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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理论类型

2013-01-08 50页 ppt 292KB 4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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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的理论类型null第四讲 伦理学的理论类型 第四讲 伦理学的理论类型 一、道德原则 二、中外伦理学的历史类型 道德原则 道德原则 一个关于道德原则的故事: 有一艘船在海上遇险,很快就要沉没,船上有12个人,但只有一只最多只能载 6个人的救生艇来救。 这12个人分别是: 选择中所依据的应该的道德原则 选择中所依据的应该的道德原则1.生命原则 2.生存可能性原则 3.自我优选原则 4.妇女儿童优先原则 5.最大功利或快乐原则 6.平均功利或公平的快乐原则 7.德性原则 8.死亡价值原则...
伦理学的理论类型
null第四讲 伦理学的理论类型 第四讲 伦理学的理论类型 一、道德原则 二、中外伦理学的历史类型 道德原则 道德原则 一个关于道德原则的故事: 有一艘船在海上遇险,很快就要沉没,船上有12个人,但只有一只最多只能载 6个人的救生艇来救。 这12个人分别是: 选择中所依据的应该的道德原则 选择中所依据的应该的道德原则1.生命原则 2.生存可能性原则 3.自我优选原则 4.妇女儿童优先原则 5.最大功利或快乐原则 6.平均功利或公平的快乐原则 7.德性原则 8.死亡价值原则 null 1.生命原则 ——保存和尊重生命的原则。按此原则,12个人的生命都必须救助,因为生命价值平等。但问题是,在12个人中,我们只能选择6个。 这种选择违背了这个原则,但又是不得不违背的。这就是道德冲突。null 所谓道德冲突是指行为主体在选择道德行为时所面临的一种矛盾状态,即人们在选择行为和作出决定时,由于彼此互相排斥的各种行为造成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信念、行为动机的冲突,从而要求人们在互相冲突的道德价值之间做出选择,并通过解决这一矛盾实现自己的道德目的。我们究竟如何处理这种冲突,或者,我们选择的理由是什么,这就看我们具有什么样的价值观、道德观。2.生存可能性原则2.生存可能性原则 既然我们必须选择6个人上船,放弃6个人的生命。那么,保护哪6个人呢?这就要求我们在选择时,必须保证这6个人确实能够得到救助。因此,这6个人要有一个为了6个人共同体的能力即救助能力。在这样的原则下,“精通航海技术的劳改犯”成为首选;据于同样的理由,“船长”也是合适人选,但“船长”的身份决定他需要承担一种由职务赋予他的道德义务:保证船员的最大安全,而自己的生命安全必须置之度外,与船同归于尽。即便他被救,日后也会受到舆论和良心的谴责。2.生存可能性原则2.生存可能性原则 有了航海技术保证船的安全行驶外,船员的身体健康也要有保证,因此,“72岁的医生”就成为第二个人选;此外,船上可能需要强劳动力(防止海浪或其他海上需要体力的地方,防止劳改犯使坏),这样“模范青年工人”就成为第三个人选。这三个人被选择,看起来是目的论原则决定的(根据效果),但实际上是附属于生存原则的,仍然是义务论原则的结果(服从生存原则的需要)。3.自我优选原则3.自我优选原则 在选择时一个假设前提是选择者是“自己”,既然如此,选择自己就有好几种理由:其一,因为决定权在自己手中,在生命危险之前,自己优先;其二,自己的身份只有自己知道,也许我会在船上发挥独特之作用,或者,我被救出后会给社会带来重要贡献;其三,出于一般利己主义原则。即使这个选择者不是自己,而是船长,那么,你也会暗自或在潜意识中希望被选择。3.自我优选原则3.自我优选原则现在我在承担这种选择的责任,人命关天之际,选择自己就必须承受一种解释的隐秘负担,并接受后面可能面临的新的选择(由别人挑选);放弃自己,这就是说,先人后己,那么这种放弃就具有一种伟大的牺牲精神意味。所以,利己主义不是一个可以作为普遍选择的原则,不是不可以超越的。4.妇女儿童优先原则4.妇女儿童优先原则 尽管这里的妇女儿童都加上了负面因素“妓女”、“绝症”、“弱智”,但根据这条原则,当选票还是很高。这一原则也是“泰坦尼克号”等许多失事船只实际上采用的原则。这一原则显然是义务论而不是目的论,因为这些人既不可能在航海中起着重要作用,甚至也不可能在未来岁月中做出重大贡献。4.妇女儿童优先原则4.妇女儿童优先原则 然而,他们的弱势特征为什么成为了被选择的强劲理由?是一种弱者优先的原则吗?影响选择的理由是不是除了一种将心比心之外,还有一种根本的怜悯心和同情在起作用?是不是还涉及到做人资格的问题,以及是否还有一种神圣的约束或威慑:抛弃小孩子,会被神人共弃?这些理由都有可能影响到抉择。但是,起根本作用的是不是一种道德原则:妇女儿童优先?作为道德原则,是不管具体或例外情况的。null 5.最大功利或快乐原则 这是目的论的选择。考虑被救出者对未来社会的贡献会最大,将给社会带来最大的幸福或快乐。选择自己,选择“企业经理”可能是这种理由。null 5.最大功利或快乐原则 这个原则的负面表述是:最少损失或最少痛苦原则,放弃神父可能是这里理由(因为它对死亡不会感到恐惧,而且,他放弃了,选择了别人,也是拯救了别人,这是他的职责,为此,他可以上天堂);而选择神父的人的理由,可能是他能在一条危险的船上给人精神安慰。null6.平均功利或公平的快乐原则(或补偿原则) 放弃经理、贪污的国家干部、老医生,而选择新近暴发的个体户的人理由可能是,大家要“轮着享福”,让以前享受过的人先告退,还没有享受到人世间快乐的人留下来。这是狭隘的功利,即平均功利或形式上公平的快乐原则。 null 7.德性原则 即按人的品质选择。 好人首选,品质恶劣最后。这样,贪污的国家干部、妓女为后,而模范青年工人先当选(对他过去道德品质作为酬劳)。 null 8.死亡价值原则(生命教育原则) 谁在面对死亡时最少恐惧,或者能够给其他的临死者带来安慰,谁就应该去做好临终关怀的工作。 显然,同一个人当选或落选可以有多重理由,即道德原则。 null 8.死亡价值原则(生命教育原则) 在这样的场合,最好是采取混合原则而不是单一原则。首先是根生存原则,其次根据妇女儿童原则,再次是根据生存可能性原则。 任何伦理学体系都有其基本原则和核心要求,它们是区别于其他道德类型的最根本和最显著的标志,也是统帅道德体系中的各和范畴的灵魂。历史上各种道德类型的行为准则体系的构成是:道德原则(少)、道德规范(多个)、道德范畴(若干),以及某些特殊领域的道德要求,其中,道德原则是总纲,居于主导地位,具有广泛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是整个道德规范体系的精髓;null 道德规范是围绕着相应的道德原则而展开的,是各个重大社会关系领域中的普遍道德要求,是道德规范体系的骨骼;道德范畴从属于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同时又是它们的补充,是道德规范体系之网的网结;某些重大社会生活领域内的特殊道德要求,虽然并不对全体社会成员和每个社会成员的全部行为都具有同等的指导性和约束力,但它是道德原则、规范和范畴在这些领域中的具体贯彻, 并对整个社会的道德生活有着极大的影响(罗《伦理学教程》P153)null 十七大报告: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null道德原则:也叫道德基本原则,是指一定社会或阶级用以调整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和个人与社会整体之间利益关系的根本指导原则,是人们在社会关系的一切领域应该普遍遵循的准则。 道德规范:是从一定社会或阶级利益出发,用以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的行为准则,也是判断、评价人们行为善恶的。它是对人们的道德行为和道德关系的普遍规律的反映和概括,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形式。 道德范畴:反映和概括道德现象中的本质联系的基本概念,狭义的是指反映人们之间道德关系方面的基本概念,如善、恶、正义、正当、义务、良心、幸福、荣誉等等。 中外伦理学的历史类型 中外伦理学的历史类型 (一)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的历史阶段和主要思想 整个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可以相对地划分为三个阶段:先秦阶段、汉唐阶段和宋元明清阶段。 (一)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的历史阶段和主要思想(一)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的历史阶段和主要思想1.先秦阶段:儒家有感于战争所造成的“礼崩乐坏”,特别关注社会秩序的重建问题。孔子提出“克己复礼”,强调“礼之用,和为贵”,孟子提出要以仁义来治理国家,并以“性善论”来论证其王道思想,荀子鼓吹“隆礼重法”,并以“性恶论”来论证其主张,儒家还特别看重人的道德修养以及理想人格的标准问题。道家关注的是社会动乱给个体人生所造成的苦难,因此,他们特别关注生命的价值,他们都有反文化的倾向,视科学技术为“奇技淫巧”,对人类文明持贬损的态度,提出人只有按自然生活,不争、居下、贵柔,才能保全自己,获得人生的自由。墨家看到战争的根源在于人与人之间的争权夺利,因此主张兼爱、非攻。null 2.汉唐阶段: 在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的思想少有义理层面的拓展。在宋代理学思想到来以前,是两件事打破了这一僵局:其一,魏晋时期,一些知识分子在恶化的社会中崇尚道家所提倡的自然与洒脱,他们援道入儒,以道家的思想来解释、补充儒学,开创了儒道合流的先河;其二、东汉年间佛教自印度传入中国,很快在官僚和知识分子中传播,并在隋唐时期达到高峰,儒学被迫改变形态,由于受到儒学的批判,佛教也被迫吸收儒学的一些东西,同时佛、道之间也存在这种既对立又吸收的现象。 null3.宋代之后阶段: 儒学在以伦理纲常为中心的同时,吸收佛、道长处,使自己的理论体系更为严密,更为精致,从而演变为理学,理学(道学)又分为气本派(张载)、理本派(朱熹—紫阳)和心本派(陆九渊—象山)。其中以朱熹贡献最为卓著。 null 儒道佛的共同思想: 1.天人合一的人生境界:天道与人道相通,自然的法则即人生的法则,而且,它们内在于人自身,成为人所固有的内在德性,人所要做的,就是使这种内在德性开显出来,以成就自己的道德人格。 这种人格形象是:以自己的生命贯通宇宙全体,努力成就宇宙的一切生命。儒家说“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道家说“独与天地精神之往来”,佛家说“涅盘”,禅宗说“直指人心,顿悟成佛”。 null 儒道佛的共同思想: 2.体用不二的本体论架构。“体”即本体,指终极存在、根据,属形上层面;“用”即发用、流行,属形下层面。本体不是作为某种既定的实体而存在的,而是以形下的经验层面的发用流行为自己存在的方式,这就是体用不二。在伦理学上表现为:道德本体与其发用流行是不二的,如,道家讲“道在瓦石”,理学家强调理气“滚作一片”,“洒扫应对即是精义入神”,禅宗说“行往坐卧皆是禅”,“担水劈柴无非妙道”。(《太极宗师》:锄头斗法) 3.直觉体悟、洞见本体的思维 如何从经验世界中把握道德本体的超越性,悟解到体用不二、不即不离的关系并进而达到一种既内在于经验世界又超越经验世界的人生境界?儒释道都主张直觉地把握宇宙人生之根据和全体。对于“仁”、“诚”、“道”、“无”、“太极”,不能依靠感官、语言、概念、逻辑推理、认知方法,而只能靠直觉、顿悟加以把握。 4.本体工夫合一的道德实践论 天地人称三材,人最为贵。本体是真实的,而在发用流行的过程中又会发生偏差(偏离真实的情况),要使这种真实面目呈现出来,就要“摄用归体”,而禀受了天道以为自己的德性,他根据自己的内在德性,能够参天地之化育,即在人的道德实践中使天道、本体的真实变为现实,这就是“工夫”。本体与工夫的合一决定了中国先哲的兴趣不在于建构理论体系,而在于偏重实践,言行一致。儒家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道家的“无为”。佛教的“自度度人”。(大乘:自利、利他;小乘:自利、自度)(二)西方伦理思想的历史阶段和主要流派(二)西方伦理思想的历史阶段和主要流派 西方伦理学史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希腊罗马时期、基督教中世纪、近代和现代。 1.希腊罗马时期: 毕达哥拉派是第一个有伦理学文献传世的学派,可以称为第一批伦理学家。此外,还有赫拉克利特派、智者派(普罗泰戈拉)。苏格拉底是第一个使西方哲学转向的人,他使以研究自然的“物理学”(自然哲学)为中心转向以探索人生的伦理学(人生哲学)为中心。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是整个希腊全部伦理学的代表人物。希腊罗马伦理学以人生哲学为主,幸福论和德性论是其重心。 (二)西方伦理思想的历史阶段和主要流派(二)西方伦理思想的历史阶段和主要流派2.基督教中世纪: 早期基督教的伦理是一种理想的仁爱伦理,是义务伦理。前期的代表任务是奥古斯丁,中期是阿奎那,后期是司各脱等,基本上是神律论,而绝对义务论和德性论是其重心,神本主义和禁欲主义是其基本倾向。null 文艺复兴时期有三个方面,第一个也是最主要的方面是人本主义者的伦理学,我们熟悉的蒙田、薄伽丘、莎士比亚、塞万提斯等都是代表,第二方面是宗教改革者的伦理思想,如路德、加尔文;第三方面是政治思想家的伦理思想,如马基雅维里。 null 3.近代: 17-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伦理学派,如霍布斯、洛克、休谟;17-18世纪欧陆理性主义伦理学,如斯宾诺莎、莱布尼茨等;18世纪法国启蒙伦理学,如伏尔泰、狄德罗、爱尔维修、霍尔巴赫、卢梭;18-19世纪德国学院派伦理学:康德、费希特、谢林、施莱尔马赫、黑格尔等;18-19世纪英国功利主义学派,如边沁、密尔(穆勒)、西季威克等,进化论伦理学如斯宾塞、赫胥黎。 null 近代伦理学大体上是道德哲学,人性论、良心论、道德源泉和基础论是其主要成分,而人本主义、理性主义、功利主义是其主导倾向。当然这一时期还有非理性主义学派,如生存主义先驱克尔凯郭尔的生存哲学、叔本华和尼采的唯意志论、狄尔泰、居友等的生命哲学。 null 4. 现代: 摩尔的分析伦理学即元伦理学和胡塞尔的现象学派伦理学是20世纪两个最早的伦理学派。20世纪初成熟的美国实用主义的代表人物是杜威。20-40年代,英国的情感主义伦理学派,如罗素、石里克、艾耶尔、斯蒂文森。德国的存在主义伦理学,如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萨特、马塞尔;精神分析学派弗洛依德、马尔库塞、弗洛姆等。思考题思考题 1、如何理解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范畴的含义及其之间的关系?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哪些内容?null 谢谢诸位!第五讲第五讲 伦理学的派别 null从理论与实践关系划分: 理论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学;从个体与社会关系划分:个人道德与社会道德;从逻辑关系划分: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应用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三个类别。null 1. 元伦理学(meta-ethics)。 又叫后设伦理学、分析伦理学或者批判伦理学、伦理学之后。(孙伟平:《伦理学之后——现代西方元伦理学思想》,江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简要地说,元伦理学是指以伦理学自身作为研究对象的研究。主要立足于严密的逻辑基础,系统地分析伦理学的基本概念、术语和判断的逻辑特性、功能和证明,尤其是伦理学语词的意义等,不与具体的德目相联系。null基本特征: (1)基础化:是关于伦理学的基础性研究; (2)中立化:相对于道德生活和实践是中立态度。 (3)科学化:用科学的方式研究伦理学。 (4)分析化:着力道德语言的逻辑分析。 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应该”或“价值”的来源、依据问题;说到底,也就是“应该”、“价值”、“应该如何”与“是”、“事实”、“事实如何”的关系问题:能否从“是”、“事实”、“事实如何”中推导出“应该”、“价值”、“应该如何”? null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使它分裂为五大流派: 自然主义、直觉主义、情感主义、主义和描述主义。 (1)自然主义:由于经验的探究、形而上学的解释或神学的启示可知,某些道德判断实际上植根于事实或根源于“事物的本质”即自然的性质,靠经验的检验就能确定价值特性的存在,因此道德判断就在于事实的性质之中。null 如,善是指“满足欲望的东西”或“有助于人类生存的东西”(后者是根据我们的经验即事物的自然属性来判断的),恶就是“引起痛苦或不快乐的东西”,道德判断只要符合后者就能判定它属于前者哪一类。如,公正有助于人类生存,因此,它是善的;腐败会引起人类的痛苦,因此是恶。“他是一个好人”——他曾经帮助我拎包。null(2)直觉主义:把直觉看成是高于人类经验指导和理性指导的道德认识的唯一方法,强调依靠直觉得到的概念和价值语词的独特性、不可分割性。如善、应该、正当、义务、责任等,都是单纯的、自明的、不可定义或不可推理论证的。这些伦理性质不依赖于其他的东西就能证明自身。其实,直觉主义无法解释非经验的道德性质怎样与这些性质的经验行为发生关系的。“他是一个好人”——我觉得他很正直。 null (3)情感主义:价值判断的本质在于表达主体的情感或态度而不是描述客观事实。道德表达就是情感的迸发,“这个人啊,哼,不说啦”(我表达了什么吗?),“人工流产,呸!”、“妇女权利,好!”这一类说法本身就表示了主体的赞成或否定。情感主义容易陷入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他是一个好人”——我喜欢他。 null (4)规定主义:道德语言、道德判断的本性在于规定性 ;道德命题、语言、判断等不是跟人纯主观情感的表达,而是兼具情感调节和事实描述双重功能的。黑尔认为:道德判断所依据的原则必须具有普遍性,能使人在相同情境中采取同样的行动;道德判断所依据的道德原则必须具有普遍性,如借债须还;道德判断必须考虑到一切有关者的利益乃至整个人类的利益。 “他是个好人”——他是个好人,我应当向他学习。 语句是命令句。你要关上门,请吧! null( 5)描述主义: 认为评价与描述的推理逻辑并无不同,因而从描述可以直接推出评价,比如“这个人经常在别人说话时插嘴”,是事实判断,是描述,从这个判断中可以直接推出评价和价值判断:“这个人没有教养”。“他是个好人”——他是一个勇敢、善良、勤劳的人。 null 2、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 与元伦理学相对,直到元伦理学出现之前都是规范伦理学或实践伦理学。规范伦理学主要以具体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为研究对象,是确证人类行为的正确与错误、善与恶的标准及其证明的研究,是对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的应用问题的研究。 null与元伦理学的比较: (1)研究对象是完全不同的,元伦理学主要研究应该如何与事实如何的关系,是对道德确证的方法科学;规范伦理学主要研究道德的制定和实现问题; null(2)元伦理学所确证的是一切道德或应该规范的、抽离了具体内容、因而不能指导任何行为的道德或应该本身,是一种关于抽离了具体内容的道德规则、标准、评价和原则之本性、之证明、之合理性、真理的条件和性质的哲学研究;规范伦理学所确证的是一条一条具有行为内容的、因而能够指导行为的道德或应该之具体规范:如“八荣八耻”、“应该利他”、“应该节制”、“应该勇敢”等。总之,元伦理学与规范伦理学的区别是抽象与具体、普遍与特殊、一般与个别的关系,是方法与目的的关系。 null规范伦理学主要有 目的论(teleological theories)、 义务论(deontological theories)两大派别。null(1)目的论(后果论)(这里讲的目的不是指主观的目的和动机,不是指在人的心里确立的、有待实现的目的,而是指已经实现了的目的或达到的效果,因此,效果论或后果论比目的论的用法更能直接表达其含义):是一种以道德行为的目的性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或已经产生的实质性价值(效果)作为道德评价标准的伦理学理论。null(1)目的论(后果论它强调任何行为都有目的,都会产生某种结果,我们要把行为结果的非道德意义上的好坏作为道德正当性的依据来确证行为的道德价值。某些行为之所以正当,是因为它们的“好”结果所致,是因为这种非道德价值是作为行为的结果而存在的,最终的直接或间接的要求必须产生大量的“好处”(准确地说,是产生的“好处”超过“坏处”)。null “好”优先于“正当”,正当依赖于“好”来确定。如,排队时给人插队,看起来这种行为对这个插者有好处,但给其他人产生的坏处,因此,这种行为是不正当的。目的论主要有两种形式:伦理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它们的区分在于对以下问题的不同回答:(1)什么是要予以最大实现的善或价值的性质?一般指:幸福、快乐、知识、爱情、权利、自我实现、反省、慈爱、各种品质特征等。(2)什么是所主张的善的聚焦点?所主张的善是为谁服务的? null利己主义: 在可能的行为选择中,一个行为或其准则是正当的,当且仅当对选择者来说,它在长期内所促成的自己的善至少超过恶,反之是不正当的。(是伦理学的类型,不是一种行为类型或品质特征,与日常生活中讲的利己主义者或自私的人有区别)。 null从事实与价值的关系来说,可以分为心理利己主义和伦理利己主义。心理利己主义认为任何人在心理上都是在谋求自己的利益或者追求自己的幸福。所谓“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伦理利己主义是一种价值规范,认为人不仅在事实上追求自己的利益,人也应当如此去谋求自己的利益。null伦理利己主义坚持每个人都应该根据一种最能促进自己长远利益的标准,进行判断和行动;但是,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那么利己的目标反而不能实现,而会倾向于自我挫败,即这样的原则无法普遍化,要普遍就不能利己。(如在上述案例选择中选择就“你自己”就是遵循这种原则。进一步假设,假设这只救援船只能救一个人,大家都从这种理论出发,每个人所得票是一样的)null从行为的主体或者特称判断还是全称判断来说,可以分为特殊的或自我的利己主义;普遍的或全称的利己主义。前者认为其他人都应当优先服从我的利益,应当为我服务,或者说,不管别人怎样行动,我最关心的是我自己的利益,“只扫个人门前雪”,“在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等;这种利己主义谈不上理论化,它首先受到人称的限制,实行者多为“做而不说”,因为一旦说出来,他自己的利益就无法保障,是一种“私人实践原则”。后者认为人都应当追求自己的利益,按照是否增进自己的利益的标准来行动。null比起前一种来,由于他主张对个人的利益都要一视同仁,因此是一个进步,是一种“合理的”或“开明的”。但是,这种理论依然十分矛盾:如果所有人都追求自己的利益,那么,大家都生活在同一个社会里,如何把个人的各种利益优先排序呢?当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裁决这种冲突?罗尔斯把这种理论称为“一种不想订立社会契约的立场”。null利己主义的最致命的弱点是:它无法普遍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作为主体,同时相互作为对象”的存在,一个人不可能总是处于主体地位而不处于对象地位。这样的话,一个人就不可能总是选择利己,因为当他总是遵循这种原则时,别人也在,这一利己的准则与其追求的结果会正好相反。因此,利己主义无法作为一个据以进行道德判断的普遍原则。当然,我们否认利己主义并不否认人们合理的自我关怀或自爱。null个人常常是他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只有自己最清楚自己的鞋子在哪里夹脚”。人的知识和能力是有限的,他只能在某种切己的范围内了解信息和进行判断,同时,人只有把自己打造成器才谈得上为社会服务,所以,他不能不对自己有一种基本的关心,只是这种关心不应逾越合理的界限。null功利主义: 一个行为或其准则是正当的,当且仅当对整个人类来说,它所促成的的善至少超过恶,反之是不正当的。又称“功利论”、“功用主义”,通常是指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它把“好”定义为功利,再把“正当”定义为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好”(即功利)的东西,这样一种行为是否具有道德价值,就在于它能否最大限度地增加功利。在中国,墨子以功利言善,是早期功利主义的重要代表,宋代的思想家陈亮和叶适主张功利之学,注重实际功用和效果,反对空谈性命的义理之学。null功利主义: 在西方,作为伦理思想史上的一种新系统的学说产生于18世纪末19世纪初,代表人物是英国边沁和JS 穆勒(密尔)。边沁认为,人的行为完全是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的,合乎道德的行为不过是使个人快乐的总和超过痛苦的总和的行为,并提出七种计算快乐的方法,他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看成是检验一切行为的最高标准。穆勒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因而促成幸福是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19世纪末的西季威克提出直觉功利主义。20世纪功利主义遭到普遍反对。 null20世纪功利主义遭到普遍反对。后来又发展为行为功利主义和准则功利主义。马克思主义并不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而是认为功利主义有不同的历史内容和阶级内容;主张以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以最广大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高道德标准的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 根据把功利主义原则应用于具体情况下的具体行为或应用于那些决定行为正确或错误的行为规则上可以划分行为功利主义和准则功利主义。 null行为功利主义根据具体情况下的具体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来确证一个行为是否正当,如果一个行为的直接效果或价值是给相关人们带来的福利超过痛苦,那么这个行为就是正当的。它只问“在一种情况下”的结果而不问“在一般情况下”的结果,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如果违背某种规则反而有利于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就违背这条规则。null规则功利主义认为,社会情况十分复杂,对于许多行为的结果特别是间接后果难以判断,根据行为功利主义容易产生错误,而且没有必要每个人在每种情况下计算效果,我们有规则,应当根据某些已经得到证明的规则——这些规则要看它能否导致最大的福利——来行为,不能因为情况特殊而被放弃,否则会损害道德的完整性。如果根据行为功利主义来行事,那么很可能会被偏见、激情、无知、粗心而引入歧途。 null功利主义具有单纯明晰的特点,也切合许多人的思想气质,在一般情况下足敷应用;但是,它所遇到的困难或不可克服的矛盾是:1、“最大幸福”究竟是“幸福”自身的?还是幸福人数的最大量?或者是每个人的最大量(如何分配?)?虽然边沁讲过“一个人只能算作一个,不能算作更多”,但是,每个人所需要的确实又有巨大差别;2、最大的幸福、快乐、好处究竟是量呢还是也包括质?虽然密尔讲过,“做一个不满足的人,要比做一只满足的猪好”(强调快乐的精神实质),但是,如何对量和质进行比较,如何在各种不同的功利中进行比较?null(2)义务论或道义论: 义务论是一种认为人们的行为或行为准则的正当性并不由行为的功利后果或期望的功利后果决定,而是由它自身固有的特征和内在价值决定的伦理学理论。null目的论所受到的责难是:其一,为最大多数创造福利可能会牺牲少数人的利益,对他们做出不道德的事情。如,一项政策只照顾到大多数可能忽视了弱势群体。其二,目的不能证明手段,如谋杀、欺骗、撒谎等也能导致最大的福利(伊拉克战争中的萨哈夫、美军的新闻宣传处等)。其三,目的论会原谅一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恶行,如名人的小偷小摸。其四,行为的结果有时是无法计算的或短期内无法计算,如对自然的掠夺。其五,目的论用外在的、非道德标准来判断行为的内在价值,实际上取消了道德判断的独立性和可能性。其六,容易走向道德相对主义。 null把“正当”、“应当”这类概念作为基本概念,其他的道德概念可以用这些概念来定义。某些行为之所以内在地正当是因为它们属于它们所是的那种行为,或者说,这些行为或行为原则本身正当与否主要是因为它们本身的性质而一般不必他求。 如,赡养父母作为一种义务因为它自身就具有正当性,不必去问它是否会促进人际的和谐或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等。义务论断言,除了行为结果的好坏之外,这种行为是否正当还要考虑其他因素,是这些因素的特性使行为或准则具有道德性质,它关注的不是行为要达到什么目的,不是一个人为什么要做某件事,他要通过这件事达到什么效果,而是行为的方式、行为对他人的影响,是他怎样做这件事,他所做的这件事在道德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null 说明之一:广义的道义论包括义务论和权利论。它们二者之间有一定区别:义务论强调义务的神圣性、非自利性,自我是为了遵守义务,需要克制自己的感性幸福,付出高昂代价(如以前盲目地学雷锋);权利论则是个体本位的,是博弈论式的,每个人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而非牺牲自己或付出代价。权利论现在成为西方伦理的主流伦理,这表明伦理学的巨大转型即从内指型道德转向外指型道德;从个人的信守转向的规则及普遍的人的价值的提高。null 个人权利得以实现的基础性条件是社会基本制度要具有正义性,因此权利必然关涉制度伦理(政治制度伦理、法律制度伦理、经济制度伦理),当制度本身不公正或不完善时,个人的权利是难以实现的,个人也很难获得尊严和幸福;此外,当制度不公正时,不道德的现象容易发生,这时责难个人道德败坏是无济于事的。null说明之二:内指型道德是指:当出现道德问题时,人们一般责怪自己是由于自己内部的非法欲望所致,从而抑制自己、批评自己。许多伦理学派认为,在利益冲突中,人们需要克制的对象是自己或一己之利。所以需要“内讼”,“狠斗私字一闪念”。然而,这只是出现道德问题的一方面原因,而不是全部;我们完全可以设想问题的根子可能不在我们自己,而在于他者或外部。如果是这样,那么道德的首要不是内心的修养或自我牺牲,而是防御、攻击或改造外部的“敌人”;对于自我的要求,与其说是克制或压制,如说是自我解放或自由。这样的道德就是外指型道德,它的意思是在自我的外部确立了普遍化的价值,如自由、平等、民主、公平,并反对对于这些价值的侵犯。null站在现代角度看,内指型道德是一种高层次道德,它以牺牲自己为特征,依靠的是自觉而不是社会强制,强制地要求义务主体履行这种道德是毫无意义的;外指型道德是一种基本道德,它以公正为基本内容,是一种制度伦理,它的作用决不是靠自我的克制可以解决的,自我的克制、忍耐永远也不能解决社会公正问题。)例如,一个70岁的老太为孤儿院、敬老院、残疾人募捐700多万,自己为此垫出5万多元;一些亲属认为,关怀这些弱势群体应该是政府的事情,应由社会保障来履行这些义务。老太的行为是内指型道德,亲属的看法是外指型道德。null义务论看重的是行为者在行为发动时的动机,看这种行为是否出自纯真善良的行为动机,当一个行为符合某一超越性的即非功利的义务所要求的规则时,即使其效果差强人意,该行为也是正确的;当一个行为包含着严重的道德上的背离时,即使产生了好的效果,该行为也是错误的。简单地说,正当优先于“好”,不依赖于“好”就可以存在。康德所说的“遵守承诺”,所指示的行为准则是一种可普遍化的,以人为目的和自我立法的准则,因而是一种绝对普遍的道德准则,即绝对的道德命令,不管对谁,哪怕是你的敌人也要“遵守承诺”;“不许撒谎”也是绝对的道德命令,哪怕是对病重的患者也同样如此。null义务论遵守的终极道德命令或原则、标准主要有:神圣命令、行为的本性、理性、直觉、人的尊严、历史的进展、社会契约等。它也有两类: 行为义务论:在任何既定的情况下,个人无须借助规则而直接领悟到什么是应该做的,一事当前,只有个人的直觉或良心才能使我们判断什么是人们应该做的,规则是不起什么作用的。我们孝敬父母是因为我们天然地知道这是一个的良心使然,而不是什么家庭伦理规则在引导。null规则义务论:它认为,一种行为是善的或恶的,是因为符合或违背了某种或某些原则。赞成只存在某种原则的是一元论规则义务论,它认为所有其它的道德原则都是根据这个最高原则来推导的,如“黄金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或“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赞成某些规则的是多元论规则义务论,即认为存在着二个或二个以上互不通约的原则,这些原则不存在一个更高于它们的中心义务原则,它们构成行为的判断规则,如“十诫”。null相对而言,规则义务论得到更多的支持,原因是:其一,没有规则指导的行为是不可能的,无论是自觉或自觉,我们在行为时都使用了某些规则,任何道德实践都是规则的自觉教育或潜移默化的结果。其二,靠直觉或良心去行动总是不可靠的,当社会的规则或期望不断随着个人的道德判断而不断变化时,我们无法信赖他人的行为,如大学生贷款(诚信)、长沙公交车上的“公伞”。null规则义务论也有困惑:其一,当遵守规则的行为或多或少对相关者有害时,我们为什么要遵守规则?因为规则不能总是完满地解决任何道德情景中的问题,特别是当规则遇到例外的情况时,这种规则失去效力了,我们还得按照良心去行动,这就等于行为义务论了(p93-,原则与例外);其二,当几种道德规则发生冲突时,我们如何来选择?即它不能解决道德冲突问题。null对义务论批评集中在: 其一,我们没有足够的理由证明某一道德规范或伦理原则的充分合理性,在实际生活中常遇到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情况;其二,没有客观效果作为验证,我们无法获得一种持久的行为动力;其三,如果某类普遍履行的行为,其效果在总体上是不可欲求的,那么这类行为就不一定正确。其四,义务论不是一个系统的、连贯的、有体系的理论 学说。不像功利主义能够告诉我们使得行为正确并在一切场合都正确的东西是什么。null3、美德伦理或德性论 (virtue ethics) perfectionism: 又称“完善论”、“自我实现论”、“至善论”等,是指以个人内在德性完善或完成为基本价值尺度(善与恶)的伦理学理论。伦理学中历来存在对行为的评价和对人即品质评价两种类型。目的论和义务论的判断是基于行为的,美德论是基于品质的。null3、美德伦理或德性论(virtue ethics) perfectionism: 目的论和义务论解决了我们该怎样做的问题,没有解决做什么人的问题,这个问题是由美德伦理来完成的。我们通常不太赞成仅仅根据义务而行善的人,更赞成的是那些出于美德而自发地这样做的人麦金太尔回归德性)。总体上看,美德伦理是一种多元的目的论,它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原则为中心,是致力于在人格和德性上不断超越、尽可能地达到人的最高境界,展示人的最卓越的方面。null它要回答的问题是“我应当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而不是“一个人应当怎样做?”广义的美德伦是在传统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和最有影响力的伦理学理论。其代表包括从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葛派一直到费希特、黑格尔、包尔生、格林等。中国的儒家学说基本上是一种美德论,其目的在致力于使自我成为一个君子圣贤。 null它的诉求虽然以普遍形式出现实际上具有精英的性质,它更重视质,重视人生精神和超越的一面。与理论上不占优势,实践中占优势的、平民理论功利主义比较,美德伦理是在理论上占优势,实践中不占优势的精英理论。这与实际生活中,人们重视经济利益和物质利益相关。 null对于美德伦理的批评集中在: 其一,美德伦理从不谈责任和权利,把伦理学当成培养“绅士”的学问,而不是一种指导人如何健康成长的理论,是指导少数人的精英理论。 其二,我们经常看到一个错误的行为却体现着某些美德的事情。null 其三,伦理学的重要任务似乎是处理基本生活领域的事情,而非自我完善和自我实现,要求满街的人都是尧舜是对人的过高要求。 其四,伦理学从传统的以人为中心走向以行为为中心是一种总体趋势,公民社会的平等是行为的平等而不是更高地要求人,否则也不平等。道德关心的不应该是高度,而是广度。 null小结 以道德原则为核心阐述了伦理学的理论类型,分别讲解了中外伦理学的主要类型。重点讲述了西方伦理学的目的论、道义论及其派别的含义、特征等内容。思考题思考题1、如何理解元伦理学?元伦理学主要有哪些类型? 2、如何理解规范伦理学? 3、如何理解美德伦理学? 4、如何理解利己主义?null 谢谢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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