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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促进民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做法

2017-10-07 4页 doc 15KB 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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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促进民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做法我局促进民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做法 定海工商分局副局长 吴宏辉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提升、强化保障、统筹发展、确保稳定”的要求,在特殊困难时期体现工商特别作为,定海工商分局从部门职能实际出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促进辖区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对接大桥经济。 一、优化准入环境,鼓励投资创业。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一审一核制和首席代表制等便民措施,大力提倡马上办、主动办、限时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都允许经营, 且允许一人多照...
我局促进民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做法
我局促进民营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做法 定海工商分局副局长 吴宏辉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优化提升、强化保障、统筹发展、确保稳定”的要求,在特殊困难时期体现工商特别作为,定海工商分局从部门职能实际出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促进辖区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全面对接大桥经济。 一、优化准入环境,鼓励投资创业。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一审一核制和首席代制等便民措施,大力提倡马上办、主动办、限时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都允许经营, 且允许一人多照从事个体经营;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对申请网上经营的企业、个体户,名称可依申请使用“电子商务”、“网店”;对登记齐全、申请事项简单的实施当场登记制;对新引进重点项目、第三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规模企业、龙头企业和残疾人、大学生、下岗职工、退伍军人自主创业以及冠无区域名或省名、申报知名商号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件办理,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延伸服务;积极推行企业名称远程核准,加快网上核准登记和网上年检工作进程,运用高科技手段提高登记工作效能。 二、发挥职能优势,扶持做大做强。对高新技术、农民专业合作社、文化和旅游企业取冠“浙江”省名的,注册资本放宽到200万元;文化、旅游、农业开发机构、中介服务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企业集团,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3000万元。完善品牌建设梯次培育机制,重点扶持船舶修造、水产品加工、机械制造、现代服务业等特色行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力争今年全区新增省著名商标2件、市著名商标5件以上,同时对产品品质好、经营规模大的外向型重点企业,鼓励商标国际注册,上门指导,重点培育。 三、盘活存量资本,引导多元融资。大力宣传《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等政策法规,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办理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促进资本自由流转并盘活企业存量资本,通过工商部门出面与银行进行沟通交流,帮助中小企业拓展融资新渠道。发挥企业动产抵押登记职能,重点做好船坞、码头、船台抵押登记;开展反担保抵押登记,搭建担保公司与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并加强日常监管。推动金融机构对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或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进行抵押贷款,切实加大对创业群体的信贷扶持力度。 四、落实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对农民在农贸市场或者当地政府指定区域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于工商登记;支持和鼓励渔农民发展家庭加工业,对未涉及前置审批的季节性加工户,实行登记预备制;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以及毕业2 1 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房屋中介、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首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费和证照费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免收注册登记费。 五、携手民营企业,解难题树信心。深入开展“工商进企业、服务促发展”活动,继续帮扶百家中小企业,实施派驻工商联络员,依托工商职能,尽力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指导企业向产学研拓展,向品牌、信誉建设和产后服务延伸,帮助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和内部管理,调整经营方向。开展“科学发展观进民企”活动,引导企业对发展经验和教训进行一次自我剖析,并搭建企业家交流服务平台,组织企业负责人共同探讨热点问题,加强合作,共同提高应对危机的信心和能力。建立“维权护企”联系制度和执法协作机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利用企业年检,建立企业信用风险预警制度,使企业信用日趋规范。根据对接大桥经济的要求,对重点行业、传统产业和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进行调研,找准发展制约瓶颈,并充分运用工商信息资源,发布经济主体运行深度分析报告,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资讯。 六、突出扶农特色,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广示范文本,在涉农企业和农户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切实发挥订单农业指导站的宣传、培训和指导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农村经纪人在带动农产品市场流通中的引领人作用,对农村经纪人实行备案制,不收取费用。主动介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与服务,开展相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和备案工作,以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参与汽车城、钢材和油品交易中心、建材集散市场、西码头水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农村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鼓励渔农民发展二、三产业,兴办各类经济主体,大力支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开展经营服务。贯彻落实“三年百家农家乐行动计划”,扶持引导基础条件好的渔家农家餐馆、家庭旅馆改造升级为“农家乐”、“渔家乐”,扶持具有定海特色的休闲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形成,促进全区第三产业发展。 七、开展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从培育消费热点、树立消费信心、稳定消费预期、增强消费意愿、保障消费安全等方面入手,努力扩大城乡消费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紧扣“吃、穿、住、行、用”五大行业,联合市消委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牵手消费爱国行”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进企业、进市场、进商场,体验消费、见证质量、监督经营;及时发布消费体验报告,向企业、市场、商家反馈消费者意见,向社会公布体验结果,提升定海人的消费信心。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发现机制,着力提高监测针对性和代表性,消除监测盲点,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尝试开展消费者“点菜式”检测活动,由消费者选择抽样商品,并当场进行检测操作和结果公示,为消费者筑起一道安全放心的防火墙和隔离网。 八、强化行政指导,营造和谐环境。将执法监管工作与鼓励全民创业紧密结合,对危害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对首次发生的轻微违规经营行为,给予行政提示、行政告诫,并及时纠正,不予行政处罚,不列入信用记录,体现柔性监管。对成长型、研发型、加工制造 2 企业等出现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主动上门帮助企业规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企业集团、重点企业和大型连锁企业实行上门集中年检。对因受宏观经济影响、2008年度已参加年检但逾期出资的企业,经申请可免于处罚;对2008年6月至2009年年底前成立、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企业,有正常理由的,允许保留营业执照和主体资格,企业在年检时凭未开业理由或停业理由说明函向工商部门报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免除一般企业年检财务审计报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力求做到“放而不乱、管而不死”,维护良好创业环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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