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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乙酸

2017-09-29 6页 doc 17KB 2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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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氧乙酸过氧乙酸 过氧乙酸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过氧乙酸 化学品英文名称:peroxyacetic acid 中文名称2:过乙酸 英文名称2:peracetic acid 技术说明书编码:561 CAS No.:79-21-0 分子式:CHO 243 分子量:76.0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过氧乙酸 含量:35% CAS No.:79-21-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
过氧乙酸
过氧乙酸 过氧乙酸化学品安全技术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过氧乙酸 化学品英文名称:peroxyacetic acid 中文名称2:过乙酸 英文名称2:peracetic acid 技术说明书编码:561 CAS No.:79-21-0 分子式:CHO 243 分子量:76.0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过氧乙酸 含量:35% CAS No.:79-21-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爆炸性,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 皮肤接触: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易燃,加热至100? 即猛烈分解,遇火或受热、受震都可起爆。与还原剂、促进剂、有机物、可燃物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有强腐蚀性。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在有防爆掩蔽处操作。灭火剂:雾状水、二氧化碳、砂土。遇大火切勿轻易接近。在物料附近失火,须用水保持容器冷却。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惰性、潮湿的不燃材料混合吸收。收入金属容器内。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碱类、金属盐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有冷藏装置、通风良好、散热良好的不燃结构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保持容器密封。应与还原剂、碱类、金属盐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禁止震动、撞击和摩擦。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前苏联MAC(mg/m3): TLVTN: TLVWN: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聚乙烯防毒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定期 体检。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含量:35,(一重量计)和18,23,两种。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 pH: 熔点(?):0.1 沸点(?):105 相对密度(水=1):1.15(20?)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饱和蒸气压(kPa):2.67(25?) 燃烧热(kJ/mol):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闪点(?):41 引燃温度(?): 爆炸上限%(V/V): 爆炸下限%(V/V): 溶解性: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硫酸。 主要用途:用于漂白、催化剂、氧化剂及环氧化作用, 也用作消毒剂。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强还原剂、强碱、金属盐类。 避免接触的条件:受热、光照。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1540 mg/kg(大鼠经口);1410 mg/kg(兔经皮) LC50:450 mg/m3(大鼠吸入)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家兔经眼: 1mg,重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52051 UN编号:2131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O51 包装方法:装入塑料桶,密封后再装入全木箱,每箱净重不超过20公斤;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车速要加以控制,避免颠簸、震荡。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 将该物质划为第5.2 类有机过氧化物。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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