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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未来归宿的个人意愿调查分析

2017-10-07 12页 doc 28KB 3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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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未来归宿的个人意愿调查分析农民工未来归宿的个人意愿调查分析 农民工未来归宿意愿的调查分析 农民工对未来归宿的意愿和倾向,可以折射和反映出他们的思想状况、生存状况,以及相关政策制度运行的效果,对于科学解读农民工问题,维护农民工权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状况分析 调查是山西省总工会在2005年10至11月间,在太原市矿山采掘、建筑、餐饮和机械制造加工行业等约3万名农民工中进行的。调查运用整群、随机抽样、问卷调查的方法,问卷抽取的比例为1.5%,抽取的农民工总数为450名。在开展问卷调查的同时还与其中的部分人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访谈,最终,共回收...
农民工未来归宿的个人意愿调查分析
农民工未来归宿的个人意愿调查 农民工未来归宿意愿的调查分析 农民工对未来归宿的意愿和倾向,可以折射和反映出他们的思想状况、生存状况,以及相关政策运行的效果,对于科学解读农民工问,维护农民工权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状况分析 调查是山西省总工会在2005年10至11月间,在太原市矿山采掘、建筑、餐饮和机械制造加工行业等约3万名农民工中进行的。调查运用整群、随机抽样、问卷调查的方法,问卷抽取的比例为1.5%,抽取的农民工总数为450名。在开展问卷调查的同时还与其中的部分人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访谈,最终,共回收有效问卷442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98.2%。对本次调查的主题,即农民工未来归宿意愿基本状况的调查分析,主要是通过问卷所列的“长期留在城市”、“终归要回老家”、“就这样往返于城市和老家之间”、“看情况”和“没有考虑此事”等五个选项来进行。 ,一,从总体上看~被调查农民工对未来归宿仍处于不确定状态者居多,仅满足于“就这样往返于城市和老家之间”的季节性流动生活、没有加入城市社会强烈愿望和明确打算者占大多数。 其中,回答打算“长期留在城市”的84人,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9.00%;回答“终归要回老家”的67人,占15.16%;回答“就这样往返于城市和老家之间”的30人,占6.79%;回答“看情况”的126人,占28.51%;回答“没有考虑此事”的117人,占26.47%;未回答者18人,占4.07%。回答此问题的农民工总数为442名。 ,二,从不同年龄段农民工的今后打算情况看~以45岁为界~越是年轻~打算“长期留在城市”的所占比例越大~打算“终归要回老家” 1 的所占比例越小,越是年老~打算“长期留在城市”的所占比例越小~打算“终归要回老家”的所占比例越大。 具体为,明确打算“长期留在城市”者,在 45及以下至16岁的农民工中为19.01%,在15岁及以下的农民工中为40.00,,明显呈递增之势;反之,在 46至59 岁的农民工中这一比例为28.00%,在60岁及以上的农民工中为20.00%,明显呈递减之势。认为“终归要回老家”者,15岁及以下的农民工中中没有人态,比例为零;16至45岁的农民工中为14.10,,46至59岁的农民工中为32.00,,60岁及以上的为50.00,,明显与以上明确打算“长期留在城市”者的比例状况呈相反的状态。也就是说,越是年龄大,打算长期留在城市的比例越是小,认为终归要回老家者的比例越是大。反之,越是年轻,打算长期留在城市者的比例越是大,打算终归要回老家的比例越是小。而且,其他的,如认识处于不确定状态、态度不是很明朗和对今后归宿没有明确打算者的比例也是呈这样的状况。即在45岁以下的青壮年中,“看情况”、“没有考虑此事”和 “就这样长期往返于城市和老家之间”者的比例,合计约占他们这个年龄段的66.84,,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61.00,以上。而45岁以上的中老年中,这两个比例则分别为37.14,、3.07,。 ,三,从不同性别农民工的今后打算情况看~男性农民工中打算“长期留在城市”者的比例明显低于女性~而且对未来归宿的态度较为明朗,女性农民工中打算“终归回要老家”者的比例则大大低于男性~而且对未来归宿处于不确定状态者居多。 具体为,男性农民工,打算“长期留在城市”的占18.66%,“终归要回老家”的占20.15%,“就这样往返于城市和老家之间”的占9.70,,而“看情况”、“没有考虑此事”的则合计占51.59,;女性农 2 民工,打算“长期留在城市”的占21.79,,“终归要回老家”的占8.33,,“就这样往返于城市和老家之间”的占2.56,,而“看情况”、“没有考虑此事”的合计占67.31,。 ,四,从不同文化程度农民工的今后打算情况看~文化程度越高者越倾向于“长期留在城市”~文化程度越低者则越倾向于“终归要回老家”。 仅以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60 %以上的初中文化程度者为界分析。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打算“长期留在城市”和“终归要回老家”的比例分别为52.83,、67.60,;而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这两个比例则分别为60.59,,30.24,,明显呈相反的状态。 ,五,从不同就业类别农民工今后打算的相对情况看~打算“长期留在城市”者~在已小有成就、成为企业老板者的农民工中所占比例较大,打算“终归要回老家”者~在已从事个体经营的农民工中所占比例较大。 具体为,打算“长期留在城市”者,在已成为企业老板者中的比例为69.23%;个体经营者次之,比例为29.79%。而占大多数的普通打工者,所占比例却最小,为16.32%。打算“终归要回老家”者,个体经 ;其次是普通打工者,为13.95%;第三才是已营者所占比例为25.53% 成为企业老板者,为7.69%。 ,六,从不同行业农民工的今后打算情况看~餐饮业农民工中~打算“长期留在城市”的倾向较强~打算“终归要回老家”的倾向较弱,建筑业农民工中~打算“终归要回老家”的倾向较强~打算“长期留在城市”的倾向较弱。 具体为,打算“长期留在城市”的,餐饮业为19.53,,矿山采掘业为18.95%,建筑业为16.50%;打算“终归要回老家”的,建筑业为 3 29.13%,矿山采掘业为15.79%,餐饮业为10.94%;机械制造加工业和打临工的农民工,由于基数太小,缺乏代表性,对他们的情况我们姑且可以忽略不计。 二、主观认定原因分析 通过以上对调查资料的分析归纳,我们对农民工未来归宿意愿的基本状况有了一个初步了解。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他们形成这样的状况呢,仍根据调查问卷所列选项的回答情况,从主观认定方面作进一步的分析。 ,一,农民工打算“长期留在城市”原因的自我认定。 “向往城市生活”和 “为了下一代能过城市生活”分别居第一、第二的位置,分别占回答者总数的26.67%和 25.49%。 其他的,根据问卷关于“如果你计划长期留在城市,原因是什么,”的所列选项回答情况,依次分别为,回答“在城市挣钱容易些”的占22.75%,回答“自己的事业在城市”的占18.82%。可见,为了自己和后代能过上城市生活、出于追求远高于务农的经济收入和认为自己的事业在城市、为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是农民工选择打算长期留在城市的几个主要主观原因。 ,二,农民工打算“终归要回老家”原因的自我认定。 “文化太低,在城市不好发展”占第一位,占 36.42%。其余的,依问卷关于“如果您计划再回老家,原因是什么,”的所列选项回答情况,依次排列为,“户口无法解决”的占15.12%,“感觉和城里人不平等,受歧视”的占13.58%, “这里收入太低”的占12.96%, “讨要工钱太难”的占6.17%,“不习惯城市生活”的占4.94%。 ,三,不同年龄段农民工对打算“终归要回老家”原因的自我认定。 除15岁及以下、60岁及以上,因为人数太少,缺乏代表性,忽略 4 不计外。其余的,占被调查者总数约90%以上的16至45岁的农民工,较多的人认为自己打算“终归要回老家”的首位原因是“文化太低、在城市不好发展”(占本年龄段总人数的36.90%);占被调查者总数近6%的46至59岁的农民工,较多的人认为自己打算“终归要回老家”的首位原因是“感觉和城里人不平等,受歧视”(占本年龄段总人数的36.84%)。 其他的原因,仍以上述两个年龄段划分,依次分别为,16至45岁的农民工,认为“户口无法解决”的占15.52%,“收入太低”的占13.45,,“感觉和城里人不平等,受歧视”的占12.07,,原因是“其他”的占10.69,,“讨要工钱太难”的占5.86, ,“不习惯城市生活”的占5.52,; 46至59岁的农民工,认为“文化太低、在城市不好发展”的占21.05%“讨要工钱太难”的占,15.79%,原因是“其他”占的15.79,,“户口无法解决”的占10.53,,“收入太低”和“不习惯城市生活”的所占比例都为零。 ,四,不同文化程度农民工对打算“终归要回老家”原因的自我认定。 仅以初中为界划分,文化程度较低者认为自己选择“终归要回老家”的首位原因是“文化太低,难以在城市发展”(占41.20,);文化程度较高者认为自己作此选择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障碍(“户口无法解决”)和“感觉和城里人不平等,受歧视”(合计占38.57,)。 其余的原因则分别依次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认为“户口无法解决”的占 14.16,,“感觉和城里人不平等,受歧视”的占 13.73,,“收入太低,”的占12.01,,“其它”的占9.87,,“讨要工资太难”的占 4.72,,“不习惯城市生活”的占4.29;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认为“收入太低,”的占17. 14,, “文化太低,在城市不好发展”的占15. 71%,“其它”的占12.86,,“讨要工资太难”的占10.00,, 5 “不习惯城市生活”的占5.71%。 ,五,不同就业类别农民工打算“终归要回老家”原因的自我认定。 居于大多数的普通打工者、已从事个体经营者和已成为企业老板者排第一位的自我认定原因,均为自身“文化太低,在城市不好发展”。其所占比例分别为34.87,、43.75,和36.36%。 其余选项的排列情况则分别依次为,普通打工者为“户口无法解决”( 15.33,),“感觉和城里人不平等,受歧视”( 14.18,),“其他“(12.26,),“收入太低”( 11.88,),“讨要工资太难”(6.90,)和“不习惯城市生活”。 个体经营者为“户口无法解决”( 18.75,),“收入太低”( 15.63,),“感觉和城里人不平等,受歧视”( 12.50,),“其他“(6.25,)和“不习惯城市生活”(3.13,)。已成为企业老板者为“收入太低”(27.27,),“感觉和城里人不平等,受歧视”( 18.18,)和“其他”(9.09,)等。 ,六,不同行业农民工打算“终归要回老家”原因的自我认定。 从事矿山采掘业、建筑业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均把自身“文化太低,在城市不好发展”选择为自己“终归要回老家”的首位原因。所占比例分别为61.82,、37.23,、37.37,。其他的,如打临工的农民工则把“收入太低”选择为自己“终归要回老家”的首位原因。其他的情况,因篇幅关系,不再细述。 三、客观动因分析 主观是客观的能动反映,下面通过本次调查资料再从农民工进城打工的动因方面,对农民工未来归宿意愿状况形成的客观原因作进一步的考察分析。 ,一,优越城市生活环境的吸引。 如,在问卷关于 “您对城市生活环境感觉如何”的 442名回答者 6 中,回答“很好”、“较好”的共有320人,分别占回答者总数的18.10%和 54.30%;回答“不好”、“很不好”的75人,分别占回答者总数的 2.04%;还有47人未回答,占10.63%。约72%强的农民工对14.93%和 城市生活环境感觉良好,这是他们向往城市生活,进入城市打工的一个重要客观原因,同时也是城市生活对他们所形成的一个重要吸引力。 还有在回答“您对城市生活习惯吗”的问题时,442名被调查者中,有105人回答“很习惯”、251人回答“比较习惯”,分别占到了回答者总数的23.76%和 56.79%;回答“不习惯”的53人、“很不习惯”的6人,只分别占到了回答者总数的11.99%和 1.36%。可见,约占80%以上的农民工认为自己能适应和习惯于城市生活,这也许正是他们之所以选择进入城市或留在城市的又一个重要客观原因。 ,二,进城打工收入与务农收入差别所产生的利益驱动。 据调查资料显示,442名被调查者中,进城打工月平均收入在500元以下者占 17.87%,500至 1000元者占38.69%,1000至 1500元者占29.41%,1500至 2000元者占10.63%,2000元以上者占1.81%。另有7人未回答,占1.58%。 调查资料又显示,442名被调查者家庭在老家务农的全年人均纯收入(包括月人均收入)分组情况为:1000元以下(月人均收入83元以下)者占30.09%,1000至1500元(月人均收入83—125元)者占27.38%,1500至2000元(月人均收入125—167元)者占11.31%,2000至2500元(月人均收入167—208元)者占8.14%,2500元(月人均收入208元)以上者占17.65%。另有24人未回答,占5.43%。 从以上两组数据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农民工在城市的打工收入尽管低于一些城市正规部门的职工,但是仍远远高于他们在老家的务农收入。这应是他们离开家乡,奔向城市的最根本经济动因。 7 ,三,失去耕地的推动。 在442名被调查农民工中,老家没有耕地的61人,占被调查总人数的13.80%;老家全家有耕地1亩以下者50人,占11.31%;全家有耕地1至3亩者120人,占27.15%;全家有耕地3亩以上者126人,占28.51%。另有85人未回答,占19.23%。可见,在被调查农民工中,约有14%的人在老家已无土地,属于失地农民;约11%的在老家还有很少土地,属于少地农民。无地、少地农民合计占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25%。这也正是一部分农民不得不背井离乡,流入城市谋生的重要客观原因。 另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从2000年到2003年,山西省耕地总面积由4341.94千公顷减少到了3893.87千公顷,三年间全省耕地面积减少了448.07千公顷,平均每年减少149.36千公顷。2003年的全省耕地总面积仅相当于2000年的89.7%,三年间共减少了10.3%。耕地面积的减少,必然地使农民丧失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资源,他们中的一部分人选择离开家乡,流入城市谋生也就是必然的了。 通过以上资料的分析可知,正是由于优越的城市生活环境的吸引、在城市打工和老家务农收入的差距以及部分农民失去耕地的巨大拉力和推力,使数以亿计的农民长期流入城市务工经商,从而形成了持续不断的往返于城市和乡村之间庞大的“民工潮”和“农民工现象”,形成了农民工之所以要进入城市或者选择留在城市的最主要客观环境。这是特点,同时也是我们分析他们未来归宿意愿形成原因的基点。 四、影响农民工长期留在城市的主要障碍 既然城市和农村的种种拉力和推力驱使亿万农民工离开家乡流向城市,而且约有30%的是携带家属来到城市,来到城市达3年以上者占到了他们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那么,为什么他们中仅有不到20%的人打算今后“长期留在城市”,而其余的占多数的主体部分却打算“终归 8 要回老家”或长期游离于城市与乡村之间呢,是什么力量阻止了他们既向往城市而又不能长期留在城市,并造成了归宿感上的不确定呢, ,一,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 一是劳动报酬权利受到严重侵犯,他们的收益与他们的付出极不相符。 在442名被调查者中,月收入在500元以下者占将近18%,均不同程度地低于山西省2004年7月1日起实行的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520元;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者合计占56.6%,也低于城镇职工的中等工资收入水平;月收入在1000—1500元者约占29%,仅相当于当年城镇职工的中等工资水平;月收入在1500元以上者合计占12.44%,但仅占他们中的约十分之一强。 二是劳动休息权利受到严重侵犯。据调查资料显示,442名被调查农民工中,未能享受国家法定8小时工时制标准的高达60%。其中日工作时间在10小时以上的占35%。还有是,442名被调查农民工中,每周休息两天的权利被侵犯的占到了65%以上。 三是社会保障权利被严重剥夺。442名被调查农民工中,享有各类社会保险的累计人数所占比例仅约为44%。 ,二,农民工的生活条件十分艰苦。 这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农民工的经济收入普遍较低。据2004年山西省总工会农民工状况整体调查数据显示,山西省一、二、三、四类地区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总平均数为546元,比当年城镇职工月人均工资894元低348元,低38.9%。二是农民工的居住条件比较简陋,没有稳定居所的农民工占到了一半以上。 ,三,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 调查资料显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占现阶段农民工队伍的约80%左右,是农民工队伍的主体。正是由于受文化程度这一现状的制 9 约,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只能够靠出卖体力谋生。即使少数有技术者也是比较简单的技术,仅适宜于城市非正规部门的工作或工种。 (四,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壁垒的限制。 在本次调查资料关于 “如果您计划终归回老家,原因是什么,”的回答情况中,回答“户口无法解决”的占21.09%,仅次于回答“文化太低,在城市不好发展”的所占比例(26.70%)。 五、结论与 ,一,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分析表明~农民工对未来归宿的意愿状况及流动状况~并不完全符合一般的人口流动规律~并不一定总是从农村流向城市。在这种新旧交替不断循环流动的过程当中,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或经过自己的拚搏,在事业上获得成功,在城市打造下一块属于自己的天地,得以长期留在城市;或通过婚姻途径(主要是女性),得以在城市安身立命,繁衍生息。而绝大多数的农民工,当过了打工的最佳年龄的时候,最终还是要选择退回到生他养他的老家,过往日的乡村生活。他们是农民工阶层的绝对主体,他们的状况决定了农民工未来归宿意愿的方向或倾向。针对这样的状况,我们在政策的取舍或设计上应该兴利除弊,因势利导,不仅使他们流得出,呆得住,而且回得去,在城乡之间、非农产业与农村之间有序合理流动,享有一个更加宽松良好的政策、制度环境。 ,二,调查还证实~农民工群体是由经济活动能力最强的年龄段人员,16至45岁人员约占到被调查农民工总数的90%,组成的并不固定的群体。而且随着个体生命周期的推移,处在不断新旧交替的过程之中。他们的需求,他们的发展,他们的生活和生存状态值得我们认真加以研究。而且,这也应该是权益维护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 (三,中国的农民工现象以及农民工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尴尬处境和无奈地位~是由一系列的制度安排造成的~具有十分复杂的社会、经济、 10 政治和历史根源~不可能一朝一夕予以解决。面对这样一种客观状况,我们既不能墨守陈规,裹足不前,也不能急于求成,仓促应对。我们应该借鉴世界其它国家城市化的经验教训,正视我国的国情、历史和传统习惯,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的城市化道路来。 ,四,加快工会组建步伐~最大限度的组织农民工加入工会~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之所以受到严重侵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组织起来的力量太弱,组织起来的程度不够。依照《工会法》的规定,吸引他们加入工会,使他们依靠组织起来的力量来形成与用人单位、企业方或称资方、雇主相抗衡的社会力量,是有效改变他们目前处境的重要手段。工会是工人阶级劳动者集体权利的代表者,体现的就是一种组织起来的集体的力量,就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协调与平衡。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业劳动者依法应享有的劳动经济和政治权利包括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集体协商和集体谈判的权利、民主参与和民主管理的权利等。在这些权利中,组织工会是前提和基础。 ,五,在重视开展农民工业务技术培训的同时~把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作为提高农民工素质、增强农民工在城市择业竞争能力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农民工是我国城市化的行为主体。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不仅制约他们在城市的生存能力、权益享有和实现能力,而且也制约我国城市化的健康推进,而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的根本原因,是农村人口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解决这一问题,对于从整体上提高他们参与城市化的能力,从根本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止无地、少地农民继续增加。农民进城而不失去土地是中国城镇化的基本特点。农民进城而不失去在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他们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一旦他们在城市找不到工作,仍可以回到农村从事农业,在农村仍有 11 其基本的生活保障。这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十分有利,对于农民工在城市的稳定也十分有利。况且,他们中的相当多数“终归要回老家”,将长期“往返于城市和老家之间”,不失去土地对于他们来说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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