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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17-10-14 8页 doc 21KB 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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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甲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乙方(转让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甲方拟设立宏源证券-招商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甲方拟设立 宏源证券-招商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 集合计划 ),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一次性或分期购买乙方的票据资产。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意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定向资产管理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甲方(受让方): 法定代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乙方(转让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住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甲方拟设立宏源证券-招商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甲方拟设立 宏源证券-招商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 集合计划 ),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资金一次性或分期购买乙方的票据资产。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意愿,签订本。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本合同项下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或分期转让票据资产,双方另行签署《票据资产转让》,用以确认具体转让票据资产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签署的《票据资产转让清单》均作为本合同附件。 票据资产: 指本合同附件1所列《票据资产转让清单》项下、乙方为持票人的经乙方贴现(转贴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对应的票款收益权,内容包括: (1)票据提示付款后取得相关票款的权利; (2)票据被拒付后对背书、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如有)行使追索权后取得相关票款的权利;及 (3)票据产生的其他收入而产生的、获取上述全部收入的权利。 1.2乙方应在票据资产转让日将票据资产转让给甲方,甲方应在票据资产转让日向乙方交付转让价款。票据资产转让日、转让价款、票据编号、票面金额等事项均以《票据资产转让清单》上的记载为准。《票据资产转让清单》应列示各票据的票据编号、票面金额、出票日、到期日、出票人名称、承兑行名称等事项。 1.3本合同项下票据资产所对应的票据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1)持票人为乙方; (2)性质为远期银行承兑汇票; (3)已经乙方贴现或转贴现; (4)票据真实有效,其开具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5)本合同生效之日,票据尚未到期; (6)非电子票据。 1.4《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共同确认。 1.5甲方受让的标的系票据资产而非票据或票据权利,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后,《票据资产转让清单》所列票据对应的票据资产即不可撤销的转让给甲方。 第二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2.1本合同生效且甲方就本合同项下受让票据资产事宜所发起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已成立,相应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资金已募集到目标规模后,甲方应在票据资产转让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以《票据资产转让清单》上的记载为准。 2.2乙方收取票据资产转让价款的银行账户为: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2.3《票据资产转让清单》所列票据对应的票据资产自乙方收到甲方足额转让价款之日起不可撤销的转移至甲方,由甲方享有对转让标的项下的票据资产的全部权利,并承担票据资产到期无法收回的风险。为减少票据实物传递过程中的在途风险,甲方受让票据资产后委托乙方保管该票据资产项下的相关票据,甲方不另行在票据实物上背 书。 第三条 转让标的相关资料之移转 3.1 乙方应在票据资产转让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加盖乙方有效印章的《票据资产转让清单》所列票据的票面复印件移交给甲方;对应票据的全套原始权利证明文件由乙方负责保管,如遇甲方确须提供原始权利证明文件的,乙方有义务及时提供。 第四条 票据的保管和托收 4.1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已转让票据资产对应票据,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包已封存的票据或处分已转让票据资产或票据资产对应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将已转让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背书转让、转贴现、再贴现、质押、重复卖出已转让票据资产等),但票据到期乙方办理托收需要处分已转让票据资产对应票据的除外。乙方保管范围为本合同附件《票据资产转让清单》所列票据资产项下的票据。 4.2票据的保管期限从票据资产转让日起至受让的票据资产所对应的全部票据款项回收至甲方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账户之日止。 4.3乙方应于已转让票据资产对应票据中最早到期票据的票据到期日7个工作日前将封存的票据拆包,并按每张票据到期时间的先后顺序逐一办理票据到期托收。在需要甲方配合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票款收取予以合理协助。 4.4托收时,由乙方按票据托收的规定进行 委托收款 背书后发出托收。乙方进行 委托收款背书 及发出托收,即视为乙方已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代理托收义务。对于非因乙方过错原因造成的票据款不能按时回收或不能回收的情形,乙方概不承担责任。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 背书人 栏的签章及 被背书人 栏的记载只作为票据托收的必要手段,乙方不据此对该批/笔代理托收票据主张任何票据权利,也不因托收拒付对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4.5票据托收款项的划付 乙方应在收到本合同项下甲方已受让票据资产对应票据到期托收款项的当日内,将回收的款项划付至甲方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账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 号: 4.6如果出现承兑行拒绝兑付票据或其他票据债务人拒绝偿付票据之情形,则乙方应在承兑行拒绝兑付或其他票据债务人拒绝偿付的当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协助甲方采取必要措施追讨票款。 4.7保管托收服务费 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票据保管、托收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保管托收服务费。保管托收服务费的费率以《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的记载为准。 保管托收服务费, 2(保管托收服务费于《票据资产转让清单》项下甲方所受让的全部票据资产到期后的**个工作日内划付至乙方如下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5.2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资料; 5.3在转让标的不可撤销的转让给甲方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妥善保管转让标的对应的票据,并对转让标的对应票据进行到期托收处理,所有票据托收款项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 4.5款的规定及时支付给甲方; 5.4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转让价款; 6.2向甲方提供与转让标的有关的材料; 6.3 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对票据资产对应票据进行到期托收处理,并及时将收取的票据款项支付给甲方; 6.4乙方应将转让标的所对应的票据与其持有的其他票据分别单独保管、验收并封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已转让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交与第三人保管或托收,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与已转让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7.1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7. 1.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7. 1.2甲方保证以合法管理的资金认购转让标的。 7.2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7. 2.1本合同附件1《票据资产转让清单》中所列票据符合票据法及相关规定,并符合本合同 1.3款的要求; 7. 2.2票据真实、合法、有效,记载事项完整,没有被伪造、变造的签章; 7. 2.3乙方真实享有票据权利; 7. 2.4票据为乙方背书受让的,乙方应当对其直接前手背书的真实性负责,票据为乙方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乙方应当对其受让的合法性负责; 7. 2.5票据资产转让日之前,票据上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转让的情形; 7. 2.6票据资产转让日之前,票据上不存在优先于甲方的票据权利; 7. 2.7票据没有超过票据权利的行使期限。 第八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违反第 4.1款约定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拆包的,或者擅自处分票据资产或票据资产对应票据(含法律处分和事实处分)的, 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自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日起,甲方按(迟延划付款项 延迟天数)支付违约金。甲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对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3如本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包括事实与本合同当事人做出的承诺和保证不符的,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造成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相关税费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承担因本合同产生的相关税费,并主动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效力及其它事项 1 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1 2.2本合同所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票据资产转让合同》的签署页) 共2页: 上一页12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乙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盖章) 署日期: 年 月 日 票据资产转让清单 编号: xxx 本期票据资产转让清单隶属于****证券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本期票据资产转让清单隶属于****证券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签署的编号为xxxx号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票据资产转让合同》(以下简称: 《票据资产转让合同》),本转让清单为《票据资产转让合同》附件。 1、本转让清单项下转让票据的票面总金额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 2、本转让清单项下转让标的所对应的转让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小写: 3、本转让清单项下票据资产转让日为: 201X年 月 日 4、本转让清单项下保管托收服务费的费率为: 5、本转让清单项下转让标的明细情况: 6、本转让清单为《票据资产转让合同》之附件。 7、本转让清单一式四份,*****证券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各持二份。 (此页为签署页) *********证券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盖章)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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