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护理科研基金管理办法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护理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
激励我院广大护理人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推动我院护理科研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使科研经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专指吉大一院护理科研基金(5
万元/年)资助项目,一院护理部为项目的主管部门。
第二条 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内容以更新临床护理技能、实践新护理理
论、探索护理基础研究为主要方向。 第三条 每项申请由专家评审组评议,通过的项目须获投票人数二分
之一以上的赞成票。...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护理科研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管理的科学化、
化、制度化,充分
激励我院广大护理人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推动我院护理科研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使科研经费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专指吉大一院护理科研基金(5
万元/年)资助项目,一院护理部为项目的主管部门。
第二条 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内容以更新临床护理技能、实践新护理理
论、探索护理基础研究为主要方向。 第三条 每项申请由专家评审组评议,通过的项目须获投票人数二分
之一以上的赞成票。在综合评价相近情况下,对以往资助项目完成质
量优秀、成果突出的申请者的项目,可提请专家评审组重点审议,建
议优先资助。
第四条 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资助突出重点,引入公平竞争机
制,贯彻科学、公正原则。资助期限一般为一年、分两期拨款。每项
资助一般在5000元左右,不超过1万元。 第五条 所有科研项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结项。确因特殊原因
不能按时结项者,负责人应及时办理项目延期手续,并得到项目主管
部门的批准,项目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项目申请延期结项,未
得到主管部门批准而被终止、项目未通过鉴定或被撤项,将不予经费。
第六条 对未按时报送项目年度进展
、未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或项
目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第二期的经费并要求项目负责人予以
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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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
的项目,一般允许
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两年,但须在项目原执行期结束前两个月提出
申请,批准延期的项目仍须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第八条 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认真总结,撰写结
报告,编制
经费决算。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使用经
费。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
规定,不
得用于与课题研究无关的开支,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1、资料费:收集资料过程中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的费用以及复
印、誊录等费用;
2、国内调研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开支的
差旅费;
3、文具费:指研究所需的纸、笔等各种文具用品; 4、计算机使用费:指计算机使用消耗材料、机时费等; 5、小型会议费:指专题研讨等小型会议费用,以及成果评审鉴定等费
用。
第十条 加强验收管理制度,对于项目完成水平低,达不到申请书规
定指标,项目结题报告不认真等其它一些经验收成绩较差的项目承担
负责人,采取相应的减少经费资助额度的办法给予处罚。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护理部
2008年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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