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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象棋规则

2017-09-01 30页 doc 55KB 24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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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象棋规则国际象棋规则 本规则不可能就对局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所有涉及比赛管理的问题都作出具体 规定,如所遇情形在现行规则中无明确条文可循,则参照规则中所提到的类似情况完全可以 引申出正确的处理决定,本规则要求裁判员必须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良好的判断力并且执 法客观公正,制定规则不宜过细,否则可能侵夺裁判的裁决主动权,妨碍他以公正,合理和 具有针对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国际棋联要求每一位棋手和所有棋协均能接受上述观点,如有任何棋协已经或希望采用内容 更为细致的规则,则悉听尊便,但以不违背以下原则为前提。 (1)这些规则不能与...
国际象棋规则
国际象棋 本规则不可能就对局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所有涉及比赛管理的问题都作出具体 规定,如所遇情形在现行规则中无明确条文可循,则参照规则中所提到的类似情况完全可以 引申出正确的处理决定,本规则要求裁判员必须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良好的判断力并且执 法客观公正,制定规则不宜过细,否则可能侵夺裁判的裁决主动权,妨碍他以公正,合理和 具有针对性的方式去解决问题。 国际棋联要求每一位棋手和所有棋协均能接受上述观点,如有任何棋协已经或希望采用内容 更为细致的规则,则悉听尊便,但以不违背以下原则为前提。 (1)这些规则不能与国际棋联正式规则有任何抵触。 (2)它们只限于在该棋协所辖地区运用 (3)这些规则不能用于国际棋联组织的任何对抗赛、冠军赛、资格赛、称号赛及等级分赛。 本规则条文中所出现的"他"为无性别用语,男女棋手均适用。 本规则的精神和国际棋联最新规则完全一致。 本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委。 第1条 棋盘 国际象棋对局由双方在一块称为“棋盘”的正方形板上走动棋子来进行。 1.1 棋盘由64个大小相同,深("黑格")浅("白格")相间的方格组成. 1.2 棋盘置于对局者之间,双方的右下角须是白格. 1.3 8排垂直的格子称为"直线" 1.4 8排水平的格子称为"横线" 1.5 同色格组成的角角相触的各地称为"斜线". 第2条 棋子 2.1 对局开始时,对局一方有16个浅色棋子("白棋"),另一方有16个深色棋子("黑棋") 2.2这些棋子如下: 一个白王 一个白后 两个白车 两个白象 两个白马 八个白兵 一个黑王 一个黑后 两个黑车 两个黑象 两个黑马 八个黑兵 第3条 行棋权 3.1对局首先应由执白棋一方走出,双方轮流走棋,每次各走一着,直至对局完成 3.2一方着法完毕,称这为另一方"行棋" 第4条 一着棋的基本定义 4.1 除易位[见第5.1条(2)]以外,棋手将一个棋子从一格移到另一格,无论该格是空格或被对方棋了占据,均为一着. 4.2除参加易位的车[见第5.1条(2)],以及马(见第5.5条)以外,任何棋子都不能越过被其他棋子占据的格子. 4.3一个棋子走到被对方棋子占据的格子并吃掉那个棋子,仍算一着,吃子的一方必须立即把被吃掉的棋子从棋盘上拿走.[关于"吃过路兵"见第5.6条(3)] 第5条 棋子的走法 5.1王 (1)除易位时外,王可走到未被对方棋子攻击的任何相邻格子. (2)易位是由王已方任何一个车一起进行仍被视作王的一着的走法,其进行方式如下:王从原始位置向任何一围的方向横移两格,然后那人横越过王而置于王刚经过的格子. (3)如果一方先触摸车一起然后再触摸王,那么他不能用那个车进行易位,这种情况须按第7.2和7.3条处理 (4)如果一方在准备易位时触摸了王,或者同时触摸了王和车,然后发现易位不合规则,他可以选择走王或者向另一翼易位,前提是向那一翼易位是合乎规则的,如果王没有合乎规则的走 法,该方有权造反走任何规则的着法. (5)不符合规则的易位: (一)王已经移动过,或者 (二)用来易位的车已经移动过. (6)下列情况暂不能易位: (一)王的原始格子或者将要越过的格子或者将要占据的格子正受到对方棋子的攻击,或者 (二)王和用来易位的车之间尚有别的棋子 5.2后 后可走到它所在的直线,横线或斜线上的任何格子(除受第4.2条限制外). 5.3 车 车可走到它所在的直线和横线上任何格子(除受第4.2条限制外)> 5.4 象 象可走到它所在斜线上的任何格子(除受第4.2限制外) 5.5 马 马的走法由两个不同 步骤组成,先沿横线或直线走一格,然后沿斜线离原格方向一格,在走第一格时即使该格已有棋子占据也仍可行走 5.6兵 (1)兵只能朝前走 (2)除吃子以外,兵可从原始位置起沿所在直线和向前走一格或两格(所占据格子必须是空格).以后每次只能沿直线向前走一格.吃子时,只能吃它斜前方一格的棋子. (3)当兵处于攻击对方兵从原始格子一次走两格所经过的格子时,可以把后者走两格当作走一 格而吃掉它,这种吃法只能在对方以该方式走兵后立即进行,称为"吃过路兵". (4)兵一旦到达底线,必须立即变换为与它相同颜色的后、车、马、或象,这种变换仍被视作同一着,变换何种棋子由棋手选择,不必考虑棋盘上是否还有同类的其他棋子,这种由兵变换为别的棋子的走法称为"升变",升变的棋子立即生效. (5)在比赛中,因升变所需补充的新棋子如不能立即获得,棋手可按停棋向裁判求助,该棋手务必严格按照5.6条(4)规定的方式完成该着., 第6条 一着棋的完成 一着棋的完成系旨. 6.1 一个棋子被移到一个空格,行棋方的手已离开该棋子. 6.2 吃子时,被吃的棋子已从棋盘上拿走,行棋方已将自己的棋子放以新的格子,并且已经离手. 6,3易位时,地棋方已把车放在王经过的格子上,并且已经离手,王离手时尽管这着棋尚未完成,但该方除在那一翼易位以外已无权中走它着,如果此易位是合乎规则的. 6.4兵升变时,后蓁肋上拿走,新棋子已放到升变格并且已经离手.如果到达升变格的兵已经离 手,尽管这着棋尚未完成,但该方已无权把该兵走到其它格子. 6.,5在确定 否走满规定时限内的规定着数时,棋手是后棋必须在他按了钟后才能社作完成.除第10.1、10.2、10.3、10.4和10.6条款规定的情形外,本款适用于其他所有情况. 第7条摸子 7.1 行棋方如果预先说明自己的意图(例如,声称"我摆正棋子"),则可以在棋子所在格子摆正 一个或者更多的棋子 7.2除上述上,如果行棋方有意识地触摸了" (1)同一方的一个或更多的棋子,他瞳动或吃掉所触措的第一个可以走动或可以被吃的棋子;或者; (20一个已方的棋子和 个对方的棋子,他用前者吃掉后者;如果这种吃法不合规则,如果无法确定先触摸哪一个棋子,则以已方棋子作为已被触摸的棋子. 7.3如果所触摸的已主棋子均没有合乎规则的着法(或者对所触摸的对方棋子均没有合乎规 则的吃法),行棋方有权走任何合乎规则的着法. 7.4如果一方想提出对方违反了第7.2条,他必须在自己触措棋子之前提出. 第8条 不合规则的局面 8.1如果在对局过程中发现有不合规则的着法,应将局面恢复到该着法未走出之前的形势.然后,倘若不能按此要求恢复原来局面,则对局应作废重下. 本款适用于对局的任何阶段,也适用于待裁决的对局. 8.2 如果在对局过程中,一个或者更多的棋子因偶然因素被移动过,而且重新放置时没有摆对,应将书面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形势,然后继续对局,倘若不能按此要求恢复原来局面,对局应作废重下. 8.3如果一主在行棋的过程中,无意碰倒了一个或者更多的棋子,他和自己的赛时将局面复原. 8.4如果在封棋开始后,发现局面摆得不对,必须重新摆成封棋时的局面再继续对局 8.5如果在对局过程中发现棋子的原始位置摆错了,对局应作废重下. 8.6对局开始后发现双方棋子的颠倒,如果此时赛时已过第一时限所规定 的四化之至局应继续进行,倘若未逾四分之一,在不对比赛时间表构成严重干扰的前提下,裁判员可以重新安排棋子颜色正确的对局. 8.7 在对局过程中如果发现棋盘的放置有违第1.2条规定,应将弈成的局面移到正确放置有 违第1.2条规定,应将弈成的局面移到正确放置的棋盘上再继续对局, 第9要 将军 9.1当王所占的格子受到对方一人或两个棋子的攻击时,王就被照将,攻击王的棋子被称作对王"将军".行棋方的着法不能使已方的王处于任何对方棋子攻击的格子. 9,2 被将军的一方,必须立即走一着棋应将,如果无法应将,王即被称为'将死" 9.3 将军不必声明 第10条 对局结束 10.1 将死对方王的一方为胜方.至此,对局即告结束. 10.2 一方认输,对方即为胜方,对此,对局结束, 10.3行棋方的王虽未受到将军,但却无有任何合乎规则的着法,对局结果作和,处于这种情况的该方被称为"无子可劝".至此,对局即告结束. 10,4 下残局形势之一,对局结果作和. (1)单王对单王 (2)单王对王单象或王单马 (3)王单象对王单象,且双方的象是同以格象 10.5 只剩单王的一方不能作胜方.如果剩单王一方的对方超时,或封棋着法不合规则,则以 应判作和棋. 10.6双方一致同意和棋,对局结果作和,至此,对局即告结束, 10.7一方可根据第10.6和的规定提议和棋,但这只能在他刚走出一着棋时提,只有在和棋建议提出后,该方才能按动对方的钟,对方对此建议 可以接受,也可以口头或完成一棋的形式表 示拒绝,在对方按受或拒绝和棋建议之前,一方所提出的这个建议始终有效. 10.8 一方在对方棋钟走动正在思考着法时提出和棋,对方可以接受提和也可以拒绝,对以这种方式提和的棋手,裁判可以给予处罚 10.9一方在已方棋钟走动时或在已方封棋完毕后提和,对方在未看见提和着法前,可以暂不作同决定, 10.10 如果相同局面第3次重复,行棋方棋手一旦提出,对局结果作和,这可以有以下两种情况: (1)相同局面即将第3次出现,行棋方先在纸上写下着法,然后向裁判声明他准备走出该 着法;或者 (2)相同局面刚于第3次出现,每次都轮到同一方行棋. 相同局面是指同种同色的棋子都占据同样的格子,而且所且棋子可能的着法(包括易位或吃过路兵的权利)都相同的局面. 10.11如果一方没有援引第10.10条所述理由之一提出和棋要求,就走了一着棋 ,他便失去了提和的权利;但是,如果轮到该方行棋时相同局面再次出现,他就又拥 有了提和权利. 10.12行棋方提出和棋要求并证实至少在最近连续50回合中,双方没有吃过任何一子,也没有走动任何一兵,对局结果作和. 对于某些局面,回合数可以增加到50以上,但对所增加的回合数和有关局面,组织者必须在赛前明确宣布. 10.13如果一方根据第10.10或第10.12条款提出和棋,裁判必须首先关闭双方赛钟,然后对提和要求是还合乎规定进行审验.若此时裁判不在现场,提和方可以将双方赛钟按停,待裁判裁决. (1)经审验,提和理由成立,对局判和. (2)经审验,提和理由不成立,裁判应在提和方已用赛时上加上5分钟.如果这样做意味提和方已超过时限,判提和方负.若情形并非如此,对局应继续进行.而根据第10.10条声明自己的着法的提和方必须在棋盘上走该着棋. (3)一方根据上述有关条款,一旦提出和要求,不允许撤回. 10.14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规定着数的一方判负.但如果双方只剩下单王,对局结果作和(见第6.5条和第10.5条) 10.15对局开始或封局续赛开始后,棋手迟到赛桌1小时以上者判负.迟到时间从比赛续赛开始起算,但是,在封局续赛中,如果封棋方迟到,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裁判判法不同: (1)封棋着法已把对方王将死,应判缺席封局方胜. (2)封棋着法使对方无子可动或因此导致出现第10.4条所列出的局面之一,对局结果判和. (3)出席方超过时限,按第10.14条规定判该棋手负. 10.16封局续赛开始时,如封棋方的封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判封棋方负: (1)模棱两可的着法: (2)实际意义不能成立的虚假之着: (3)不合规则的着法. 10.17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的一方判负.如果对局双方均拒绝遵守本规则或者双方均迟 到棋盘旁达1小时以上则对局双方均判负. 第11条 对局记录 11.1在对局进行过程中,双方都要用代数制记录法在规定的比赛记录纸上逐着记录(包括已方与对方着法),字迹应尽可能清晰可辨.至于棋手走出着法后记录还是记录后走出着法,由棋手自行决定. 11.2如果一方的棋钟所剩时间离时限已不足5分钟可不必要求他履行11.1条规定.但一俟枯钟上特别的超时标志表明是时限已以,他必须立即在记录纸上补全漏记的着法. 11.3 如果双方均不能履行记录,裁判或代理裁判必须尽可能一场并作好有关记录,在这种情况下,除非一方小旗落下,裁判不必干预,在此之前,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棋手指出已经走了多 少着. 11.4 如果第11.2条并不适用 ,而一方拒绝按照第11.1条的规定作对局记录,裁判应援用第10.17条. 11.5如果一方同意按照裁判要求补全记录,但又提出必须参看对方记录,否则无法补全已方记录,他必须向裁判员提出借用对方记录要求,如果能在时限以前不影响对方比赛且补全记 录,裁判应予考虑,裁判一旦作了借用记录决定,对方不得拒绝,因为比赛记录属比赛组织者所 有,而重现对局所需时间将作为补全记录者的用是地,在其它任何情况下,记录只能在时限过后补全. 11.6如果在时限之后,只 有一方必须补全记录,则须在走下一步棋之前补全,而此时若轮到对方行棋时,补记录者仍应开动已 的棋钟. 11.7如果在时限之后,双方都需要补全记录,这时双方的棋钟都应该停住,直一两份记录补全为止,如果必须借用裁判记录或在裁判员监督下借助于棋盘,裁判员应预先记下实际的对局 局面. 11.8 如果在运用和11.6条时,裁判员发现仅借助记录纸不能使对局重现,他应该援用11.7条. 11.9 如果不可能履行第11.7条的规定来补全记录,对局应该继续,在这种情况下,应把对局的下一着作为下时限的第一着. 第12条 棋钟 12.1 每方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走满一定的着数,对此应在比赛前明确规定,一方在一个时限内所节省的时间应与一下一时限所分配的时间相加,允许他累积使用. 12.2 每方棋钟配置小旗一面,用于监督是否超时,小旗降落可由裁判目察确认,如果由于小旗装置发生邦联虽尚未降落,但一旦裁判确定分针末端已超过小旗末端即为超过,当裁判不在场时,一方依据上述规定提出小旗降落便可请裁判确认. 12.3规定的比赛时间一到,应开动白方旗钟在对局过程中,每方在走棋以后应按停已方棋钟,开动对方棋钟 12.4在棋钟没有发生明显邦联的情况下,走时的每一个时分标志都被社作准确无误的,如果一方想提出棋钟出现故障,他必须在发现问题时就提出,不能在时限已到小旗降落后提出,有明显邦联的棋钟应该更换;至于对局中断时双方已用时间就尽可能在新钟上校出,裁判应充分发挥他的判断力以确定新钟上应标明 的时分,如果裁判决定在一方或双方时钟上已用时 间,除了第10,13条所规定的以外,在任何民政部下,不得加时事使一方所留时间, (1),离时限不足5分钟,或者 (2)按离时限所剩时间计算,每着棋不足1分钟 12.5如果出现某种需要裁判进行干预的原因 对局不得不中断,裁判应按停双方棋钟,但如果当时裁判不在场,提出要求的一玟可按停双方棋钟待裁判处理. 12.6在第8.1条和第8.2条的民政部下,如果不能确定出现不合规则情况时双方的用时,应根据发现这一地棋钟上的双方用时和所弈着数以及了现不合规则局面时的着数比便双 时进行重新分配 在运用本条款时,应注意给一方所留时间不得离时限不足5分钟或者离时限每着棋不足1分钟, 否则不能动用该条款, 12.7认输或者同意和棋以后,即便发现对方小旗已经降落,认输或同意和棋仍然有效. 12.8如果双方小旗同时降落,而裁判不能断定何方的小旗先落下,则对局应该继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不能出示超过时的有关着法记录,对局的下一着应作为下一时限的第一着. 12.9对以下情况裁判不得提醒棋手 (1)对方已经行棋 (2)行棋后忘记按停棋钟 (3)目前已经行棋数着,等等 第13条 封棋 13.1(1)如果比赛规定结束时间 已到而对局没有结束,行枯方必须把他的着法清楚明了地记 在他的记录纸上,将双方记录纸装入信封并封口后方能按停已方棋钟,只要行棋方没有按停棋钟他仍有权改变封棋着法,如果在裁判宣布封棋扣,行棋方氢这着棋在棋盘上直了出来,那么,他必须把同样着法记在记录纸上. (2)行棋方在比赛规定结束时间未到提前封棋,应把离地间所剩的所有时间全都加在人的棋钟 所用时间上. 13.2在封棋的信封上应注明 (1)双方姓名 (2)封棋时的局面 (3)每方所用的时间 (4)封棋方姓名 (5)封棋时的着数 13.3裁判必须妥善保管好封棋信封并查验信封上所注明的各个项目是否正确无误. 第14条 封棋的续赛 14.1续赛时,应该在棋盘上摆出封棋时的局面,同时应按封棋时的每方的用时把枯钟拔好. 14.2封棋信封必须在非封棋方在场时才能打开,当封棋着法在枯盘上摆出来以后,才能开动非封棋方的棋钟 (1)如果双方同意封棋作和并向裁判报告了他们的决定后,封棋信封打开根据第10.16条,封棋着法不能成立,此时认输仍然有效. 14.3如果非封棋方未到,他的钟应该开动,但封枯信封却必须等到他到达时才能打开. 14.4如果封棋方未到,非封棋方不必在棋盘上走出应着,他有权把应着记录纸上,把记录纸封入信封,停止自己的钟并开动对方的钟,封棋信封应妥善保管好封棋信直至封棋方到达时打 开. 14.5如果根据第13条规定所记录好的封棋信封遗失,那未 (1)对局应以封棋时的局面开始续赛,棋钟应拨到封棋时所记录的时间. (2)如果不能重新摆成封棋时的局面,对局当作废重下, (3)如果封棋时的用时不能重新确定,如何处理由裁判决定,封棋方则在棋盘上走出封着. 14.6续赛时,如果任何一方棋钟所示用时有误差,只要一方棋手在走出第一着棋以前提出,棋钟误差应予纠正,否则即便出现棋钟误差也无纠正,对局应继续进行,但如果裁判认为将由此引起非常严重的后果,可予以纠正. 14.7封棋续赛的时间由显示开始与境的墙上钟控制, 结束的时间要预先宣布. 第15条 棋手守则 15.1禁例 (1)对局时棋手不得借助于任何手写,印刷或用其他方式记录的材料,不得在另一个棋盘上分析枯局,是求助于第三者的或建议. (2)比赛期间,除了记录实际着法和棋钟的时间以外,不得做笔记以帮助记忆. (3)在对局和续赛期间,不允许在比赛室内,对棋局进行分析. (4)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对方或分散对方注意力,包括不顾对方拒绝一味提出和棋建议. 15.2对违反规则第15.2对违反规则第15.1条规定的棋手可以予以处人判负. 第16条 裁判 裁判受命管理比赛,他的职责是: 16.1保证规则得到严格遵守, 16.2监督比赛的进程;确定棋手在规定时限人是否超时;安排封棋续赛次序;保证第13条关于封棋的规定得到遵守;保证信封上所记载的内容准确无误;保基信封直到续赛时为止等. 16.4为比赛能正常进行恪尽已职,确保赛场自始至终维持良好的比赛环境,使参赛者不受对方干扰或被观众干扰. 16.5对棋手的各种或违反规则的行为给予处分.它们分别是警告,增加违规者比赛用时或其 对手未用时间 通读 判负. 第17条成绩计算 对于胜局,胜者得1分,负者得0分,对于和棋,双方各得1/2分. 为"直线" 1.4 8排水平的格子称为"横线" 1.5 同色格组成的角角相触的各地称为"斜线"。 2 国际象棋棋子 2.1 对局开始时,对局一方有16个浅色棋子("白棋"),另一方有16个深色棋子("黑棋") 2.2 这些棋子如下: 一个白王 一个白后 两个白车 两个白象 两个白马 八个白兵 一个黑王 一个黑后 两个黑车 两个黑象 两个黑马 八个黑兵 3 国际象棋规则 - 国际象棋行棋权 3.1 对局首先应由执白棋一方走出,双方轮流走棋,每次各走一着,直至对局完成 3.2 一方着法完毕,称这为另一方"行棋" 4 国际象棋规则 - 一着棋的基本定义 4.1 除易位[见第5.1条(2)]以外,棋手将一个棋子从一格移到另一格,无论该格是空格或被 对方棋了占据,均为一着。 4.2 除参加易位的车[见第5.1条(2)],以及马(见第5.5条)以外,任何棋子都不能越过被其 他棋子占据的格子。 4.3 一个棋子走到被对方棋子占据的格子并吃掉那个棋子,仍算一着,吃子的一方必须立即 把被吃掉的棋子从棋盘上拿走。[关于"吃过路兵"见第5.6条(3)] 5 国际象棋规则 - 国际象棋棋子的走法 5.1王 (1) 除易位时外,王可走到未被对方棋子攻击的任何相邻格子。 (2) 易位是由王已方任何一个车一起进行仍被视作王的一着的走法,其进行方式如下:王从原 始位置向任何一围的方向横移两格,然后那人横越过王而置于王刚经过的格子。 (3) 如果一方先触摸车一起然后再触摸王,那么他不能用那个车进行易位,这种情况须按第 7.2和7.3条处理 (4) 如果一方在准备易位时触摸了王,或者同时触摸了王和车,然后发现易位不合规则,他 可以选择走王或者向另一翼易位,前提是向那一翼易位是合乎规则的,如果王没有合乎规则 的走法,该方有权造反走任何规则的着法。 (5) 不符合规则的易位: (一) 王已经移动过,或者 (二) 用来易位的车已经移动过。 (6) 下列情况暂不能易位: (一)王的原始格子或者将要越过的格子或者将要占据的格子正受到对方棋子的攻击,或者 (二)王和用来易位的车之间尚有别的棋子 5.2 后 后可走到它所在的直线,横线或斜线上的任何格子(除受第4.2条限制外)。 5.3 车 车可走到它所在的直线和横线上任何格子(除受第4.2条限制外)。 5.4 象 象可走到它所在斜线上的任何格子(除受第4.2限制外) 5.5 马 马的走法由两个不同 步骤组成,先沿横线或直线走一格,然后沿斜线离原格方向一格,在 走第一格时即使该格已有棋子占据也仍可行走 5.6 兵 (1)兵只能朝前走 (2)除吃子以外,兵可从原始位置起沿所在直线和向前走一格或两格(所占据格子必须是空格)。以后每次只能沿直线向前走一格。吃子时,只能吃它斜前方一格的棋子。 (3)当兵处于攻击对方兵从原始格子一次走两格所经过的格子时,可以把后者走两格当作走 一格而吃掉它,这种吃法只能在对方以该方式走兵后立即进行,称为"吃过路兵"。 (4)兵一旦到达底线,必须立即变换为与它相同颜色的后、车、马、或象,这种变换仍被视 作同一着,变换何种棋子由棋手选择,不必考虑棋盘上是否还有同类的其他棋子,这种由兵 变换为别的棋子的走法称为"升变",升变的棋子立即生效。 (5)在比赛中,因升变所需补充的新棋子如不能立即获得,棋手可按停棋向裁判求助,该棋 手务必严格按照5.6条(4)规定的方式完成该着 6 国际象棋规则 - 一着棋的完成 6.1 一个棋子被移到一个空格,行棋方的手已离开该棋子。 6.2 吃子时,被吃的棋子已从棋盘上拿走,行棋方已将自己的棋子放以新的格子,并且已经 离手。 6.3 易位时,地棋方已把车放在王经过的格子上,并且已经离手,王离手时尽管这着棋尚未 完成,但该方除在那一翼易位以外已无权中走它着,如果此易位是合乎规则的。 6.4 兵升变时,后蓁肋上拿走,新棋子已放到升变格并且已经离手。如果到达升变格的兵已 经离手,尽管这着棋尚未完成,但该方已无权把该兵走到其它格子。 6.5 在确定 否走满规定时限内的规定着数时,棋手是后棋必须在他按了钟后才能社作完成。除第10.1、10.2、10.3、10.4和10.6条款规定的情形外,本款适用于其他所有情况。 7 国际象棋规则 - 摸子 7.1 行棋方如果预先说明自己的意图(例如,声称"我摆正棋子"),则可以在棋子所在格子摆正一个或者更多的棋子 7.2 除上述上,如果行棋方有意识地触摸了" (1) 同一方的一个或更多的棋子,他瞳动或吃掉所触措的第一个可以走动或可以被吃的棋子; 或者; (2) 一个已方的棋子和一个对方的棋子,他用前者吃掉后者;如果这种吃法不合规则,如果无法确定先触摸哪一个棋子,则以已方棋子作为已被触摸的棋子。 7.3 如果所触摸的已方棋子均没有合乎规则的着法(或者对所触摸的对方棋子均没有合乎规 则的吃法),行棋方有权走任何合乎规则的着法。 7.4 如果一方想提出对方违反了第7.2条,他必须在自己触措棋子之前提出。 8 国际象棋规则 - 国际象棋不合规则的局面 8.1 如果在对局过程中发现有不合规则的着法,应将局面恢复到该着法未走出之前的形势。 然后,倘若不能按此要求恢复原来局面,则对局应作废重下。 本款适用于对局的任何阶段,也适用于待裁决的对局。 8.2 如果在对局过程中,一个或者更多的棋子因偶然因素被移动过,而且重新放置时没有摆对, 应将书面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形势,然后继续对局,倘若不能按此要求恢复原来局面,对局 应作废重下。 8.3 如果一主在行棋的过程中,无意碰倒了一个或者更多的棋子,他和自己的赛时将局面复 原。 8.4 如果在封棋开始后,发现局面摆得不对,必须重新摆成封棋时的局面再继续对弈 8.5 如果在对局过程中发现棋子的原始位置摆错了,对局应作废重下。 8.6 对局开始后发现双方棋子的颠倒,如果此时赛时已过第一时限所规定 的四化之至局应继续进行,倘若未逾四分之一,在不对比赛时间表构成严重干扰的前提下, 裁判员可以重新安排棋子颜色正确的对局。 8.7 在对局过程中如果发现棋盘的放置有违第1.2条规定,应将弈成的局面移到正确放置有违第 1.2条规定,应将弈成的局面移到正确放置的棋盘上再继续对局, 9 国际象棋规则 - 将军 9.1 当王所占的格子受到对方一人或两个棋子的攻击时,王就被照将,攻击王的棋子被称作 对王"将军"。行棋方的着法不能使已方的王处于任何对方棋子攻击的格子。 9.2 被将军的一方,必须立即走一着棋应将,如果无法应将,王即被称为'将死" 9.3 将军不必声明 10 国际象棋规则 - 对局结束 10.1 将死对方王的一方为胜方。至此,对局即告结束。 10.2 一方认输,对方即为胜方,对此,对局结束, 10.3行棋方的王虽未受到将军,但却无有任何合乎规则的着法,对局结果作和,处于这种 情况的该方被称为"无子可劝"。至此,对局即告结束。 10.4 下残局形势之一,对局结果作和。 (1) 单王对单王 (2) 单王对王单象或王单马 (3) 王单象对王单象,且双方的象是同以格象 10.5 只剩单王的一方不能作胜方。如果剩单王一方的对方超时,或封棋着法不合规则,则 以 应判作和棋。 10.6 双方一致同意和棋,对局结果作和,至此,对局即告结束, 10.7 一方可根据第10。6和的规定提议和棋,但这只能在他刚走出一着棋时提,只有在和 棋建议提出后,该方才能按动对方的钟,对方对此建议 可以接受,也可以口头或完成一棋的形式表示拒绝,在对方按受或拒绝和棋建议之前,一方 所提出的这个建议始终有效。 10.8 一方在对方棋钟走动正在思考着法时提出和棋,对方可以接受提和也可以拒绝,对以 这种方式提和的棋手,裁判可以给予处罚 10.9 一方在已方棋钟走动时或在已方封棋完毕后提和,对方在未看见提和着法前,可以暂 不作同决定, 10.10 如果相同局面第3次重复,行棋方棋手一旦提出,对局结果作和,这可以有以下两 种情况: (1) 相同局面即将第3次出现,行棋方先在记录纸上写下着法,然后向裁判声明他准备走出 该着法;或者 (2) 相同局面刚于第3次出现,每次都轮到同一方行棋。 相同局面是指同种同色的棋子都占据同样的格子,而且所且棋子可能的着法(包括易位或吃 过路兵的权利)都相同的局面。 10. 11 如果一方没有援引第10。10条所述理由之一提出和棋要求,就走了一着棋 ,他便失去了提和的权利;但是,如果轮到该方行棋时相同局面再次出现,他就又拥 有了提 和权利。 10.12 行棋方提出和棋要求并证实至少在最近连续50回合中,双方没有吃过任何一子,也没有走动任何一兵,对局结果作和。 对于某些局面,回合数可以增加到50以上,但对所增加的回合数和有关局面,组织者必须 在赛前明确宣布。 10.13如果一方根据第10.10或第10.12条款提出和棋,裁判必须首先关闭双方赛钟,然后 对提和要求是还合乎规定进行审验。若此时裁判不在现场,提和方可以将双方赛钟按停,待 裁判裁决。 (1) 经审验,提和理由成立,对局判和。 (2) 经审验,提和理由不成立,裁判应在提和方已用赛时上加上5分钟。如果这样做意味提和方已超过时限,判提和方负。若情形并非如此,对局应继续进行。而根据第10.10条声明 自己的着法的提和方必须在棋盘上走该着棋。 (3) 一方根据上述有关条款,一旦提出和要求,不允许撤回。 10.14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规定着数的一方判负。但如果双方只剩下单王,对局结果作和 (见第6.5条和第10.5条) 10.15对局开始或封局续赛开始后,棋手迟到赛桌1小时以上者判负。迟到时间从比赛续赛开始起算,但是,在封局续赛中,如果封棋方迟到,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则裁判判法不 同: (1) 封棋着法已把对方王将死,应判缺席封局方胜。 (2) 封棋着法使对方无子可动或因此导致出现第10.4条所列出的局面之一,对局结果判和。 (3) 出席方超过时限,按第10.14条规定判该棋手负。 10.16 封局续赛开始时,如封棋方的封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判封棋方负: (1) 模棱两可的着法: (2) 实际意义不能成立的虚假之着: (3) 不合规则的着法。 10.17 在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的一方判负。如果对局双方均拒绝遵守本规则或者双方均迟 到棋盘旁达1小时以上则对局双方均判负。 11 国际象棋规则 - 国际象棋对局记录 11.1 在对局进行过程中,双方都要用代数制记录法在规定的比赛记录纸上逐着记录(包括已 方与对方着法),字迹应尽可能清晰可辨。至于棋手走出着法后记录还是记录后走出着法, 由棋手自行决定。 11.2 如果一方的棋钟所剩时间离时限已不足5分钟可不必要求他履行11.1条规定。但一俟枯钟上特别的超时标志表明是时限已以,他必须立即在记录纸上补全漏记的着法。 11.3 如果双方均不能履行记录,裁判或代理裁判必须尽可能一场并作好有关记录,在这种 情况下,除非一方小旗落下,裁判不必干预,在此之前,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棋手指出已经 走了多少着。 11.4 如果第11.2条并不适用 ,而一方拒绝按照第11.1条的规定作对局记录,裁判应援用第10.17条。 11.5 如果一方同意按照裁判要求补全记录,但又提出必须参看对方记录,否则无法补全已 方记录,他必须向裁判员提出借用对方记录要求,如果能在时限以前不影响对方比赛且补全 记录,裁判应予考虑,裁判一旦作了借用记录决定,对方不得拒绝,因为比赛记录属比赛组 织者所有,而重现对局所需时间将作为补全记录者的用是地,在其它任何情况下,记录只能 在时限过后补全。 11.6 如果在时限之后,只有一方必须补全记录,则须在走下一步棋之前补全,而此时若轮 到对方行棋时,补记录者仍应开动已 的棋钟。 11.7 如果在时限之后,双方都需要补全记录,这时双方的棋钟都应该停住,直一两份记录 补全为止,如果必须借用裁判记录或在裁判员监督下借助于棋盘,裁判员应预先记下实际的 对局局面。 11.8 如果在运用和11.6条时,裁判员发现仅借助记录纸不能使对局重现,他应该援用11.7 条。 11.9 如果不可能履行第11.7条的规定来补全记录,对局应该继续,在这种情况下,应把对 局的下一着作为下时限的第一着。 12 国际象棋成绩计算 对于胜局,胜者得1分,负者得0分,对于和棋,双方各得1/2分。 这种游戏一传到西方,有个别棋子的名称和设计便与当时欧洲的封建中的社会阶层挂上 了钩。王和兵当然没有改变。大象在印度军队中是一种重型的力量,在西方则由主教替代,主教在当时中世纪教会中颇有权力,而大象在西方战事中没有人知道其威力无比。棋史学家列 维在叙述第二次普尼克战争中汉尼伯曾经在意大利本土上使用兽力作战。印度棋盘上的武士,变成了马,世人公认为是骑士制度的一个代表。古战车变成城堡(德文"turn",西班牙文"torre",法文"tour",均为"城堡"的意思),英文中则为“rook”(城形棋子)。此字源出于波斯文"ruhk"(战车的意思)或者是出于意大利文"rocco。"(城塔的意思)。最后,维齐转而名为后,是中世纪宫廷的主要人物。 15世纪末,国际象棋规则在欧洲起了一个自然而然的变化。 其中最重要的变化是后从依附于王而变成在棋盘上极具威慑力量的角色。另外,兵起步时可以选走两格,象可以在斜线上自由行走以及王能够和车易位。这些变化可以说已经和今日 世界上159个国家和地区所开展的国际象棋走法十分接近了。这种走法已被当今国际棋联 这个国际象棋世界性组织所属的500万注册棋手所认可。直到进入20世纪时,国际象棋仍被认为是贵族和富有闲人的游戏。而今天,自从1917年十月革命后,在苏维埃政府的重视和 大力推动下,使得国际象棋逐渐普及起来。如果说,国际棋联现有五百万注册棋手和数以亿计 会下国际象棋(据国际棋联20世纪90年代的统计数字,现全世界大约有三亿)的人,那么,其中除了少数尖子棋手把它作为艺术和终生职业外,其余都是这种游戏的爱好者。 的确,在前苏联和接过前苏联"国际象棋王国"旗帜的俄罗斯,国际象棋是国家体育,被奉为"国棋",比足球更受人喜爱。由于国家和群众的大力推动,在20世纪40年代以来,前苏联特级大师们或多或少地控制了世界国际象棋的棋坛,虽然他们的优势很快受到了英国、美国等西 方国际象棋强国的挑战。 在所有棋盘游戏中,国际象棋是一种把战略战术和纯技术融为一体的理想游戏。和西洋双 陆相比,胜负决定于骰子一掷,诚然是不由自己作主;和国际跳棋相比,棋子的规模化控制了技 术上的胜负。和国际象棋在思想性上、科学性上和深度上可以相比的只有日本将棋和中国的 围棋、象棋。 国际象棋几乎就是融艺术、科学、知识和灵感为一炉的一种游戏。分析对局时是一种逻辑 的实验使用,而在攻王的战斗中和战略问题的运筹的时候,就需要有一种创造性的灵感。不过,国际象棋不是像纵横字谜那样单纯是一种文字智力的测试。国际象棋的竞争使双方投入一场 不流血的战斗,是双方思想和意志的一场激烈尖锐的战斗以及体力上的坚韧不拔的较量。 国际象棋着法多变,趣味横溢,对于开发少年儿童的智力,更具有极好的效果。因此,目 前世界上已有不少国家把国际象棋列入小学课程。 【国际象棋起源的传说】 许多学国际象棋的人都以为,国际象棋起源于印度。这源于英国人威廉?琼斯1790发表在《亚洲研究》上的“印度象棋”一文。西方学者大多赞成他的观点。因为那时候的世界文化就 是英国文化。 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情况才发生了变化。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博士在其所著《中国 科学文化史》中明确提出,象棋是中国人的创造。他详尽地分析了中国古代游戏——六博与与天文、象术、数学的关系,他说:“只有在中国,阴阳理论的盛行促使象棋雏形的产生, 带有天文性质的占卜术得以发明,继而发展成带有军事含义的一种游戏。”接着陆续有苏联学者发表文章,批驳印度起源说。1972年南斯拉夫历史学家比吉夫的专著《象棋——宇宙的象征》断定象棋首先出现在公元569年的中国(象戏),然后才逐渐传播开来。 苏联科学院远东研究所研究员切列夫考博士在1984年1月号的《苏联棋艺》上发表文章, 根据他的研究,国际象棋起源于易经的思想:64格,对应八八、六十四卦,黑白对应阴阳。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见到专家学者的反驳文章。可以认为,切列夫考博士“国际象棋起源于易经思想”的观点,在世界上已经站住了脚。 大约至少在公元前五千年以前,在中国出现了8x8的线图(甘肃永昌鸳鸯池遗址出土彩 陶绘图)。在公元前10世纪以前可以断定已经有了“六博”这种古棋。公元前5世纪六博经过改革而成“塞戏”。孔子(公元前551年——前476年在世)曰:“不有博弈者乎”(《论语》)这句话里,博弈即指六博和围棋。史料记载公元6世纪(南北朝后期)北周武帝发明的“象戏”(公元569年)和唐代于地下发现的“百宝象棋”基本相同:8×8盘(64格),立体子,棋子摆在格子上面,也就是现代国际象棋的格局。 至迟于公元6世纪末、7世纪初,象戏进入印度(不排除更早一些的“六博、塞戏”和“类象戏”进入印度的可能性),形成了“恰图朗兹”,进入中东形成了“沙特兰兹”。恰图朗兹和沙特兰兹译成中文都是“四色棋”(或“四方棋”)。考古的实物根据是8世纪以后印度才有四色棋 的存在。最早的关于“四色棋”的文字记载是公元九世纪的克什米尔史诗《拉特纳卡尔》。“沙特兰兹”后来演变成“波斯象棋”并传入欧洲。大约在15世纪木定型为今天的现代国际象棋。 “印度起源说”产生于英国人,最好也是由英国人来否定“印度起源说”。1984年版的大英百科全书上,关于国际象棋的起源,还说是印度或中国,而且重点介绍印度起源说。但是, 2003年在英国出版《国际象棋中国学派》英文版时,在英国最大出版集团编辑撰写的简介 中,一上来就已经有了这样一句话:“虽然一些最早形式的国际象棋是在远古的中国被发现”。要让英国学者改变观点可不是简单的事情啊。 今天人们探讨国际象棋的起源,是通过传说、假说、考古和逻辑这四种方式,来作出各种 各样的结论。假说指明考古论证之方向,传说补充考古逻辑之不足。毕竟国际象棋产生的年 代太古老了,象最古老的历史一样,真实的再现要经过极为漫长的过程。不过,从整体方面 看,关于起源问题,有两点得到世界的公认:1、国际象棋起源于亚洲,后来传入欧洲。2、最初的规则是掷骰子来决定谁走棋。 此外,专家学者在起源逻辑上有几点似乎已经达到共识:第一,国际象棋是人造物。本质 上是模型。第二,国际象棋是人类思想、意识的物化。本质上是模拟。第三,现代国际象棋 是古代棋不断演变的结果。第四,演变的影响来自各个方面(包括各种棋相互之间的影响)。 第五,演变的模式是渐变和突变。第六,演变和连续性共存。第七,起源的研究应从国际象 棋结构三要素——棋盘、棋子、棋规——入手。第八,对于国际象棋的起源、演变和定型来 说,棋盘、棋子、棋规担当不同的角色。第九,棋盘、棋子、棋规这三者未必是同时出现的。 第十,没有“最初的发明者”。对此可以这样来解释:在现实世界中,时间是不可逆的。因此, 时间可以创造历史,时间也可以消灭历史。从这种逻辑出发,我们永远不可能找到“最初的发明者”。只好无奈地满足于“社会的产物,智慧的结晶。”实际上,从许多方面看,国际象棋 更象电影。 【国际象棋的下法】 国际象棋由黑白两棋组成,执白先行,国际象棋的对局目的是把对方的王将死。 比赛规定: 一方的王受到对方棋子攻击时,成为王被照将,攻击方称为"将军",此时被攻击方必须立即"应将",如果无法避开将军,王即被将死。除"将死"外,还有"超时判负"与"和局"。出现以下情况,算和局: 一方轮走时,提议作和,对方同意; 双方都无法将死对方王时,判和; 一方连续不断将军,对方王却无法避开将军时,成为"长将和"; 轮到一方走棋,王没有被将军,但却无路可走,成为"逼和"; 对局中同一局面出现三次,而且每次都是同一方走的,判为和局。 布子规则: 棋盘和棋子 国际象棋棋盘是个正方形,由横纵各8格、颜色一深一浅交错排列的64个小方格组成。深色格称黑格,浅色格称白格,棋子就放在这些格子中移动。棋子共三十二个,分为黑白两 组,各十六个,由对弈双方各执一组,兵种是一样的,分为六种: 王(1)、后(1)、车(2)、象(2)、马(2)、兵(8)。 在正式比赛中,国际象棋棋子采用立体棋子,非正式比赛中可以采用平面图案的棋子。 走子规则: ? 王:横、直、斜都可以走,但每着限走一步。 ? 后:横、直、斜都可以走,步数不受限制,但不能越子。它是国际象棋中威力最大的子。 ? 车:横、竖均可以走,不能斜走。一般情况下不能越子。 ? 象:只能斜走。格数不限,不能越子。每方有两象,一个占白格,一个占黑格。 ? 马:每步棋先横走或直走一格,然后再斜走一格,可以越子,也没有"中国象棋"中"蹩马腿"的限制。 ? 兵:只能向前直走,每着只能走一格。但走第一步时,可以最多直进两格。兵的吃子方 法与行棋方向不一样,它是直进斜吃,即如果兵的斜进一格内有对方棋子,就可以吃掉它而 占据该格。 特殊着法: 除了上面所有棋子的一般着法外,国际象棋中存在下面三种特殊着法: ? 吃过路兵:如果对方的兵第一次行棋且直进两格,刚好形成本方有兵与其横向紧贴并列, 则本方的兵可以立即斜进,把对方的兵吃掉。这个动作必须立刻进行,缓着后无效。 ?兵的升变:任何一个兵直进达到对方底线时,即可升变为除"王"和"兵"以外的任何一种棋子,不能不升变。一般情况下升变成为“后”因为“后”威力最大;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升变为“车”、“马”、“象” 。 ?王车易位:每局棋中,双方各有一次机会,让王朝车的方向移动两格,然后车越过王, 放在与王紧邻的一格上。王车易位根据左右分为"长易位"和"短易位"。 在下面四种情况下,王车易位不允许: 王或车已经移动过; 王和车之间有其他棋子阻隔; 王正被对方"将军"; 王经过或达到的位置受对方棋子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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