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补贴收入是否征所得税财政性补贴收入是否征所得税
【问题】
某公司因在加快行业培育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获得一笔当地政
府给予的财政补贴收入(其中包括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国税部
门对该笔收入征收了25%的企业所得税。请问,国税部门的做法是否
正确?企业获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是否要征税?
【解答】
财政补贴收入,是指政府部门为了某种特定需要,通过财政分配
向企业或居民提供的无偿性补助支出。为此,不少企业认为,既然是
政府给予企业的财政性补贴,应当属于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将收入总额分为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财政
性补贴收入根据不同情...
财政性补贴收入是否征所得税
【问题】
某公司因在加快行业培育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获得一笔当地政
府给予的财政补贴收入(其中包括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国税部
门对该笔收入征收了25%的企业所得税。请问,国税部门的做法是否
正确?企业获得的财政性补贴收入是否要征税?
【解答】
财政补贴收入,是指政府部门为了某种特定需要,通过财政分配
向企业或居民提供的无偿性补助支出。为此,不少企业认为,既然是
政府给予企业的财政性补贴,应当属于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将收入总额分为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财政
性补贴收入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不征税收入,也可能是应税收入,并
非所有财政性补贴收入都是不征税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
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
》(财税〔2008〕151号)
明确,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
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其中由财政、税务
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
税收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
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对企业在2008年1
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
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
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
金有专门的资金
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
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该文件还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
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
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
将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
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6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
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该公司取得的部分财政性收入(如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金)并不符合
上述政策规定,因此,国税部门对该笔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正确的。
本文档为【财政性补贴收入是否征所得税】,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