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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小的偶数是多少问题的思考

2017-09-29 3页 doc 14KB 29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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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小的偶数是多少问题的思考关于最小的偶数是多少问题的思考 最近,我市很多老师就最小的偶数是0还是2的问题,讨论非常激烈,一部分教师认为是0,一部分教师认为是2。 认为是0的教师,所找的理由是: 原人教版《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十册第54页这样叙述:“因为0也能被2整除,所以0也是偶数”。 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五年级下册》第17页这样描述:“自然数中,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0也是偶数)”。照这样定义,完全可理解为,0能被所有非零自然数整除,0是所有非0自然数的倍数。即可理解为:在自然数范围内,最小的偶数是0。 认为是2...
关于最小的偶数是多少问题的思考
关于最小的偶数是多少问题的思考 最近,我市很多老师就最小的偶数是0还是2的问题,讨论非常激烈,一部分教师认为是0,一部分教师认为是2。 认为是0的教师,所找的理由是: 原人教版《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数学》第十册第54页这样叙述:“因为0也能被2整除,所以0也是偶数”。 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实验教科书数学五年级下册》第17页这样描述:“自然数中,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0也是偶数)”。照这样定义,完全可理解为,0能被所有非零自然数整除,0是所有非0自然数的倍数。即可理解为:在自然数范围内,最小的偶数是0。 认为是2的教师,所找的理由是: 北师大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五年级上册》第2页这样规定:“我们只在自然数(0除外)范围内研究倍数和因数。”且同册第5页这样定义:“是2的倍数的数叫偶数。”照这样规定,完全可理解为,在自然数范围内,最小的偶数是2。 从以上两种结论看,似乎是很矛盾的。尤其是在同一个地区的同一所学校,老师们各自所持的观点都能找到相应的理论依据,那真是谁也说服不了谁。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认为,症结就在于0的归属问题上。 0的归属问题历来就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规定0为自然数,一种观点规定0不是自然数。我国也是在1993年的时候,为了与世界 上大多数国家同步,才明确规定0也为自然数,且直到2002年的时候,全国各大、中、小学的教材在进行修订时基本上才完全接收这个新规定。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个规定是人为的,不是经过论证了的,且这样规定后,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全部解决了,而是仍有利弊,即有的问题好解决了,有的问题仍不能解决。0的归属问题到底有没有一个正确的结论,至少到目前是不知道的,要想知道,也不知是何年何月的事。因此,以上两种不同版本的教材出现了看似矛盾的地方,其实问题的主要症结就在于0的归属问题上。人教版教材在研究偶数时,把0放在了自然数的范围,而北师大版教材在研究偶数时,把0没有放在自然数的范围。既然都是在按照人为的规定去理解并定义的,那么考虑的范围不一样,出现的结论不一样也是完全正常的,是可以理解和被接受的。 其实,通过仔细研究可以发现,它们是完全统一的,一点也不矛盾。北师大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教学参考书五年级上册》第8页这样作了说明:“需要强调的是,本教材所指的‘奇数、偶数’只限于非0自然数(即正整数)范围,不包括0,当然,这是一种规定。所以,教学时,教师不宜给学生补充‘0也是偶数’的内容。这样做,既没有必要,又容易引起概念混乱。”显然,北师大版同样承认‘0也是偶数’的观点,与人教版的提法是完全一致的。之所以在学生用的教材上不这样明确地界定,是为了不引起“概念混乱”。再仔细观察研究,不难发现,人教版教材虽然在定义偶数的概念时,把0含在了偶数的范围,但在研究分解质因数、最大公因数、最小公 倍数时,又把0排除在偶数范围之外。为此,《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数学》第十册第50页明确指出:“为了方便,以后在研究约数和倍数时,我们所说的数一般不包括0”。 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五年级下册》第89页举例找2和3的倍数时,就没包括0这个特殊数。这样就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争论和麻烦。我认为,过去的一些说法可以纠正,例如:“一个自然数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的说法,严格意义上讲,应述为“一个非0自然数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 那么,同一地区的同一所学校,在实际教学中同时遇到以上两种版本的教材时,该如何处理以上这个问题呢,我的观点是,读懂教材,忠实于教材,执行于教材。比如,恩施市目前同时使用的就是以上两种版本的教材,六年级使用的是人教版教材,五年级使用的是北师大版教材,那么六年级学生就按‘0也是偶数’的观点去学习和理解相关内容,五年级学生就按‘0不是偶数’的观点去学习相关知识。但要特别提醒学生注意的是,在考虑0是否是偶数的时候,一定要加上它的前提条件,即研究的范围。千万不要就结论而结论的去死记硬背,而简单地作出肯定这种版本意见,否定另一种版本意见的错误做法。比如,湖北省教研室今年秋季出版的五年级数学《练习册》上有这样一道填空题:在自然数中,最小的偶数是()。那么今年五年级学生用的是北师大版教材,答案就填为“2”,若有学生填成了“0”的话,也不要贸然地予以否定,要追问学生思考的过程。若六年级学生回答这个问题,答案就应该是“0”,若有学生回答成“2” 的话,同样要追问他的思考过程。当然,在今后的考试命题中,应尽量将前提范围说清楚,以避免歧义的产生。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同一所学校教学不同年级的教师来说,应多将这一问题当作学术性问题进行讨论,不要毫无意义的去争论不休,更不要向学生拓展延伸,否则,教学的“深度”就被拔高了。同时,我们要向各教材出版社呼吁,在同一个国家里,无论哪种版本的教材,都要统一标准,统一口径,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论。象以上这个问题,应在下次再版修订时马上予以解决,否则,其“混乱”状况简直不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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