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压力应对20121207

2013-03-18 50页 ppt 8MB 15阅读

用户头像

is_365094

暂无简介

举报
压力应对20121207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园区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科学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强化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逐步建立并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全面完...
压力应对20121207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园区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本质安全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科学管控安全生产风险,强化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安全监管,逐步建立并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杜绝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提高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1.推进两办《意见》和两个《导则》的贯彻落实。对标《意见》和《导则》,找准在西岔园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存在的问题差距,按照新区两办《关于分解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主要任务的通知》(新办发〔2020)39号)文件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的全链条监管,分头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生产、使用、危废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领域各类事故发生,按时限高质量完成任务分工。(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组织人事局、财政金融局、经济合作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农林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消防救援中队)严格项目安全准入。严把危险化学品项目安全准入,强化工艺和安全审查关口,确保项目工艺技术先进、自动化程度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强且附加值高,严禁“三高两低"(高风险、高耗能、高污染,低收益、低产出)项目和沿海发达地区落后淘汰产能“改头换面”入园区建厂,科学有效的防范安全风险。(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建立安全隐患双交办督办机制。园区各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向其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进行交办。应急管理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进行交办,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在督办企业整改的同时,对行业监管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安全隐患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加大追责处罚力度,以问责倒逼安全隐患整改,确保所有安全隐患能及时得到整改,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经济合作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农林水务局、教科文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岔派出所)建立“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模式。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精准施策、科学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构建“执法+专家"模式,建议购买第三方服务,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开展专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咨询工作,为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风险隐患,及早预警防范。(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危险化学品建成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20年9月底前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并确定风险等级,对于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和“双交办”o2020年底前对安全风险等级为一级、二级的企业要逐一核查整改。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各环节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和管控措施,降低安全风险。同时要分级负责、专人监管,加强对各院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购买、使用、销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教科文体局要定期开展安全督查。(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教科文体局、西岔派出所)(二)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降低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本质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危化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方案》落实,结合园区实际,加快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7月底前,制定本辖区落实方案,指导危险化学品建成企业制定完善企业实施方案并全面实施,2022年底前全部建成本质安全型企业。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设备。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强安全环保一体化风险防控等技术及装备应用,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局,配合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素质1.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任职资格摸底排查。202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按规定配备相关专业注册资质。(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民政社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国有企业)2.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园区应急管理局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每年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考核。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在岗和新招录从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学历要求并100%持证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民政社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国有企业)(四)积极采取各项工作措施,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全面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全面整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各环节生产经营建设秩序,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强化对“三违"和特殊作业整治,加大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企业的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经济发展局、城市(乡)建设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加大信用约束力度。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按照分级分类要求,优化和精准执法,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认真履责,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严格按照规定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五)多措并举,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监管能力1.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推进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挂职实训。鼓励危险化学品监管人员优先选择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紧密相关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取得学历学位,鼓励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监管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2.探索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引导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园区安全生产治理,为园区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鼓励企业通过购买安全技术服务、聘请安全生产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等社会力量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3.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和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全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接入系统。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自动预警等功能。2021年底前,完成安全、环保和应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实时风险监控预警。(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30日前)。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任务安排,全面排查本行业和本企业内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o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查处的重点安全隐患,积极釆取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联席会议、督导检查、定期调度等工作措施,强力推进问题解决和隐患整改,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2月)。全面开展“回头看”,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好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形成制度,广泛推广使用。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涉及专项整治主要任务的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各行业和各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调度整治情况进展,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二)加大政策支持。应急管理局要结合本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确定重点目标任务,积极探索创新,制定优惠扶持政策;经发、经合、财政金融和组织人事局要从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安全生产政策性资金支持、技术和人才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广泛应用先进安全科技成果和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三)抓好督导服务。园区安委办要加强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任务进度安排,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计划完成。
/
本文档为【压力应对20121207】,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