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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错的发票处理

2017-09-18 3页 doc 14KB 1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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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错的发票处理开错的发票处理 一专用发票 1,发票开错作废 假如是当月发票,作废即可;假如跨月的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了,开具红字发票程序如下:先在防伪开票系统里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且盖财务印鉴并且将此申请拷贝到U盘;假如我对方拒收的,需要对方出具拒收证明(加盖公章);错误发票复印件;错误发票所做凭证复印件(两个复印件都需公章);发票原件; 准备好以上资料,到分管的税务局找局长签字,最后到税务大厅办理。(因地域差异或许准备资料有所不同,建议您最好先电话咨询一下税务。) 对于逾期(超过认证期限)的发票处理 例:某公司2011...
开错的发票处理
开错的发票处理 一专用发票 1,发票开错作废 假如是当月发票,作废即可;假如跨月的发票只能开具红字发票了,开具红字发票程序如下:先在防伪开票系统里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且盖财务印鉴并且将此申请拷贝到U盘;假如我对方拒收的,需要对方出具拒收证明(加盖公章);错误发票复印件;错误发票所做凭证复印件(两个复印件都需公章);发票原件; 准备好以上资料,到分管的税务局找局长签字,最后到税务大厅办理。(因地域差异或许准备资料有所不同,建议您最好先电话咨询一下税务。) 对于逾期(超过认证期限)的发票处理 例:某公司2011年1月份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邮寄耽误,客户未收到发票,没有及时抵扣税额,销售方现(2012.8月)在还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 根据您所述情形,您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超过认证期限,购货方不能凭该发票抵扣税额,您企业也不能重开发票。超过了认证期限无法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是与应税收入有关且内容真实,可作为有效凭证入帐,其进项税额可转入成本或费用核算。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的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纳税人符合上述情形,可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如不符合,则不得逾期抵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还需问当地税务局 :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原蓝字专用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况,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一)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当月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而且尚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可对原蓝字专用发票进行作废。即在发票联、抵扣联连同对应的存根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同时对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的原开票电子信息进行作废处理。如果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则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二)因购货方无法退回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销货方收到购货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的,一律通过防伪税 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 也 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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