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

2017-09-21 5页 doc 16KB 33阅读

用户头像

is_633423

暂无简介

举报
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 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 ? 76?管理科学 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 李瑞鹏 (勃利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黑龙江勃利154500) 摘要:针对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保外就医;条件;罪犯 罪犯保外就医是一种附条件的暂予监外执行,因此适用保外就医 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明 确了罪犯保夕t-就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保外就医的对象条件 罪犯保外就医适用对象条件是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 条规定:对...
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
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 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 ? 76?管理科学 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 李瑞鹏 (勃利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黑龙江勃利154500) 摘要:针对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保外就医;条件;罪犯 罪犯保外就医是一种附条件的暂予监外执行,因此适用保外就医 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明 确了罪犯保夕t-就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保外就医的对象条件 罪犯保外就医适用对象条件是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 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 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 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 刑期(已减刑,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问),患严 重慢性疾病的,长期医治无效的,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 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限制.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4,年老多 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三条规 定,罪犯不准保外就医的三种情形是:一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二是罪行严重,民愤极大的;三是为逃避 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保外就医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主要是为了体现社会主义法制 以人为本的理念,使保夕I-就医人员的疾病得到及时治疗,从而鼓励罪犯 积极改造.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对于"有严重疾病"的 规定不明确.对于严重疾病的界定,既要科学合理,又要准确而便于操 作.总的范围可定为:(1洧生命危险;(2洧严重传染性;(3)生活难以自 理;(4短期内难以治愈,且在监狱和劳改场所不便治疗.有上述『青况之 一 ,可认定为"严重疾病".但同一类型的疾病里,有的病晴相差很大,这 就不能以类型划分.在司法实践中,如因"严重疾病"问题发生争议,可 由遣送地人民法院裁定,如果裁定为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监狱必须收 监执行.在执行办法中,"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它是适用保外就医的实 质条件.但怎么判断已失去社会危害可能性,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条件 和,因此,造成在执行过程中的不好掌握.而且其规定的标准比较抽 象,可操作性不强.由此而引发,在具体办理保外就医案件的过程中标 准不一,把握的尺度随意『生大.因此,要加强对保外就医问题的立法. 对于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应参照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的规定对人身伤害鉴定的方法,由省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并由该医院 组成有关科室医生成立多人鉴定小组,对需保外罪犯的疾病进行鉴定, 最后有公安机关法医把关复核鉴署意见.~c.Pl-在《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 法》中应增设检察机关的法医对鉴定工作的监督办法.同时,要完善保 证制度,明确保证人的资格条件以及保证人的责任.还应制定统一规范 的法律文书,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管 理,把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的更好. 2保外就医的程序条件 委托主体必须合格,如负责罪犯刑罚执行的监管单位等.主体医院 是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疾病证明应是主体医院依照规定的程序 作出.疴隋证明对象只能是罪犯所患疾病的严重程度.审批的程序必须 合法,有效.刑诉法规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在司法实践工作 中,一般是依照司发[19901247号《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中规定的相 关程序来执行,违反此规定属于违法,无效的审批程序. 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 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 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 残鉴定".第六条规定:"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 院i于.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的医院 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 片等有关病历档案".第七条规定:"对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罪 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 犯亲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 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取 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取保人和被取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夕I-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签章".第八条规定:"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 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 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 改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查任务的派出机构,劳改局批准 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 单位".第九条规定:"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 当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夕I-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 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就《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杲夕就 医罪犯出监鉴定表,人民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 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罪犯保外就 医绝大多数采取书面审理,这种做法有很大的弊端,其一是不能充分发 挥执行机关举证的积极陛,其二是造成审核机关,执行机关,监督机关 审理过程不透明.执行机关材料报送缺乏监督,审核机关的审理缺乏监 督,容易导致关系案,人隋案,金钱案的发生. 笔者认为,罪犯保外就医工作是一项综合执法活动,涉及公,检,法, 司各职能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对批准罪犯保外 就医要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防 止把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流人社会,更要预防执行交接环节上 的脱节.检察机关对监狱罪犯保外就医决定书应当依法审查,监督,发 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在适用保外就医的程序上,应实行公开听 证审理与扩大公示范围相结合的方式,由执行机关驻监所检察机关,省 监狱管理局审核裁决部门以及罪犯参与下,采取听证的方式依法查明 罪犯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依法,客观,公正,严肃予以裁决.建议完 善检察机关对罪犯保外就医的全过程的法律监督. 3撤销保外就医的条件 根据《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罪犯保外就医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一是重新违法犯罪的;二是采取非法手 段骗取保外就医的;三是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疴基本好转的. 应该说,上述三项内容能包括撤销保外就医的大部分隋况,但仍对 实践中的一些情况存在立法漏洞,具体分析如下: 3.1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问重新犯罪或被发现漏罪,但该新罪和漏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应否撤销保外就医.根据执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一 款规定,应当收监执行但没有规定新罪和漏罪是否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但从文意上解释,应当收监执行.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在这种『青况下,不 应撤销保外就医. 3.2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限内主动交待有新罪或漏罪的.应否撤销保 外就医,对此应视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理.如果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重新 犯罪,说明罪犯主观恶性深,则不论新罪是否是罪犯主动交代还是被司 法机关查获的或由他人检举揭发的,应一律撤销保外就医,但符合自首 条件的,量刑时应予以考虑.罪犯在保外就医期内主动交代漏罪的,应 区分不同情况做出处理:漏罪罪行较重的,应当撤销保外就医,实行数 罪并罚,但对罪犯的漏罪按自首处理;漏罪罪行较轻的,为了体现坦白 从宽,鼓励罪犯主动交代漏罪,可以不撤销保外就医. 参考文献 『11王国枢删事诉讼法学tM].北京:北京大学出~~,1998. I2l杨殿升.监狱法学I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1王秉中.监所执法实务fI.北京:法律~~,2003.
/
本文档为【保外就医的法律条件及其制度完善】,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