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sco还接收户口跟档案吗
篇一:FESCO员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支取
FESCO员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支取
根据北京市有关住房公积金使用的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才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请您对照自身条件阅读并准备好申请材料,以节省您的时间。谢谢您的合作,祝您愉快~
支取条件:
1. 购买自住房首次支取(您是主购人)????????????????
请参照第一条
2. 购买自住房首次支取(您爱人是主购房
人)?????????????? 请参照第二条
3. 以前在其他单位支取过,但在FESCO是首次支取???????????? 请参照第三条
4. 租房提取???????????????????????????? 请参照第四条
1
5. 已经在FESCO支取过,想再次支取?????????????????
请参照第五条
6. 退休销户提取 ??????????????????????????请参照第六条
7. 出国定居销户提取 ????????????????????????请参照第七条
8. 进城务工人员销户提取??????????????????????? 请参照第八条
9. 员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请参照第九条
一、重点提示(请在办理支取之前务必阅读):
1. 支取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可以只提供复印件,需要提供贷款合同原件证明,复印件上的章及手写部分必须清晰。办理支取手续时,我们将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在您的发票原件上加盖“住房公积金已提取”字样的红色方章(不用影响您的发票继续使用) 。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要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FESCO不留存档。
2. 支取间隔时间: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前签订的,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以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的,只有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包括商贷和
2
公积金贷款),仍在还款期内,提供贷款合同由管理中心备案(盖章)后,可办理按季度支取;贷款购买非经济适用房、一次性付款购房者、贷款已还清,或未做过贷款备案的情况,两次支取间隔需一年以上。
3. 支取额度: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对于未婚员工来讲,累计支取的额度应为房屋总支出,一般为购房合同中“房价款”的金额。对于已婚员工来讲,夫妻双方共用同一套房产办理支取,双方累计支取限额相加不得超过房屋总支出。(即:如果房价总款为50万,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20万,另一方配偶的累计支取额度为30万)
4. 支取人要求: 在FESCO第一次申请支取公积金要求本人办理。在银行账号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再次申请支取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需要支取人的委托书、支取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5. 支取时间:每月6-26日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6. 支取地点:FESCO总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门与建国门立交桥之间,紧临二环路,路东),乘44路、800路,820路,810路,850路, 750路,特 2路,雅宝路下车即可。
7. 住房公积金支取联系电话:85691024,85691025,85691026,85691028,85691038。
3
第一条:主购房人(购房合同签约人)首次申请支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1,4"项材料
1.购房材料,基于所购房屋不同,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2. 如果以贷款形式购房的,要求提供贷款合同(如果贷款合同是配偶的名字,还要求提供结婚证,并且结婚证上要有两个人的身份证号,如果没有,请携带配偶身份证复印件)。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员工,备案后才能按每隔三个月申请支取;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员工,两次支取间隔需一年以上。
3.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第二条:对于非主购房人(配偶是主购房人)首次申请支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所需材料与主购房人提取(第一条1,4项相同)。
2. 结婚证(结婚证上要有两个人的身份证号,如果没有,请携带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 主购房人的公积金支取
单(要求记录单上的总房价款同合同上一致,可累计支取公积金限额一定要小于总房价款,记录单上要有管理中心盖章),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公积金,要求单位或存档单位提供其从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原件。
4
(证明下载:单位出具 存档单位出具)
第三条,在其他单位支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的材料
1. 以前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记录单原件(要求总房价款和可累计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不能为空)。
2. 和记录单相对应的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都可以。房子如果是爱人的名字,需要提供结婚证。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请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
3. 该房屋的贷款合同,办理时间和上次支取时间要间隔3个月。如没有贷款,或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贷款的,按一年支取一次。
4.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第四条,租房提取
以租房的名义来办理公积金支取的员工,支取时间为一年一次,支取情况主要分为两种: 1, 通过租房中介租房
2, 和个人签署协议租房
通过租房中介租房的员工,提供的支取材料主要包括:和中介签署的租赁合同(三方协议),由中介开具的租房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结婚证,支取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帐号。(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5
和个人签署协议租房的,提供的支取材料主要包括:和个人签署的租赁合同,由税务局代开的租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证明,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结婚证,支取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帐号。 (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对于以配偶名义租房的职工,支取时提供的支取材料和上述的租房材料一致,额外携带的还有配偶的支取记录单,以便我们为您核算您的支取限额。
第五条,已经在FESCO支取过,想再次支取
1. 已经登记按季度提取,可携带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所用银行卡,("公积金支取记录单"保留在提取人手中的,须携带"记录单"),最短每隔03个月,到FESCO总部申请提取。
2. 原来按一年支取一次的,如想办理按季度支取,需要提供与记录单上房产相对应的贷款合同 (如贷款合同是在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只能按一年取一次)。
3. 再次支取,由他人代办的,须持提取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人的委托书。
第六条,退休支取(拿到退休证后至少一个半月后可以办理,可以致电到总部进行咨询)退休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6
第七条,出国定居
中国户口注销证明;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注:因出国留学或工作或去外省市工作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户在原单位封存。待满足其它支取条件是支取或新加入公积金后进行转移合并
第八条,进城务工人员
1. 农村户口证明。
2. 与单位签署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3. 身份证;以提取人姓名在北京开户的银行卡(请参看附件“可用银行卡”)。
第九条,员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员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请您提供支取所需材料原件,由管理中心审核后可以支取。(所需材料见附件:职工家庭突发事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
)
附: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使用的银行卡
(可使用的银行卡可能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临时调整,以支取时规定为准)。
应为本人姓名,招商,民生,光大,福建兴业,可以是外地的,其他必须是北京开户的。
篇二:fesco介绍
客户为什么需要全国代理服务
7
随着客户业务的发展,全国范围的服务也就应运而生。全国代理服务,可以使客户不用再去面对全国各地不同的服务商、不同的政策
、不同的服务标准以及不同的服务价格。 FESCO 推出全国代理服务,能够使客户只面对 FESCO 一家人力资源服务商,并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享受统一标准、统一方式、统一价格的人力资源代理服务,从而节省了客户公司成本,简化了客户人事部门的工作,更通过 FESCO 优质的全国服务,提高了客户全国员工的满意程度。
全国代理服务是什么
全国代理服务是一种新兴的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它是 FESCO 为了适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由 FESCO 各地分公司、投资公司,以及全国各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互合作,资源共享,在全国范围内为客户提供统一的人事代理、社保福利、人才派遣等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 FESCO 全国代理的核心概念是:利用品牌和 IT 技术优势,通过各地合作伙伴以及分公司的有效互动,实现客户一地签约,全国享受服务;从而进一步开拓市,共同发展。
FESCO全国代理服务发展历程
1996年 FESCO推出全国一体化服务
在全球企业发展全球化、区域化的背景下,满足了客户全国服务的需求。
8
2001年 FESCO成立全国服务中心 签署《FESCO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合作总协议》
宗旨是在全国范围内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规范的统一服务。《总协议》签署以来,全国各地人力资源服务提供商相互协作,发挥 FESCO 的品牌优势、规模效应,快速、准确、高效地服务于客户,并初步建立起全国代理服务系统。
2002年 签署《 FESCO 全国服务业务行为规范》 签署《 FESCO 全国服务业务行为规范补充 条款》 率先在全国推出网上操作系统
进一步规范统一了服务标准、操作流程,更好地提升服务品质和服务效率,满足各层次客户的不同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FESCO 全国服务中心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出了统一的 FESCO 全国网上操作系统,通过 IT 技术平台推动全国人力资源服务的发展。
2004 年 FESCO 成立全国业务发展部 建立完善了人力资源全国服务网络
面对市场变化以及客户需求的不断更新, FESCO 再次升级了全国网上操作系统。全国业务发展部的成立强化了全国服务的力量。
目前, FESCO 先后在上海、南京、深圳、广州、济南、苏州、大连、天津、浙江、青岛、河南、厦门、安徽等地以投资公司的形式建立起多家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网络,全国
9
服务覆盖了除西藏、港澳台以外的所有省市自治区,服务客户超过 3000余家,员工数目达到 13万余人,拥有合作伙伴 105 家,覆盖城市超过 100 个。 FESCO 已经在全国代理服务方面,走出了适合客户企业以及自身发展的道路。
FESCO全国代理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1. 以客户需求为核心的全国代理服务;
2. 以档案管理为核心的人事代理服务;
3. 以各地政策为核心的社保代办服务;
4. 以公司福利为核心的特殊福利服务(年度体检和 FESCO 全国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
5. 以客户发展为核心的全国招聘服务;
6. 以用工形式为核心的全国人才派遣服务。
FESCO全国代理服务有哪些优势
全国互动
? 服务范围覆盖全国 100 座城市
? 拥有 100 多家当地合作伙伴
? 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统一规范
? 各地合作伙伴共同签署的《 FESCO 全国人力资源服务合作总协议》,使得服务标准规范统一 ? 各个成员单位严格遵守《 FESCO 全国服务业务行为规范》,保证了为客户提供的服务的流程和质量
10
网络化
? 全国范围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 呼叫中心,客服热线 400-8000-800
? 上门服务 (On-Site Service)
强大的客户群
世界 500 强企业中大部分都在 FESCO 享受全国代理
服务
FESCO 全国代理服务的部分客户 ( 排名不分先后 ) :
? 美国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
? 葛兰素史克(中国)有限公司
? 微软(中国)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优利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 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ABB (中国)有限公司
? 壳牌石油(中国)有限公司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
? 美中互利工业公司
11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安捷伦公司
? 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 国际商业机器(IBM)中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 施耐德电气 ( 中国 ) 投资有限公司
? 金佰利 ( 中国 ) 有限公司
? 资生堂 ( 中国 ) 投资有限公司
? 尼尔森公司
FESCO全国代理服务如何操作
1. FESCO全国服务流程
FESCO 业务部是面对客户的主要接口,收集并反馈客户信息; FESCO 全国业务发展部作为 FESCO 面向全国的唯一窗口,负责信息的整合及发送,与各地分公司、合作伙伴洽谈服务协议,监督各地执行服务的全过程,定期反馈服务进展,并每月定期为客户提供收款明细,为各地分公司和合作伙伴提供付款明细;各地合作伙伴是服务的最终执行者,在全国统一的服务规范要求下,为客户员工提供服务。
2. FESCO全国业务发展部
作为全国代理服务的主要执行部门,全国业务发展部负责协助 FESCO 所有业务部门,保持全国各地合作伙伴以及分公司时时有效的沟通,控制管理全国代理服务执行的全过
12
程,落实客户的全国代理服务。 在服务职能以外, FESCO 全国业务发展部还负责全国各地社保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收集、存储和反馈,并通过业务部告知客户,使客户随时了解全国各地政策的最新动向,并及时做出反馈。
3. FESCO全国业务网上互动操作系统
一直以来,全国类的人事代理服务大都是基于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难以保证信息完整而准确的传递。 2002 年, FESCO 自主研发全国网上操作平台。 系统端口向客户、 FESCO 各个业务部、全国业务发展部、各地合作伙伴以及分公司开放,通过在线互动操作,完成整个服务流程。
4. FESCO呼叫中心系统
FESCO 推出的面向全国的呼叫中心 (Call Center) ,具备 24 个坐席,可以协助通知各地员工办理手续。
FESCO 客服热线: 400-8000-800
5. FESCO与各地合作伙伴的关系
优势互补,共同成长 是 FESCO 与各地服务供应商的合作基石。 FESCO 希望通过与各地业务伙伴的合作能够促进双方的业务增长,为客户提供更多的服务内容。同时 FESCO 与各地供应商的良好关系,使得 FESCO 可以更快捷的掌握当地的政策信息以便为客户提供及时的守候服务。
结 语
实践证明,全国服务的关键所在是对各地服务商的有效控
13
制以及各地对服务的执行力。
FESCO 通过全国业务发展部的专业化服务、全国网上操作系统的快捷准确的信息传递、对各地服务商的有效考核管理以及分公司的广泛建立等手段,保证了客户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不被弱化,同时有效的保证了各地为客户提供统一的服务。通过全国代理服务, FESCO 协助客户,在全国范围内,科学、便利、有效地管理员工人事社保等方面工作,保证客户和员工的权益,为客户的不断发展搭建了可靠的服务平台。 面对人力资源全国外包的全国一体化大势所趋, FESCO 还将不断完善全国服务,从硬件和软件上加大投入,从为客户实现全国服务的需求,并通过 FESCO 的全国服务为客户提升现有的服务质量,到为客户在全国服务的领域提出更多的建设性的建议, FESCO 会一直为客户不断努力。
Q1.请问FESCO都能够提供哪些服务,
A1.按大的模块来说,FESCO可以为客户提供:人才招聘服务、人事行政服务、员工福利服务、工会服务、人才岗位外包服务、外籍人员服务、人力资源咨询服务、财务外包服务、商务服务、薪酬福利咨询服务、企业培训等。详情请参见FESCO服务体系。
Q2.在北京注册的外商代表处,是否一定要通过FESCO聘用员工,
A2. 对员工的招聘环节可以由代表处自主决定。政策规定
14
外国公司驻北京代表处不能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代表处需要通过FESCO来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FESCO再以劳务派遣的形式将员工派至代表处工作。
Q3.我们是一家民营企业,希望加入FESCO,但FESCO是否只能为外企提供服务,
A3.FESCO的主要客户群体是外资企业,同时我们也在为很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等各种类型机构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Q4:外国总部准备在中国投资,成立机构,这个阶段FESCO可以提供哪些服务,
A4:FESCO商务中心可以提供前期投资咨询,推荐办公场所,执行覆盖全国范围的商务注册。后期可以协助办理商务延期、信息变更、和企业年检等事务
Q5.我公司尚未在国内注册,是境外注册的公司,FESCO可以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么,
A5:不可以,FESCO只能为国内注册的实体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Q6.FESCO的服务如何收费,
A6.FESCO的标准服务体系只对应服务费和各单项福利的价格,客户选择不同的福利组合,即对应不同的价格。
Q7.我们公司希望加入FESCO,应该如何办理,
A7.首先FESCO的专业人员会与您一起分析贵公司的实
15
际需求,确定适合贵公司的服务福利
,然后双方签订商务合同,根据需要,FESCO会协助贵公司办理社保、公积金开户手续。这些工作完成之后,FESCO即开始按月为每名被委托的员工提供服务。公司需要提前准备三个复印件: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首席代表)身份证或者护照。其他相关书面材料均由FESCO提供。
Q8.如果员工委托给FESCO,社会保险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做,
A8.首先要明确的是:社会保险基数是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收入来确定的,而比例受社保政策规定,不能改变,所以不存在FESCO的社保标准。我们会根据客户出具的书面委托,按照其中要求的社保基数来为员工代理缴纳社会保险,而基数完全由客户确定。
Q9.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是否存在上下限,
A9.社会保险的封顶基数是9024,下限基数各项不同: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的下限是1203,医疗、生育两项保险的下限是1805。住房公积金的封顶缴纳额(请注意此处,住房公积金是按照缴纳额封顶,并不是基数)是2166,不存在下限。
Q10.外地户籍员工在北京缴纳社会保险,和北京户籍员工相比有什么不同,
A10.外地户籍员工在北京不能上生育保险,相应地也无法
16
享受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待遇。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之后即可解决这一问
。
Q11.我公司在全国多个城市都有员工,人事工作执行难度很大,FESCO能否提供帮助,
A11. FESCO拥有业界最具经验、最完善的全国服务平台,可以提供全国统一的执行标准。选择FESCO的全国服务之后,客户无需再面对全国各地的供应商,只需面对北京FESCO。FESCO通过全国业务平台对客户分布在各地的分公司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并且对服务执行情况进行控制,第一时间把握各地变化。 Q12.我公司聘请了许多外国专家,请为FESCO能否为外籍人士提供人事服务?
A12.FESCO可以为外籍人士提供多种服务:包括薪酬税务管理,就业许可、就业证等各种证件、签证的代办,同时FESCO还拥有自己的保险经济公司,能够为外籍人士量身订制商业保险方案
Q13.社会保险里已经有医疗保险内容了,还有必要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吗?
A13.社会保险包含的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所能覆盖的报销范围有限定,限定之外的部分都需要员工自费。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障可以更好的保证员工医疗报销待遇,从而提高员工满意度。如果选择FESCO的补充医疗保障,并由FESCO代理社会保险,医疗报销费用的赔付会更加快
17
捷,为公司和员工提供更多方便。
篇三:随调人员在京单位同意接收函
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审批工作规范
一、基本原则:
1(对因工作需要京外调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总量控制。对各单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实
施绿色通道选调;其他急需业务骨干的选调,在我院下达京外调干指标计划内进行。因工作
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按以下原则实施:
(一)京内难以调剂的原则。各单位因业务发展所产生的人才需求,应首先在北京地区
考虑,确属北京地区难以调剂的,再从北京以外地区选调。所选调人员应为本单位主业发展
急需的核心岗位人才、高层次技术与管理骨干人才。
(二)工作急需的原则。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应紧紧围绕部门重点工作、企业主业发展
的人才急需,保证好核心岗位和关键岗位的人才配置需要。
(三)编制员额管理的原则。行政机关从京外选调人员应严格控制在编制员额和规定职
数内,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内,企业单位应在年度
18
职工控制数额内进行。
二、政策条件
(一)京外选调人员条件因工作需要从京外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与拟聘(任)用职(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
业务能力,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体按以下标准条件掌握:
1、绿色通道选调人员
2、计划内选调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京内紧缺
专业人才或核心业务岗位所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相关领域省部级
科技奖项和国家技术专利人员,可放宽到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一般应选调担任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人员,企业单位一般应选调担
任中央企业总部职能部门下设机构的正副职或二级企业的中层职务人员。此类人员一般应具
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技能人才。应为京内紧缺的专业人才并到基层一线从事相关技术操作工作,需具有中等
专业技术学校以上学历和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得中华技能大赛奖项人员、五一劳动奖
19
章获得者可放宽到高级工技术等级。因公作需要从京外调入上述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处级)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岁,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岁。特殊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
得超过50岁。
(二)随调随迁人员条件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而选调到京工作的人员,其配偶可以随调(迁),属于社会在职人员的,
按随调办理,属于城镇无业人员或退休人员的,按随迁办理。其符合政策规定的子女可以随
同进京,随迁子女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为亲生子女,独生子女年龄按25岁以内掌握,
其中已参加工作的可随同调京。非独生子女(系在校生或待业)年龄按20岁以内掌握。按照
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不能办理收养子女及在国外生育子女(独生
子女除外)的随迁。需待其父母到京工作和落户之后,按照社会投靠方式向当地户政管理部
门申办进京。
三、工作程序
(一)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的审批工作。审
20
批工作按照“承办人审查—处室负责人复核—人事部门分管领导签批”的程序进行。拟调人
选须报经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同志同意,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二)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北京分院行文申报人员进京材料。
(三)北京分院经审核报送有关领导批准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
司,依照政策规定予以审批。对于符合政策规定的报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
场司统一出具人员进京调函,一份抄送北京市公安局,两份发往报文单位(分别用于调动人
个人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存档,去北京市公安局办理迁户手续持复印件即可)。调函自签发之
日起六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
(四)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进京调函后,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办理跨地区调
动手续,积极配合做好调动人员工作关系的调转、户口迁移和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事宜;同
时,应与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正式确立聘用(劳动)关系。
(五)人员调动完成后,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应对
21
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归档
材料包括:人员进京审批材料、进京调函、从京外调入人员关系调转手续(包括行政关系转
移介绍信、工资关系转移介绍信、档案转递单复印件)、主调人员聘用(劳动)合同书。
四、审批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
(一)所需审核材料
1、主调人。考核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文件)、职务任命
文件、京外 单位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绿色通道人员还须审核其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
材料。
2、随调人员。须审核其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
3、随迁人员。主调人员配偶系城镇无业人员或退休人员的,按随迁办理。须审核无业证
明(须由其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等出具)或
(转 载 于:wWw.cssYQ.COm 书 业 网:fesco还接收户口跟档案吗)有关部门颁发的退休证。符合随迁政策的子女可一同办理迁京,须查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及在校证明或无业证明。
22
4、主调方的爱人是现役军人、单位中层以上负责人等,由于工作需要不能随调到京的,
须出具单位开出的证明。
5、其他材料。调(迁)入人员常住户口卡、身份证,调动人结婚证等。
(二)审核要点
1、审核调入人员是否属于选调范围。
2、对照有关人员人事档案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注意核清核实人员情况,确保材料真
实有效。
3、查验主调人、随调随迁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各类材料之间逻辑关系是否
清晰。主要证明材料中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彼此之间是否一致,如不一致,需由
相关机关进行更正或开具证明说明。户籍材料中的有关信息如发生变化,要提前到户籍所在
地公安机关进行变更。
在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基础上,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承办人填写《因工作需要
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附表1)、《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附表2),汇总形成报批材
料报领导审批。
23
五、申报材料
京区各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完成审批后,向北京分院行文报送人员进京材料。
(一)上报材料
1、绿色通道选调人员
(1)《因工作需要调x x x同志到京工作备案的函》(须有发文文号);
(2)《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4)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同志同意选调相关人员到京工作的内部签批件复印件(一份);
(5)主调人符合绿色通道选调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二份);
(6)主调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7)调动人员结婚证复印件(二份);
(8)调(迁)入人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或登记表复印件(二份);
(9)主调人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
(10)随调人员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和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或
随迁人员的无业证明原件、退休证复印件(二份);
(11)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
24
准生证)复印件,如涉及再婚
情况,应附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归属权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或判决书等复印件(二份);
(12)随迁子女在校证明原件(一份);
(13)其他特殊说明的材料。
2、计划内选调人员
(1)《因工作需要调x x x同志到京工作备案的函》(须有发文文号);
(2)《因工作需要从京外调配人员办文备案表》(一份);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4)分管人事工作领导同志同意选调相关人员到京工作的内部签批件复印件(一份);
(5)主调人学历证书(初始学历和最高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文件)、职务任
命文件复印件(二份);
(6)调动人员结婚证复印件(二份);
(7)调(迁)入人员常住人口登记卡或登记表复印件(二份);
(8)主调人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
(9)随调人员京外单位同意调出函和京内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或随迁人员的无业证明原
25
件、退休证复印件(二份);
(10)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及独生子女证(二胎须附准生证)复印件,如涉及再婚
情况,应附丧偶证明或离异后关于子女抚养归属权的、具有合法效力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
或判决书等复印件(二份);
(11)随迁子女在校证明原件(一份);
(12)其他特殊说明的材料。
(二)材料要求
1、上报函件:应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其中应重点表达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调调人
到京后拟安排部门、岗位和拟任职务;二是简要介绍拟调人的基本情况,以往主要工作成绩
及特长,选调到京理由;三是说明随调、随迁人员的基本情况。
2、上报表格:应由各单位从事人事调配工作的同志在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的基础上,
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要求内容完整。
3、附件材料:应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原件后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在此基础上
开列材料清单,注明“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由承办人及处室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并
26
按上报材料清单顺序摆放。 文件下载: ?
附表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doc篇二:《单位接收函》(需在京落户)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在京单位接收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我单位同意接收从 (国家)留学回国人员姓 名:,身份证号码: ,性别:;婚
姻状况:;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到我单位就职,并已/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请协助办理有关就业报到证/落户北京的手续。该留学回国人员 现国内户口登记地址
为: ,所管辖公安派出所
为:。(出国时已注销 国内户籍的,须在地址栏注明何年何月在何管辖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拟落户北京户籍地址为:拟落户北京户籍登记机关为:派出所 (注:请填写单位集体户口、个人房产、直系亲属房产户籍地址或用人单位指定人才 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地址,如不能提供上述落户地址,则不能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和带来的损失由本人和本单位承担。留学回国人员签字:
单位名称: 经办人:(盖人事章) 联系电话: 无人事章可盖单位公章
27
(此函有效期60天) 年 月 日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在京单位接收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我单位同意接收从 (国家)留学回国人员姓 名:,身份证号码: ,性别:;婚
姻状况:;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到我单位就职,并已/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请协助办理有关就业报到证/落户北京的手续。该留学回国人员现国内户口登记地址 为: ,所管辖公安派出所
为:。(出国时已注销 国内户籍的,须在地址栏注明何年何月在何管辖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拟落户北京户籍地址为:
拟落户北京户籍登记机关为:派出所 (注:请填写单位集体户口、个人房产、直系亲属房产户籍地址或用人单位指定人才服
务中心集体户口地址,如不能提供上述落户地址,则不能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 兹保
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因提供不真实的、虚假的、伪造的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带来的
损失由本人和本单位承担。留学回国人员签字:
单位名称: 经办人:(盖人事章) 联系电话: 无人事章可盖单位公章
(此函有效期60天) 年 月 日篇四:北京市引进人才政策引进人才 2007-9-24源自:fesco人事档案中心作者:
28
阅读:11231次 字体:【大中
小】
导读:
正文:
一、办理范围
凡在fesco存档的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驻京跨国公司地区总
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
二、办理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须经国家教委认证)。 同时:申请人必须在所在用人单位有两年以上连续工作经验;专业必须符合《2006年人
才目录》(见文件下载)
三、 申报材料(复印件使用a4纸)
1、所在用人单位出具关于办理×××调京的申请原件(内容:企业基本情况、申请人基
本情况、入单位时间、工作岗位、详细工作业绩、引进人才理由),申请单位盖章,一式一份;
2、外商投资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驻京
29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
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的批准证书(由北京市经贸委、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科委或北京
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新年检章);
4、申请人及随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及随调人员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高级职称需提供高职任职通知);
6、申请人及随调人员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随调人员在京单位同意接收函(需在京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
原件一份,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9、已婚者出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子女随迁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属于收养子女的,提交收养证书及女方未曾生育的
证明;
11、申请人及随调人员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原件各一份(可随档案转)。
30
12、申请人及随调人员《诚信证明》各一份(请见文件下载或向业务部领取)
13、申请人及随调人员《政审表》各一份(请见文件下载或向业务部领取)
14、申请人的完税证明(由地税出具,要求从申请人进入申请单位起开具,完税证明上
要显示出申请单位的名称)
15、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
16、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7、配偶为工人或无业的,需由户口所在劳动部门开具工人或无业证明,并提供结婚证
和独子证
18、申请人及随调人员近期体检表
19、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所属业务部领取《人才引进审批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办理引进人
才申请表》以及《诚信证明》、《政审表》。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随调人员也填
写《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表内申请单位意见一栏加盖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的公章,
相关负责人签字);申请人及随调人员各填写《调动人员
31
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表内承办单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