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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镇胜洲村庙口涌边升级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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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镇胜洲村庙口涌边升级改造工程][石楼镇胜洲村庙口涌边升级改造工程]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4 年 10 月 1 重要提示 1.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IC卡、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IC卡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石楼镇胜洲村庙口涌边升级改造工程]
[石楼镇胜洲村庙口涌边升级改造工程]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4 年 10 月 1 重要提示 1.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IC卡、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以免出现企业IC卡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以及预存报名费账户中的存款额度不足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大部分资料直接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资料信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资料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而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电子评标的项目,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4.为电子评标项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填报,请各招标人、投标人在编制与填报工程量清单时认真阅读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的相关内容。 5.实施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单位内设置查询点,接受投标单位关于资格审查和否决性条款审查及相关情况的查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联系人,应保持其通讯方式的有效性和畅通性。投诉时须提交相关的查询资料。 6.招标代理单位接受投标资审情况查询的主持人及经办人应熟悉了解招标项目的相关情况,包括投标单位资审情况、资审不合格的具体原因及合法依据。 投标单位应凭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投标报名费单据或已递交的投标担保金单据或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单位证明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情况查询,招标代理单位和前来查询的报名投标单位,应将查询情况以书面形式 2 作为备忘确认证明。 7.招标代理单位的上述工作情况,将列入其综合诚信评价排名的考核。 8.招标控制价的内容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 9.投标人录入投标信息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 3 目 录 目 录 ........................................................... 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5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5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8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 10 (一)总则 .......................................................... 10 (二)招标文件 ......................................................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3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20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签定 ...................................... 22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25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 25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29 (一)总则 .......................................................... 29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 32 两阶段评标法 ........................................................ 32 第三章 条款 .................................................... 5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1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91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 92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93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 94 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4-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目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民委员会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1 1 定义 招标代理: 广东建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 2 2.2 工程名称 石楼镇胜洲村庙口涌边升级改造工程 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内 本工程对涌边改造路线全长500米。(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4 2.2 建设规模 准)。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招标文5 2.2 承包方式 件、图纸总价大包干。 6 2.2 质量标准 合格 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 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涌边清淤、堤面混凝土路面、建凉7 2.2 招标范围 亭、修葺凉亭、周边修复草地,种植树木等环境工程施工图纸以 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8 2.2 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90日历天。 9 3 资金来源 投标人及 项目负责10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人资质等 级要求 资格审查11 电子化资格后审。 方式 报价以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纳入年度审计 单价和总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12 13.1 价计算方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 式 项目)。 5 项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目 投标有效13 15.1 90 日历天(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起) 期 1收取方式: 方式一: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14 16 投标担保 2.投标担保额度: 3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款。 领取招标 15 7.5 文件及图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纸 时间:自2014年11月8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16 5.1 踏勘现场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1.方式: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0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7 日 17 8.1 招标答疑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3480161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 工招标投标书》、用于评标的业绩、《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投标文件18 11.1 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的承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的组成 排放方案、《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 成。 投标文件19 17.1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份数 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递交投标 2014年 11月8日 0时0 分。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日919.1 20 文件的时时30分。 20.1 间和地点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 信息。 1.起始时间: 2014年12月1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日 10项目负责时 30分。 21 20.4 人签到时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标室。 间和地点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 信息。 1.开标开始时间:2014年12月2日9时30分 开标开始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室。 22 37.1 时间和地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点 信息。 6 项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目 开标评标23 两阶段评标法 办法 24 31.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670352.06元,其中安明施工费招标控制25 为106551.18元,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9898.81元,投标价 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第二阶段 评标参考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27 41.2 价的下浮3%、3.5%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率 评标委员28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会组成 第一阶段 企业综合29 本项目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 施工-市政 排名为准。 诚信评价 排名计分 合同价款13.4、30 的调整办 详见合同条款 13.5.2 法 建设工程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31 质量检测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 管理办法 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广州市本 级财政性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32 资金投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施工招标 项目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 7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4-1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11.2(7)(11)(12) 修改类型:删除 )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广州原文:(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服务专区的指引选择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 (11)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方A类IC卡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2)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的证明文件(发票须与设备现场全貌彩照放置同一页,彩照须能反映其规格型号。扫描件,原件备查)。(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沥青摊铺占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需提供该项内容的证明文件)。 条款号: 29.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15日内必须与招标人签署初步的施工协议。不按期签署相关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且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现文: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5日内必须与招标人签署初步的施工协议。不按期签署相关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且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条款号:31.1 修改类型:修改 8 原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以现金或现金转账等有效方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现文: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以现金或现金转账等有效方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条款号:31.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现文:3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9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7)“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 2.4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 10 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 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9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 11 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7.4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7.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7.7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7.8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第四章中明确编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的格式要求。 8(招标答疑 8.1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34801616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8.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8.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8.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8.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 12 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投标函》、《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用于评标的业绩、《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投标报价文件等组成。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报价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例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 13 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为准;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服务专区指引选择拟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项目负责人与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并在有效期内,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A类IC卡中的在册人员; (8)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服务专区指引选择拟派专职安全员) (9)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第四章);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2)至(8)项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的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另行提交。 11.3 《投标函》(格式见第四章) 11.4《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格式见第四章) 11.5用于评标的业绩(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服务专区的指引选择用于评标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业绩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资料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投标资料的一部分,投标资料不需另行提交) 11.6《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11.7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11.8《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11.9投标报价部分: 14 (1)投标总报价说明;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单列,并且不得浮动或改变);其中列表明细如下: , 工程总价; , 编制说明; , 工程概况; , 工程项目投标价汇总表; , 单项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 单位工程投标价汇总表; , 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 ,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 ,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 ,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 暂列金额明细表; , 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 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 计日工计价表; , 总承包服务计价表; , 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 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3)综合单价分析表; (4)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1.10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省有关计价规范执行。 11.1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图纸并复核清单的工程量及项目,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符,应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提出质疑,并向招标人提出修正意见。若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没有收到任何质疑的,即视为投标人对本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 15 计算等情况。(选择性条款) 11.12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 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11.13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系统。 11.14投标人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15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1.16投标文件应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如因不按上述编排要求编制而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评标需要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否决其投标。 13(投标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13.1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6 13.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1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3.5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3.5.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13.5.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17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13.6暂列金额、暂估价 13.6.1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3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但适用政府采购规定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 13.6.4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6.5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既无法定的承包资格又无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13.6.6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 18 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13.7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8属于承包人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材料、设备的技术标准或者质量要求,或者以事先公开征集的方式提出不少于3个同等档次品牌或分包商供投标人报价时选择,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参考品牌的,必须在参考品牌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厂家以及质量等级,并且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3.9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总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15.1 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投标担保应当予以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退还与否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16.2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16.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16.4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 19 操作指引》。 16.5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16.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 1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 16.6.2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递交履约担保; 16.6.3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7.2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份数、密封、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 18.1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 18.3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19(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19.1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19.2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投标文件。 19.3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19.3.1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的; 19.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 19.3.3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20 19.3.4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19.4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向招标监督机构投诉。 2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述的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招标文件修改的方式,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五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4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将不能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电子评标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22.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前,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且招标人有权就其撤回行为报告政府主管部门载入不良信用记录。 23(投标信息录入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中录入完毕。 24(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须 21 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 25(开标。 详见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6(评标过程的保密 26.1 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26 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7(投标文件的澄清,计算错误的修正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家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29(中标通知书 29.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日。 29.2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在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公章印鉴、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和资格证(或岗位证)以及在中标单位购买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到建设或代建单位进行身份核查。经核查,确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方可领取中标通知书。若身份核查发现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中标无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单位顺次递补。 29.3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后,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 22 29.4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9.5 签署初步的施工协议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后5日内必须与招标人签署初步的施工协议。不按期签署相关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且有权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0(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0.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0.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0.3中标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前需在我区内银行机构设立本工程合同的工程项目专户,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在银行预留支取印鉴。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若中标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0.4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31(履约担保 31.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的规定以现金或现金转账等有效方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3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后,中标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招标人将解除中标通知书,原中标人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23 偿。原中标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2(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33(其它费用 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 34(腐败与欺诈行为 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业主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34(1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业主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4(2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广州市本级财政性如中标单位中标价大于工程预算财政投资评审价的,中标无效,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24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声明:本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使用GZZB2014-1招标文件范本的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下载查阅。 条款号: 42.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41.2规定,现场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第二 。唱标时,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以及系统对投标文件的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 检索结果,公布以下内容: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解密情况;c.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担保;f.投标总报价;g.安全文明施工费;h.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i.项目负责人;j.安全员、k.工期;l.质量标准;m.施工方案的承诺书;n.《安全总责承诺书》或遵守《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o.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签到情况。 现文: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41.2规定,现场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唱标时,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以及系统对投标文件的检索结果,公布以下内容: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解密情况;c.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担保;f.投标总报价;g.安全文明施工费;h.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i.项目负责人;j.安全员、k.工期;l.质量标准;m.施工方案的承诺书;n.《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诺书;o.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签到情况。 条款号: 44.6.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权重分配:资信部分( )分(其中企业业绩 分;项目负责人业绩 分;对本项目的重视程度 分);报价得分权重( )%;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5%。 现文:权重分配:资信部分(15)分(其中企业业绩10 分;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对本项目的重视程度0分);报价得分权重(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5%。 25 条款号: 第一阶段得分计算表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近五年(按本年1月1日往前计)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 企业业绩 似业绩,每项2.5分(业绩是指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件 (5-10分) 第3点所述资质类别的最低等级或以上资质所能承接的工 程)。 近五年(按本年1月1日往前计) 有质量合格类似业项目负责人 绩的,每项得2.5分(业绩是指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件资信部分业绩 第3点所述资质类别的最低等级或以上资质所能承接的工(15分) (2.5-5分) 程)。 [可选项]对本项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签到(签到得分,不签到不得分) 的重视程度(可选 择2.5分或5分) 报价部分 按市建委的规定 确定权重(招标控诚信部分 制价?1000万元 的,权重取5%)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26 现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 企业业绩 似业绩,每项得2.5分(业绩是指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 (10分) 件第3点所述资质类别的最低等级或以上资质所能承接的 工程)。 项目负责人 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今) 有质量合格类似业绩资信部分业绩 的,得2.5分(业绩是指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15分) (5分) 所述资质类别的最低等级或以上资质所能承接的工程)。 [可选项]对本项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签到(签到得分,不签到不得分) 的重视程度(可选 择2.5分或5分) 除资信部分和诚报价部分 信部分,权重取80% 按市建委的规定 确定权重(招标控诚信部分 制价?1000万元 的,权重取5%)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条款号:附表六 资格审查表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级别满足公告要求,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适用于选用注册建造师的); (2)符合穗建筑[2010]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适用于选用小型项目负责人的)。 27 现文: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级别满足公告要求,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适用于选用注册建造师的); 条款号:附表六 资格审查表7、10、11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7、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及其资料满足公告要求。 10、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了联合体工作协议,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适用于以联合体投标的需递交)。 11、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可使用适合本工程的沥青摊铺机数量的证明文件。(本项规定只适用于招标内容含有市政道路面层沥青摊铺且超过预计发包价50%或以上的大中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28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一,总则 36(开标、评标及定标所依据的规则 36.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6.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6.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36.4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 36.5《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36.6《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穗建筑[2010]69号); 37(开标 37.1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37.2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37.2.1未成功递交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 37.2.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37.2.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37.2.4项目负责人未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登记的不一致的; 37.2.5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37.2.6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 37.2.7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与企业库、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的。 37.3招标人在开标开始时间后,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 38(评标 29 38.1省财政性投资的施工招标项目,以及本市辖区内市、区财政性投资超过50%的施工项目招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从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他招标项目,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人数原则上以一人为限,且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不得接受评标报酬,评标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评标专家独立评标。 38.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及守则: 38.2.1根据评标细则,对标书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审报告; 38.2.2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8.2.3 所有参加评标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8.2.4全体参与评标人员: 38.2.4.1 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38.2.4.2 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8.2.4.3 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38.2.4.4 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38.2.4.5 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38.2.4.6 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38.3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递交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如存在投标人串通投标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将相关投标单位存在的具体情形、评审认定过程及评审依据详细记录在评标报告中,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关澄清文件的原件封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查,复印件在评标结束当日工作时间内(评标结束时处于非工作时间的,应于下个一工作日12:00时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转交该项目招标监管机构查处。 39(投标文件的澄清 39.1投标文件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涉及相应情形的投标企业在接到通知后二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作出书面澄清。 39.2对于39.1以外的其他情况,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 30 标期间,经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两人以上(含两人)成员以书面形式提出动议,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应当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澄清。 39.3 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中的承诺性意思表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均对投标人有约束力。除评标委员会对评标中发现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后要求投标人以澄清形式进行的核实和确认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超出部分不作为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依据。 39.4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专业评审组成员均应当阅读投标人的澄清,但应独立参考澄清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整个澄清的过程不得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现象。 39.5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符合性审查标准予以拒绝,不接受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0(定标 40.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 40.2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0.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递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递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0.4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如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出现前款所列的情形,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31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两阶段评标法 41(开标和评标程序: 41.1公布投标人名单,将显示出所有投标人信息及投标文件投递情况以及解密情况(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小时内,项目负责人应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交易场所事先确定的签到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签到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拒收投标文件。如在第一阶段评标办法中设置“对项目重视程度”评审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项目负责人到签到室签到;法定代表人应与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未签到或签到人与企业库已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则在该项评审中不得分)。 41.2随机抽取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5%、1%、1.5%、2%、2.5%、3%、3.5%中通过摇珠机抽取其中之一。 41.3导入电子招标文件。 4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41.4.1未成功递交或因投标人原因未成功导入投标文件的; 41.4.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41.4.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41.4.4项目负责人未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不一致的; 41.4.5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 41.4.6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同一人的。 41.4.7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与企业库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的。 41.5招标人使用制作该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已完成投标人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招标人解密。 41.6将所有解密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系统并公开开标。 32 41.7通过摇珠机在数值1至12中随机抽取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的起点序号Q1(对应41.11.3第一步选取6家投标人)。 41.8将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Q2(对应41.11.3第二步选取6家投标人)。 41.9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已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1.10第一阶段评标阶段 41.10.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60家时,按41.10.3.1、41.10.3.2、41.10.3.3的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第一阶段评分,将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选取排名第30位的分数为中间分数。 41.10.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24家且小于60家时,按41.10.3.1、41.10.3.2、41.10.3.3的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第一阶段评分,将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并选取中间分数[投标家数N为偶数时,排在第N/2位的分数为中间分数;投标家数为奇数时,排在(N+1)/2位的分数为中间分数] 41.10.3第一阶段评分办法 41.10.3.1计算第一阶段评标参考价。 41.10.3.2计算第一阶段资信部分得分(企业业绩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得分+对本项目的重视程度得分)。 41.10.3.3计算第一阶段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资信部分得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由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折算,综合诚信分权重按市建委的规定。 41.11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 41.11.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12名的,全部进入第二评标阶段。 41.11.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12名且小于等于24名的,选取第一阶段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12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评标阶段。再继续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的投标人作为备选单位。 41.11.3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24名时,第一步是先将投标人第一阶 33 段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后,按分数排序选取前12名,从41.7确定的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Q1开始,依次选取6家投标人进入第二评标阶段(至第12名不够6家时从第1名循环);第二步是再从41.8确定的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Q2开始,按41.8确定的电脑随机排序序号依次选取6家大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至最大序号不够6家时按序号循环,选取时跳过已经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取完12名后,继续按41.8确定的电脑随机排序先取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依次作为备选单位,选取完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后,再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次序作为备选单位。 41.12第二评标阶段。对进入评标阶段的单位进行否决性条款审查后,根据审查情况及备选单位递补办法,确定参加第二阶段后续评标的单位;再对所有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投标报价计算平均值,按41.2抽取的下浮率,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计算各投标人报价得分并排序。 41.13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递交资格审查报告及评标报告。 42(开标细则 42.1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42.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解密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之后由招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2.3 细则 42.3.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42.3.2若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应在开标现场提出,该投标人代表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答复,并制作记录。 42.4开标前,首先由招标人按41.2规定,现场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确定该工程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唱标时,招标人根据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以及系统对投标文件的检索结果,公布以下内容: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解密情况;c.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d.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e.投标担保;f.投标总报价;g.安全文明施工费;h.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i.项目负责人;j.安全员、k.工期;l.质量标准;m.施工方案的承诺书;n.《安全总责承诺书》的承 34 诺书;o.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签到情况。 42.5通过摇珠机在数值1至12中随机抽取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的起点序号Q1。 42.6对公开开标的投标人进行电脑随机排序,并编制序号,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Q2。 42.7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应宣读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 42.8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42.9招标人将上述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43. 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 43.1资格审查及评标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43.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资格审查及投标文件的评审可以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 43.3投标人资格审查 43.3.1资格审查采用电子化审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43.3.2《资格审查表》中序号2至7项评审内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 资格审查时,电子评标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企业诚信档案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报价与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值、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 43.3.3资格审查文件符合《资格审查表》中所列的全部情形的,为资格审查合格。否则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先公开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并记录及由应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签字确认,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 35 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的标准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应重新招标。 43.3.4评标委员会汇总资格审查情况,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3.3.5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存在41.4条款情形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评标,不参与评标参考价的计算。 43.3.6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名称已经工商变更的,但企业及个人的资质证书未完成企业名称变更,仍然承认其有效;投标企业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通报发证部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之间登记的信息不一致,应当允许投标人澄清,不得直接否决其投标。 特别声明:资审合格后,投标人的资格发生变化而不满足投标人合格条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资格问题仍未解决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4(第一阶段评标程序 44.1 计算第一阶段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44.1.1在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中确定第一阶段评标参考价。 44.1.2若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大于等于1个少于等于4个时,则取全部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内的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该算术平均值为第一评标阶段参考价。 44.1.3 若位于[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投标报价大于等于5个时,将区间内的投标人报价进行由低到高排序。按顺序计算每一报价与下一报价的绝对差值为该报价(相对报价低者)的报价差,最后一名报价的报价差记为0,按报价差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报价差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报价差和报价均相同的随机排序),按顺序取前4名的报价,再剔除该4个报价中的最低值后计算平均值为第一阶段评标参考价。评标委员会应对报价和报价差均相同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分析,确定是否串标,并及时向监督机构报告。 招标控制价×80%,招标控制价]区间的,招标人应重44.1.4若没有报价位于[ 新招标。 44.2投标总报价以数字和文字两种方式表述的,取文字表述的投标总报价进行计算。 44.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第一阶段评标参考值均精确到 36 “分”。 44.4当报价等于第一阶段参考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4.5 计算投标人的业绩得分。 44.6计算投标人的总得分(满分为100分)。 44.6.1权重分配:资信部分(15)分(其中企业业绩10 分;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对本项目的重视程度0分);报价得分权重(8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权重5%。 44.6.2投标人第一阶段评标总得分=报价得分×报价分权重+资信部分得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综合诚信分权重。 44.6.3按照投标人先以总得分从高至低依次进行排序(总得分相同以业绩分、再相同的再以综合诚信排名得分高排前;总得分以及业绩分与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施工项目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 44.6.4确定中间分数。 注:企业的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榜中的60日诚信分。招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选择使用施工企业总排名计分。 45 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 45.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12名的,全部进入第二评标阶段。 45.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12名且小于等于24名的,选取第一阶段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12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评标阶段。再继续按由高到低排序的投标人作为备选单位。 45.3当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大于24家时,先将投标人第一阶段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后,从41.7确定的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Q1开始,依次选取6家投标人进入第二评标阶段(至第12名不够6家时从第1名循环)。再从41.8确定的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起点序号Q2开始,按41.8确定的电脑随机排序序号依次选取6家高于或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至最大序号不够6家时按序号循环,选取 37 时跳过已经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取完12名后,继续按41.8确定的电脑随机排序先取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依次作为备选单位,选取完大于等于中间分数的投标人后,再按第一阶段评标分数高低次序作为备选单位。 46(第二阶段评标 46.1对参加评标阶段的投标单位进行否决性条款审查。投标文件中有任一种列于本办法附表《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中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大于12家时,当有单位不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按备选单位的顺序依次递补,直至补足12个后按46.2条程序进行后续评标;全部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依次递补后仍然不足12个的,按46.2条程序进行后续评标。全部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依次递补后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应重新招标。 如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情形之一,评标委员会应参考投标人的澄清,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的《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进行评审。 46.2计算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指的是算术复核后的报价)算术平均值,按41.2抽取的计算第二阶段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当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参考价1%,扣1.5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1%,扣1分,扣至0分为止,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委员会按报价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时造价低的单位排序靠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价均精确到“分”。 46.3投标文件算术校核: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投标总报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算术校核,具体标准如下: 46.3.1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46.3.2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38 46.3.3当单价与数量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修改单价或是合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大于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改单价。 46.3.4当合价、金额累加错误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如果累加修正值小于原累加值,则按累加修正值;如果累加修正值大于原累加值,则按原累加值。 46.3.5如果投标人的有关规费、所有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6.3.6?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少、单位比招标文件小或错误时,以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或单位为准,合价不变,修改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比招标文件多或单位比招标文件大时,工程量、单位、综合单价及合价均不作修改;?分部分项项目漏项的,则该漏项费用视为已分配在其他项目中,不再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价低者为准;?分部分项工程量计价表中的项目编码或项目名称或计量单位或工程数量缺省或不填时,由评委以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修正;若同时缺省或不填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则该项按增项处理;?分部分项项目增项的,不予修改;?其它招标文件规定需要修改的,均以就低不就高原则进行修改。 46.3.7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46.3.8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总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总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不予退还。 46.4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在通过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原评标排序,推荐有排序的1-3名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46.5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名或通过否决定性条款的投标人少于3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重新招标(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资格 39 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N+4名或有效投标人少于N+2名的,应修正招标方案, 重新招标)。 40 第一阶段得分计算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 企业业绩 似业绩,每项得2.5分(业绩是指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 (10分) 件第3点所述资质类别的最低等级或以上资质所能承接的 工程)。 项目负责人 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今) 有质量合格类似业绩资信部分业绩 的,得2.5分(业绩是指招标公告中投标人合格条件第3点(15分) (5分) 所述资质类别的最低等级或以上资质所能承接的工程)。 [可选项]对本项目开标时法定代表人签到(签到得分,不签到不得分) 的重视程度(可选 择2.5分或5分) 除资信部分和诚报价部分 信部分,权重取80% 按市建委的规定 确定权重(招标控诚信部分 制价?1000万元 的,权重取5%)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注:1.评委对业绩认定意见不一致时,则由招标人解释招标文件后,评委讨论业绩认定标准;经讨论后标准仍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则暂停评标,向招标人反映,并由招标人处理,仍无法处理时,再向招标监管机构报告。 2.企业业绩以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项目负责人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 以上业绩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最后一次网上选择参与本项目的业绩,并用本企业的CA数字证书对系统生成的内容进行签章的文件为准。 41 附表一 附表二 第二阶段得分排序表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序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 报价 业绩 诚信 诚信 总得分 序号 投标单位 总得分 得分 权重 得分 得分 权重 排名 1 2 3 4 5 6 7 8 评委签名: 42 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PT(元) 计算参考数据 偏差((PT-PC)/PC)(%) 减分(A) 得分(I=100-A) 得分排名次序 评委签名: 43 附表三 开标记录表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评标参考价下浮点数: % 招标控制价: (元) 施工安全总责 具有投标 安全员(姓名组织承诺书或项目负责人 法定投标担保 41.4人签安全文余泥渣(姓名/建造师电子代表/安全考核证设计遵守安全投标总 投标(元) 所列名确标书人证人工费 明施工土运输工质量的注册编号 序投标人名文件编号 承诺总责承诺报价 递交明书情形 认 号 称 是否(元) 费 排放费期 标准 是否及授书 书的承诺 (元) 解密 成功 权委(元) (元) 缴纳金 托书 投标登投标 投标登投标 记时 文件 记时 文件 方式 额 注:1.本表适用于不需编制技术标书的项目。 2.本表信息源自《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招标人代表: 监管部门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表: 44 算术复核表 附表四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单位:元 修正率 编修正前投标 修正后投标 经评审的最终当B>A时,修正后报价与原算术校核项目 r=|A-B|/A*1号 报价A 报价B 投标总报价 报价的差额;当B?A,R=0 00% 1 [单位工程1] 2 [单位工程2] „ „ „ „ „ „ „ „ n [单位工程n] +A+„An;??A=A12? 投标总报价 B=B+B+„Bn 12修正原则:按就低不就高原则,当修正后报价小于原报价,总价按修正后报价;当修正后报价大于原报价,总价按原报价,并在签订合同时载明在结算价中扣 除修正报价与原报价的差额。 评委签名: 日期: 45 附表五 算术复核汇总表 工程名称: 误差率编号 投标人名称 原投标总报价(A) 算术复核后投标总报价(B) (r=|A-B|/A*100%) 评委签名: 日期: 46 资格审查表 附表六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序 评审内容 号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 1 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 投标报价与其企业注册资本金的比值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 3 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的规定,投标报价以《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 书》为准。 4 投标人均具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和级别满足公告要求,并持有项目负责5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适用于选用注册建造师的); 6 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投标人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 7 期内)。 8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申请人声明》。 注:1.本表评审内容2至7项的资料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资料,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资料将视为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内容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资料为依据。 2.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3.凡不满足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则就为有效。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七 47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审查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 序评审内容 号 投标文件中没有《投标函》; 1 投标文件中没有《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2 未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 3 (1)没有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兼任工地的余泥渣土运输 4 与排放管理员(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 5 无法辨认; 6 对同一招标项目出现两个或以上的投标报价,且没声明哪个有效; 7 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8 投标总报价低于企业自身成本; 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进行浮动或改 9 变; 10 投标报价中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浮动或改变; 11 算术复核后的投标总报价与原投标总报价相比存在1% 或以上误差的; 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 18 80%及以上的; 19 不同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相同的。 无《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20 48 注: 1. 本表使用GZZB2010-008-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 2.凡出现以上任何一项情形,结论均为无效,否决其投标。 3.评审第18、19项内容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和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出现第12项至第19项内容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有关串通投标认定(按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 4.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标委员会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委签名: 49 附表八 投标人串通投标评审表 投标单位名称 备注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存在 1 情形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 串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通 投(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度达到80%及以上的; ? 标 (八)不同投标人加密打包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特征码相同的。 认? 定 无澄清 ? 澄清 2 澄清合理 ? 核查 有澄清 ? 澄清不合理 ? 3 认定 串通投标 是? 否? 注:1.评标委员会应将证据、记录、澄清等相关依据文件保存完整;2.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3.评审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相似的仅限于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评标委员会签名: 日期: 日期: 50 第三章 合同条款 SF-2013-0204 合同编号: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石楼镇胜洲村庙口涌边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编号: 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内 发 包 人: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民委员会 承 包 人: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 月 51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石楼镇胜洲村庙口涌边升级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 工程内容: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涌边清淤、堤面混凝土路面、建凉亭、修葺凉亭、周边修复草地,种植树木等环境工程施工图纸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工程规模:本工程对涌边改造路线全长500米。(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结构形式: /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番发改,2014,150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涌边清淤、堤面混凝土路面、建凉亭、修葺凉亭、周边修复草地,种植树木等环境工程施工图纸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图纸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从 年 月 日开始施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完成。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所有项目均应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 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五、合同价款 52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元。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大写): (人民币) ,: 元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2.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2014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番禺区石楼镇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3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民委员会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54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详见《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穗建筑〔2013〕598号)。 55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定义 1.53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 文书; ? 信件; ? 电报; ? 传真; ? 电子邮件; ?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2.2下列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是一个合同整体,彼此应当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当出现相互矛盾时,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4.3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标准、规范 5. 施工设计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1)提供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 (2)提供的数量: 提供图纸3套。 5.2 承办人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1)提供的时间: / (2)提供的数量: / (3)监理工程师答复的时间: / 6. 通信联络 6.2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设计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承包人: 56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工程造价咨询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1)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电报、传真、直接送达受送达人签收(含各方现场 代表)。 7. 工程分包 7.1如承包人没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则本合同中的拆卸工程需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本项目中的拆卸工程,拆下的物件如发包人需回收的,则由发包人回收;若发包人不回收的,则由承包人负责清运离场。 7.2 指定分包工程名称: 7.4 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1. 11.2对影响施工的管线的迁移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对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无论合同中是否明确指出)的拆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12(事故处理 12.4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发包人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同时发包人扣罚承包人工程总价10,的罚款。 13. 交通运输 13.1 办理道路通行权和修建场外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13.2 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13.4 运输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13.7承包人自进场施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需保证临时道路(或通道)的畅通安全及整洁。保证沿线相关单位、居民的行车畅通,如封闭沿线单位、居民进入拟 57 施工道路的出入口,需按原道路宽度,修建临时道路,解决沿线单位、居民出入拟施工道路的问题,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若承包人无法保证,则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上述工作,相关费用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 14.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4.2 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人选 (1) 监理工程师: 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2) 造价工程师: 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3) 建造师: 姓名: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19. 发包人 19.2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的时间:在开工前三天完成。 (2)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发包人不提供水、电接驳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通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接驳水、电管线和用电、用水、通讯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承包人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缴回水电费给供给单位。承包人为保证工期和质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自行发电、自行供水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再补偿。 (3)开通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 (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关资料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证件和批准手续的时间:开工前三天发包人只提供立项批文等施工报建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其中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 (6)现场交验的时间: 开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交验。 (7)提供标准与规范的时间:不提供。 (8)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前三天。 (9)协调处理施工周围场地系问题和邻近建筑物等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委托承办人办理的工作有:对通用条款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而发包人委托承 58 包人承担的,承包人已在投标时审慎报价,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再作补偿。 19.3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开工前三天。 19.4 支付款项 (1) 工程款支付期限 ? 按通用条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规定期限支付。 ?另作约定:1、进场施工后10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总价10%; 2、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 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4、工程竣工结算经审定并交齐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5、余下5,的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无息 付清。 (2) 工程款支付方式 ?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银行账户转账。 ?支票支付。 ? 其他方式: / 20. 承包人 20.2 承办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3) 提交支付申请和工程款额报告期限 ? 按通用条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规定期限提交。 ?另作约定:每月25号。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数量和时间等要求:办公和生活房屋共25平方米,办公桌椅3套,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6)办完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声、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续的时间:开工前完成。 (8)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因施工过程造成的破坏,由承包人负责其翻修费用及赔偿责任。 59 (9) 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现场清理工作的约定:承包人必 须按广州市和番禺区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 合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要求;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使竣 工现场干净、整齐。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不能满足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不予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 用。 (10)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结算文件 ?按通用条款第82.2款规定提交。 ? 另作约定: / 20.4 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劳务、材料、国产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约定: / 21. 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1 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任命和更换: 21.2 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换: 21.3 监理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造价工程师代表任命和撤回: 21.4 承包人代表授权人选任命和撤回: 22. 发包人代表 22.1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 )为发包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23. 监理工程师 23.1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人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3.3 (12)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4. 造价工程师 60 24.1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 工程造价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2) 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4.3 (7)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5. 承包人代表 25.1 承办人任命( )为承办人代表,其通讯方式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26. 指定发包人 26.1 依法指定的发包人 (1) 实施、完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 (2) 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 28. 工程担保 28.1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1) 履约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元) (2) 提供履约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另作约定:(1)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五个工作日内, 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以转账支票方式提交。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2)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缴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天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批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3) 出具履约保函的担保人: / 28.4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 支付担保的金额:(大写) (小写 ) (2) 提供支付担保的时间: ? 签订本合同时。 61 ? 另作约定: / (3) 出具支付保函的担保人: / 28.8 担保内容、方式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 31. 不可抗力 31.1 (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32. 保险 32.1 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的事项有: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1)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2)项;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3)项; ? 通用条款第32.1款的第(4)项。 32.8 投保内容、保险金、保险期限和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另行约定 33. 进度计划和报告 33.3 承包人编制月施工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约定:定标后三个工作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后7个工作天内。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执行。 工程中主要的阶段性进度计划: 2014年 月 日前完成 ; 2014年 月 日前完成 ; 2014年 月 日具备整体竣工验收条件; 2014年 月 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完毕。 34. 开工 34.2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签发开工令。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42天。 ? 另作约定: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书,并附上表明已做好开工准备的有关资料。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程师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14天内报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开工令;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令后的3天内开工,并一直保持合同工程连续均衡施工,直至其被改变为止。若在签订本合同后第4天承包人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在签订本合同后第24天承包人仍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发包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承包人需向发包人赔偿因此 62 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35.4 承包人原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原因:承包人因材料供应、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不足、管理不善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 36. 工期及工期延误 36.1 合同工程的工期约定为(90)天。 天。 (1)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2) (工程名称)单位工程的工期约定为 天。 38. 竣工日期 38.1 计划竣工日期: 42. 质量标准 42.1 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 (1)合同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2)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且验收达到合格等级。 45. 安全文明施工 45.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穗建筑[2003]106号文所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文明施工要求:按穗建筑(2006)411号文、番建发(2006)41号文、穗建质[2008]937号文、穗建质[2008]1008号文、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2号(2012年)执行,各文件内容之间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内容执行。 45.3(8) 施工期间垃圾余泥应运送至合法堆放点,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遇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款5000元。 45.5 治安管理: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 另作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件,防止事态扩大,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和避免人员伤亡。 46. 测量放线 46.1 承包人提交施工控制网资料的时间:在收到监理工程师提供的原始基准点、 63 基准线、基准高程等书面资料后3天内,承包人应根据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和工程测量技术规范,按照上述资料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测绘施工控制网,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工程师确认。 46.4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按现行国家、行业和广东省的标准与规范或规程要求执行。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48.1 约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不适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与承包人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8.8 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结算方式: 49.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49.1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运输和保管。 ? 另作约定:(1)工程的材料由承包人严格按设计要求的规格、型号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购,承包人所采购材料的产品质量档次必须高于或相当于发包人在招标时所列明之生产厂家生产的材料,承包人采购之材料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之中,该工程造价将不因材料、人工价格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2) 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在材料使用前30天前提出材料采购计划,确保工期按时进行。如需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成品,同样需在30天前提出计划,如承包人未履行此提前告知的义务,相关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49.2 承包人供货要求: 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如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要求代替品不低于原设计技术、规格及质量标准,并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9.8 发包人依法指定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 / 49.9本项目所使用的材料、其质量档次应不低于或相当于以下要求的品牌厂家的质量档次进行计价,本项目各计价品牌产品均要求为正厂优等品,不同颜色或型号的价差属投标风险范围由承包单位自行考虑。(其余材料详见图纸材料清单,未提及的材料按国产中档产品进行计价) 主要材料厂家/品牌推荐表 材料名称 厂家名称 序号 64 钢筋 广钢、韶钢、鞍钢、宝钢 1 2 水泥 三水、塔牌、海螺、长大岗 3 商品砼 锦建、桥发、天宏、润江 4 铝材、门窗 坚美、广铝、兴发、凤铝 5 装饰块料 佛山建球、宏宇、名奇 7 不锈钢型材 佛山澜石、广州嘉俊、南海艺华、美亚 鸿升实业、广州华穗、利泰建材、广州佑9 砌块 佳 广州超力、广州协堡、广州东浦、广州天10 砂浆 华 11 玻璃 东莞信义、佛山中南、江门恒辉 13 乳胶漆 五羊、南方、广毅 14 油漆 五羊、南方、秀珀 15 配电箱 梅兰、施耐德、基业、白云 16 照明灯具、应急灯、指示灯 广州灯具厂、松本、九佛、TCL、奇胜 17 电线、电缆 番禺电缆厂、番禺鸿力、番禺五羊 18 开关、插座 松本、TCL、奇胜 19 金属线槽,桥架 番禺天虹、广州文兴、宇恒、宏际 20 塑料线槽 联塑、顾地、雄塑 21 洁具及配件 钻石、东鹏、尊龙、威诺 塑料给排水管、钢塑管、地22 联塑、顾地、雄塑 漏 23 塑料电线同套管 广州广化,广东雄塑,广东联塑 24 阀门 天津塘沽、宁波永亨、越海 25 塑料排水管 广州钢管厂、珠江钢管厂、先河 26 生石灰 广州盈坚、广州协宝、广州长峰 50.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50.2 见证取样检验试验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所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附有材料合格证和材质鉴定单据,所有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现场制作成品、半成品须全部按见证采样要求由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若部分材料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不能检验的,则送发包人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检验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认可后才可以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5 51.1 承包人配置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 另作约定: 51.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 5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53.1 中间验收的部位有: 按工程验收规定,属于隐蔽工程的由双方验收签证。 55. 工程试车 55.1 试车内容 ?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和要求: 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由承包人承担。 56(工程变更 56.4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建议 发包人采纳承包人建议带来利益的计奖方法: / 58. 竣工验收 58.1 竣工验收标准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1)按我国现有关验收规范、评定标准全面检验所承建工程的质量会同监理单位按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由承包人自评工程质量等级、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经该项目负责人、承包人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份数的竣工图,一并提交给工程监理单位核查。经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和监理单位法人代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在计划竣工验收25个工作日前报送发包人。 (2)发包人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及上述其他资料后,可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按要求修改;发包人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内容可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应按要求及时修改;发包人有权根据修改或整改造成的时间延误重新确定计划验收日期;承包人必须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上述费用。 66 (3)发包人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计划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提交质监机构检查,并按原计划如期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再行验收。 (4)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十个工作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资料4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资料4套(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要求编制),竣工验收报告4份、竣工图纸4套、竣工图电子文件光盘2套。竣工验收资料须按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成册,竣工图纸应委托设计单位绘制,制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如承包人不能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收集、整理、装订并向发包人移交上述档案、报告、图纸和电子文件光盘,承包人须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8.8 单位工程和工程部位验收 ?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提前验收的,本款不适用。 ?合同工程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提前验收的,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和范围如下: (1) (名称)工程或部位,竣工验收时间为 ,其范围包括: (2) (名称)工程或部位,竣工验收时间为 ,其范围包括: 58.9 施工期运行 ?合同工程无单位工程、无工程部位在施工期运行的,本款不适用。 ? 合同工程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需在施工期运行的,各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的名称、运行时间如下: (1) (名称)工程或部位,运行时间为 ; (2) (名称)工程或部位,运行时间为 。 67 58.10 竣工清场 ?按通用条款规定。 ? 另作约定: 58.11 施工队伍的撤离 ?按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全部撤离施工现场。 ? 另作约定: 59. 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59.1 缺陷责任期计算 缺陷责任期:2年。 59.3(2)缺陷责任期内,发包人对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负责日常维护工作。发包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的,应及时通知承包人修复,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2天内派人修复,直至检验合格为止。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复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和利润按照本款第(3)点规定办理。 59.8 质量保修期计算 质量保修期:按质量保修书规定执行。 61. 工程量 61.1 清单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内容 ? 按通用条款规定。 ? 另作约定:承包人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质疑,即视为承包人对本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量或项目。 61.2与专用条款61.1不同之处按专用条款61.1执行。 61.3发包人不提供取、弃土点,土方的运距按5公里考虑进行计价,因运距而引起造价变化属投标风险,发包人在项目实施时对相关影响不作增减。发包人对本工程范围内多余土方拥有优先处置权,本标段与其它标段间土方的调配要服从发包人安排。 63. 暂列金额 63.1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元。 65. 暂估价 68 65.1 招标暂估价项目 必须招标暂估价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材料、工程设备: / ? 专业工程: / 65.3 非招标专业工程款的确定 ? 按通用条款规定,由造价工程师与分包人确定。 ? 另作约定: 66. 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66.1 提前竣工奖 (1) 提起竣工奖额度 ? 没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 (2) 提前竣工奖的最高限额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 元。 ? 另作约定: 66.2 误期赔偿费 (1) 每日历天应赔偿额度为:若延误工期在15天内(含15天),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0.2?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超过15天,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0.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所扣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2) 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5%,即 元。 ? 另作约定:没有最高限额规定。 67. 工程优质费 67.1 工程优质费的计算方法 ? 没约定工程优质费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工程优质费的,其计算方法: 67.2 工程优质费的计算额度: ?按通用条款规定计算。 ? 另作约定(合同工程同时获得下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 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 69 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 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 %。 68. 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68.2 合同价款的调整事件 ? 按通用条款规定的调整事件。 ?另作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汇总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技术措施费、材料检测费、试验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时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中,发包方不再承担有关风险费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照施工期间广州市有关工程计价文件规定和材料指导价格执行。 68.2(9)调整合同价款的其他事件:?设计变更修改(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除外); 。 ?发包人指派新的工作 72. 工程变更事件 72.4 调整承包人报价偏差的方法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本工程采取的包干形式为按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期间的补充资料进行大包干,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所包含的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增加工程的签证,应遵循先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意确认,再进行变更的原则,洽商增加工程发生起的七天内,现场签证单须交发包人、监理人确认,过期不再补签证;工程项目实施期间所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和项目,必须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确认、按发包人的变更指引(见施工合同附件)有关规定审批、经设计单位修改设计,由发包人加盖公章批准后,方能成为新增或减少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结算依据。被视为新增或减少项目、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的,按以下办法确定价格: (1)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 (2)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 70 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3)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2010年广东省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材料价格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照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并进行市场询价;对《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设备)厂商价格信息》仍然没有的材料单价,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材料单价,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72.3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凡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的工程量乘以第72.2款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调整。其余均包干,不予调整。 73. 工程量偏差事件 73.1承包人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质疑,即视为承包人对本项目清单工程量的认可,以及工程量清单已包含图纸中的全部工程内容,且没有出现量差、漏项或重复计算等情况,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增加工程量或项目。 73.2 调整分布分项工程费的方法 调整结算分部分项工程费: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无 73.3 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方法 调整结算措施项目费: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71 ? 按照下列方法调整::无 75. 现场签证事件 75.3 现场签证报告的确认 提交现场签证报告的时间: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的时间提交。 ? 另作约定: 76. 物价涨落事件 76.3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材料设备费、施工机械费调整方法: (1) 价格系数法 各资源的权重系数约定如下: 1) 固定系数a为 ; 2)人工权重系数b为 ; 3)机械台班权重系数c为 ; 4)钢筋权重系数d为 ; 5)水泥权重系数e为 ; 6)铜材权重系数f为 ; 7)沥青权重系数g为 ; 8)其他资源的权重系数: 78. 支付事项 78.2 计算利息的利率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 另作约定: 79. 预付款 79.1 预付款的约定及管理 (1) 预付款的约定 ? 没约定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 ?约定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起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专用条款的约定。 (2)预付款的最高限额 72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价款的30%,即 元。 ?另作约定:合同已签订,承包人已完成进场,具备开工条件,且监理人和发包人已在开工报告上签署同意开工意见,发包人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合同总价的10%;一旦支付进度款后不再受理预付款预付工程款申请。 79.2 提交预付款支付申请期限: ? 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项工作后的7天内。 ? 另作约定:合同签订并承包人已缴交履约保证金且承包人进场施工后10个工作日内。 79.4 预付款抵扣方式 ?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工程款的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其他方式: 80. 安全文明施工费 80.1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 (1) 内容和范围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 另作约定: (2)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 元。 80.2 支付申请的提交与核实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 另作约定: 80.3 费用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 另作约定: 81. 进度款 81.1 约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请 (1) 支付期限 ?以月为单位。 73 ? 以季度为单位。 ?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1) 2) 81.1 (11)本期间应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项: (2) 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 另作约定: 81.2 期中支付的最低限额为 元。 82. 竣工结算 82.1 竣工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另作约定:(1)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经财政评审,评审结果确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后28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经财政评审,评审结果确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后28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经财政评审,评审结果确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后56天内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若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年内不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则合同自动失效。 (4)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83. 结算款 83.1 提交竣工支付申请 74 (1) 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 ? 另有约定。 (2) 政府资金投资工程的支付期、支付办法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 另作约定: 84. 质量保证金 84.2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与扣留 (1) 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按通用条款规定为合同条款的3%,即 元。 ? 另有约定: 结算价的5%。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按每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3%扣留。 ? 另有约定:按支付给承包人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的5%扣留。 85. 最终清算款 85.1 提交最终清算支付申请 (1) 最终清算支付申请 提交份数: 提交期限: (2) 最终清算支付时限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在造价工程师签发最终清算支付证书后的14天内。 ? 另有约定: 86. 合同争议 86.4 调解或认定 争议调解或认定机构: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 ?另有约定: (1) (2) 75 (3) 86.6 仲裁或诉讼 解决争议的最终方式: ? 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 保密要求 91.1 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 94. 合同份数 94.1 约定提供合同文件 提供合同文本: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 另有约定: 94.2 正副本效力 合同的份数: 正本贰份,副本陆份。 其中:发包人正本 壹 份,副本肆份; 承包人正本壹 份,副本贰份。 95. 补充条款 95.1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费用,发包人一旦接受承包人的方案,发包人不再补偿因施工方案改变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未考虑周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调整施工方案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情况严重时发包人可终止合同。 95.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卫生施工、环卫、环保噪音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承包人负责。 95.3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承包人必须派出投标文件中列出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承包人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相关管理人员,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报有关管理部门备案。 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4天。在施工过程中,发 76 包人和监理单位将对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实施考勤登记制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因事离开施工现场两天(含两天)以上的,必须书面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月驻工地时间少于24天的,发包人将按照每人每天500元的金额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处理。 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每日填写安全施工日志备查;施工单位必须提交项目施工总结;竣工验收时,同施工日记一并提交存档。 95.4安全生产措施费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穗建筑[2003]106号文所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 95.5文明施工要求:按穗建筑(2006)411号文、番建发(2006)41号文、穗建质[2008]937号文、穗建质[2008]1008号文执行,各文件内容之间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内容执行。 95.6 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承包人在协商解决过程中不得因此停止施工,否则,发包人为确保工程按时竣工,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情况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承包人先行退场,退场后再进行工程结算。 95.7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须有建材质检部门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出厂合格证的优等品。 95.8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订货前,承包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主要装饰材料须提供样板并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符合工程要求,方可使用。如发生货不对板,监理单位有权拒用,并由承包人承担损失。 95.9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浆。不得使用被有关主管部门检查不合格或通报批评的生产厂家。 95.10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要求将按合同专用条款47.4及47.5项外,还须参照《项目EH&S管理规定》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95.11承包人支付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置的视频监控系统费用,有关风险已考虑在合同总价内。本工程的视频监控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接入发包人办公室的视频监控系统,按4支枪计算,月租费为1500元/枪?月。另一部分按番建发【2006】71号文及其附件执行。 95.12施工期间垃圾余泥应运送至合法堆放点,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责,若遇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款5000元。 77 95.13桩基检测由发包人直接委托,其费用由发包人负责,若承包人原因导致桩基检测不合格,增加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95.14节能器及箱式变压器施工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95.15如承包人没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则本合同中的拆卸工程需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 95.16本工程施工图纸中工程量表仅作参考,承包人要结合图纸与现场实际来综合考虑,相关风险包含在合同价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予增加费用。 95.17项目开工前影响沿线房屋结构安全的,要做好房屋鉴定及保护工作,发生相关费用须包含在合同价中,房屋鉴定时要约当地镇街建委人员到现场见证。 95.18本项目发包人所提供的沿线地下管线探测资料仅供参考,承包人应自行勘察地下管线资料,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5.19因工程需要,经发包人同意的相关施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燃气、通讯、绿化等)可进入承包人施工范围平行施工,承包人应提供相应便利及及配合,相关费用及工期须在投标报价中考虑,承包人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及工期。 95.20若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没有专款专用,或拖欠工人薪酬、或拖欠材料款、或拖欠分包单位进度款,或与第三人发生纠纷导致不能完成施工计划进度、或导致工程停工达30天、或导致发包人的财产或在建工程或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被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工程施工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本工程相应工程款直接支付工人薪酬或直接支付给供应本工程的机械、材料等供应商、分包单位,且发包人可视情况的进展有权经书面通知后即解除本合同;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95.21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投标资料有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可随时以财政评审预算为基础在合同总价不变的条件下对承包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调整。 95.22合同签订后3天内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配备的人员须到发包人处报到,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且承包人需向发包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95.23承包人自进场施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止,需保证临时道路(或通道)的畅通安全及整洁。保证沿线相关单位的行车畅通,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若承包人无法保证,则发包人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上述工作,相关费用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回。 95.24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无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工程师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提 78 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由承包人负责向交警部门审批,与此相关的报批及施工过程的交通维护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报价中要充分考虑,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95.25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会议纪要、招标文件附件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以下空白 79 第四部分 附件与格式 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石楼镇胜洲村庙口涌边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质量保修书。 1(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修整荷塘、绿道、太公祖坟、安装车止石、路侧石、雕塑立石小品、座凳、路标、导游牌、园灯、果皮箱及园林绿化等施工图纸以及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 质量保修期 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2.2 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2.2.1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 2.2.3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2.2.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 2个采暖期、供冷期; 2.2.5装饰装修工程为 2年; 2.2.5其他项目: 本工程为2年 。 3( 质量保修责任 3.1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的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 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 3.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和安全。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设计人 80 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3.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等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 (1)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质量保修金利率为 零 。 (2)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6(其他 6.1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 6.2 本质量保修书,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签署,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3 本质量保修书,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1 附件二 廉 政 合 同 发包人:(全称)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洲村民委员会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 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 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1.1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2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 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1.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 2 发包人义务 2.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5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2.6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82 3 承包人义务 3.1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3.4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5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4.1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2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 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 或其上级部门 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石楼镇胜洲村庙口涌边升级改造工程(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 合同份数 合同的份数: 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其中:发包人正本 壹 份,副本肆份; 承包人正本壹 份,副本贰份。 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送交其上级部门各一份。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上级部门:(盖章) 上级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83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48(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电子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要求编制,因其所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数据时,其后果将由投标人承担。本格式及要求规定适用于电子评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的编制。 48.1《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投标人开标信息的主要来源,投标人应准确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的相关内容。 48.2 投标书内容按以下表述填写。 投标总工期:“,日历天”或“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保修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48.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的有关规定,《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使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直接填写,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扫描图片电子文件要求为从扫描原纸质文件所形成的电子图片。图片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名称要求与上述对应名称一致且唯一,文件内容(即扫描图片内容)要求与文件名称相符,电子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每个JPG文件可包含多张扫描图片,单个JPG文件大小要求在1M以下。 .4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按以下规定填写。 48 48.4.1投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只填写主体单位全称,且要求填写的全称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名称完全一致。 84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项目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并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 2.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承诺: 愿以经济标中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合同条款、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我方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给贵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我方投标担保金额的,贵方还有权要求我方对超过部分进行赔偿。 4.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期,在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本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递交由招标人认可,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按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班子成员,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投标人企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5 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名 称 大写: 投标总报价(元) 小写: 大写: 其中:人工费(元) 小写: 大写: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小写: 大写: 其中: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 (元) 小写: 投 标 总工 期 工程质量标准 保 修 期 限 姓 名 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的注册编号 姓 名 委派的安全员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C类)编号 注:1.本投标书适用于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项目。 2.本表所报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的姓名及相关资料,须与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库记录的相应信息一致,评审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以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为准。 3.本投标书由投标文件管理软件生成,投标人可直接在上面填写相关内容。 86 响应招标文件所附 承诺书 (招标人): 我方承诺,如中标承建 (项目名称),将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 进行响应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施工。并承诺在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 基础上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87 对投标文件编制的承诺 本公司授权 (身份证号: )负责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承诺以下事项: 1.被授权人清楚投标文件编制的具体情况,包括技术方案文件、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文件的加密打包的理解; 2.在本项目开标至评标结束前,努力确保被授权人在项目评标所在地附近; 3.从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起二小时内,被授权人应如实地书面澄清。 如由于上述情形之一无法进行澄清的,我公司默认评标委员会作出的评审结论。 附件:1.《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2.《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编制人员名单 投标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所承担工作 身份证号码 本人签名栏 编制负责人: 解释负责人: 注:1.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编制各种专业工程量清单投标总报价、负责清样校对、负责加密打包、负责上传、负责密封、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2. 上述人员可以兼任。 投标文件编制情况 1.投标文件编制方式: ?自行编制的,编制的负责人 ,投标报价审核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号 (盖执业专用章),解释负责人: 。?委托编制的,受委托单位 受委托单位负责人 ,投标报价审核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号 (盖执业专用章),解释负责人: 。 2.投标报价(是? / 否?)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清单综合单价进行编制(招标人未提供招标控制价清单综合单价的,直接勾选否); 3.投标报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沿用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比例 %(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数的总数作分母,沿用招标控制价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项目数作分子)。 4.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情况 投标文件加密打包的电脑 自有 ? 外包 ? 其他 ? 电脑类型 电脑所属单位 电脑所在地址 (如××市××区(县) ××街(路)××号××大厦××房) 88 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一: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本次投标活动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 二、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三、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五、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六、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标文件规定亲自签到。 八、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89 (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十、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解释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要求(如有)。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90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91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另册。 92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注:本章由招标人自行制定。 93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注:施工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在发出招标文件时发布。发布的招标控制价应 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工程总价 二、编制说明 三、工程概况 四、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五、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六、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 七、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 八、措施项目计价表(一) 九、 措施项目计价表(二) 十、 其他项目计价表 十一、暂列金额明细表 十二、材料设备暂估价明细表 十三、专业工程暂估价明细表 十四、计日工计价表 十五、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十六、规费和税金项目计算表 十七、人工、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表 (上述表格格式按广州市造价站的规定执行,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 与排放费等投标人不可竞争的固定报价另外单列)。 招标控制价备案机构: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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