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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税率-劳务公司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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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税率-劳务公司税率劳务报酬税率-劳务公司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西屋电气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检验等劳务适用税目税率问题的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税函[1997]329号 【颁布日期】:1997-05-29 【生效日期】:1997-05-29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西屋电气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检验等劳务适用税目税率问题的批复 (1997年5月29日 国税函〔1997〕32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国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检验等劳务适用税目税率的请示...
劳务报酬税率-劳务公司税率
劳务报酬税率-劳务公司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西屋电气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检验等劳务适用税目税率问题的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税函[1997]329号 【颁布日期】:1997-05-29 【生效日期】:1997-05-29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西屋电气公司提供技术服务、 检验等劳务适用税目税率问题的批复 (1997年5月29日 国税函〔1997〕329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国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检验等劳务适用税目税率的请示》(苏地税函〔1997〕037号)收悉。文中请示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在我国境内向我国有关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及检验等劳务的适用税目税率问题。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即美国西屋电气公司在向我国企业销售机器设备时提供的技术服务和检验劳务按营业税的“服务业,,其他服务业”税目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提供的各种技术培训劳务按营业税的“文化体育业”税目依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如果美国西屋电气公司不能准确提供技术服务检验和培训劳务的,应一律按“服务业”税目5,税率征收营业税。其他有关问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劳务报酬税率表劳务报酬税率表 (2007-05-30 14:42:05) 转载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的办法,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公司全额纳税和差额纳税 劳务公司纳税和发票 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关于对此条政策的理解: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首先双方应有委托书或协议(包括口头协议),委托事项是:“安排劳动力”。 注意:不是将本企业员工安排到用工单位。也就是:如果劳动力(以下称: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人属于劳务公司的人,再到用工单位工作是属于劳务公司为这个单位提供应税劳务,则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缴纳营业税。不能差额纳税。 2、如果用人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其上交的(简称: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差额纳税。 注意: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绝不是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只是工资与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发放。工资表在用人单位体现,上缴的保险也应属于用人单位名头。这时劳务公司差额纳税。 A、对于劳务公司只能开具差额部分的发票(代办手续费或中介费)。 B、对用人单位来说凭“差额部分的发票”加上工资和保险,作为全部用工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劳务公司如何运营 可选择差额纳税,但必须是符合第2点要求:即:工资和保险“代为发放”。否则,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劳务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劳务公司名头。只能是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 三、如果不这样判定,就会造成各行业的混乱。 如:我是一个保洁公司,专门为各单位打扫卫生,那么我提供的 应税劳务是应全额缴纳营业税的,是要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假如我把这个公司改为“劳务公司”。如果员工与我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我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我公司名头,假如可以全额开发票,还可以差额纳税岂不是所有保洁、保安、建筑等行业都可以变成劳务公司。 所以,对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必须按上述解释判定。 涉及到建筑劳务公司如何纳税,国家总局下发过国税函[2006]493号规定如下: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含税及不含税收入) (一)计税依据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三)含税劳务报酬计算 1(表中的含税级距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每次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按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收入额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表1进行) 操作举例: 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 = 应按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额 - 800) * 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50000元的 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如:一次性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 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 = 40000 * (1 - 20%)* 30% - 2000 = 32000 * 30% - 2000 = 7600(元)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免征额3500元) 注: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 税率表 公司西宁惠雅商贸有限公司 人 事 劳 动 合 同 (2014年度) 员工姓名:,,,,,,,,,,,,,,员工职位:,,,, ,,,,,,,,,,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姓 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并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双方合同期为___年。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 至____年___月 ___日止。其中,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 ____年___月 ___日为试用期。试用期为___个月。合同期满, 聘用关系即行终止。 第二条: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 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三条: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 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 工作内容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 ____担任_____ _ ___ 工作。 第五条: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能力,甲方可 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根据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和要 求,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任务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三、 劳动条件及报酬 第六条:甲方实行必须执行公司的上班制度。在保证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乙方每周调整休假一天。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在不受危害的环境下工作。 第八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专业知识培训,甲方有权与乙方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合同另行签订。 第九条:乙方一旦受聘,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图片及视频作为永久宣传使用。 第十条:甲方实行底薪+绩效薪制,乙方正式录用后每月底薪为_______元,乙方确保甲方每月发放工资日为每月的______日发放上一个月底薪。 四、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第十一条: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十三条: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 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全心服务;在聘用期间,乙方不得在同行业兼职,不可私自泄漏甲方企业信息,不可以甲方名义在外私自从事有损甲方企业利益的行为。乙方如违反条款,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在合同期内专业技能得不到有效提高,永不进步的; 4、故意不完成任务,给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5、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6、工作懈怠,对会员接待服务不周,经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他人,影响恶劣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 不能胜任工作的; 10、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变更劳 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的,甲方可提前向职工说明情况: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型、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 裁减人员的; 4、因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未能续租的或市政动迁的等; 5、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6、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贪污受贿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的; 6、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和违反 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二十一条: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见习期),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发放当月工资; 第二十二条: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扣除相当于半个月的工资作为乙方给甲方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双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 凡由培训中心出资进行培训的费用,乙方应按规定赔偿培训费; 第二十五条: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即给对方补偿一个月当月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七、 其他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壹式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 公司劳务合同公司劳务合同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协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试用期为______天。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由所派往的单位负责安排与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 劳务报酬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所派往的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具体,该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由所派往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权利 1.负责要求所派往的单位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派往单位的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和所派往单位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所派往单位的各项工作规定; 2.维护甲方及所派往单位的声誉及正当利益,如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 有关规定由所派往的单位承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由乙方商原企业承担。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延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2.协议期间,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迟一日,须向对方支付一日的违约金,标准为乙方的日工资; 3.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若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逐月续延。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字有效。 3.双方协商不一致,本协议即行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务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的解释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的解释_木子的天空 问:我企业是一个劳务公司,专门为各需要人员的企业提供人员劳务,我们只是争管理费,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差额缴纳营业税。以前我们都是按全额开发票,按差额缴税,但是现在某市某某区地税局专管员让我们按照差额(管理费)开发票(说是纠正以前错误),这样我们对用人单位全额收款不可能开具差额发票,请给予具体解释, 接到该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我们向发票管理处和流转税处(主管营业税的处)进行了咨询。经研究探讨,流转税处主管人员解释了如何纳税及如何开具发票,并说以前一直应该这样执行,可能各地掌握有问题,所以才出现纳税人反映的情况,现将两个处的探讨结果整理并回复纳税人,同时作为12366今后统一解答依据。 答: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派遣)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关于对此条政策的理解: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首先双方应有委托书或协议(包括口头协议),委托事项是:“安排劳动力”。 误区:不是将本企业员工安排到用工单位。也就是:如果劳动力(以下称: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人属于劳务公司的人,再到用工单位工作是属于劳务公司为这个单位提供应税劳务,则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缴纳营业税。不能差额纳税。 2、如果用人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其上交的(简称: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差额纳税。 误区: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绝不是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只是工资与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发放。工资表在用人单位体现,上缴的保险也应属于用人单位名头。这时劳务公司差额纳税。 A、对于劳务公司只能开具差额部分的发票(代办手续费或中介费)。 B、对用人单位来说凭“差额部分的发票”加上工资和保险,作为全部用工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劳务公司如何运营 可选择差额纳税,但必须是符合第2点要求:即:工资和保险“代为发放”。否则,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劳务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劳务公司名头。只能是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 三、如果不这样判定,就会造成各行业的混乱。 如:我是一个保洁公司,专门为各单位打扫卫生,那么我提供的应税劳务是应全额缴纳营业税的,是要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 假如我把这个公司改为“劳务公司”。如果员工与我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我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我公司名头,假如可以全额开发票,还可以差额纳税岂不是所有保洁、保安、建筑等行业都可以变成劳务公司。 所以,对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必须按上述解释判定。 涉及到建筑劳务公司如何纳税,国家总局下发过国税函[2006]493号规定如下: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建筑劳务公司是如何运作的, 建筑劳务公司是如何运作的,其利润的来源主要在哪里, 建筑劳务的分包和工程的分包有在涉税方面区别吗,如何运作对企业更有利,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建筑劳务公司是属于专业承包的建筑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清包的工程。但目前市场上,建筑劳务公司的运作模式属于服务类的性质在经营,目前作为总承包的建筑公司,办理安全类手续,特别是申报标化工地,规定需要班组队伍通过劳 务公司签订合同(当然也有少量的建筑公司是把清工承包给劳务公司操作的),还有建筑项目需要发票来做成本账的。所以,目前市场上的很大一部分比例的建筑劳务公司实质意义上是给总承包的建筑公司提供为满足目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而补充资料用的,还有提供发票,当然,劳务公司享受付出回报----收取管理费(一般在1%?,2%)。 劳务合同属于分包合同,不要单独缴纳营业税(相当于抵扣总包建筑公司缴纳的营业税),仅需补缴印花税等一些小费用,经营成本很小。 急 啊!!!建筑劳务公司要涉及哪些会计科目啊??越详细越好... 一、资产类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 其他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待摊费用、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 五、损益类 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其他业务收入 、 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就派遣劳务公司的差额纳税的帐务处理,转份贴作参考: 举例,一份****用工服务协议,劳务企业与用工单位结算包含代为发放劳动力工资的服务结算款42560,根据用工单位提供的劳动力工资表及社保费明细知道,其中劳动力工资35000(含代扣个税100),社保费3000,服务管理费根据劳动力工资总额的12%提取,即 (35000+3000)*12%=4560,账务处理有两种,一是劳务企业开具全额服务发票,二是劳务企业只开具服务费金额发票,现分别作会计分录: 第一种: 收到结算款42560,并开具全额服务发票 借:银行存款42560 贷:其他应付款-代付工资35000 其他应付款-代付社保费3000 主营业务收入456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50.80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4560*5% 应交税金-城建税4560*5%*7% 其他应交款-教育附加费4560*5%*3% 根据劳动力工资表签字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保费 借:其他应付款-代付工资(35000-100) 其他应付款-代付社保费3000 贷:银行存款37900 缴纳个税 借:其他应付款-代付工资(个税)100 贷:银行存款100 第一种处理,发放后的工资表及缴纳的社保单据应交回用工单位,这劳力本身属于用工单位的雇佣员工。 第二种:就是收到结算款时按应提的劳务服务费开具服务发票给用工单位,并同时开具代发工资代缴保险的收据给用工单位,待代办款项结清后将劳力发放工资单及保险单据交回用工单位,并取得用工单位开具的代办事项结清证明,冲销往来。 (会计分录略) 需要注意的时,第一种的差额纳税,其劳动力工资是代用工单位发放,如果劳动力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那就是雇用关系,可以凭工资表、考勤记录形式支付。如果没签订合同,就不是雇 用关系,但是用工单位取得了劳务公司的全额服务发票,实际上就把这种非雇用关系的劳务风险转移给了劳务公司,而且也容易使用工单位将劳力成本再次入账的可能.间接牵连劳务企业。因此,合理有效操作宜采用第二种,在这种情况下,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金额即为实际收入金额,用工单位的劳力成本单据即为劳务服务发票和工资发放单,劳力合同签订与否的风险全由用工单位自己承担。 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问题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问题 我企业是一个劳务公司,专门为各需要人员的企业提供人员劳务,我们只是争管理费,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差额缴纳营业税。以前我们都是按全额开发票,按差额缴税,但是现在某市某某区地税局专管员让我们按照差额(管理费)开发票(说是纠正以前错误),这样我们对用人单位全额收款不可能开具差额发票,请给予具体解释, 接到该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我们向发票管理处和流转税处(主管营业税的处)进行了咨询。经研究探讨,流转税处主管人员解释 了如何纳税及如何开具发票,并说以前一直应该这样执行,可能各地掌握有问题,所以才出现纳税人反映的情况,现将两个处的探讨结果整理并回复纳税人,同时作为12366今后统一解答依据。 答: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关于对此条政策的理解: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首先双方应有委托书或协议(包括口头协议),委托事项是:“安排劳动力”。 注意:不是将本企业员工安排到用工单位。也就是:如果劳动力(以下称: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人属于劳务公 司的人,再到用工单位工作是属于劳务公司为这个单位提供应税劳务,则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缴纳营业税。不能差额纳税。 2、如果用人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其上交的(简称: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差额纳税。 注意: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绝不是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只是工资与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发放。工资表在用人单位体现,上缴的保险也应属于用人单位名头。这时劳务公司差额纳税。 A、对于劳务公司只能开具差额部分的发票(代办手续费或中介费)。 B、对用人单位来说凭“差额部分的发票”加上工资和保险,作为全部用工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劳务公司如何运营可选择差额纳税,但必须是符合第2点要求:即:工资和保险“代为发放”。否则,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劳务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劳务公司名头。只 能是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 三、如果不这样判定,就会造成各行业的混乱。如:我是一个保洁公司,专门为各单位打扫卫生,那么我提供的应税劳务是应全额缴纳营业税的,是要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假如我把这个公司改为“劳务公司”。如果员工与我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我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我公司名头,假如可以全额开发票,还可以差额纳税岂不是所有保洁、保安、建筑等行业都可以变成劳务公司。所以,对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必须按上述解释判定。涉及到建筑劳务公司如何纳税,国家总局下发过国税函[2006]493号规定如下: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建筑公司跨省提供劳务如何申报纳税 【问题】 外省一建筑公司(已认定一般纳税人)到珠海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已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劳务发生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验,完工后的余料在珠海销售,如何申报纳税, 【解答】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87号)规定, 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 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征税。 你公司虽已就外出建筑劳务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但没有就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并到经营地国税机关报验。按照国税发,1995,087号规定,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货物销售行为,经营地税务机关按6%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公司支付临时聘请人员劳务费涉税事项公司支付临时聘请人员劳务费涉税事项 企业所得税法说“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税前扣除”,但税务局也同时遵从其它限制: 1.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5号》:企业因雇佣临时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福利费支出,准予按规定扣除。并且其中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计入公司工资薪金总额,作为计算“三费”的基数。 2.实际操作的要求: A.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临时工也要签合同; B.按照“国税函【2009】3号”的要求,必须“已经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3.本公司员工工资薪金也请参阅“国税函【2009】3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2011-08-09 17:19:55 提问:我公司聘请10个研究生进行项目研究(未签订聘用合同,未交五险一金),每人每月支付1000元,共支付8个月,计80000元。 请问: 1.此项费用是作为工资薪金费用还是作为劳务费支出, 2.若作为工资薪金费用,是否直接使用工资报销单即可,若作为劳务费支出,至税务部分代开发票,需分别提供什么资料(是否 需要十个人的身份证,),我公司需交纳什么税, 3.若代开劳务费发票时,个人所得税由我公司负担,是否按(1000,800)*20%*10人*8月,3200元交纳,我公司是否可税前扣除, 回复如下: 个人向非任职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提交以下资料清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1)《代开普通发票》;(2)税务登记证副本(对按规定不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3)付款方出具的有效证明,证明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务提供方(即收款方)全称、提供劳务具体内容、价款结算方式(按月、 按次)、付款金额、时间。付款方为个人的,由当事人签章;付款方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4)收款方有效证明(收款方为个人,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收款方为单位,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收款方出具的有效证明);(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您企业应当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企业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若签订的是技术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技术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2010-10-11 16:17 广西地税 【问题】请问行政单位聘请专家进行培训,专家取得的劳务费如何纳税, 【解答】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培训属于“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为3%。另,个人取得劳务收入还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安徽地税税政一处 答复时间:2005-10-14 咨询内容: 我公司因要聘请专家来评审,那付给专家的评审费,我们公司要到税务局开发票,请问这要交哪些税?税率是多少? 回复内容: 按照税收政策规定,代开劳务发票应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按营业税税额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税率城市7%、县城或镇5%、乡村1%,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还要征收个人所得税、水利基金等税费。 如何计算外聘劳务费发票的含税金额, 2011-11-18 问: 1、企业聘请外单位人员支付劳务费,合同规定为税后3000元,其他税费由企业承担,请问到税务局代开发票要开具多少的含税金额, 2、如果企业支付给员工的授课劳务费,可否开具劳务费发票在职工教育费列支,含税的金额如何计算, 答: 1、关于取得税后所得计算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的通知》(国税发[1996]161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为了规范此类情况下应纳税款的计算方法,现将计算公式明确如下: 一、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二、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 20,)]?[1,税率×(1,20,)]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聘请外单位人员支付劳务费,合同规定为税后3000元,应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在允许扣除营业税及附加的情况下,假设税前收入为X,则税后收入为3000元,根据下式: X,X×5.5%,[(X,X×5.5%,800)×20%],3000(元); 得出X,3756.61(元); 应纳营业税及附加:3756.61×5.5%,206.61(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756.613756.61×5.5%),800×20%,550(元); 企业按约定可以替其负担营业税,发票金额应为3756.61元。 当然,目前大多数税务机关将营业税的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若未达到起征点不涉及营业税及附加。 2、《营业税实施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 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 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一)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二)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提醒注意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6号)对不含税级距、税率及扣除数有修改。 因此,职工取得授课劳务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其支出可以计入“职工教育经费”核算,不涉及营业税问题,含税金额按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计算。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缴纳哪些税1、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缴纳哪些税,如果遇到劳务公司乱收费,不 开发票或凭证怎么处理? 答: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交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研费附加等。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2%、地方教育附加(所开发票金额算出的营业税,再乘1%) 2、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用工单位的工资和服务费开什么发 票财税 〔2003〕16号 其中: (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 劳务派遣公司怎样给对方开具发票,应该开具那些项目,还有开票之后该次发票的缴税是怎么计算, 劳务派遣公司开票根据劳务派遣公司与贵单位的协议怎么签,如果派遣工的薪酬福利四险一金均有劳务公司代发,那么劳务公司开具的发票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劳务公司的代理报酬-代理服务费,另一部分是代办费-派遣工的薪酬福利四险一金。 现行营业税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公司计税营业额是全部所得减去各项直接付给派遣工的薪酬福利和为派遣工缴纳的四险一金后的差额。劳 务派遣公司的营业额不是发票总数,而是代理劳务费本身,因此发票必须分两行开,才能明确代办费与代理服务费各是多少。 4、 劳务公司如何纳税和开具发票 问:请问老师:我公司的工人是从劳务公司找的,工人工资直接付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给我单位出具什魔様的票据,劳务公司都缴纳哪 些税,税率是多少, 答:您好~ 劳务公司属于经人事局批准的从事人事、劳务等中介活动的企业 单位。 主要提供服务业中的代理劳务,依法征收5,的营业税,作为一个公司,可能会涉及营业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 企业所得税等。 劳务公司代用工单位安排劳动力,实际上赚取的是代理费用,转付的工资社保等不属于劳务公司的收入,这些会转付给职工和社保 局,并取得工资单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缴款的凭据。 发票开具服务业的发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问:“ 劳务公司代用工单位安排劳动力,实际上赚取的是代理费用,转付的工资社保等不属于劳务公司的收入”,那么劳务公司的营业 税应纳税所得额应如何计算呢, 答: 您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6号”之规定(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 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 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通俗来说,是余额为计税依据,转付的保险等不作为营业额的。 问: 那么请问如果一般性的公司(非劳务公司)应客户的要求借调本公司的某些员至该客户公司工作,客户支付借调员工的工资及应付的社会保险,那么该一般性公司是否也可以开具发票给客户,并且可以不交纳营业税呢,因为该一般性公司并未因此而赚取任何的收益,只是在一定期间将本公司员工借调给其他公司使用。这样理解对吗, 答: 您好~ 1.对于您所提到的问题,属于非常特殊的情况,在实务中是不经 常见到的。 2.如果贵司发生了相关的业务,贵司本身又不属于“劳务公司”,也就是没有代理的资格,在工商局方面来看是,超范围经营,会被适当的罚款3.从税务上来讲,你没有列支收入,税务机关所以会参照劳务 公司的情况来核定收入,这样会对企业纳税上非常不利的。 3、建筑安装发票与建筑劳务发票税率一样嘛,有什么不同,建筑劳务发票这个名称的。如果你做的是建筑劳务,你可以直接开具建 筑安装发票。如果你做的不是建筑劳务,而是其他劳务,那就开具服务发票——劳务报酬。 建筑安装发票只是劳务发票中的一种,各种劳务的营业税都是不一样 的,除建筑安装外,其他的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一样,你可以在百度上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般建筑安装装饰发票税率都是 3.41% (不包括园林建筑) 全国统一的 4、我公司是建筑劳务公司,那应该开建筑安装发票还是建筑劳务发票,要交多少税率,加上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应该开建筑安装发票。综合税率大约3.4%。各地管理不尽相同,以当地税务机关的答复为准。 一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会很低,或者年终汇算清缴。 详情您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5、怎么计算个人所得税以及劳务报酬应纳税费,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00×20%+(32000-20000)×20%×50%=6400+1200=7600元。 6、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王某挂靠在一家公司,然后他以公司名义签订一份合同,一个月劳务报酬是9万,共出车8次,其王某发生的费用(支付给别人工资,油费,餐费等)再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怎么算, 问题补充: 税法这样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他这个怎么算,算是一个月收入9万,还是分开算每 次9/8呢,具体怎么算,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用不用把发生的工资等费用3万扣除了,是不是不用啊我觉得他有扣除标准20%算税就不能扣了吧 最佳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序号 劳务报酬收入额 纳税金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A4000 A-800 20% 2 4000=A21000 A*0.8 20% 3 21000=A49500 A*0.8 30% 2000 4 49500=A A*0.8 40% 7000 7、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 税税额=32000×20%+(32000-20000)×20%×50%=6400+1200=7600元。 8、你要怎么知道你手里的劳务费发票是真的还是假的,手写版普通劳务费发票防伪标志: ?劳务费发票联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 ?劳务费发票监制章和劳务费发票号码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印色为大红色,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 色反应。 机打劳务费发票和定额劳务费发票以及各地的防伪措施,详见监制地税务机关公告。 查询普通劳务费发票的途径: ?能够通过因特网登陆税务网站,访问普通劳务费发票查询栏目,根据网站的提示输入普通劳务费发票的劳务费发票代码和劳务费发票号码就可以迅速查询出手中普通劳务费发票的真伪以及此劳务费发票的开具单位。 ?带着可以辨别真伪的普通劳务费发票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劳务费发票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予以鉴别。 9、请问一下新版的发票专用章何时开始启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启用发票专用章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1.自2011年2月1日起,新办纳税人在使用发票时必须加盖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2.对于已经营纳税人原用的发票专用章可延期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自2012年1月1日起,必须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3.对于已经营的部分纳税人原用的财务印章可延期使用至2011年6月30日。自2011年7月1日起,必须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发票专用章。 劳务费税率计算表用法劳务费税率计算表用法.txt让人想念而死,是谋杀的至高境界,就连法医也鉴定不出死因。。。。。。创]劳务费税率计算工具 傻瓜式 自动计算 这是我自己制作的工具,很好用,有使用说明,可以知道税前算税后的,也可以根据税后算税前的。在企业实际和人谈劳务费的时候很有用。 不过5000以上劳务费还要考虑教育费、营业税等,但是一般企业不代缴,可以不考虑。 相关法律条文: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条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ban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第十一条 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 加征十成。 综合以上法律法规规定,劳务费税率应该这样算: 发放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1、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含)不上税; 2、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800元至4000元(含)的,扣除费用800元,税率为20%; 3、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至25000元(含)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20%; 4、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25000元至62500元(含)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30%,并减2000元速算扣除数; 5、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625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40%,并减7000元的速算扣除数。 劳务费税率计算表.xls ( 23 KB ) 1 我顶~ 劳务费税率计算表用法创]劳务费税率计算工具 傻瓜式 自动计算 这是我自己制作的工具,很好用,有使用说明,可以知道税前算税后的,也可以根 据税后算税前的。在企业实际和人谈劳务费的时候很有用。 不过 5000 以上劳务费还要考虑教育费、营业税等,但是一般企业不代缴,可以不考 虑。 相关法律条文: 《个人所得税法》 : 第三条 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 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条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 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第八条 (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 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 出、表演、广 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 ban 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 所得。 第十一条 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 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 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2 万元至 5 万元的部分, 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 税额加征五成;超过 5 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综合以上法律法规规定,劳务费税率应该这样算: 发放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1、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不超过 800 元(含)不上税; 2、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 800 元至 4000 元(含)的,扣除费用 800 元,税率为 20%; 3、 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 4000 元至 25000 元 (含) 的, 扣除 20%的费用, 税率为 20%; 4、 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 25000 元至 62500 元 (含) 扣除 20%的费用, 的, 税率为 30%, 并减 2000 元速算扣除数; 5、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 62500 元的,扣除 20%的费用,税率为 40%,并减 7000 元的 速算扣除数。 劳务费税率计算表.xls ( 23 KB ) 1 我顶~ 劳务费扣税公式劳务费扣税公式(补充个税) 1.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00×20%+(32000-20000)×20%× 50%=6400+1200=7600元 2.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费用扣除标准及税率如下: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附: 税率表一(适用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公司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有何规定劳务公司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有何规定, 发布日期: 2009-06-26 选择字号 [大 中 小] 点击1026次 答:根据省局苏地税一函[2006]3号《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管理操作意见》规定:对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本条所称的劳务公司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 件:(1)其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允许其从事劳务派遣或劳务中介业务,同时必须取得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2)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双方应签订劳动力派遣或中介合同;(3)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在结算价款时应分别核算具体用工人员的实际工资(包括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中介费(管理费),实际工资应全额发放给劳动力,其他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劳务公司只取得中介费(管理费);(4)其派遣的劳动力提供的劳务必须是本单位经营范围之外的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罗定市罗梅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7]295号 【颁布日期】:2007-03-08 【生效日期】:2007-03-08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罗定市罗梅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国税函〔2007〕295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罗定市罗梅公路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7〕8号)收悉,批复如下: 罗定市罗梅公路有限公司是1996年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建设、经营国道324线罗城至梅竹路段公路以及该公路汽车运输综合配套服务,其中建设、经营国道324线罗城至梅竹路段公路的项目属于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的规定,同意罗定市罗梅公路有限公司从事公路建设经营项 目(不含汽车运输综合配套服务)取得的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三月八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7]160号 【颁布日期】:2007-02-07 【生效日期】:2007-02-07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国税函〔2007〕160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申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7〕7号)收悉,批复如下: 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2003年在广州(属沿海经济开放区)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建设与经营管理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广州海南至顺德碧江段,以及该公路沿线的配套设施、服务设施,属于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 号)的规定,同意广东广珠西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和经营管理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广州海南至顺德碧江段及其配套设施取得的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二月七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7]271号 【颁布日期】:2007-03-06 【生效日期】:2007-03-06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批复 (国税函〔2007〕271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粤国税发〔2006〕224号)收悉,批复如下: 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是2003年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建设和经营管理广州市从化街口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属于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3目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 号)的规定,同意广州广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从事公路建设经营项目取得的所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三月六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容县新容公路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5]287号 【颁布日期】:2005-04-05 【生效日期】:2004-01-01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颁布机构】: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西容县新容公路 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5]28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西容县新容公路有限公司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桂国税发[2005]31号)收悉,批复如下: 广西容县新容公路有限公司是1997年成立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范围为广西容县城区公路、玉容一级公路容县段及沿线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属于从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3项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国发[1999]13号)规定,同意广西容现新容公路有限公司从2004年度起,减按15%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附件三: 校内人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工资薪金,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从2011年9月1日起,起征点为3500元)。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3%至45%)计缴个人所得税。 三费一金是指社保费、医保费、养老费和住房公积金 计算公式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王某当月取得工资收入9400元,当月个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共计1000元,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则 王某当月应纳税所得额=9400-1000-3500=4900 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4900×20%-555=425元。 校外人员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劳务报酬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于纳税人每次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50000元的部分,适用40%的税率 计算公式是: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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