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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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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分析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分析 第25卷第1期 2006年2月 理工高教研究 JournalofTechnologyCollegeEducation Vo【.25No.1 February2006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分析 上海政法学院冯涛 ,分析新政实施后国家助学贷款体制存在的摘要:介绍2004年6月新政的基本内容 一些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国家助学贷款推行以来.先后出台了五个文件,最后以 2004年6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 干意见》为准,形成了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最...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分析 第25卷第1期 2006年2月 理工高教研究 JournalofTechnologyCollegeEducation Vo【.25No.1 February2006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分析 上海政法学院冯涛 ,分析新政实施后国家助学贷款体制存在的摘要:介绍2004年6月新政的基本内容 一些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 国家助学贷款推行以来.先后出台了五个文件,最后以 2004年6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 干意见》为准,形成了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最终体制.笔者将 首先介绍此次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的主要内容,接着对这次国 家助学贷款新政的利弊作一分析.最后提出一些改进的方案. 一 ,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主要内容 1.改革财政贴息方式改变以前在整个贷款合 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o%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借款 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 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2.延长还贷年限改变目前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 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还清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 视就业情况.在l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 3.还贷激励方式毕业后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 地区,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学生.经批 准可以奖学金方式代偿其贷款本息.具体办法将结合学生就 业政策另行制定. 4.改革指定经办银行办法改变目前由国家 指定商业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做法,实行由政府按 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 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参与竞标的银行必须是 经银监会批准,有条件经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银行.经办银 行一经确定,由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与经办银行签订具有 法律效力的贷款合作. 5.对普通高校实行借款总额包干办法普 通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 职学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2O的比例, 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每所普通高校的具体借款 额度按隶属关系,由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根 据各校的贫困生实际情况和借款学生还款违约等情况分别确 定下达. 6.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考虑 到国家助学贷款特点和我国的具体国情,为鼓励银行积极开 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按照"风险分担"原则.建立国家助学贷 款风险补偿机制.按隶属关系,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货款当年 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给 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具体比例在招投标时确定.国家助学贷 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of每所普 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风险补 偿专项资金由各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负责管理.财政部 门每年将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安排预算;各普通高校承担 的资金,按照普通高校隶属关系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在每年 向普通高校返还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费收入时.由财政 部门直接拨给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 确认经办银行年度贷款实际发放额后,将风险补偿资金统一 支付给经办银行. 二,国家助学贷款体制仍存在的问题 自2004年6月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出台《关 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之后,我国的国 家助学贷款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在2004年9月新一届学 生入学之时就起到了较好的作用.有力的保障了贫困大学生 顺利完成学业,实行一年来,成效显着.然而,在取得巨大成就 的同时.在一年的实践中也显现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仍然制 约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需要尽快加以解决.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仍显较短《关于进 一 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出台后.还款期被延 长到6年.对于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还款期仍显较短,经济 负担比较重,因为毕业后头几年正是他们经济上最拮据的时 期,一方面,由于是刚参加工作,工资收入不会太高;另一方面, 这几年正是他们要结婚成家的时期,需要付买房的首期付款. 需要置办其他家庭用品,正是花钱最多的时候,这两方面因素 交织在一起,本来就是不小的经济压力,再加上还国家助学贷 款,负担可想而知.而现在大学毕业生的工资水平怎么样呢?根 冯涛;国家助学货款新政策分析23 据北京大学"高等教育规模和毕业生就业"课题组从2003年6 月对7省区市的.15所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凋查来看,毕业 生的起薪平均值为每月l500元,这样看来,大学毕业生除去必 需的生活开支.再还要还国家助学贷款,也就所剩无几了. 2.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较为单一现在的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只有一种不能适应不同学生的不同情 况.不同的贷款大学生,有各自不同的情况,有的毕业后工作 较为稳定.易于寻找;而有的其工作性质决定丁他们必须到处 流动.不易寻找如市场营销专业的学生;有的专业较好.毕业 后能找到薪水较高的工作;有的专业较差.毕业后找不到薪水 较高的工作甚至有可能失业,这些因素决定了不同的学生在 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上都存在着差别,也使得贷款的商业银行 面临着不同的风险.有的学生风险较大;有的学生则风险较 小,按照贷款的定价方式,风险大的贷款应索取较高的价格. 也就是较高的利率;风险低的贷款应索取较低的利率,这样才 能适应不同的客户,但当前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只有一种,而 且偏低,这就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3.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没有一个量 化标准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条件比较优惠的贷款, 因此.许多家庭条件并不是很差的学生也提出了申请,这就使 得商业银行在审核时遇到很大的困难,究竟什么才算"经济确 实困难"的情况呢?而且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存在着地域性差 异.在东部发达地区算经济困难到了西部不发达地区可能就 不能算是经济困难了.这种东西部的差异叉该如何换算呢?这 些都缺乏进一步的细化.也造成了国家助学贷款发放中的一 些混乱. 4.现行贴息政策存在的矛盾我国现行的国 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中央部门所属院校的国家助学贷款贴 息由中央财政负责;地方院校的国家助学贷款贴息由地方财 政负责.这样就给地方财政留下了很大的发挥空间,经济比较 发达的地区可能压力不大,而那些经济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 区呢,由于地方财政十分紧张.很多地方都是"吃饭财政",仅 能维持当地的日常开支而已,哪里还有多余的经费用于国家 助学贷款的贴息呢?而正是这些地区由于经济落后,人民收人 水平比较低.反而更加需要国家助学贷款上的贴息补贴,这就 存在着这样的矛盾现象: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因学生家 境普遍较好从而对国家助学贷款相对需求较小,而地方财政 实力较强,从而财政贴息压力较小;经济比较落后的中西部地 区因学生家境普遍较差从而对国家助学贷款相对需求较大. 然而地方财政实力却较弱.从而财政贴息压力反而较大.这种 矛盾现象必然影响着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 5.风险补偿机制存在一定问题国家助学贷 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每所普 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财政部 门每年将应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安排预算;各普通高校承担 的资金.按照普通高校隶属关系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在每年 向普通高校返还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学费收人时,由财政 部门直接拨给教育主管部门.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实质是由 财政和高校对经办银行因贷款发生坏帐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 的经济补偿,但这种规定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由财政来进行补 偿理所当然,因为作为一种政策性贷款.本来就是一种半公共 产品,需要政府财政资金的补贴,其他的政策性贷款也都是政 府财政资金补贴的;由高校来进行补偿则不太适宜,高校不是 政府部门,也不是公共机构,不适宜承担这种政策性贷款的补 贴,学生毕业后.高校也无法控制和影响他们还款.却耍为他 们拖欠还款承担责任,这是不公平的.而且高校本身经费就十 分紧张,每年还要拿出这么一部分学费收入来,也在一定程度 上影响了其自身的发展. 三,政策完善与改进的建议 1.进一步延长还款期,减轻学生负担如 前所述,当前规定的还款期为毕业后6年.这对于贷款学生来 说仍显得较短,尤其是对于一直渎完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大学 生来说,借了7年,1O年的贷款,要在6年内还清.确实是较为 困难.从西方发达国家的情况看,一般都是毕业后l0年还清, 建议参照其他国家的经验,统一延长为毕业后10年,或者按 照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分级别规定不同的还款期限.这样 才能适应实际情况.大大缓解贷款学生的还款压力,也能在一 定程度上促进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另外.还可以考虑采取一 些对提前还款的优惠措施.如降低还款利率,减免利息等等 2.适应市场化形势,改变利率单一局面 按照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利率应实行市场化.因为不同的贷 款对象条件各不相同,风险大的应索取较高的利率,风险小的 应索取较低的利率.国家助学贷款作为商业银行经营的一种 贷款.自然也不该例外,但是现有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只有 一 种,并不符合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不同的贷款大学生,有 各自不同的情况(专业,流动性,学历等等),如前文所述.风险 各不相同.有的学生风险较大;有的学生则风险较小,这在客 观上必然要根据贷款学生的不同情况,由商业银行分类 区别.对其各以不同的利率.这样才能符合商业银行的经营原 则.有利于商业银行收回国家助学贷款,也才能在较大程度上 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推行. 3.尽快出台发放对象的量化标准前文已 述及.助学贷款贷给困难学生,但却无困难的标准,各地执行 尺度不一,有些混乱.今后应由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经济困难学生标准,提供给经办国家助学 贷款的商业银行参照.需要指出的是;这个衡量标准既不能过 松,也不能过紧.过松会导致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人数增多, 会出现许多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差的学生"搭便车"现象,一方 面使经办银行不堪重负,另一方面贴息的中央及地方财政也 不可能长期承受;过紧则会导致有一部分经济困难的大学生 无法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叉背离了设立国家助学贷款的初 衷.笔者在此提出以下建议:这一标准可由大学所在地的教育 行政部门在民政部规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再 充分考虑到大学生培养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来 确定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如天津市的教育行(下转第28页) 28王恒: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过程中的三大局限与教育公平 校,经济发达地区高校 三,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促进高等教育公 平的政策思考 1.合理确定政府,个人的分担比例,建立高 等教育融资市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比例应与国民经 济发展状况相适应,同时兼顾我国地区发展差异,城乡发展差 距,高等教育收益差别等因素,不能由于接受高等教育导致公 众负担沉重.不同的地区,不同的高校,不同的专业可以实行 有差别的收费标准.同时,政府应加大对公办高等教育的公平 投入,减少受教育者个人的成本分担比例.另一方面,还要建 立和完善教育融资市场,给民间资本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创造 渠道,鼓励投资建校和合作办学. 2.采用弹性收费方式减轻受教育者负担可 以借鉴澳大利亚的做法,引人高等教育贡献项目.要求学生支付 相当于教学性成本2O%的学费.为了鼓励学生在每年人学前就先 期支付学费.减少国家用于学生贷款的支出,规定如先期缴纳学 费,则可获得15的减免,对于高收人家庭则必须先期缴纳学 费.具体到我国.可以实行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等多样化缴费 方式,减少因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高等教育不公平. 3.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一是完善国家财政资助 体系,向贫困学生提供更多的助学金;并且改革助学金发放模 式.实行以工代赈.二是建立稳定的金融助学贷款体系.一方 面完善信用体系,控制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另一方面采取更 加灵活多样的贷款方式,鼓励学生以将来收入还贷,减轻家庭 负担,也可以推行服务还贷,即鼓励享受贷款的毕业生从事国 家重点保护的,特殊的,条件艰苦的职业和重点扶持的地区工 作,通过提供社会服务来还款. 参考文献 1李文利.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对社会公平的促进作用 [J].江苏高教,2001,(3):54. 2杨东平,对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认识和思考EJ].教育发展 研究,2000,(8);7. 3中国教育经费统计摘要续广II].教育发展研究,1999.(5): 81. 4曾满超.教育政策的经济分析[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 社,2000:206. 5裴智勇.缩小城乡差距的关键在投入IN].人民日报.2005— 3—4. (上接第23页) 政部门可以这样确定在天津市读大学的经济困难学生的标 准;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大学生,首先在其家庭所在地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加上分摊的大学生培养费用.得到一个新 的标准,然后将该名大学生的人均家庭收入与之比较,低于此 新标准的即为经济困难学生.以下试举例:假设某家庭所 在地是北京的大学生在天津的大学就读,其就读的天津市的 大学一年学费住宿费及其生活费假设合计】万元,若其家庭 人口数为3人.这1万元分摊到其家庭上为 10000元/3人/12月=278元每人每月 北京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290元每人每月,则来自于 一 个北京三口之家的经济困难学生的标准可以定为: 290元+278元一568元每人每月 同理可以计算出来自于北京四口之家的经济困难学生标 准为498元每人每月;来自于北京五口之家的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为457元每人每月;以此类推可计算出来自北京的两口 之家(有的家庭可能是单亲家庭),六口之家等的标准.来自于 其他省市的经济困难学生标准的计算与此类似.都是计算出 分摊的大学生培养费用后,再加上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即为经济困难学生标准.这些标准还要根据每年物价变动率 及大学学费变动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只有这些工作做好了,才 能既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叉能节 约国家资金,杜绝浪费. 4.改革现有的贴息机制现有的贴息机制通过 改革,因此可考虑由中央财政将原由中西部地方财政承担的 贷款贴息承担下来,而东部发达地区的贷款贴息则仍由东部 地方财政负责,这样一是保证了财政贴息的及时,足额发放. 二是也体现了国家对西部,中部开发的支持. 5.改革现有的风险补偿机制现行的国家助 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内容是:由财政和普通高校按贷款当 年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 给予经办银行适当补偿.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 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5o;每所普通高校承担的部分与该 校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挂钩.这种风险补偿机制的实质是由 财政和高校对经办银行因贷款发生坏帐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 的经济补偿,但这种规定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因此,不妨考虑 风险补偿金全部由财政承担下来,因为这本来就是一种政策 性亏损,由财政米承担理所应当,而由高校来承担却有点不太 公平,这样可以保证不挤占本来就十分紧张的高教经费.也可 以保证风险补偿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同样,如上文所述.中 西部地方的风险补偿资金也可以由中央财政承担下来 参考文献 1马经,助学贷款国际比较与中国实践[M].北京:中国金融 出版社,2003. 2孙英隽.国家助学贷款操作问题与对策[J].中央财经大学 .2002,(12). 3左伟清,国家助学贷款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清华大学教 育研究.2002.(4). 4戴金平,宋楠.学生贷款管理成效的国际比较[J].南开学 报.2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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