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首页 > 济南市对楼间距的规定

济南市对楼间距的规定

2018-03-01 1页 doc 11KB 52阅读

用户头像

is_117578

暂无简介

举报
济南市对楼间距的规定济南市对楼间距的规定 一、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A、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 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B、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方位角 0,15,30,45?,,60? 15?(含) 30?(含) 45?(含) 60?(含) 折减值 1.0L 0.9L 0.8L 0.9L 0.95L 注:1、表中方位为正 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2、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
济南市对楼间距的规定
济南市对楼间距的规定 一、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的规定:A、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 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B、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5.0.2—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方位角 0,15,30,45?,,60? 15?(含) 30?(含) 45?(含) 60?(含) 折减值 1.0L 0.9L 0.8L 0.9L 0.95L 注:1、表中方位为正 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2、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3、本表指标仅用于无其它日照 遮挡的平行布置条式住宅 之间。4、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 高 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2) 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 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 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二、济南市对日照间距的规定:1、 建筑高度36米(含36米)以 上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当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0.7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6米; 2、 建筑高度24米(含24米)以 上36米以下的高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应当不小于该高层建筑相对高度的1倍,同时满足北侧居住建筑居室在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少于1小时,但最小建筑间距不得小于30米; 3、 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 多、低层建筑与北侧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在新建设区应当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5倍,在旧城改造区 不小于该建筑物相对高度的1.3倍。
/
本文档为【济南市对楼间距的规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