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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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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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政策,提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的意见,指导、协调并做好检查落实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等工作;审批幼儿园、小学、初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核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审批非学历培训教育机构的设置。
四、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及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指导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教育教学研究,进行教育质量评估。
五、规划并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思想政治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工作;指导全区校办企业、勤工俭学和学校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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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图书和实验设备工作。
六、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和聘任工作;制定教师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管理和指导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全区各校教师调动工作。
七、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制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教育系统的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小学、初中的收费标准;负责全区教育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基建、财务、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管理来华教学以及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及合作办学工作。
九、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
十、管理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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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林小朝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余功清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教学业务、学生思想建设、团队、招生、卫生等工作;联系电大;分管教育科、招生办、教研室、教科所。
陈海青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党务、人事、纪检监察、信访、干训师训、工会、妇女等工作;分管人监科、纪检监察室、工会。
甘力平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负责学校综治、安全等工作;分管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
徐一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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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
协助局长负责后勤、财务、基建、教育信息化、电教仪器、勤工俭学等工作;分管计财科、基建办、电教仪器站、勤办。
石卫滨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分管教育督导办。
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主任:王一郎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
;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档案工作;做好党建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负责教育行政信息的收集、报送及宣传;协调办理各类议案和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做好法制教育;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开展对学校文秘档案的检查,协调各类议提案的答复;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及各类
性文件的审核报送工作;承担综合性政策和决策的咨询。
教育科
主要负责人:韩卫富
综合管理全区的幼儿教育、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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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职业高中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指导、负责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统筹管理学校德育、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九年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和普高、职高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及初中毕业证书验印及发放工作,负责职业高中毕业生的技能考核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中小学、幼儿园的设置、撤销、更名、调整、年审等工作;负责教育奖励基金工作;承担台州市路桥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开展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保护适龄儿童、少年和各类人群受教育的合法权益,监督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是否规范。负责查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应当由该地区或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行为,负责查处对适龄儿童、少年辍学不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解决的行为,负责监督纠正义务教育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劝退开除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计划进行。依法报送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并依照管理权限、指导和监督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民办学校解散后的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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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监科
主要负责人:王庆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全区学校的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和教职工聘任制工作,协调并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承担教师职务评审的具体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考录用和派遣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先进评比和
彰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校长岗位培训工作;统筹管理全区师德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外事以及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负责本区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管理教育人事档案。
开展教师管理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违反《教师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提高教师待遇,查处拖欠教师工资或者侵犯教师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受理教师因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申诉,并在一个月内作出答复或处理;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侮辱殴打教师的案件;开展校长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执法检查,维护教师参加进修或者其他培训的权利;监督检查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和完成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情况;监督检查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情况。
计财科
主要负责人:徐根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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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经费的分配、编审年度教育事业费预决算;负责或指导局机关、学校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经费、教育事业的统计工作;负责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教育机构的收费标准。
开展以教育经费、教育收费、学校财产为重点的行政执法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不按照预算核拨教育经费,挪用和克扣教育经费的行为;检查和监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
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查处违反规定收费的行为并责令退还所收费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行为,使教育经费全部用于教育活动。
纪检监察室
负责人(主持工作):郑卫平
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学校负责人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教育法规情况;调查处理本局管理的机关和学校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完成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工作;负责学校收费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做好信访接待、市政府直线电话交办件和各级批转的信访件处理回复工作。
开展教育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查处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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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监督检查教育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校长离任审计率达100% ;受理群众来信举报、调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教职工的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 。
基建办
副主任(主持工作):朱又才
指导全区学校做好基建项目的规划、立项、报批和投资概算等工作,督促学校抓好建设
的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协助学校做好校舍维修,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学校及周边建筑隐患排查。
监督学校维护校舍、场地使用安全和不受侵占,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校舍、场地案件;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避免校舍倒塌造成伤人事故的发生。
招生自考办
主任:徐珍云
公开各类招生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办法及有关招生政策、考试科目、招生学校、专业、计划人数和收费标准;录取优惠政策;录取加分项目及条件;体检指导意见;全省高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批各校投档线;录取批次和录取时间;录取考生名单和录取学校及专业;招收保送生学校及保送生保送条件;招生考试违规处罚规定;学历考试、非学历考试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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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省规定及时公布各类招生政策;采用计算机做好考生的报名、体检、志愿填报、考生电子档案等信息采集工作;按计划、按志愿做好五年制普师(幼师)的录取工作;按时公布各类各批考生的录取结果;协助指导自考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帮助递交要求上交的各种材料,报省自考办审查领取毕业证书。
教育督导办
主任:自己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活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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