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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保1

2018-02-19 4页 doc 16KB 3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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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保1青岛医保1 各地对于异地医保报销应该都有规定,属于医保范围的都可以报销,但是比例可能会降低。现将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政策指南给你参考一下。 一、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有哪些类型,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是指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或核准的,参保人在我市医保统筹区域之外发生的医疗行为。主要有五种类型:1.异地转诊;2.异地急诊;3.异地安置;4.长期驻外;5.学生回原籍治疗。 二、办理异地转诊有哪些条件,如何办理, (一)参保人因病需办理转诊手续转往异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患疾病属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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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保1 各地对于异地医保报销应该都有,属于医保范围的都可以报销,但是比例可能会降低。现将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政策指南给你参考一下。 一、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有哪些类型,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是指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或核准的,参保人在我市医保统筹区域之外发生的医疗行为。主要有五种类型:1.异地转诊;2.异地急诊;3.异地安置;4.长期驻外;5.学生回原籍治疗。 二、办理异地转诊有哪些条件,如何办理, (一)参保人因病需办理转诊手续转往异地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患疾病属疑难疾病,经本市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组织专家会诊,无法确诊的,或受本市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治疗的。 2.转往异地的医院,是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院,且诊疗水平高于我市。 (二)参保人因病符合异地转诊条件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异地转诊手续: 1.本人或其亲属向本市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提出,由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资格审批表》,经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 2.经办人携带《异地转诊资格审批表》和医学专家会诊意见,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经认定符合异地转诊规定的,当场给予核准。 三、异地转诊住院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与在青岛市住院一样吗, 不一样。参保人异地转诊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比在青岛市同级医院住院低5个百分点。例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人员,在我市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第一档5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84%,而办理异地转诊在异地同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第一档报销比例为79%,以此类推。 四、一次异地转诊审批的时效是多少,在有效时间内,可以办理第二次异地住院治疗吗, 自异地转诊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6个月,一次转诊只能选择一所医院,办理一次住院治疗。超过6个月或第二次办理异地就诊和住院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恶性肿瘤患者术后需继续放化疗的,在有效期内视同一次转诊。 五、未办理异地转诊的异地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参保人未办理异地转诊的异地医疗费用,原则上不能报销。但符合异地转诊条件,因特殊原因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可在出院两个月内,携带病历等相关材料,面详细说明未办转诊的原因,向市医保中心提出报销申请。市医保中心每月定期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其医疗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报销比例比我市同级医院住院低10个百分点。 参保人异地转诊未经核准,或未办理异地转诊,出院两个月内又未提出报销申请的,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六、异地急诊报销有哪些条件和规定, (一)参保人因公出差、探亲或外出期间,因患急症在异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需符合下列条件,经市医保中心确认,其医疗费可纳入医保报销。不符合条件的,所发生的医疗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相关规定的急诊范围、标准和条件的住院;或急诊观察连续留观时间在24小时以上(急诊抢救死亡者除外)。 2.治疗医院原则上为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异地急诊住院只报销在一所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在两所以上医院发生的医疗费,报销时须提供因病情需要由下级医院转往上级医院的转诊手续等材料,材料不全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七、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需具备哪些条件,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一)条件:居住在异地的退休人员、老年居民或因工作驻外的在职人员(以下称异地人员),须在相对固定的地区居住,且原则上稳定居住在1年以上。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1.填写《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备案表》。 2.办理异地安置的,提供异地居住户籍证明或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办理长期驻外的,提供劳动及复印件、单位派出文件和外设机构执照复印件等驻外工作的证明材料。 3.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 八、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1.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时,异地人员应选择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一、二、三级医院各一所作为本人的定点医院。 2.异地人员患有慢性大病的,可到医保经办机构申办门诊大病证,但选择的治疗门诊大病的定点医院,应与异地医疗备案选择的定点医院一致。 3.异地人员因居住地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化或变更定点医院的,应重新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手续。返回本市居住或本市治疗的,应持原《异地医疗备案表》,及时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注销手续。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的,其在本市内定点医院治疗的医疗费,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4.异地人员因病情变化需转往居住地之外的医院治疗的,应由本人的定点最高级别医院办理转诊手续。报销医疗费时,应提供居住地定点医院出具的转往上级或专科医院的转诊手续证明。 5.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医疗备案或备案前所发生的异地医疗费,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九、在青岛就读学生是否可以回原籍住院治疗,如何办理报销, 可以。学生寒暑假或休学期间,因病在原籍住院治疗的,治疗结束后,携带学校开具的说明学生的学籍、原籍和因病回原籍治疗的基本情况等有效证明,以及住院的相关材料,到学校所在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 十、异地医疗费报销手续如何办理, 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由本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所在单位或本人(或家属)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 (一)持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包括医嘱单、相关检查检验单、手术和麻醉记录等)复印件、出院记录、有效票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记录等材料,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其中,异地转诊的,需提供经市医保中心核准的《异地转诊审批表》。 (二)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受理手续;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备齐有关材料。 (三)医保费用审核人员根据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和医疗服务设施等相关目录的规定,对异地医疗费用进行审核。 (四)申请人按照《业务受理回执单》约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领取报销的医疗费。 其中,门诊大病费用,原则上一个医疗年度报销一次,医疗费满3000元可以中途报销。 十一、在外地发生了意外伤害的住院费可以报销吗, 可以。参保人员因发生意外伤害在外地住院治疗的,提供意外伤害说明、目击证人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可以按照异地急诊办理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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