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炸食品油炸食品
ICS
Q/LZHS 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ZHS02.05—2008
油炸食品
2008-12-01发布 2008-12-30实施
发布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Q/LZHS02.05—2008
前 言
本标准由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付景和 应承东 管臣
本标准于2008年12月01日首次发布。
I
Q/LZHS02.05—2008
油炸食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炸食品的...
油炸食品
ICS
Q/LZHS 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LZHS02.05—2008
油炸食品
2008-12-01发布 2008-12-30实施
发布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Q/LZHS02.05—2008
前 言
本标准由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正业花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付景和 应承东 管臣
本标准于2008年12月01日首次发布。
I
Q/LZHS02.05—2008
油炸食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炸食品的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包装、标识、贮存及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花生、豆类、腰果、桃仁等坚果为主要原料,按一定工艺配方,经油炸制成的各种定型包装的小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GB/T4789.10—200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82—2003 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
GB/T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QB/T1733.1—1993 花生制品的试验方法 检验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GB16565 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
GB7102 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52 大豆
GB10459 蚕豆
GB10460 豌豆
SB/T10025-1992 菜豆
GB10164 核桃
GB10461 小豆
GB/T18010—1999 腰果仁规格
GB 1533 花生仁
GB/T 5009.22-2003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 1
1
Q/LZHS02.05—2008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 3 分类
3.1 麻辣类
将原料油炸后,用辣椒、花椒为主要调味料,制出的酥、香、脆辣制品; 3.2 椒盐类
原料经过一定工艺直接油炸,用花椒、盐为主要调味料,制出的酥、香、脆辣制品; 3.3 五香类
原料经过一定工艺直接油炸,用调味料、盐为主要调味料,制出的酥、香、脆辣制品。 4 要求
4.1 原料
原料必须符合GB 1352 、GB10459、GB10460、SB/T10025-1992、GB10164、GB10461、GB/T18010、GB 1533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4.2 感官要求
感官应符合
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具有原料油炸后应有的色泽
滋味和气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或香味,口感酥脆,无生味、哈喇味及其它异味
形 态 呈整粒或半粒状,颗粒大小基本均匀
组 织 外皮光滑,成熟程度均匀
杂 质 无外来杂质
4.3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的规定。每批次平均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签上标明的净含量,允许误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允许误差
规 格 允 许 误 差(,)
?250克/袋 ?4.5
,250克/袋 ?2.5 4.4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3的要求。
项 目 指 标 备 注
水分(%) ? 2.7 花生类检测项目 酸价(以脂肪计KOH)(mg/g) ? 3.0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g/100g)? 0.25
羰基价(以脂肪计)(mep/?) ? 20
总砷(As计)(mg/?) ? 0.2
铅(以Pb计)( mg/?) ? 0.2
铝(以Al计)( mg/?) ? 100
2
Q/LZHS02.05—2008 4.5 微生物指标
黄曲霉毒素B1的指标应符合GB/T 5009.22的要求,卫生指标应符合表4的要求。
图1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指 标 备 注
黄曲霉毒素B1(ug/?) ? 20 致病菌(沙门氏、志贺氏、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要检出
750 出厂 菌落总数(cfu/g) ? 1000 销售
大肠菌群MPN/100g ? 30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数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1481的规定。
试验方法 7
7.1 感官要求
采用看、闻、品尝的方法进行检验,指标应符合4.2项的要求
7.2 理化要求
7.2.1 水分按GB5749的要求进行
7.2.2 酸价、过氧化值、羰基价按QB/T1733.1的规定进行。
7.2.3 砷按GB/T5009.11的规定进行。
7.2.4 铅按GB/T5009.12的规定进行。
7.2.5 铝按GB/T5009.182的规定进行。
7.3 微生物指标的检验
7.3.1 黄曲霉毒素B1指标按GB/T 5009.22的要求进行。
7.3.2 致病菌的测定按GB/T4789.4、GB/T4789.5、GB/T4789.10的要求进行。 7.3.3 菌落总数测定按GB/T4789.2的规定进行。
7.3.4 大肠菌群测定按GB/T4789.3的规定进行。
8 检验规则
8.1 出厂检验
8.1.1 产品需经生产厂家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8.1.2 出厂检验项目:标签、感官指标、氯化钠含量、固形物含量、净含量、商业无菌。 8.1.3 组批抽样:以一次投料为一批次,随机抽样,最低不少于(不含净含量抽样),等量分成检验试样和备检样。
8.1.4 判定: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使用备检样品对不合格项目复检(商业无菌不合格不得复检),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8.2 型式检验
8.2.1 每半年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亦进行型式检验。
3
Q/LZHS02.05—2008
a、产品试制鉴定投产时;
b、更改关键工艺及原料产地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全部技术要求。
8.2.3 抽样:从经出厂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样品,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袋,随机抽取18袋,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8.2.4 判定: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使用备检样品对不合格项目复检,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9.1 应使用防透水性包装食品包装材料包装,封口严密,若装入干燥剂,抗氧化剂则应无毒、无害。 9.2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
9.3 包装储运图示应符合GB 191的规定。
9.4 运输
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
9.5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
常温条件下,保质期不低于12个月。
4
本文档为【油炸食品】,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