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区十一五民用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DOC - 南通市“十一五”水价调整方案南通市区十一五民用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DOC - 南通市“十一五”水价调整方案
为合理配置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提高社会节水意识,根据《省
物价局关于贯彻江苏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的通知》(苏价工[2 0 0 7]5 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南通市区“十一五”民
用自来水价格调整和改革方案。
1、南通自来水公司概况。南通市自来水公司是集自来水生产、
供拥有狼山、洪港、芦泾港、南通港四座地面水厂,总资产13.85亿元,供水管网总长度1491公里,总供水能力90万立方米/日,承担市区城市供水及启东市、如东县和通州区的区域...
南通市区十一五民用自来水价格调整
DOC - 南通市“十一五”水价调整方案
为合理配置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提高社会节水意识,根据《省
物价局关于贯彻江苏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的通知》(苏价工[2 0 0 7]5 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南通市区“十一五”民
用自来水价格调整和改革方案。
1、南通自来水公司概况。南通市自来水公司是集自来水生产、
供拥有狼山、洪港、芦泾港、南通港四座地面水厂,总资产13.85亿元,供水管网总长度1491公里,总供水能力90万立方米/日,承担市区城市供水及启东市、如东县和通州区的区域供水。2008年售水量20064.89万立方米,总产值19070.31万元,利润总额2184.56万元。经成本监审,市区单位售水成本0.9607元/立方米,区域供水单
位售水成本0.6948元/立方米;产销差率11.93%,其中市区供水产
销差率16.47%。2008年售水量构成情况如下(单位:万立方米
): 供水量 22781.96 售水量 20064.89 产销差 11.93% 售水量构成及其占比
居民生活 工商用水 特种用水 非经营用水 转供水 区域供水
3361 6532 302 85 3503 6282 16.75% 32.55% 1.51% 0.42% 17.46% 31.31%
2、城市供水建设情况。随着南通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区域供水的
推进,根据城市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原则,“十一五”期间南通市自来
水公司的日供水能力将从60万立方米提高到125万立方米。主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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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项目有狼山水厂扩建、洪港水厂四期扩建工程、狼山分厂建设、市
政配套管线投入、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城市应急水源建设等,总
投入约15.76亿元,其中2006-2008已投入7.36亿元。
3、市区自来水现行价格在省内与泰州市相当,在全省处于较低
水平,每立方米到户价水平及其构成如下:
水价构成
分类 到户价
基本水价 水资源费 污水处理费 城市附加费
生活用水 1.12 0.10 0.92 0.06 2.20 工商业用水 1.27 0.20 1.07 0.06 2.60
特种用水 1.96 0.20 1.22 0.12 3.50 非经营用水 1.30 1.30
(基本水价含水利工程水费0.04元/立方米)
4、市区农村供水情况。市区农村地区(包括由通州划转市区的
观音山、先锋等地)供水实行总
结算分表到户的供应方式,农村居
民用水价格自2006年起实行同网同价,对向农村总表供水的价格免
收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供水价格为1.16元/立方
米,居民到户价2.2元/立方米,差价部分用于农村弥补管网漏损、
管网改造和维护管理。自来水同网同价实施后,促进了农村管网改造
和供水管理,漏损率明显下降。2008年转供水3503万立方米,占市
区总售水量的17.5%。
5、区域供水情况。市自来水公司对启东、如东和通州三地实施
区域供水,2008年区域供水总量6282万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
31.31%。区域供水管网由用水县市投资建设,2008年供水价格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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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立方米,监审成本为0.6948元/立方米。其中水利工程水费2.6
分。
1、水价机制改革的推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江苏省“十
一五”水价改革意见》,要逐步建立以节水和合理配制水资源、促进
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南通市现行的水
价结构、水价机制、水价标准与这一要求还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改
革。合理制定水价标准,调整水价结构,对生产用水实行差别水价,
对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资源意
识和环保意识,更好地适应科学发展的需要。
2、供水成本上升较大。经成本监审,2007年和2008年市区售
水成本每立方米分别为0.8745元和0.9607元,为保障城市供水和推进区域供水,进一步提高水质标准,及时处置水厂的生产污泥,供水
投入需大幅增加,剔除政府对市政配套管线的投资补贴,预计今明两
年企业新增投入约8.4亿元,加上电价、工资等生产要素的刚性上涨,
供水成本将明显提高。
3、水资源和环境保护费提高。为满足环境保护和污水治理的需
要,多年来市区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行的投入远大于污水处理费的收取
金额,根据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到2008年苏中地区污水处理费需调整到1.00-1.20元/吨。国家开征南水北调基金后,我省水
资源费已提高到0.2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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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城市供水事业健康发展。适度调整自来水基本水价,按
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补偿城市供水成本的合理增长因素。
2、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按照省定标准逐步提高污水处理
费,推动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推进生产
用水,实施阶梯水价和差
别水价,促进资源节约。
3、解决现行供水价格矛盾。按照省定标准收取水资源费和南水
北调基金,促进高层供水设施改造,逐步统一高层住宅二次供水价格。
4、配套调整相关价格。在合理制定城市供水价格方案的同时,
调整与城市供水价格相衔接的自备水源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区域
供水等价格。
5、优化水价分类。将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统一归并为生活类、生
产类、特种类三个大类。生活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和
市政公用事业用水;生产类用水包括工业和服务业用水;特种类用水
包括洗浴、洗车、饮料等用水。
6、保持水价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南通市滨江临海,水资源丰
富,水价调整既要考虑有利于招商引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又要兼
顾居民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继续保持水价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
“十一五”期间,民用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总体计划上调0.50元,其中污水处理费0.10元,水资源费0.10元,基本水价0.3元。
1、污水处理费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贯彻江苏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的通知》
(苏价工[2 0 0 7]5 5号)和省政府节能减排工作意见要求,到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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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苏中、苏北地区的污水处理费须调整到1.00-1.20元/吨。目前我市污水处理费标准平均1.00元/吨,计划上调到1.10元/吨。
2、水资源费
地表水水资源费省定标准为0.20元/立方米,其中南水北调基金
0.07元/立方米。2007年11月市区自来水除居民生活外水资源费已
调整为0.20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资源费仍为0.10元/立方米,应上调0.10元/立方米。
3、基本水价
到“十一五”末,南通市自来水公司日供水能力将由2008年的90万立方米提高到125万立方米,企业新增投资约8.4亿,全部依靠银行贷款。以2008年成本监审结果为基础,净资产利润率按5%计算,预测2010年合理的供水价格为1.32元。2008年平均售水价格为1.01元/立方米,应上调0.31元。为减轻居民负担,计划民用水
上调0.30元。
4、实施步骤
为保持水价基本稳定,“十一五”期间水价调整拟从紧核算,一
次调整,具体调价水平和水价构成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水价构成
到户价 基本水价(含水利城市附加分类 水资源费 污水处理费 工程水费) 费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生活1.12 1.42 0.1 0.2 0.92 1.02 0.06 2.2 2.7 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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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1.27 1.62 0.2 0.2 1.07 1.22 0.06 2.6 3.1 用水
特种1.96 2.46 0.2 0.2 1.22 1.42 0.12 3.5 4.20 用水
1、加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价格管理。推进市区高层住宅供水设
施改造,符合高层供水设施建设标准的,由自来水公司统一运行管理,
统一水价标准。
2、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为节约水资源,提高居民节
水意识,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每户月用水量25立方米以下为第一级水量,执行标准水价;月用水量25-35立方米部分为第二级水量,其基本水价为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的1.5倍;月用水量35立方米以上部分为第三级水量,其基本水价为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的2倍。
3、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与城市居民同网同价。供应农村居民的转
供水价格在实行到户价同网同价的前提下,减免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
费,相应调整转供水价格,保持合理差价。
1、加大对弱势困难群体价格优惠。对特困职工家庭和低保户用
水价格优惠由原来的缓调一次改为每月免费供水6立方米。
1、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2.2元提高到2.70元,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0.163%。按月平均用水量12立方米计算,每户月增加支出6元。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5年1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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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2008年为18903元,随着居民人均收入的提高,即使按方案调
价后用,自来水消费占收入比仍然由0.85%下降到0.69%。
2、对困难家庭的影响。到2008年底,市区居民到户抄表183038户,年用水总量19034256立方米,月平均8.67立方米,抽样调查的
特困家庭平均月用水量7.8立方米,按照月免费使用6立方米计算,价格调整后,特困群体减少支出9.18元/月。特困职工家庭和低保户
市区按2500户计算,年减少支出约26万元。
3、实施阶梯式的影响。水价2008年户抄表183038户,月平均用水8.67立方米(扣除新建房每户平均用水约12立方米),其中月用量超过25立方米的5014户 ,占总户数2.7%,平均用量28.67立方米;月用水量超过35立方米的2560户,占1.4%,平均用水量49.34立方米。实行阶梯式水价后,市自来水公司年增加收入约7.6万元。
价格调整时间,报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审批后确定。
价格调整水平,经听证、审议后报政府批准确定。
南通市物价局
二??九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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