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障母婴安全,
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根据广州卫生局、财政局文件《关于
印发广州市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
的通知》
(穗卫基[2009]2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广州市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促进住院分娩服务的均等化,保障孕产妇平等享有安全、有效、
规范、便捷的住院分娩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助产技术
服务的区域规划,规范助产技术服务,保障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
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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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1年,本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本市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以上;孕产妇死亡率降至1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降至6‰以下。
二、实施时间
从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三、项目补助对象和内容
内合法生育的,在我市定点分娩机构(见附件1)分娩的本市户籍农业户口孕产妇(以下简称农村孕产妇)和非本市户
籍孕产妇(以下简称流动人口孕产妇)。
1.
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服务项目按照“广州市农村地区住院分娩
基本服务项目”(见附件2)执行。
2.
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实行定额包干,顺产为1300元;阴道手术助产为1800元;剖宫产为1900元。
各定点助产机构根据产时需要,实施基本服务项目,保障住
院分娩质量与安全。孕产妇若发生高危因素(参考《广州市高危
妊娠管理
》),如出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或产时出现异常者,
以及享受特需服务者不受基本服务项目和定额包干标准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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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按300元/例标准补助。
(2)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按500元/例标准补助;
(3)本市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纳入新农合医疗住院报销范
围,农村孕产妇在财政补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费用,报销额度不低
于400元/例。
.
本市具备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均为农村及流
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分娩机构。(见附件1)
5.
控制剖宫产率、转诊落实情况作为定点助产机构产科管理的
重要考核指标。
(1)严格掌握剖宫产医学指征,控制剖宫产率。各医疗保
健机构要大力倡导自然分娩,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切实控制剖
宫产率。一级产科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10%及以下。
(2)严格执行《广州市高危妊娠管理办法(修订)》规定,
保障高危孕产妇生命安全。
四、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本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
作具体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开定点分娩机构名单及住院分娩补助
政策,加强对定点分娩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定点分娩机构产科质
量的管理,按照助产技术规范,制定产科质量控制方案和质量评
估标准,加大产科质量督查力度,实行周期性与日常督察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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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助产机构规范医疗行为,保障产科质量;督促定点分娩机构
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按照要求提供服务。
(二)市财政局:负责本市配套资金落实及补助工作执行情况
的监督,定期结算,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确保补助工作的顺利开
展。
(三)市健康教育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
取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做到家喻
户晓,为落实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
导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坚决打击各种非法接生
行为。
(四)市妇幼保健院:做好本市农村孕产妇及流动人口孕产
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并定期上报市卫
生局。
(五)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要在门诊部或住院处设立公
告栏,公告住院分娩补助服务内容和就医
,并向农村地区孕
产妇发放住院分娩补助有关政策宣传资料;要按照规定的住院分
娩基本服务项目,为产妇提供规范、安全的医疗护理服务,超出
基本服务项目范围的,须履行告知义务,供孕产妇自愿选择;杜
绝分解收费、变相收费。做好本单位内住院分娩的本市农村孕产
妇及流动人口孕产妇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并定期
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五、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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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孕产妇及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列入财
政预算,由广州市和本市两级财政按6:4比例负担。
六、项目信息管理
各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市妇幼保健院报送本院农村孕产妇及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等情
况。市妇幼保健院做好全市农村孕产妇及流动人口孕产妇住院分
娩的基础信息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对本市内孕产妇数(包括
农业户籍孕产妇数、非农业户籍孕产妇数、孕产妇总数)、活产
数、住院分娩人数、孕产妇死亡数,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等
按季度报送市卫生局。
附件:1、增城市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定点分娩机构
名单
2、广州市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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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一级产科医疗机构:市中医医院、荔城医院(荔城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朱村卫生院(朱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滩医院、
三江卫生院、中新医院、福和卫生院、派潭医院、正果卫生院、
小楼卫生院、永和医院、宁西卫生院、仙村医院、沙埔卫生院
二级产科医疗机构:增城市人民医院、增城市妇幼保健院(增
城市重症孕产妇、重症儿童救治中心)、新塘医院、省水电二局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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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一、正常产
(一)基本护理。
床位,护理(一般护理、产前护理、产后护理)。
(二)常规检查。
1.一般检查: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凝血时间)、肝功能、
乙肝两对半、尿常规等。
(三)接产服务。
1.观察产程:测血压、听胎心、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
2.接生。
3.新生儿护理: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
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5.产房观察:血压、脉搏;宫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
新生儿一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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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药物。
缩宫素、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抗生素、眼药。
二、阴道手术助产
(一)基本护理。
床位,护理(一般护理、产前护理、产后护理)。
(二)常规检查。
1.一般检查: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凝血时间)、肝功能、
乙肝两对半、尿常规等。
(三)接产服务。
1.观察产程:测血压、听胎心、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
2.阴道助产:会阴切开与缝合术、胎头吸引术、产钳术、
臀牵引术、臀助产术。
3.新生儿护理: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
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5.产房观察:血压、脉搏;宫缩、宫底高度、阴道出血;
新生儿一般情况。
(四)基本药物。
缩宫素、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抗生素、眼药。
三、剖宫产
(一)基本护理。
床位,护理(一般护理、术前护理、术后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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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常规检查。
1.一般检查:体格检查、产科检查。
2.辅助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凝血时间)、交叉配血、
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尿常规、心电图检查等。
(三)接产服务。
1.观察产程:听胎心、测血压、查胎位、宫缩、阴道检查。
2.剖宫产手术。
3.新生儿护理:脐带处理、呼吸道清理、新生儿体检等。
4.新生儿窒息复苏(如发生)。
(四)基本药物。
缩宫素、止血芳酸(或止血敏)、抗生素、生理盐水(或葡
萄糖注射液)、眼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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