他”的关系, 即包含不同事物的关系。许多不同的事物之间保持一定的平稳, 谓之和。和可
以说是多样性的统一。“和实生物”, 和是新事物生成的规律。
晏子也区别了和与同。他指出, “君所谓可, 而有否焉; 臣献其否, 以成其可。君所谓否,
而有可焉; 臣献甚可, 以成其否”, 这叫作和。如果君所谓可, 臣亦曰可; 君所谓否, 臣亦回
否, 那就是同而非和了。和表示不同观点的相互补充。
孔子弟子有子说: “礼之用, 和为贵”。孟子说: “天时不如地利, 地利不如人和”。都强
调了和。老子亦讲“知和日常”, 以和为恒常的准则。但老子又讲“玄同”, 不重视和与同的
区别。墨子提出“尚同”的观点, 更忽视了和与同的区别, 在这一点子, 墨子比孔子后退了。
和表现了不同事物、不同观点的相异相补, 相反相成, 这是文化发展必须遵循的准则。
近来许多同志从《国语》、《管子》等
中拈出“和合”二字联用的例证。这是很好的。张
立文同志提出“和合学”的构想, 确有重要意义。
宋代哲学家张载论事物的相争与相和说: “有象斯有对, 对必反其为; 有反斯有仇, 仇必
和而解”。冯友兰先生晚年特别推崇张横渠此说。冯友兰先生认为与“和而解”不同的是“仇
到底”。这个问题值得研究。我认为, 对立面的斗争的结果有三种可能, 一是一方消灭了另一
方; 二者两者回归于尽; 三是归于和解。情况是复杂的, 但和解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可能。
《中庸》云: “和也者, 天下之达道也”。肯定和是最高的准则。《中庸》又说: “万物并育
而不相害, 道并行而相悖, ⋯⋯此天地之所必为大也”。事实上, 万物并育而更相害, 道并行
而亦相悖。但相害相悖说非了局。现在的地球上, 许多生物被消灭了, 而人类自己亦处于危
难的边缘。如何保持生态平稳, 如何从事可持续的发展, 已成为一个迫切的问题。在这个意
义上,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 道并行而不相悖”, 应是人类所追求的理想境界。“万物并育而不
相害”即保持生态平衡。“道并行而不相悖”即贯彻百家争鸣。这应是和合的理想状态。
(作者 北京大学教授 中华儒学文化研究中心名誉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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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赵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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