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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工作总结

2017-10-21 3页 doc 14KB 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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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工作总结高级经济师工作总结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经研究,现将2008年南京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 2008年8月26日至9月10日为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经委职称办。如确有困难,难以按时报送评审材料的,请及时与市经委职称办联系(电话:83639047)。 二、申报范围 南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职龄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至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一)关于政...
高级经济师工作总结
高级经济师#工作#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的统一部署,经研究,现将2008年南京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 2008年8月26日至9月10日为评审材料的报送时间,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市经委职称办。如确有困难,难以按时报送评审材料的,请及时与市经委职称办联系(电话:83639047)。 二、申报范围 南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职龄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至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一)关于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5、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三)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撰写、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2、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第一作者),以及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1篇以上(前3名)。 5、取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前3名),及相应奖项。 (四)职称计算机要求 按市职称办统一要求。 (五)市职称办今年将继续开展对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业绩突出,社会公认度 较高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的高级经济师破格认定工作。申报人员可直接向市经委职称办或市职称办提出申请。 (六)市经委职称办与市职称办今年将共同组织教授级高级经济师的评审试点工作。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可以向市经委职称办提出申报(文件另下)。 四、评审材料的报送要求 (一)表格三种,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表》一式2份。以上三种表格不装订。 (二)申报材料由2个分册组成:第一分册为各类材料;第二分册为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工作业绩、业务水平的有关材料。各分册所列复印件应在复印后由主管部门审核,签上“与原件无异”并加盖公章。 1、第一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 (1)第一分册材料; (2)任期考核表(只要求事业单位填报);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送市经委职称办时需提供原件);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一份; 6)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 2、第二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 (1)第二分册材料目录; 2)论文、论著、译著、工作总结等,书不要求装订。 ( 根据省职称办的要求,对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进行专业面试,面试结果作为晋升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参考条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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