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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手册 (2)

2017-09-19 12页 doc 48KB 5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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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手册 (2)劳动手册 目录 第一章 综述 第二章 劳动条例 第三章 员工福利 第四章 公司规则 第五章 奖励条例 第六章 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章 综述   1.1公司简介   1.2公司管理体制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及有效管理幅度基础上的直线只能管辖制。   1.3公司管理思想 集中管理、一级核算、灵活经营、系统协调。   1.4公司管理原则 (1)统一命令原则。(2)例外管理原则。(3)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原则。(4)能级管理原则。(5)职能管理原则。(6)系统管理原则。   1.5公司管理手段 在以人为中心的前提下,以职责权利相配套的岗...
劳动手册 (2)
劳动手册 目录 第一章 综述 第二章 劳动条例 第三章 员工福利 第四章 公司规则 第五章 奖励条例 第六章 违纪处罚条例 第一章 综述   1.1公司简介   1.2公司管理体制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及有效管理幅度基础上的直线只能管辖制。   1.3公司管理思想 集中管理、一级核算、灵活经营、系统协调。   1.4公司管理原则 (1)统一命令原则。(2)例外管理原则。(3)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原则。(4)能级管理原则。(5)职能管理原则。(6)系统管理原则。   1.5公司管理手段 在以人为中心的前提下,以职责权利相配套的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规章制度为重要保证,运用风险机制、激励机制逐级进行严格的考核、严格的管理。 1.6《员工手册》的性质   《员工手册》汇总了公司有关的劳动,是劳动的有关实施细则,是公司员工共同遵守的准则。你的劳动合同与本手册相抵触,以劳动合同为准。 1.7《员工守则》的解释与修订   本《员工手册》由公共事务部和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经与工会协商后,可对奔《员工手册》作适当的修改和补充。 第二章   2.1招聘 公司招聘员工唯以能否胜任岗位职责而定,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工作经验、身体素质及个人品行为甄选的标准,择优录用。   2.2用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录用的所有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2.3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包括试用期和聘用期。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本人在自愿的基础上签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员工签定合同前必须细阅具体内容。 2.4试用期 新招聘的员工应签定劳动合同,前三个月(特殊岗位为六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享受临时工资待遇。期间,若员工的劳动能力、工作表现及身体素质未能符合公司的要求,或期满时未能取得上岗合格证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5考核上岗 员工在试用期内会得到严格的培训,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并经考核合格获证后方能上岗。   2.6根据公司的招聘标准,对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员工实行上岗定级工资。   2.7工作日及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每周六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例外)。具体的上下班时间及休假日由公司决定,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必须事先报批。   2.8超时工作 公司应严格控制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若需要加班加点的,应征求工会的,并按小时给予员工超时劳动报酬。员工应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服从公司的安排。   2.9医疗期 公司给予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员工3—12个月的医疗期。 连续工龄在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员工,医疗期为三个月,三年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三个月;工龄在五年以上的员工,每增加二年工龄,其医疗期增加一个月,二年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其医疗期,以此类推;工龄在二十一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三年内累计病假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员工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公司有权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   2.10辞职 员工在合同期内因有特殊情况需辞职时,须提前30日递交辞职申请书(试用期内员工提前十天),公司在一个月内给予答复。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2.11辞退和开除 员工严重犯过,根据合同和公司的有关规定(详见违纪处罚章节),公司有权予以辞退或开除。   2.12薪金制度 公司实行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类别根据岗位的责任、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及劳动强度、岗位环境等因素综合评价后确定。一岗数级,岗岗交叉、调岗调薪、离厂不带。 月薪收入=岗位工资+津贴+奖金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计件制或承包的例外。   2.13薪金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员工表现考虑薪金调整。 奖励晋级:不受岗位工资限制(详见奖励章节)。   2.14调岗 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的工作表现及能力,公司有权调动员工的岗位,员工必须服从。若不服从,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15升职 公司根据各级各类岗位的设置,在现职员工中可根据工作表现、能力和品行给予优先晋升的机会。   2.16考绩档案 公司对每个员工建立考绩档案,存入员工培训、考核、奖惩等资料。 第三章  员工福利条例   3.1固定假期 公司员工享有带薪的固定节假日。在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执行。   3.2年休假 公司员工每年可享有七天带薪年休假。年休假以半天起算,在年内有效,隔年作废。对未使用或未使用完年休假的员工,公司给予经济奖励。 新进公司的员工,试用期满后方可享受年休假。其年休假的天数为:试用期满后当年在公司的月份乘以7除以12,向上取整。   3.3病假 公司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需停工治疗的,可以请病假。 患有传染病等疾病的员工,经医院确认后必须在家休息,擅自上班者的仍病假处理,并劝其离岗休息。 连续病假期满三个月以上,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病愈的,病愈后按公司有关试工的规定办理。   3.4事假 公司员工若有急需处理的私事,可以请事假。 请事假以半天起算。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车间)批准,三天以上由公共事务部批准。   3.5婚假 公司员工本人结婚,可按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婚假。享受婚假的年龄计算以结婚证书为准。婚假期在结婚证书开出后半年内有效。   3.6丧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或需由员工亲自料理丧事的亲属死亡后,可以请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给丧假三天;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给丧假一天。   3.7员工生育假和生育假 员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可按计划生育相关法规的规定,享受生育和计划生育假。   3.8探亲假 符合规定的公司员工可享受探亲假。   3.9工伤假 公司员工因工致伤,经生产经营部(安全)按国务院《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确认后,可按规定享受工伤假。   3.10公假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员工,可享受公假: (1) 公司组织的疗、休养; (2) 子女服兵役或配偶因公出国,给公假一天; (3) 享受民族政策; (4) 台胞回大陆探亲、民主党派活动按有关规定办; (5) 政府规定或公司批准的其他情况。   3.11请假手续 公司员工请事假、婚假、探亲假、公假、年休假、生育假、计划生育假等,必须事先办理手续,填写假单送所在部门(车间)审批。部门(车间)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可予准假。若需报公共事务部审批的,应及时批报。各类假单经签章批准后方为有效。未办妥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须及时送达部门(车间),并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岗。 请公假、婚假等,必须出具有关证明。 急诊、丧假等特殊情况可先电话联系,事后再补办手续。   3.12各类假期的待遇规定 工资:公司员工凡连续工龄不满五年的,病假工资为月工资的60%;不满十年的为70%;不满十五年的为80%;不满二十年的为90%;连续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含二十年),病假工资为月工资的100%。事假不得工资,其他各类假期均不扣工资。 奖金:公司员工因病假、事假、缺勤一天口除当月奖金10%,缺勤二天扣除30%,缺勤三天扣除60%,缺勤四天扣除100%。工伤假一天扣除当月奖金的1/10,以此类推。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等缺勤一天扣除当月奖金的1/30,以此类推。公假、年休假及计划生育假不扣奖金。   3.13医疗福利 所有员工都能享受公司保健站及劳保医院提供的免费医疗服务,根据岗位、工种及工作需要,公司安排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14人身意外工伤保险 公司员工按所从事工作需要,公司投保人身工伤意外保险。   3.15工作餐 公司设有员工食堂,每天为当班员工提供工作餐。员工每餐出资一元。   3.16员工培训 所有员工均可获得公司培训计划提供的业务技术培训。 3.17年终花红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年赢利情况决定给在职员工发放年终花红。 第四章  公司规则   4.1员工关系   (1)员工之间应以礼相待,互相合作及谅解。   (2)上级对下属应关心、帮助、指导、教育,本人应以身作则,严以律己。   (3)直属上级指派的任务,员工必须切实执行。   (4)倘遇疑难或不满,应从速向直属上级请示或申诉,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5)若对直属上级的答复和处理不满,可于事后亲自或书面逐级(若情况特殊也可越级)向上申诉。   4.2工作准则 守时:严格遵守公司员工作息时间规定。 负责:克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艺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检修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等规定。 服从:必须切实完成上级指派的任务。 勤勉:必须全力以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诚实:应如实向上级报告工作,不隐瞒和欺骗。 合作:员工在共事时必须通力合作、相互支持、谅解和服务。   4.3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各类请假手续按规定办妥。 (2)工作时间内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履行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串岗,不得嬉闹。 (4)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饮酒和带有醉态。 (5)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生产岗位上的员工若遇接班者未到岗,应及时报告领导,待作出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岗。 (6)节假日或其他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服从工作需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4.4安全守则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凡新进和调岗员工,都要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 (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正确佩带使用劳防用品。 (3)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 (4)不准在起重机械吊物下方通过或滞留。(逗留) (5)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制度。启动机组、设备前,必须发出信号,确认无误后方能开动。 (6)变配电房、计算机房、油库等危险和要害场所应严格遵守进出入制度。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7)危险作业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严格遵守《危险作业规定》。 (8)设备运行中,严禁清扫、检修传动及危险部位。严禁随机传递工具、物品,严禁在各种运输机械上行走、跨越。 (9)若遇火警,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呼唤员工协助,一起用灭火设备灭火。 (10)若遇员工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应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4.5文明守则     (1)每个员工都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同时都有维护纪律。制止和举报违纪行为的权利。 (2)员工之间必须以礼相待,不得粗暴对待他人,不得打人骂人,不得无理取闹。 (3)遵守公共秩序,在需按秩序排队的场合,不得哄踊、抢先或插档。 (4)维护公共卫生和厂容厂貌,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乱倒余物,不准乱堆乱放物品,不准在吸烟点外吸烟,不准随意停放自行车,不准随地大小便。 (5)爱护公共财物,不准损坏公物,不准随意进入绿化区域,不准在墙上或其它公物上乱刻乱画。 4.6考勤机考勤 (1)公司员工上下班,应将本人的考勤卡送入考勤机计时考勤。 (2)若发现计时不清或考勤机故障,应立即向公共事务部反映,并办理补正手续。 (3)若有遗忘或遗失,应及时到公共事务部办理补卡手续,并交付补卡费。 (4)考勤卡因保管不善而损坏,卡上计时考勤情况无法辨认又没有出勤证明的,考勤卡补卡后,考勤情况证据不足或无法查核的,均作事假处理(旷工除外)。 4.7统一着装佩带胸卡 (1)员工工作时间内(在公司范围内),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并在左胸上方佩带胸卡。 (2)员工在公司内部调动,应在办理调动手续的同时办理胸卡调换手续。新进人员在办理报到手续的同时,应领好工作服和胸卡。 (3)员工若因保管使用不妥造成胸卡污损不能继续使用,或胸卡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公司公共事务部办理换(补)卡手续,并交付成本费。   4.8个人事项 (1)新进公司员工,应按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写有关表格,若有变更事项(如学历、住址、婚姻、子女等)应及时报知公共事务部,以避免应有权益的损失。 (2)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财物,按规定使用更衣箱,随时紧锁,并保持清洁。   4.9离职手续 离职的员工须到公司有关部门办理手续,交还公司财物,包括工作证、胸卡、更衣箱钥匙、劳防用品、工具、书籍、技术资料、欠款等,未能全部交还的,按公司规定赔偿,需按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经济责任的,应在离职前办妥。否则,公司不发给离职证明。(应聘时是否需要担保人、保证金?) 第五章 奖励条例   5.1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奖励: (1)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提高产品(服务)质量、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成绩显著; (2)在生产、工艺设备、教育卫生、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成绩显著; (3)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显著; (4)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 (5)与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 (6)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 (8)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5.2根据贡献大小,对员工的奖励分为文明员工、记功、模范员工和晋级,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 (1)文明员工(奖励分2分):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一年内无违纪记录的。 (2)记功(奖励分3分):凡在某件事、某项工作或在履行岗位职责的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3)模范员工(奖励分4分):凡全年无违纪记录,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4)晋级:凡奖励分满10分的,可晋升一级工资。 (5)奖金:     文明员工50元     记功50—200元     模范员工200元   5.3表扬(奖励1分) 为培养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对员工在履行本岗位职责之外,在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维护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的成绩,虽不够显著,但有一定典型性的,可给予表扬,奖励10—30元。   5.4奖励工作程序 (1)员工若有符合表扬、记功条件的,所在部门(车间)应及时填写《奖励审批表》送公共事务部。 (2)审批 表扬:由公共事务部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经理签字后生效。 文明员工:由部门(车间)提出名单,经公共事务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记功:由公司办公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模范员工:由部门(车间)提出名单,公共事务部审核,再由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晋级:对多次获奖,累计奖励分满10分,应予晋级的员工,由公共事务部及时提出名单,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对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的晋级,由总经理提名,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3)凡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由公共事务部负责张榜公布和存入员工考绩档案。   5.5获镇级、县级、市级、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称号的员工,其待遇按颁奖机关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违纪处罚条例   6.1对下列违犯国家法令法规和在公司范围内工作时间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作过失: 甲类过失 (1) 不遵守公司员工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提前吃饭、洗澡。 (2) 做与履行岗位职责无关的事。如看无关书籍杂志、吃零食、听音乐、打瞌睡、嬉闹等。 (3) 擅自离岗、串岗。 (4) 不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及工作服,不按规定佩带胸卡。 (5) 粗暴对待他人、出口骂人。 (6) 不遵守公共秩序,不按序排队、哄踊或抢先、插档。 (7) 随地吐痰、随意进入绿化区域、乱扔乱倒杂物,不文明用厕。 (8) 在吸烟点外吸烟。 (9) 在车间内骑自行车,随地停放自行车。 (10) 故意损坏公物或他人物品,在墙上或其它公物上乱刻乱画。 (11) 擅自进入“未经许可,不准入内”的区域。 (12) 擅自带非公司人员进入公司。 (13) 打听公司他人工资收入或泄露本人工资收入。 (14) 违反公司有关生产、技术、设备、财务、质量、安全、保卫、消防、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管理制度及各类实施细则、规程、规划。 (15) 其他轻微犯过。 乙类过失 (1) 干私活、睡觉、擅自进行娱乐活动。 (2) 旷工一次,三天以下。 (3) 偷盗公司或他人财物。 (4) 随地大小便。 (5) 无理取闹、不听劝告,影响工作、生产和生活秩序。 (6) 擅自饮酒或带有醉态。 (7) 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执行命令,故意消极怠工或无故停止工作。 (8) 不服从执纪执规人员和有关专职人员的管理,妨碍执行公务。 (9) 因失职,使公司受到较大经济损失。 (10) 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报告,造成较大损失或后果。 (11) 利用职权假公济私或对员工打击报复。 (12) 擅自更改工作时间或调换工作班次。 (13) 伪造病情骗取病假或涂改病假单。 (14) 无证驾驶车辆,行车及其他必须持证操作的设备,或未经同意擅自动用车辆。 (15) 考勤弄虚作假,托(为)他人代打考勤卡,无故不使用考勤机考勤。 (16) 擅自涂改、撕毁公司布告栏内的任何告示。 (17) 私自接受客户的回扣及各类费用。 (18) 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公司或他人声誉。 (19) 有伤风化的行为。 (20)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或帮助他人骗取奖励。 (21) 包庇违纪行为,为违纪行为作伪证。 (22) 甲类过失中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和后果的,或认错态度差的。 丙类过失 (1) 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斗。 (2) 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二次。 (3) 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 (4) 因发泄个人不满而破坏公物,或影响正常工作、生产。 (5)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 伪造文件欺骗公司或客户。 (7) 泄露公司生产经营、工艺技术、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机密或重要资料。 (8) 私设小金库。 (9) 遗失或破坏公司重要物品,导致重大后果。 (10) 不予起诉或免予起诉的受贿、行贿、贪污、挪用公款等行为。 (11) 在社会上做出严重损害国家和公司声誉及利益的行为,或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 (12) 乙类过失中,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或认错态度差的。 6.2根据过失大小,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诫示、警告、黄牌警告、辞退和开除,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 (1)诫示(处罚分1分):一次犯甲类过失。 (2)警告(处罚分4分):一 次犯乙类过失。 (3)黄牌警告(处罚分8分):一次犯丙类过失。 (4)辞退或开除:累计处罚分满9分,或犯丙类过失,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或违纪事实清楚,拒不认错的。   (5)罚款:甲类过失30元以下。             乙类过失30—100元。             丙类过失100—500元。 6.3处理期限 诫示的处理决定必须在事发并确认责任者后五天内作出。 警告的处理决定必须在事发并确认责任者后十天内作出。 黄牌警告的处理决定必须在事发并确认责任者后十五天内作出。 辞退和开除的处理决定必须在事发并确认责任者后三十天内作出。   6.4违纪处罚工作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违纪者所在的部门(车间)或公司执纪职能部门根据过失大小,对照条款,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违纪处罚审批表》送公共事务部。 (2)审批   诫示:由违纪者所在部门(车间)或公司执纪职能部门主管签字后生效,并报公共事务部备案。   警告和黄牌警告:中级以上管理人员由公共事务部审核,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后生效;其他人员由公共事务部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辞退和开除的处理:由公共事务部审核,公司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3)辞退和开除的处理应听取工会的意见。   6.5停职候处 (1)员工犯过失后,部门(车间)主管认为有必要时,经报公司批准,可令其停职反省,等候公司的处理。停职期五天以内(含五天)由公共事务部经理批准,五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停职期最长不超过三十天。停职候处期间,停发工资,酌发生活费。 (2)员工因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刑法而受司法部门处理期间,公司作无薪停职处理。   6.6员工申诉 员工若不服处罚。可在一周内向公司工会申诉,也可按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办理。在劳动争议期间,按原处理决定执行。 6.7鼓励改过 (1)员工因犯甲、乙、丙类过失而受到处罚上午,自受处罚之日起,若分别在六、九、十二个月内无任何违纪行为的,该处罚可被撤消。 (2)撤消处罚的决定,由公共事务部根据员工考绩档案的记载提出,并按违纪处罚审批权限的规定逐级报批。   6.8以功抵过 员工犯过受处罚后,若获得奖励,本人可以提出申请,以奖励抵处罚。相抵后,该奖励不再享受待遇,也不再进行累计。   6.9违纪处罚和撤消处罚的决定生效后,由公共事务部统一签发有关通知单,经部门(车间)送达违纪者本人。同时,公共事务部将有关资料归入员工考绩档案,并对警告以上的处罚和撤消处罚的决定予以布告。 文档已经阅读完毕,请返回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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