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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

2017-09-05 2页 doc 11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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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 甲方:永康市物华回收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特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宣传有关工商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 2、及时办理发放《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使经营主体合法,以保障其合法经营。 3、加强监督检查,协助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活动。 4、不断加强市场硬、软件建设,搞好各项服务工作,为经营商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乙方责任 1...
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
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 甲方:永康市物华回收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特签订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宣传有关工商政策、法规,不断提高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 2、及时办理发放《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使经营主体合法,以保障其合法经营。 3、加强监督检查,协助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查处制假、售假等违法经营活动。 4、不断加强市场硬、软件建设,搞好各项服务工作,为经营商户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 二、乙方责任 1、进入本市场先办理《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并做到亮证经营。 2、出售废旧金属要按质论价,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短斤缺两,做到明码标价、货真价实。 3、不擅自张贴店堂广告及在市场内悬挂布幅,如确有需要,须报甲方备案审查同意。 4、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恶语辱骂顾客。 5、不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不占道经营,不抢拉生意,不损害、贬低其他经营商户。 6、按时交纳工商管理费、税务等依法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7、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摊位,确须出租、转让摊位的,应经甲方同意,并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上述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永康市物华回收有限公司 乙方: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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