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举报奖励办法

2017-12-28 2页 doc 11KB 32阅读

用户头像

is_531654

暂无简介

举报
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举报奖励办法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网吧管理,有效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举报对象为无为县内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 第三条举报人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提供影像等方式实名举报。 第四条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在接到举报后,边远乡镇90分钟内,附近乡镇60分钟内,县城30分钟内,赶赴现场核实调查。 第五条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制度。举报同一案件的,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同一案件奖励。 第六条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文化市...
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举报奖励办法
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网吧管理,有效遏制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举报对象为无为县内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 第三条举报人可以采取口头、面、提供影像等方式实名举报。 第四条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在接到举报后,边远乡镇90分钟内,附近乡镇60分钟内,县城30分钟内,赶赴现场核实调查。 第五条奖励实行“一案一奖”。举报同一案件的,只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联名举报的,按同一案件奖励。 第六条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经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立案查实后,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 第七条举报人收到领取奖金通知6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举报部门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八条举报受理部门对举报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保密。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 第十条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或举报人与未成年人恶意串通骗取奖金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举报受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伪造、变造举报等骗取奖金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员、监督人员在执法、监督时发现的违法行为,不适用本办法奖励。 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时间为网吧专项整治期间(2011年6月17日至2011年12月31日)。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无为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本文来自初中在线_(),本站所有的资源天天更新,无需注册即可免费下载~投稿地址 ()感谢您访问本站。
/
本文档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举报奖励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