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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育基本标准(上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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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育基本标准(上报稿)[论文]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育基本标准(上报稿) 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育基本标准(上报稿) Basic Standards for the Education of Specialty of Rehabilitation Therapy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教育部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 专业介绍 1.1. 专业名称 康复治疗技术 1.2. 专业代码 630405 1.3. 职业岗位 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主要对应于基层康复机构的物理治疗...
[论文]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育基本标准(上报稿)
[论文]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育基本标准(上报稿) 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教育基本标准(上报稿) Basic Standards for the Education of Specialty of Rehabilitation Therapy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教育部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1. 专业介绍 1.1. 专业名称 康复治疗技术 1.2. 专业代码 630405 1.3. 职业岗位 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主要对应于基层康复机构的物理治疗技术岗位、作业治疗技术岗位和言语治疗技术等岗位。基于我国康复医学事业起步较晚,社会需求巨大,以及人力和经费所限,目前在大多数基层康复机构尚未对职业岗位作严格的技术分工,因此,要求培养的康复治疗师既能胜任物理治疗工作,又具有兼做作业治疗和言语治疗等的潜能。 1.4. 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在以下机构就业: 1.4.1. 各级基层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中心)、工伤康复中心、社区医疗机构康复部(社区康复站)和疗养院等。 1.4.2(民政康复中心、残联康复中心、假肢矫形康复中心、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养老服务机构和残疾人用品服务站等。 1.4.3(其他: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服务与教育)、体育运动队、民办儿童脑瘫康复中心和自闭症康复中心等。 1.5.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掌握本专业所必备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基础上,较系统掌握现代康复和中国传统康复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具有独立的实践操作能力,一定的发展潜力及创新精神的“一专多能”高素质基层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才。 1.6. 培养规格 1.6.1. 知识要求 (1) 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医学知识(如人体形态学、人体机能学、病理学、人体运动学、人体发育学等)。 (2) 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临床医学知识,特别是神经、骨科等方面的临床医学知识。 (3) 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较系统地掌握中医康复治疗技术(如中医推拿、太极拳等)的基本理论知识。 (4) 具有现代康复医学及康复治疗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并且较系统和深入地掌握物理治疗学和作业治疗学的基本知识。 (5) 具有一定的言语治疗、心理治疗和假肢矫形器应用等的基本知识。 (6) 具有一定的残疾学、社会医学、医学伦理学基本知识。 (7) 具有一定的康复功能评定基本知识。 (8) 具有一门外语知识及医用统计学、计算机应用等基本知识。 (9) 具有相关临床医疗政策法规与行业规范的知识,熟悉《医疗机构管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管理规范》等法规或行业指导。 1.6.2. 能力要求 (1) 物理治疗技术能力 1) 能进行肢体运动功能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训练计划。 2) 能对患者进行增强肌肉力量和耐力的训练。 3) 能对患者进行维持或增大关节活动范围的训练。 4) 能对患者进行软组织牵张训练。 5) 能对患者进行步行训练,如徒手、利用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等。 6) 能对患者进行有氧运动,如步行、慢跑、踏车、活动平板训练。 7) 能对患者进行牵引治疗。 8) 能运用神经肌肉促进技术和各种医疗体操。 9) 能正确运用良肢位摆放与体位转移技术。 10) 能对患者进行平衡与协调训练。 11) 能指导患者进行中国传统运动疗法和手法治疗,如推拿按摩、太极拳、八段锦等。 12) 能运用现代物理因子治疗,如电疗、声疗、热疗、冷疗、光疗、水疗、磁疗等以及中医某些传统的外治理疗法,对患者进行康复治疗。 能对患者进行有关保持和发展身体运动功能的宣传教育。 (2) 作业治疗技术能力 1) 能进行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估和训练,改善患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2) 能进行感知觉功能评估和训练。 3) 能进行手功能评估和训练,改善手的精细的、协调的、灵巧的功能性活动能力。 4) 能指导患者使用生活辅助器具、轮椅、假手、矫形支具及其他辅助性用品用具等,补偿或扩展活动功能。 5) 能进行简单的认知功能评估和训练。 6) 能指导患者进行简单的手工制作治疗、文体治疗、职业性的活动练习、家居环境改造。 能对患者进行有关改善日常生活作业能力,提高生活质量的宣传教育。 (3) 其他康复治疗技术能力 1) 能对患者进行简单的言语治疗。 2) 能配合假肢和矫形器专业人员,指导患者使用假肢和矫形器并进行相应的训练。 3) 具有一定的指导社区康复工作的能力。 1.6.3. 素质要求 (1) 具有正确的专业思想,对本专业的性质、作用和价值有较明确和深刻的认识,愿意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人民服务,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患者康复。 (2) 具有人文关怀精神,遵守行业道德行为规范,有良好的医患关系。 (3) 具有务实、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工作负责,有计划有条理,精益求精,对人对事正直、诚实。 (4)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对患者有同情心和耐心,充分理解患者的痛苦和困难,设法帮助改善;尊重患者,鼓励其充分发挥潜能,促进康复,为解决康复治疗技术中的难题不断钻研,进行技术革新;具有团结合作精神,能与同事互助合作,在康复治疗技术团队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5) 具有较强的法纪意识,遵纪守法,能遵守有关医疗工作及康复治疗技术有关制度和法规。 1.6.4. 其他要求 (1) 有较好的言语沟通技巧。能倾听别人意见,并有效地表达个人意见,进行交流讨论、启发教育或征询意见。 (2) 有一定的社会工作能力。 1) 能关心患者的全面康复,结合岗位任务,发挥相当于一个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帮助患者重返社会。 2) 能关心患者的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注意收集有关的社会信息,指导患者康复。 3) 对社会上各类康复资源中心有所了解,能及时介绍患者取得资源中心的帮助。 (3) 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有计划、有条理,懂得有序地安排患者的康复治疗技术,组织患者小组的康复治疗技术活动,并在其他相关的管理工作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 (4) 有一定的教学辅导和参与科研的能力。懂得如何示范治疗操作和进行讲解;懂得康复治疗技术临床实用性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在指导下协助收集资料,进行试验性治疗等。 1.7. 主要课程 1.7.1. 主干学科: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康复治疗学 1.7.2. 课程模块及所占比例: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设置了公共基础课程(占总课时24.68%)、专业基础课程(占总课时30.21%)、专业课程(占总课时32.58%)和选修课程(占总课时12.54%)。其中,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是本专业主干课程、核心课程(详见表1)。 1.7.3. .主要课程: (1) 公共基础课程 包括:思想道德修养与医学伦理学、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和体育等。原则上应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要求进行设置。建议?总课时控制在500学时以内,将更多的学时用于专业课程学习;?将医学伦理学融入本模块,以增强学生职业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各院校可根据行业或本院校专业办学特色需要适当增减公共基础课程。 (2) 专业基础课程 包括:《人体形态学》(即以《人体解剖学》内容为主,适当增加《组织学》内容)、《人体机能学》(即以《生理学》内容为主,适当增加《生物化学》等内容)、《病理学》、《人体发育学》、《人体运动学》、《诊断学基础》、《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概论》(涵盖《诊断学》、《药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等临床课程内容)、《神经病学》和《骨科学》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理论知识体系与专业课程理论知识以及临床康复实践有着极其密切的联系,因此通过本模块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知识,为后续课程学习奠定基础。 (3) 专业课程 包括:《康复医学概论》、《康复评定技术》、《运动疗法技术》、《物理因子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技术》、《言语治疗技术》、《中国传统康复技术》、《康复工程技术》(或《假肢和矫形器学》)和《临床常见疾病康复》等。 上述(2)、(3)模块课程为本专业建议必须开设的课程,课程可以有一定程度的整合或拆分,也可以有不同的课程名称,但其中所涉及的内容为本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 (4) 专业选修课程 建议开设《卫生政策与法规》、《医学统计学》、《人际沟通》、《医用物理学》、《康复护理》、《康复心理学》、《药理学》、《引导式教育》、《医用英语》等课程。各院校可根据行业或专业办学特色需要适当增减选修课程。 .7.4. 主要课程简介: 1 以下课程为本专业必修课程。 (1) 《人体形态学》:建议开设128学时。 本课程主要介绍正常人体基本组织、各系统器官的位置、形态、结构、毗邻关系、功能以及病理状态下的形态变化等。本课程实践环节要求学生能够辨认正常及疾病状态下人体的标本、模型,要求学生重点掌握人体骨性标志、肌肉的走行、起止点、功能以及神经系统的结构与功能。 (2) 《人体机能学》:建议开设64学时。 本课程主要介绍人体正常及疾病状态下的机能变化及代谢变化,教学应突出与本专业紧密结合的知识点,如视觉、听觉、触觉和皮肤的基本功能、心肺的功能、物质与能量代谢、体温、骨骼、肌肉和神经系统功能等。 (3) 《病理学》:建议开设32学时。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和细胞损伤与修复;局部血液循环障碍;炎症的病因、类型、病理变化、后果与结局;及各系统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病理改变等。重点学习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神经系统、骨关节肌肉系统(或运动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病理改变。 (4) 《人体发育学》:建议开设32学时。 本课程主要介绍人体发育概念、发育规律、发育分析和发育评定,以及人体各时期(含胚胎阶段)的运动功能、智能、心理和社会功能、人格特征和发展变化规律。 (5) 《人体运动学》:建议开设64学时。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运动学总论、骨运动学、肌运动学、关节运动学、心肺运动学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掌握人体生物力学、正常人体运动学、运动障碍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化学、运动心理等知识。 (6) 《诊断学基础》:建议开设48学时。 本课程主要包括体格检查、实验诊断和其他检查等内容。教学过程应突出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知识点,重点掌握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常见疾病的主要症状、体征和诊断方法,构建诊断思维模式,为后续临床康复治疗技术课程学习奠定基础。 (7) 《医学影像学》:建议开设32学时。 本课程主要包括放射诊断学、核医学、超声成像等内容。本专业重点学习X线和核磁成像原理以及普通X片、CT与MRI片阅读方法,以及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和骨关节肌肉的正常及异常影像学改变,为日后临床康复病例阅片分析和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奠定基础。 (3)、(6)、(7)课程内容如在《临床医学概论》课程中已全面涉及,可不单独开设这这些课程。 《临床医学概论》:建议开设128学时。 (8) 本课程是一门涵盖了《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和《传染病学》等内容的整合课程。本专业重点学习内科、外科、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病理、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与预防。鉴于骨科与神经康复是目前临床康复的主要内容,而本课程教材在这些方面涉及内容较少,建议专门开设《骨科学》、《神经病学》。 (9) 《康复医学导论》:建议开设32学时。 本课程主要包括康复医学相关概念、发展史、康复医学在现代医学中的地位、作用,工作内容、方法与服务方式以及社区康复组织实施等内容。因本课程的内容既与基础课程相联,又与其他专业课程相续,故教学过程中应督促学生掌握好本课程知识,顺利实现由基础课程学习过渡到专业课程学习。建议本课程在第一学期开设,旨在使学生入学时就形成比较明确的专业思想,激发学习基础课程的热情。 (10) 《康复评定技术》:建议开设72学时。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康复评定概念、评定原理、评定方法与程序、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肌力、肌张力、关节活动度、平衡协调能力评定;反射检查、步态分析;心肺功能、代谢能力、认知功能评定、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评定、职业能力评定;疼痛评定、生活质量评定和神经电生理检查的方法以及骨关节系统疾病综合评定、神经系统疾病综合评定、心肺系统疾病综合评定等。通过理论与实践教学,培养学生掌握常用的康复评定理论和技术。 (11) 《运动疗法技术》:建议开设110学时。 本课程主要涉及运动疗法的基本理论及常用治疗技术,包括关节活动范围的训练、关节松动技术、肌力和肌耐力的训练、平衡与协调功能训练、体位与转移训练、步行训练、心肺功能训练,培养学生掌握常用的各种运动治疗技术及神经生理学疗法中的Bobath技术、Brunnstrom技术,PNF技术、Rood技术、Vojta技术等。 (12) 《物理因子治疗技术》:建议开设54学时。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声、光、热、电、磁等人工物理因子的治疗原理、适应征、禁忌证及应用方法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掌握常用的低、中、高频电疗、红外线疗法、紫外线疗法、超声波疗法、磁疗法、温热疗法等物理因子治疗的操作技术。 (13) 《作业治疗技术》:建议开设72学时。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作业治疗的概念、目的、特点、分类、对象、评估方法及感知技能训练、运动技能训练、生活技能训练、工作与职业技能训练、工艺与园艺疗法、压力治疗、认知技能训练、作业治疗用具及辅助设备的使用等,培养学生作业功能评定和实施作业治疗的能力。 (14) 《言语治疗技术》:建议开设32学时。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失语症、构音障碍、语言发育迟缓、口吃、吞咽障碍的概述、评定、鉴别 大专层面的学生较难掌握,因此,本课程仅要求学生诊断及训练规划和言语治疗。鉴于言语治疗对 初步认识言语障碍、吞咽障碍的原因、性质、评定与基本治疗方法。 (15) 中国传统康复技术》:建议开设128学时。 本课程主要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传统运动疗法(易筋经、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等)、气功疗法、传统物理疗法,以及推拿、情志与娱乐疗法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应用传统中医理论与技术进行康复治疗技术能力。 (16) 《康复工程技术》:建议开设32学时。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常用假肢、矫形器、轮椅、坐姿保持器、助行器、自助器具等品种类型、特点、选择与使用方法、训练技术及维护、家居环境改造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为患者正确选择和使用康复工程器具以及构建适宜生活环境的能力。 (17) 《常见疾病康复》:建议开设128学时。 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脑卒中、颅脑损伤、脊髓损伤、脑性瘫痪等神经系统疾病,以及骨关节伤病、截肢、关节置换术后、手外伤、颈肩腰腿痛、冠心病等疾病的康复评定和康复治疗技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掌握上述常见疾病的物理治疗和作业治疗技术,以及康复治疗技术中的急症处理能力。 1.8.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基础医学实验与实训、临床医学见习与实训、康复评定见习与实训、中国传统康复技术见习与实训、运动治疗技术见习与实训、物理因子治疗技术见习与实训、作业治疗技术见习与实训、言语治疗技术见习与实训、康复工程技术见习,毕业实习时间为40周。 表1 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课程设置基本要求 建议学时 课 程 名 称 建议学分 类别 序号 共计 理论教学 实验教学 1. 思想道德修养与医学伦理学 48 48 0 3 2. 法律基础 32 32 0 2 3.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60 60 0 4 公 4. 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 64 64 0 4 共 5. 大学英语 160 140 20 10 基 础 6. 计算机文化基础 64 32 32 2 课 7. 体育 72 6 66 4 A 500 382 118 29 合计 8. 人体形态学 128 64 64 8 9. 人体机能学 64 44 20 4 10. 病理学 32 20 12 2 专 11. 人体发育学 32 28 4 2 业 12. 人体运动学 64 52 12 4 13. 诊断学基础 48 32 16 3 基 14. 医学影像学 32 16 16 2 15. 128 86 42 8 础 临床医学概论 16. 48 32 16 3 神经病学 课 17. 36 24 12 2 骨科学 合计 612 398 214 38 18. 康复医学导论 32 28 4 2 19. 康复评定技术 72 40 32 4 20. 运动疗法技术 110 60 50 6 21. 物理因子治疗技术 54 40 14 3 专 22. 作业治疗技术 72 42 30 4 业 23. 言语治疗技术 32 20 12 2 24. 中国传统康复技术 128 60 68 8 课 25. 康复工程技术 32 22 10 2 26. 常见疾病康复 128 60 68 8 合计 660 372 288 39 27. 卫生政策与法规 16 16 0 1 28. 医学统计学 20 20 0 1 29. 人际沟通 18 14 4 1 30. 医用物理学 32 32 0 2 选 31. 药理学 32 24 8 2 修 32. 医用英语 30 30 0 2 B33. 康复心理学 54 44 10 3 课 34. 康复护理学 32 24 8 2 35. 针灸学 20 10 10 1 合计 254 214 40 15 毕业实习(含毕业实践答辩) 880 880 40 总 学 时 2906 1366 1540 161 注释: A:可酌情减少公共基础课程课时,适当增加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和/或课时。 B:选修课程可根据办学需要适当增减,原则上提供较多的课程供学生选修。 1.9. 修业年限 基本学制为三年。实行完全学分制的院校,修业年限可放宽到5年。 1.10. 入学条件 1.10.1. 高中毕业,参加全国高考或高职高专院校自主招生考试。 1.10.2. 初中毕业,按国家和/或地方有关规定参加“五年一贯制”本专业入学考试,或中专康复技术专业毕业,按国家和/或地方有关规定参加“中高连读”入学考试。 1.11. 毕业条件 本专业学生毕业需同时达到以下要求: 1.11.1. 完成本专业所规定的课程、实训科目和毕业实习,且成绩合格; 1.11.2. 取得1项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1.11.3. 无较严重违纪处分记录; 凡所规定的课程、实训科目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必须补考或重修;凡毕业实习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实习,直至合格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凡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须在取得相关证书后发放毕业证书;凡受到较严重违纪处分,应延缓一年发放毕业证书。建议有条件的院校将国家英语考试A级和/或计算机考试成绩纳入毕业条件。 2. 专业设置标准 2.1. 专业设置基本依据 2.1.1. 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规格应适应我国卫生与康复医疗事业发展的需要,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医药卫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4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高2009[4]号)等文件精神要求。 2.1.2. 专业设置应具备本标准所规定的基本师资与办学条件。 2.1.3. 专业设置符合规模效益和布局合理。 2.1.4. 办学思想明确,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 2.1.5. 有健全的专业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 2.2. 专业教学组织 2.2.1. 本专业应设置在各院校医学技术系(院)、护理学系(院)等相关教学系(院)下进行管理,办学规模较大的院校可独立设系(院)。 2.2.2. 根据专业办学规模和教学管理实际需要,本专业学科可下设中国传统康复技术、康复评定、物理治疗、作业治疗与言语治疗等教研组(室),相近课程可以合并建组(室)。 2.2.3. 本专业师资配置(包括生师比、专兼比和专任教师学历、职称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教高厅 [ 2004] 16 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 2.2.4. 应有健全的教学组织管理制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完全学分制管理的院校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 2.2.5. 专业带头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较丰富的临床康复,能够把握专业办学方向, 且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能力与管理水平。 2.2.6. 教研组(室)负责人应由研究生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双师型教师担任,应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教学科研和专业实践能力。 2.2.7. 应根据教学需要配备相应的教辅人员。 2.3. 教师任职条件 专职教师任职条件 (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2) 从事现代康复治疗技术类课程教学的专职教师,原则上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鉴于目前我国本专业高学历人才紧缺,可在一定时间内放宽至本科学历;从事其他课程教学的专职教师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高校教师和相关执业任职资格。 (3) 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课程体系有清晰地认识,能够承担2门以上专业基础和/或专业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且教学效果较好,学生评价较高,并完成年度教学工作任务,年度考核为“合格”。 (4) 每3年应有6个月(可累计)以上的临床或专业实践时间,并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5) 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6) 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参加或主持课题研究,普通专职教师每年至少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的教学科研论文,副高以上教师每年至少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教学科研论文。 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1) 热爱卫生职业教育,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一定的教学能力。 (2) 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临床康复工作经验,精通PT、OT和其他康复治疗技术。 (3) 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课程教学要求有较清晰地认识,能够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承担2门以上专业课程理论与实践教学,且教学效果较好,学生评价较高,学期或年度考核为“合格”。 (4) 与所在院校签订兼职教师聘用,服从教学安排与管理,并认真履行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3.3. 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任职条件 (1) 热爱卫生职业教育,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一定的实习实训指导能力。 (2) 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临床康复工作经验,较熟练掌握PT、OT和其他康复治疗技术,能够严格按照实习实训大纲要求指导学生临床见习和毕业实习,且实习实训指导效果较好,学生评价较高,年度考核为“合格”。 (3) 与所在院校签订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聘用协议,并认真履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4. 专业设施 2.4.1. 除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设置阶梯式教室、综合示教室和基础医学实验实训室外,本专业应设置满足康复评定技术、运动治疗技术、作业治疗技术、物理因子治疗技术、传统康复治疗技术、康复工程和言语治疗技术实践教学功能的实训室。实训室可根据各院校实际情况进行重组、整合,以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各院校应至少设置四间实训室,且每间实训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并有相应的准备室、仪器和器械储存柜、室,实训室总面积不得少于300?。有条件的院校应增加实训室面积和设备投入,独立设置各实训室。 2.4.2. 专业教学实训设施设备配置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教高厅 [ 2004] 16 号)文件所规定的“合格”标准要求,必须配置的专业实训仪器设备详见《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实训项目与设备基本配置推荐方案》。 2.4.3.专业课程实验实训开出率,应达到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90%以上。 2.4.4. 院校应提供本专业4种以上专业核心期刊杂志及1种以上外语专业杂志,以及专业课教学所需的专业图书、标本、模型、视听教材。 2.5. 教材选用 2.5.1. 优先选用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获奖教材、教育部高职高专相关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高职高专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规划教材,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达到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 2.5.2. 院校可根据专业办学特色与需要,选用一定数量高质量的自编特色教材。自编教材需要由学院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论证后方可批准使用。自编特色教材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影像教材等。 2.5.3. 每门专业课程都应有相应地实训教材或实训指导书。实训教材或指导书应与课程教学大纲、实训教学大纲相吻合,由专职教师与行业专家共同编撰而成,较好地满足职业技能训练和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并能根据现代康复技术的发展及时修订、更新。 2.5.4. 实训教材或指导书应实现实训项目系列化、规范化,应反映教学改革成果,较好地体现现代康复治疗技术、方法、手段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2.6. 毕业实习 2.6.1. 有相对固定的、满足毕业生实习需要的康复医疗机构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必须有1名以上和五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康复治疗师,各实习科室均有带教老师,实习带教老师应符合本标准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任职条件。 2.6.2. 有毕业实习计划、实习大纲和实习手册。实习大纲规定项目的完成率应达90%以上,并有出科考试和鉴定。 2.6.3. 实习单位有专人负责实习工作,学校有实习管理组织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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