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中心医院高压氧治疗室建筑及周边附属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九年八月
目 录
目 录-----------------------------------------------------------------------------1
第一章 投标须知----------------------------------------------------------------2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
二、投标须知-----------------------------------------------------------------------6
(一)总则--------------------------------------------------------------------------6
(二)招标流程说明--------------------------------------------------------------7
(三)废标条款……………………………………………………………………….13
(四)资格审查文件制作--------------------------------------------------------14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16
第二章 合同条款---------------------------------------------------------------29
工程质量保修书--------------------------------------------------------46
第三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
)----------------------------------------66
第四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68
招标图纸目录 (图纸另册)--------------------------------------------------6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7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
招标代理: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番禺城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
2
工程名称
番禺中心医院高压氧治疗室建筑及周边附属工程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番禺中心医院内
4
建设规模
番禺中心医院高压氧工程建筑面积约963平方米、总高8.7米
5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验检测、包配合整体竣工验收(含相关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包验收合格、图纸总价大包干。
6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所有建筑单体的:土建施工、消防安装、水电安装、装饰、周边道路工程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细的招标范围应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最终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为准),具体以施工图数据为准。
8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09 年 7月 30日,施工总期: 100日历天。
9
资金来源
区财政和自筹
10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本工程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报价,综合总价大包干方式结算
11
投标报名及报名费用
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0:00时至2009 年8月
14日16:00;
报名及缴纳报名费用方式:
1、投标人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番禺区试点项目的外网投标报名指引》和《外网报名费收取模块用户手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会员区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并完成网上投标报名及网上缴费。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分别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和投标报名网上缴费回执。(若因网络原因不能完成网上缴纳报名费,投标人可在投标登记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现场缴交)
2、投标人持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和投标报名网上缴费回执在投标登记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领取报名费发票。
12
领取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或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下载。
13
现场踏勘
时间:自2009年 8 月 15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番禺中心医院内
说明:为方便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将从2009年 8 月 15 日起在现场设置详细说明及标识,请投标人踏勘时留意。
14
投标答疑
收集疑问时间:2009年 8 月11 日至2009年 8 月 20 日17:00时截止;
反映问题方式:网上无记名方式提交;
反映问题途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该项目专区凭密码进入并提交发布相关问题,进入专区的路径为:进入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后,点击网页下方的“招标答疑”专区进入,再点击“切换至投标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2009年8 月 11 日至2009年 8 月 20 日17:00时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投标人问题列表” ,输入密码(密码为:34399895,请投标人注意保密)进入到提问区域,并可以查看所有的问题以及无记名或匿名提出自己的问题。若已经超过答疑时间,则只可以浏览答疑纪要。
招标答疑和有关补充通知将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密切留意。
15
投标最高报价值
本工程投标设置最高报价值为 5165535.43 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 205692.68 元。
本工程投标最高报价值的70%为人民币 3615874.80 元。
1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方式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900006。开户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凭年度投标保证金缴费证明卡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详见投标须知第(二)部分第4项 “投标保证金”内容)
17
资格审查文件份数
一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应另行提交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副本给招标单位)。
18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
20
投标登记地点、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及截止时间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时间:2009年9月7日8时30分开始接受投标登记9时30分截止。
投标登记要求: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按招标文件指定的上述时间和地点到达番禺交易部缴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领取登记号码,并按登记号码顺序缴交招标文件费200元、图纸制作费300元和投标保证金后,履行投标登记。履行投标登记时,应出示按要求填写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或被委托人身份证(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网上投标报名回执、缴交投标报名费凭证或回执、缴交招标文件(图纸)制作费收据、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以供核验。
21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9月 7日9时30分;
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
22
评标办法
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23
评标委员会
本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24
履约担保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 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提交。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未提交履约保证金且未征得招标人同意延期缴交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取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
25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定义
1.1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6)“书面函件”指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2、招标说明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设计说明:
2.4工程施工特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重要提示
4.1本招标项目欢迎所有符合招标公告所列投标人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但如经对照不能全部符合投标人条件的,敬请切勿通过弄虚作假等方式强行报名参投,否则不但会造成投标费用等经济上的不必要损失以及导致项目负责人被锁定,而且存在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和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极大风险。
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严格按规范要求开展投标活动。投标人一旦提交投标文件,从法律上即视为对招标文件等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全部文件所列条款、要约的认可。
(二)招标流程说明
1.投标报名
1.1 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附件《番禺区试点项目的外网投标报名指引》和《外网报名费收取模块用户手册》(也可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专区进行下载),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投标报名和网上缴纳报名费,并分别打印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和投标报名网上缴费回执。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和网上缴纳投标报名费回执为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及缴费的凭证,投标人应妥善保管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验。
1.2 若因网络原因无法完成网上缴纳投标报名费,投标人可在履行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缴交。
1.3 投标人报名时一旦点击确认项目负责人并完成报名,即导致该项目负责人被锁定。若投标人中途放弃投标或未中标,该项目负责人也须待该项目招标工作完成后方能解锁。因保密原因,投标人不得在报名后因中途放弃投标或其他理由而要求招标人或有关部门对其项目负责人进行解锁。招标人及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不承担投标人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2、踏勘现场
2.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投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 为方便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已在现场设置详细标记及说明,请投标人在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时详细阅读。
2.3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以及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自行踏勘。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4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及责任。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自行进入招标人的建设工程项目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因进入项目现场后,由于自身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相关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其踏勘相关行为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3、招标答疑
3.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该项目专区凭密码进入并提交发布相关问题,进入专区的路径为:进入广州建设交易中心网站后,点击网页下方的“招标答疑”专区进入,再点击“切换至投标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2009年8 月 11 日至2009年 8 月 20 日17:00时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投标人问题列表” ,输入密码(密码为:34399895,请投标人注意保密)进入到提问区域,并可以查看所有的问题以及无记名或匿名提出自己的问题。若已经超过答疑时间,则只可以浏览答疑纪要。
3.2招标答疑纪要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该项目专区集中发布。答疑纪要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视为签订合同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3.3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以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3.4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澄清与修改
3.4.1招标文件(和图纸)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和图纸)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3.4.2招标文件(和图纸)的修改和有关补充通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专区上发布,招标文件(和图纸)的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4.3 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专区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和图纸)以及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有矛盾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并自行承担因不及时了解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造成的损失。
3.4.4若因工程特殊情况,或为使投标人详细考虑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对编制投标文件的影响,招标人有权酌情推迟或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推迟或延长的具体时间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专区上以修改、补充通知等形式予以明确。若招标人未发出推迟或延长截标时间的相关通知,则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4.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答疑纪要、招标图纸、补充通知等)在招标过程中仅通过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布,不提供纸质文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把经盖章的纸质文件发至中标人。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履行投标登记时(或投标登记前)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以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有效方式(不得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票据的付款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将不出具收讫证明,并将导致投标人无法履行投标登记等工作,请投标人特别留意。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日前直接实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现场缴交或确认。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开户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账号:44001583404059900006;开户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
4.2以银行转账、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有效方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履行投标登记时提交相关单据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确认后,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登记时持年度保证金缴费证明卡直接进行投标登记(必要时由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现场验证确认)。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低于本项目所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的,则以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准,无需补充差额。
4.3未中标人,于发出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后,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办法:退保人直接前往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按要求提供了履约保证金,招标人确认到账后才能办理退保手续,中标人的退保办法在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后与未中标人的退保办法相同。
4.5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4.5.1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5.2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放弃中标的;
4.5.3投标人存在与《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承诺事项不符情形的;
4.5.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5.投标登记
5.1 参加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 9月 7日9时30分前到达番禺交易部,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领取登记号码,并按登记号码顺序缴交招标文件费200 元、图纸制作费 300 元和投标保证金10万元后,履行投标登记。履行投标登记时,应出示按要求填写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或被委托人身份证(限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网上投标报名回执、缴交投标报名费凭证或回执、缴交招标文件(图纸)制作费收据、缴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等资料原件以供核验。
5.2《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是投标申请人根据招标设置的资格审查条件自行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自审表》内容经核实有虚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报行政管理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5.3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更换资审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登记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补充或更换资审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登记资料。
6、开标程序
6.1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查验投标人是否在广州市建委备案、项目负责人是否与报名时一致、是否以建造师身份网上报名。
6.2开标时,招标人将依法对履行完投标登记手续且符合上述第6.1点要求的投标人当众开标。开标时仅对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等情况进行开标,不对报价予以排序。
6.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宣读:a、投标人名称;b、投标文件密封情况;c、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以及开标记录表中的其他必要内容。
6.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摇取下浮点数及相同报价排序处理
7.1摇取下浮率。首先,摇珠确定该工程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χ:由招标人代表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和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从0-5个号码球中,通过随机方式摇出三个号码球(摇出后放入继续参与摇珠),取三个号码球的平均数作为下浮百分点数X(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点,末位按四舍五入原则计取,例如0.00%)。(详见附表七“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确定程序” )。摇取下浮率工作完成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及有关参与人员对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进行签字确认。
7.2相同报价排序的处理
7.2.1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出现报价相同情况的,在摇取下浮率后采取公开摇珠方式随机确定排名次序。其具体做法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第一轮随机摇出相同报价投标人的代号,再将对应的号球放至摇珠器中,通过第二轮摇出报价相同投标人的排序先后。
7.2.2招标人、招标代理以及交易部见证人员应对上述随机产生的排序结果予以确认。
8、评标、定标程序
8.1投标报价排序
8.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参加开标所有投标人不高于投标最高报价值,不低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70%投标报价的投标人,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标报价平均值:投标人在5-10人的,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1-30人的,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31-50人的,去掉5个最高值和5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51-100人的,去掉10个最高值和1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在100人以上的,去掉20个最高值和20个最低值后进行平均,得出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乘以(100%-下浮点数x%)后得出评标参考值。将参加开标不超过最高报价值的所有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报价对比评标参考值计算出相应的偏离值(即投标报价减去评标参考值的绝对值),并按照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出现偏离值相同情况的,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在前;若出现报价相同情况的,按7.2摇珠结果确定相关投标人排名先后次序)。招标人根据上述原则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排序后,评标委员会专家对前9名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8.1.2通过上款8.1.1方式确定的投标人投标报价排序非因计算错误原因,不得(因其他任何原因)予以调整或改变。
8.1.3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均精确到“分”。若投标报价平均值、评标参考值、偏离值出现“分”以下小数的,按四舍五入方式计算。
8.2评标委员会
8.2.1投标文件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本工程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委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
8.3评审对象和内容
8.3.1招标人只对不高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和排序。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报价值的投标文件将不参与评标和排序。
8.3.2按照偏离值从低到高的排序,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取前9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当前9名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投标文件经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将视情况将投标报价排名在第10-20名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依次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的投标人中,按原投标报价与评标参考值偏离值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第一至第三中标侯选人。
8.4资格审查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8.4.1资格审查文件中全部符合本章附件2《资格审查文件审查表》中情形的,结论均为通过。否则就为不通过,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后,其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编制《资审报告》。
8.4.2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评标,但并不影响其他投标人原投标报价的排名次序。
8.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8.5.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中全部符合本章附件3《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中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5.2投标人的无效标书并不影响其他投标人原投标报价排名次序。
8.6推荐中标候选人
8.6.1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后,确定中标候选人前,应对投标报价排序进行复核。如发现原排序有计算错误,应予以更正,并按更正结果重新评审。
8.6.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排序复核后,在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报价排序,依次推荐前3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至第三中标候选人,并编制评标报告。
8.6.3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投标文件全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名的,将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认真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调整招标
,报有关部门审批后,重新组织招标。
8.7 补充条款
8.7.1评标工作结束后,如发现参与本次投标的个别投标人有违法违规或其它不良行为,只要中标候选人无过错,中标结果不予更改。
8.7.2中标公示后,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主动放弃,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因违法违规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第二中标候选人出现上述情况的,由第三中标候选人递补。出现上述情况时,中标价根据“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即递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低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的,递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递补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的,则中标价按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执行。若出现递补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情形的,在核发中标通知书前,递补中标候选人应出具修改投标报价确认书。不同意修改投标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9、开标及评标纪律
9.1开标后,直至中标公示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9.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不公正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及增减工程核算
10.1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仅作为投标人核算投标报价的依据,而不是今后计算增减工程的工程量的根据。
10.2评标委员会不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报价进行算术校核。该施工工程的工程量以招标人招标文件、图纸及发布的补充公告、答疑纪要中标明的为准。
10.3对于施工中招标文件及图纸之外的增减工程,按照本招标文件后附《合同条款》中有关规定执行。《合同条款》中未明确规定的, 按照政府发布的各种材料及人工价格核算后下浮20%计算。
11、投标费用
11.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1.2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11.3投标申请人无记名缴纳招标文件及图纸制作费:共计 500 元。其中招标文件制作费:200元人民币;图纸制作费: 300 元人民币,上述费用不予退还。
11.4中标人应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金额为中标总金额的0.9‰。
12、其他说明
12.1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投诉有效期实名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或申诉。对于超出投诉有效期投诉、无记名投诉或与本次投标无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招标管理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
12.2经审查,中标候选人全部被取消候选人资格的,本次招标失败。
12.3经审查,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予以报招标管理部门严肃处理。
(三)废标条款
1.投标登记
1.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登记:
1.1.1 未履行网上投标报名手续,或逾期到达指定投标登记地点,或未按要求履行投标登记、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1.1.2不能提交相关证明、证件等资料原件或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及图纸制作费的;
1.1.3投标人法定代表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上被委托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1.1.4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未密封或未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1.1.5《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中,投标人自审不合格的;
1.1.6不是以投标企业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1.2除上述1.1列明情况之外的任何情形,均不得作为拒绝投标登记的原因或理由。
2、开标程序
2.1投标人企业未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内容为准)、或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或项目负责人不是以建造师身份网上报名的,将不得参加开标。若在开标过程中、评标前或评标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不参与计算排序,且其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标程序。
2.2 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密封袋中未放置有《资格审查文件》或投标文件密封袋中未放置有《投标文件》“正本”,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不参与计算排序,且其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标程序。
2.3 《建设工程投标书》中“投标总价”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栏中“大写”和“小写”数字不一致或大写书写中出现错别字、异体字等不规范表述的,将视为无效报价,若在开标过程中、评标前或评标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将不参与计算排序,且其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标程序。(对是否一致存在争议的,应先予以开标,并如实记录,再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予以裁定)
2.3除上述2.1、2.2和2.3列明情况之外的任何情形,均不得作为拒绝进入开标和拒绝进入计算排序及评标程序的原因或理由。
3、资格审查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资格审查文件的封面及骑缝加盖投标人的法定公章;
②投标申请公函按要求盖章,所署日期为在公告后开标前,且须向本工程招标人提出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
③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应自审全部条件符合招标要求,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中法定代表人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另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参加投标登记人员应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⑤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年检页(空白页也须提供)复印件应显示企业在有效期内,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⑥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符合招标公告企业资质等级及专业要求;
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内;
⑧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专业及资格等方面要求,且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⑨具有经投标人盖章确认的“投标人承诺书”,且承诺对象为招标人;
⑩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不是同一个人的。
3.2资格审查文件符合上述3.1要求的,结论均为通过。否则就为不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不符合上述3.1要求之外的任何理由排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
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4.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投标文件的封面及骑缝加盖投标人的法定公章;
②建设工程投标书按要求盖章,致招标人栏目填写正确,并填写有效的投标总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中法定代表人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另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参加投标登记人员应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④技术承诺函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并加盖法定公章;
⑤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一览表应加盖法定公章,并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⑥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并加盖法定公章;
⑦投标文件之间不存在异常雷同现象(由不同单位独立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可能存在的相同)。
4.2投标文件符合上述情形的,为有效标书,否则为无效标书。评标委员会不得以不符合上述4.1条件之外的任何理由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或排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为无效标书后,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资格审查文件制作
1、资格审查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资格审查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资格审查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1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
2.2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按附表一格式填写);
2.3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按附表二格式填写,一份附在资格审查文件内,一份在投标登记时单独递交)
2.4投标申请公函(按附表三格式填写);
2.5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表四格式填写);
2.6报名代表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附表五格式填写);
2.7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年检页(年审页空白也要提供)的复印件;
2.8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10拟委派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
2.11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2.12没有违反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九.6、7、8、9、10点要求的承诺书(按附表六格式填写);
注:资格审查文件须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每页必须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签署,否则资格审查文件无效。
3、资格审查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交份数为一份。
3.2资格审查文件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资格审查文件每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并加盖骑缝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资格审查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如资格审查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3.3资格审查文件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的排列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其规格为: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使用书式装订。
4、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4.1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5、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撤回或对资审文件作出任何修正或补充。
6、资审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6.1资审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资审文件:
6.1.1资审文件正本一份,装袋密封为一包;
6.2资审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资审文件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
6.3资审文件的标记要求:包上应具有以下标记(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6.3.1 招标人的名称;
6.3.2 投标人的名称及联系电话
6.3.3 “[工程名称]项目资审文件”字样;
(五)投标文件组成
正式投标人应在充分理解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资料、施工图纸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招标人不对投标人错误理解招标文件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的组成(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书)
2.1投标文件只包含经济标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2.2.1目录;
2.2.2建设工程投标书(按附表八格式填写,“投标总价”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大写”和“小写”栏中数字必须一致);
2.2.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按附表四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按附表五格式填写);
2.2.4技术承诺函(按附表九格式填写);
2.2.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按附表十格式填写);
2.2.6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一览表(按附表十一格式填写);
2.2.7承诺书(按附表十二格式填写);
2.2.8按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报价书,报价书封面需编制人和审核人签名及盖单位公章;
2.2.9电子文件,包括用Microsoft Excel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报价书,用Microsoft Word 软件或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投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文件光盘要求一套)。
3、投标文件格式
3.1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的组成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4.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方式。
4.2投标报价的计费参考依据:
计价依据: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东省有关工程计价办法等设置清单法的形式计价。
4.2.1工程计费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以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文件规定;
4.2.2施工图预算包干费按规定自行考虑计取;
4.2.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包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安全施工)按规定计取。
4.3.1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施工图纸完成项目,招标人将不另外给予支付费用。
4.3.2本招标工程项目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施工招标图纸及答疑纪要所含所有内容,投标人必须认真复核、计算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工程量,若正式投标人在投标集中答疑前对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未提出澄清建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此工程量清单已包括施工招标图纸所含所有内容,中标后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以工程量清单不准确为理由或借口做增加工程签证,招标人对清单的正确和准确不负任何直接和间接的责任,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中标后,招标人不再支付由此带来的任何费用。本工程所发图纸已经经过投标人验收登记,为完整和清晰的,开标后,中标人不得以图纸是否完整或清晰提出变更工程量和结算价。
4.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定金额、预留金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4.3.4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全部完成施工图纸和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也不发生改变。
4.3.5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图纸、招标文件以及答疑纪要未包含的内容,可视为增加工程。工程实施期间所需增加的工程量或项目,必须由设计单位出图,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审核后,中标单位在收到图纸7天(日历天)内申报施工计划、安全措施方案和增加工程预算,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招标人审定。实施过程中,所有增加工程项目,必须由监理人员现场确认,招标人指定的变更管理人员签证、登记后,才能视为新增项目或增加工程量,并以此为结算依据。变更或增减工程价款,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
(1)投标单价可以适用或参考的,则执行投标单价;
(2)同一或类似项目在投标报价中有两个或以上不同单价的,则执行较低的投标单价;
(3)若投标单价不能适用或参考时,则按2006年的广东省综合定额计价,利润为27.5%、预算包干费为1%,人工及机械台班价格按穗建造价[2009年第1季度]等有关文件执行,材料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2009年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同类同档次产品报价的80%计算(商品混凝土按90%、钢材均按100%);
(4)若投标单价不能适用或参考,相应定额也没有相应单价子目的,则由双方协商约定,协商不成,招标人另行分包。
4.3.6暂定金额
4.3.6.1暂定金额指招标范围内的少量项目因设计深度不足等原因,暂无法确定具体工作范围、工程量或技术标准以供有效竞价,因而采用暂估固定价报价的金额,该项金额尚未经过投标竞争。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协商确定价格,若价格超过暂定金额10%的,则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作补偿。
4.3.6.2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本项目承包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本项目承包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本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纳入其报价中。招标人将视为此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4.4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5承包人按番建设〔2006〕22号文件规定购买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6本工程按番建发〔2006〕13号“关于实行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统一管理的通知”执行,所需费用由各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投标货币
5.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6.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需打印或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6.3 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面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6.4投标文件正本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原件或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每页必须盖投标人公章, 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为原件或正本的复印件, 若投标文件副本为正本(已逐页加章)的复印件,可在封面以及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内页无须逐页加盖公章。如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签署。
6.5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投标人联系电话,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
6.6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6.7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能撤回或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修正或补充。
7、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记
7.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投标文件:
7.1.1经济标投标文件正本(1本)、经济标投标文件副本(2本)、经济标电子文件光盘(先独自封好)一起装袋密封为一包;
7.2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
7.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包上应具有以下标记(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7.3.1 招标人的名称;
7.3.2 投标人的名称及联系电话;
7.3.3 “[工程名称]项目投标文件”字样。
8、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8.1定标后,招标人将就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三个工作日。
8.2《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颁发,并经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
8.3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中标通知书》。
8.4中标人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上报招标管理机构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9、合同
书的签订
9.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定合同和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9.2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9.3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账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招标人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拨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0、履约担保
10.1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 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提交。若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未能取得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第二中标人替补。
10.2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订施工合同的工作,并将中标人已签妥的施工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提交招标人。若不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第二中标人替补。
10.3如果中标人不遵守以上规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1、预付款银行保函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点“工程预付款”。
12、合同生效
12.1在合同双方全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
13、腐败与敲诈行为
13.1在招标和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和承包人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
13.2对本条款的规定,特定义如下词汇:
1)、“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从而影响招标人有关人员工作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在提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招标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招标人无法从公开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3)、如果投标人被认定在本招标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被取消投标资格。
附件1
投标人答疑专区使用指南
1. 点击中心首页右上方:招标答疑,进入招标答疑专区
2.
3. 进入答疑专区后,业主或代理,点击左边“招标方登录区”,输入其在中心外网登陆会员区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到招标人服务区。
(丢失用户名、密码的可以联系IC卡窗口办理)。
4. 在招标人服务区内可以选择“配置招标答疑”、查看投标人问题答题以及填写答题纪要。首先:选择“配置招标答疑”对答疑时间及访问密码做设置。
进入到自己所代理的所有项目的列表后,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要答疑的项目,点击配置进入到设置页面,在弹出的页面制定浏览密码,投标限价以及答疑时间。(修改配置
同上)。
同样,在点击了“投标人问题列表”和“填写答题纪要”后,可以通过查找对应的项目来分别查看投标人所提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形成答题纪要的文档。
4、对于投标人或其他人员,从首页进入答疑区后,点击“切换至投标人”可以在线提问,浏览答题纪要。
进入“在线提问”,会显示目前所有的项目。通过编号或名称找到所要答疑的项目,当当前时间仍处于业主设置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投标人问题列表”,输入从业主或代理那里取得的密码,进入到提问区域,可以查看所有的问题以及提出自己的问题。若已经查过答疑时间,则只可以浏览答疑纪要。
浏览答疑纪要。在任何时间,只要进入该区域就可以根据项目查询到某个项目截止到当前时间,由业主或代理发布的答疑纪要文件。
附件2: 资格审查文件审查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审内容
……
1
资格审查文件的封面及骑缝加盖投标人的法定公章;
2
投标申请公函按要求盖章,所署日期为在公告后开标前,且须向本工程招标人提出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应自审全部条件符合招标要求,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中法定代表人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参加投标登记人员应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5
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年检页(空白页也须提供)复印件应显示企业在有效期内,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6
企业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且符合招标公告企业资质等级及专业要求;
7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依照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内;
8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专业及资格等方面要求,且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9
具有经投标人盖章确认的“投标人承诺书”,且承诺对象为招标人;
10
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不是同一个人的;
结论
资格审查文件是否通过
注:1、审查项为“通过”的打“○”,审查项为“不通过”的打“×”
2、凡全部符合以上情形的,结论均为通过,凡出现一种与以上情形不符的,结论为不通过。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附件3: 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审内容
……
1
投标文件的封面及骑缝加盖投标人的法定公章;
2
建设工程投标书按要求盖章,致招标人栏目填写正确,并填写有效的投标总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中法定代表人应与投标人营业执照相符,并加盖公司公章。另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参加投标登记人员应是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4
技术承诺函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并加盖法定公章;
5
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一览表应加盖法定公章,并按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配备;
6
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并加盖法定公章;
7
投标文件之间不存在异常雷同现象(由不同单位独立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可能存在的相同)。
结论
投标文件是否为通过
注:1、审查项为“通过”的打“○”,审查项为“不通过”的打“×”;
2、凡全部符合以上情形的,结论均为通过,凡出现一种与以上情形不符的,结论为不通过。
3.如对本表中某种情形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评审组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审组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附件4
投标文件开标情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开标时间:2009年 月 日
质量要求:
工期要求: 日历天
投标最高报价值: 投标最高报价值的70%:
投标人名称
记录内容
……
“投标文件” 密封性和包装完整性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提供
建设工程投标书
投标总价
(万元)
总工期
(日历天)
质量
标准
项目
负责人
报名时
投标时
建设工程投标书是否按要求进行盖章
投标人委托人确认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见证人:
日 期: 2009年 月 日
附件5
定标计算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09年 月 日
工程质量要求: 工期要求: 日历天
投标最高报价值: 投标最高报价值70%:
序号
投标单位
报价
平均价
评标参考值
平均价×(1-X%)
偏离值
排
序
经计算,推荐 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
承包人(全称): (中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番禺中心医院高压氧治疗室建筑及周边附属工程
工程地点: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内
工程内容: (招标文件的招标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番计【2004】13号文
资金来源: 区财政和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完成本项目的番禺中心医院高压氧治疗室建筑及周边附属,包括:土建、室内装修、消防、水电安装、周边道路绿化等工程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细的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表》、设计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为准。
三、合同工期: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为2009年 月 日,2009年 月验收,交付使用;总工期: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按照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合同规定施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必须达到新竣工备案制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中标价) (人民币)
¥: (中标价)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禺中心医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以下顺序执行:
(1)本合同总则及附件1、附件2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
3.2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及广州市、番禺区现行建设管理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标准、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提供。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第3.3项执行,其中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本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图纸5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项执行。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不适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及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6款执行及发包人与本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6款执行及发包人与本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合同执行。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发包人现场代表
职权:代表发包人行使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进行现场管理和施工协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约定。
6、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
6.1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并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236-2001)。项目负责人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如下:
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务:
技术负责人姓名: 职务:
6.2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若不具备下列条件,则按合同价款2% 扣款,发包人将作好记录,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1)新更换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所报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一致且资格等级一致或更高;
(2)不能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服务;
(3)至少提前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4)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会议或监理组织的每周例会,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出席(经发包人批准除外),第一次缺席给予警告、第二次缺席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起,每缺席一次按合同价款2%扣款,发包人做好记录,在工程款中扣除。
6.3 若项目负责人或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在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工作态度差,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综合素质;若承包人逾期不撤换,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2 % 计付罚款,发包人做好记录,在工程款中扣除。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在开工前三天完成,场地清理、平整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
⑵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不提供水、电接驳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通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场地内接驳水、电管线和用电、用水、通讯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承包人安装独立的施工用水、用电计量表,按水表、电表实际用量缴回水电费给供给单位。承包人为保证工期和质量而采取的其他措施(包括自行发电、自行供水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发包人不再补偿。
⑶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三天。
⑷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三天提供地质资料;发包人不提供地下管线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勘查,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
⑸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三天。其中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申请批准手续由承包人自行办理。
⑹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交验。
⑺ 提供图纸与技术资料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招标施工图和有关技术资料4份。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施工图和有关技术资料提供给与本工程无关的人员和单位。
⑻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三天。
⑼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⑽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约定。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对通用条款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作而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担的,承包人已在投标时审慎报价,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再作补偿。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
⑵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十五号提供一次完成工作量报表及余下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报表各一份。
⑶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9.1项第(3)点,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⑷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办公和生活房屋共25平方米,办公桌椅3套,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⑸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项第(5)点,该项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⑹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须负全责保护所有成品,直至工程移交为止,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内。
⑺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负责保护,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因施工过程造成的破坏,由承包人负责其翻修费用及赔偿责任。
⑻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按广州市和番禺区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场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要求;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使竣工现场干净、整齐。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不能满足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不予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⑼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①定位点保护、资料交接、技术交底。②配合本工程其他施工单位施工。③在发包人协助下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⑽ 负责缺陷责任期间工程的养护与清扫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定标后三个工作天内。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后三个工作天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按双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执行。
10.3工程中主要的阶段性进度计划:
10.3.1 2009 年 月 日前完成桩基础工程 ;
10.3.2 2009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结构 ;
10.3.3 2009 年 月 日前完成 所有施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
10.3.4 2009 年 月 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完毕。
13、工期延误
13.1实施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因征地拆迁等原因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酌情签认,工期顺延,但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有关风险承包人已考虑在合同总价内。
13.2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除非发包人书面认可的原因,本工程不同意其它任何理由的工期顺延。承包人必须在工期延误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书面申请确认,逾期申请发包人不予接纳;
13.2.1承包人因材料供应、施工劳力和机具设备不足、管理不善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而影响工期的,均属承包人责任,不能借此顺延工期及费用索赔。承包人应采用有效措施,努力将受影响的工期补回,但不能免除发包人根据合同规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13.2.2由于下列原因而影响施工进度,而且受影响的的工程是处在工程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本合同工程或单项工程的工期。
(1)因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指六级以上地震、十级以上强台风、龙卷风、五十年一遇洪水造成的重大破坏而延误工期);
(2)因发包人同意变更的施工设计图不能及时提供而影响关键线路的施工;
(3)因征地拆迁未能及时解决而影响关键线路的施工;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15.2 双方有质量争议时,由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调解。
因承包人责任过失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6、检查和返工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工程验收规定,属隐蔽工程的由双方验收签证。
19、工程试车
19.4试车费用的承担: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由承包人承担。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须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规定健全现场安全生产、安全防护及保卫措施,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在工程进行期间,因承包人责任造成与本工程有关或本工程引致他人的人身意外伤亡、财产损失、破坏或罚款,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广州市建委《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穗建筑[2008]967号)文件规定。
21、安全防护
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款内,由承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
22.1、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再接受其参与发包人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同时发包人扣罚承包人工程总价10%的罚款。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与支付
23.1合同价款及调整
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
⑴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报价汇总中的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临时用水、用电、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交通安全维护设施费、技术措施费、材料检测费、试验费用、绿化养护费用、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包括执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时所有附带工作及费用,不论它们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说明。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中,发包方不再承担有关风险费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按照施工期间广州市有关工程计价文件规定和材料指导价格执行。
⑵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适用。
⑶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不适用。
23.2双方约定合同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⑴设计变更修改;
⑵发包人指派新的工作。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且承包人已交履约保证金、完成进场,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合同总价的10%;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从支付工程款的第一个月起,分3个月平均扣回。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工程进度款实际支付至50%时,返还5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全部完工后返还余下的履约保证金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15号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26.1.1工程款付款条件:
(1) 当月工程质量应符合质量标准(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2)完成当月工程进度计划;
(3)内业资料同步;
(4)试验(复试)报告证明所用材料合格或满足合同要求;
(5)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
(6)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规范、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
(7)无因欠发施工人员工资,而出现上访或其他不良事件;
如未能达到以上要求,工程款停止支付,直至整改至符合以上要求。
26.1.2工程款付款方式:
(1)月进度款按每月完成的合同内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齐竣工资料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
(3)工程竣工结算经番禺区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审定并交齐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支付时按规定扣除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费率按番建发[2006]13号文执行);
(4)工程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到工程结算造价的100%(扣除实际发生由发包人代支的维保金后),。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27.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约定。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约定。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约定。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约定。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约定。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约定。
27.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按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的有关结算文件执行。
27.3招标人采购供应的材料已经包含在本招标文件之内的,由中标人代收代支支付费用,税费按照实际发生支付,中标单位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保管费或管理费用。此部分不向总包交付配合费。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工程的材料由承包人严格按《工程量清单》中推荐品牌要求申报采购计划,产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规格、技术标准,不能按照《工程量清单》推荐品牌采购时,向招标人申报的产品质量档次必须高于或相当于发包人在招标时所列明之生产厂家生产的材料,承包人采购之材料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之中,该工程造价将不因材料、人工价格的变动而作任何调整。
(2) 承包人应按照施工组织计划在材料使用前30天前提出材料采购计划,确保工期按时进行。如需甲方提供的材料及成品,同样需在30天前提出计划,如承包人未履行此提前告知的义务,相关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8.2所使用材料必须附有材料合格证和材质鉴定单据,所有使用材料须全部按见证采样及有关规范要求由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验,若部分材料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不能检验的,则送发包人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检验结果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认可后才可以使用,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提出增加检测的,结果为合格,费用发包人负责,结果为不合格,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28.3凡因承包人使用不合格产品或材料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并承担责任。承包人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保修期内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负责更换,必要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有关产品资料和技术指导及零配件供应等售后服务。
28.4材料的替换
(1)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如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必须以其它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的,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用等,由承包人负责。
(2)在工程实施中,如果原招标文件推荐厂家市场供应困难或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承包人可推荐其它同类同档次材料,招标人视情况批准或自行采购供应。同档次是指相似的生产规模、同等的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在2009年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中报价在15%幅度范围内。
八、工程变更
29.1工程变更的费用根据工程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图纸、变更说明以及发包人签署的变更同意书和现场签证进行结算,变更或增减工程价款按以下方法执行:
(1)投标单价可以适用或参考的,则执行投标单价;
(2)同一或类似项目在投标报价中有两个或以上不同单价的,则执行较低的投标单价;
(3)若投标单价不能适用或参巧时,则按2006年的广东省综合定额计价,利润为27.5%、预算包干费为1%,人工及机械台班价格按穗建造价[2009年第1季度]等有关文件执行,材料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2009年第一季度《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同类同档次产品报价的80%计算(商品混凝土按90%、钢材按100%);
(4)若投标单价不能适用或参考,相应定额也没有相应单价子目的,则由双方协商约定,协商不成,招标人另行分包。
29.2设计变更
29.2.1由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收到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须将施工组织及变更费用(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上报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监理单位在7个日历天内给予回复;若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变更费用上报,则视为无条件接受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并按设计变更要求组织施工。若发包人、监理单位未在7个日历天内给予回复,则视为认同承包人的施工组织及变更费用申请;若承包人拒绝执行由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则视为违约,发包人除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承包人索偿。
29.2.2因发包人同意的变更设计而造成工程计划工期延误的,由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承包人协商后决定如何顺延工期。顺延工期的决定,经发包人认定后,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29.2.3由发包人提出的优化变更设计,由发包人负责办理有关变更手续,承包人必须依照变更图纸实施。
29.2.4承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
①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认真按施工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但如果有既不降低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又可以节约投资的合理化建议时,必须先提出变更的设计图纸、计算书、节约的金额和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及设计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节约的金额可酌情奖励部份给承包人。
②承包人因材料供应规格、品种不符,或施工设备不足或其他原因而要求变更设计时,必须得到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所造成的费用增加与工期延长由承包人处行承担,发包人不予补偿。
③凡未经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同意的施工图纸均视作手续不全,不能生效。凡由于承包人按无效图纸施工而造成的损失,承包人须负全部责任。
29.2.5发现图纸错误
①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且可能影响将来运营安全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单位,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在10天内与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书面通知承包人后实施。如需延长工期,则需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协商确定。
29.2.6其他
①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国家宏观计划调控或因不可抗拒的、或因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必须停建、缓建时,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协商做出妥善处理,尽量减少损失。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价款,并作价接收已为本工程所储备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做好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支付合理的退场费。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未及时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十个工作天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资料2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资料2套(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要求编制),竣工验收报告4份、竣工图纸4套、竣工图电子文件光盘2套。竣工验收资料须按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制成册,竣工图纸应委托设计单位绘制,制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
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32.3其它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2款执行。
33、竣工结算
33.1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经财政评审,评审结果确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后28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2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经财政评审,评审结果确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后28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经财政评审,评审结果确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请后56天内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若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年内不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则合同自动失效。
33.4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确认番禺区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为唯一的竣工结算评审单位。
33.5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会仲裁;
(二)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项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从逾期的第一天起,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赔偿费用的计算方法为每拖延阶段性工期一天,赔偿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偿无最高限额,拖延工期超过45天,发包人将有权利全部解除或部分解除施工合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项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认定质量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无偿进行返工、加固或补强至合格,工期不予顺延;同时,承包人还须按合同价款的3%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的实际损失的,承包人还须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本合同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或监理单位确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后,发包人按照承包人每月十五号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报表检查工程进度,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达到10%时,承包人应尽力及时调整工程施工安排赶回工期;滞后进度计划达20%时,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扣罚10%的工程进度款。上述权利发包人可以重复行使,行使次数达到3次或滞后进度计划达30%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责令承包人退场,同时,承包人须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工程质量如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以最终的获奖证书为准),施工单位应承担质量违约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工程未获得获得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施工单位向发包方支付赔偿费按合同价款的5%计算。未获得广州市优良样板工程的任何原因不能成为影响罚款的理由,对此招标人和投标人有共同的认识和理解。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会仲裁;
(二)依法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但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并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查同意。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40、保险
40.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已委托承包人投保。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 按通用条款第40.1、40.2项所列投保内容。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按通用条款第40.1、40.2、40.4项所列投保内容投保;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承包人必须在开工前把投保单送发包人备案,否则不得开工,工期不予顺延。
41、担保
41.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无约定
⑴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约定 。
42、施工安全基本要求(见附件1)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捌份,其中发包人伍份,承包人壹份,其余两份作工程报建用;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正、副本所表述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7、补充条款:
47.1承包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费用,发包人一旦接受承包人的方案,发包人不再补偿因施工方案改变而引起的任何费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未考虑周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调整施工方案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情况严重时发包人可终止合同。
47.2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卫生施工、环卫、环保噪音等规定,建立规章
和防护措施。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承包人负责。
47.3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五大员)要求:
承包人必须派出投标文件中列出的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承包人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经理或相关管理人员,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并按有关规定报有关管理部门备案。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为投标文件中列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承包人若计划更换,须预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得挂虚名,必须身体健康,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0天,且保证每人每周48小时以上常驻工地,具体管理本工程的项目施工。若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不能常驻工地具体管理本工程的项目施工,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如果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不能胜任现场管理,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承包人不得拒绝或借故拖延(自发包人发出书面要求之日起,超过5天不办为拖延,超过10日不办则视同拒绝)。如果拖延,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如果拒绝,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并有充分理由终止与承包人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将对项目经理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实施考勤登记制度,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因事离开施工现场两天(含两天)以上的,必须书面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未经总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每月驻工地时间少于20天的,发包人将按照每人每天1000元的金额对承包人进行罚款处理。
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每日填写安全施工日志备查。
47.4安全生产措施费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穗建筑[2003]106号文所规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措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支付方式如下:经审查符合开工条件支付50%,中间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40%,工程竣工安全评价合格后支付10%。
承包人应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
47.5文明施工要求:
47.5.1参照广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要求。
47.5.2另外:
①要求项目部材料堆放处场地硬底化;(厚h=10cm,C15素砼)。
②民工宿舍、办公室、食堂等须使用组合板房(食堂卫生标准按番禺区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行解决。
③工地及工人宿舍、办公室周边连续用弧形彩色压型钢板进行围蔽。
④工地出入口设置大门,门柱尺寸800×800×3500mm,两柱净宽6米。
⑤施工作业人员穿统一工作服和安全鞋。
47.6文明施工的费用专款专用。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不能满足合同专用条款第47.5项要求,发包人不予支付本项费用。
47.7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递交的合同履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达标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书面申请后30个工作天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退还。
47.8 本合同在履行时如发生争议,承包人在协商解决过程中不得因此停止施工,否则,发包人为确保工程按时竣工,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情况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和要求承包人先行退场,退场后再进行工程结算。
47.9合同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七天起计,因征地拆迁等原因影响工期的,由发包人酌情签认,工期顺延,但发包人不负担任何补偿费用,有关风险承包人已考虑在合同总价内。
47.10本合同承包人须和现场其他施工单位做好协调工作。
47.11承包人运至工地的材料和工具、设备,应妥善保管,自行安排看护工作,若有损失,自行负责。
发包人有权向总包单位的分包单位直接付款。
47.12劳务人员工资支付应符合番禺区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问题以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7.13按本招标文件、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的试验和检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
47.14承包人应对本工程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办理安全卡,凡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47.15需要发包人配合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均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会支付任何费用。
47.16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承包人选择混凝土供应商,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对其资质、产品质量等重要信息验证并同意后,方可使用。
47.17根据本工程现场地域特点,承包人必须随时做好防雷工作,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若合同期内发生雷击事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47.18本工程的资料按照番禺区档案局要求和广州市文明样板工程要求整理、建档,随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员的检查,及时移交相关档案资料。
47.19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会议纪要、招标文件附件等有关规定协商处理。
以下空白
施工合同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
面积
(㎡)
结构
层数
跨度
(米)
设备安装内容
工程
造价
(元)
开工工期
竣工日期
施工合同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施工合同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番禺中心医院高压氧治疗室建筑及周边附属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该项目的番禺中心医院高压氧治疗室建筑及周边附属所含的所有合同内的工程项目。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番禺中心医院高压氧治疗室建筑及周边附属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五)绿化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六)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市政工程保修期为两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上下水道或管线漏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本工程双方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 零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质量保修金返还后承包人须按照约定继续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附件4:
财政投资评审结算送审资料列表
建设单位(盖章): 送件时间: 年 月 日
送审资料
份(张)数
备注
1、工程预算评审报告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
5、图纸会审记录
6、工程开工报告
7、竣工验收报告
8、竣工图
9、设计变更
10、现场签证
1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工程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
14、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抽料表)
15、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
16、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注:此表一式两份与委托书一并送财政局
送件人: 收件人: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
1、工程预算评审报告:经财政委托的评审机构出具的报告;
2、招标文件:含招标书、设计图纸(须经招标代理人和建设单位签章确认的招标时发出的设计施工图)、合同条款、工程要求的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等文件及附件,并整理成册;
3、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承诺等文件及招标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含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附件等。
5、图纸会审记录: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会审记录须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签字;
6、工程开工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开工手续,提交的开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
7、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交的竣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加注明确意见。
8、竣工图:提交规范整理的竣工图纸,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签字。
9、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顺序和专业整理成册,有设计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签章,并有建设单位认可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签章。
10、现场签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统一编号,应有工程数量、计算过程、施工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签章,重大项目现场签证,须有设计单位认可签章;
1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提供有效及签章完善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工程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由具有编制资质的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同时把合同金额和增加工程部分填列结算汇总表,以上均应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编制单位签章确认,并附拷贝盘。
14、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抽料表):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并附拷贝盘;
15、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应含主要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价、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凭证。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及单位签章认可。
16、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凡上述未提及到的,在结算评审中尚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施工合同附件5:
工程施工廉政协议
发包人: 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标段): 番禺中心医院高压氧治疗室建筑及周边附属
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堵塞褥洞、预防腐败,依法组织实施好市属重点工程建设,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保证工程建设廉洁、高效、优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约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州市建设市场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及时向对方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报告、申诉、建议处理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不准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宴请、礼品、礼金、购物券、有价证券、各种回扣,以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2、不准向乙方报销通讯费、房租费、差旅费、餐费、娱乐费、风景名胜游览费、个人学习费、技术服务咨询费等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
4、不准让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介入乙方承担工程的施工或分包工程;
5、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乙方推销与工程有关的建筑材料、设备等或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为乙方谋取非法利益;
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款项的申报、支付程序上故意刁难乙方,为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 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
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通讯工具、办公用品等;
5、不得与监理、设计单位相互串通,违反办事规程,损害甲方利益;
6、不得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或串通设计、监理等单位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谋取非法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l、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通报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执行,接受社会以及双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经审计机关审计结束,结算完毕止。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二份。
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 (盖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资格审查文件一览表
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备注
注:本表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
附表二
投标申请人资格自审表
工程名称: 投标人(盖章):
序号
项目
自审情况
是否具有资料原件
提供的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
备注:1.请投标人认真阅读并对照本工程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上表,并在相应“是”或“否”后的“□”栏目内划上“√”。
2.本表一式二份,经投标单位盖章确认后,一份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单位履行投标登记时提交。
附表三:
投标申请公函
致:
按照本工程招标公告的要求,我们递交有关资料文件,以便贵单位审查我们参加 工程的投标资格。
此申请是 (单位名称)以 (人名)为全权代表身份递交的。
我们保证所有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可靠的,并为提交的资料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理解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申请,而无需由招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申请人名称:(申请企业盖章)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申请日期 :2009年 月 日
附表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内容为准。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附表五: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兹授权 同志(身份证号: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代表本企业参加 工程投标有关活动并全权处理有关事项。本公司对于其在该工程投标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均予以认可。
有效期限:2009年 月 日至2009年 月 日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委托书内容要填写清楚,涂改无效。
2、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3、复印件盖上企业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
附表六:
没有违反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九.6、7、8、9、10点
要求的承诺书
致 :
1、我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我单位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我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我单位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5、我单位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
我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是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没有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
投标人(公章):
2009年 月 日
附表七: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确定程序
①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现场随机抽取,随机抽取的时间为评标前;
②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人及各正式投标人的见证下,招标人将分别代表0~5点数的对应0~5号球放入摇珠器中;
③由招标人代表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和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从0-5个号码球中,通过随机方式摇出三个号码球(摇出后放入继续参与摇珠),取三个号码球的平均数作为下浮百分点数X(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点,末位按四舍五入原则计取,例如0.00%);
④见证人、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投标人代表对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进行书面确认。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确认表
工程名称: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抽取时间:
抽取球号与百分比对应表
球号
0
1
2
3
4
5
百分比
0%
1%
2%
3%
4%
5%
抽取球号
序号
球号
百分比
备注
1
2
3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点数χ
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点,末位按四舍五入原则计取,例如0.00%
投标人代表:
见证人:
招标人: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09年 月 日
附表八:
建设工程投标书
致 :
经考察现场和认真研究该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其他相关文件后,我单位愿按本表中所填写的投标金额、工期和质量目标或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所修正、核实并确定的另一金额、工期和质量目标承包本工程施工任务。
在投标有效期内,我单位所编制的投标文件始终对我单位具有约束力,我单位随时接受中标。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我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贵单位的招标文件、其他相关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行为的合同之一。
我单位保证将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开展投标活动。如有违反,我单位愿意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表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
大写:
小写: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
小写:
工 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姓名: 级别: 技术职称:
投标人(盖公章):
2009年 月 日
附表九:
技术承诺函
致 :
非常荣幸参加贵方实施的 的施工投标活动,若我单位有幸中标,将承诺在施工技术、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方面做到如下几点:
1、严格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及该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要求及我单位编制的经监理单位、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保证按我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全程到位,非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3、保证按工程需要投入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
4、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相关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该工程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投标人(盖公章):
2009年 月 日
附表十:
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姓名
职务
所承担工作
注:参与编制标书所有人员名单应包括如编制投标文件、编制预算书、负责清样校对、负责打印及复印等所有人员在内的人员名单。
附表十一:
项目机构管理人员一览表
职务
配备最低人数要求
姓名
身份证号
职称
职称证号或上岗证号
项目负责人
1
技术负责人
1
施工员
4
质量检查员
1
安全员
1
材料员
1
预算员
1
资料员
1
注:1、“职务”和“配备最低人数要求”栏目由招标人填写,其他栏目内容由投标单位按本工程要求配备人员填写上表并盖章确认。
2、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应满足最低人数要求。若因工程特殊需要,招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提出需增加管理人员的的,中标单位必须确保增加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到位。
投标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十二:
承诺书
致 :
若我方成为“ 项目名称 ”的中标单位,我方郑重承诺,将切实完成以下工作:
1、中标公示完后两个工作日内缴交交易场地费。
2、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交按照招投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有关补充说明、通知拟写的合同稿及其电子文件给招标人。若不在限定时间内提交合同稿及其电子文件给招标人,可视为我方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招标人可另择中标单位。
3、收到招标人已审定的合同正式稿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送给招标人,若不在限定时间内提交我方已签订的合同给招标人,可视为我方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招标人可另择中标单位。
4、招标人通知领取已签订的合同文件后两个工作日内领取合同文件。
5、合同签订负责人保持电话联系畅通。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合同签订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合同签订负责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表十三: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年 月 日
投标工程名称 (招标办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企业IC卡编号)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人意见
交易中心收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第三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要)
第一节 编制要求
一、编制依据
1、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等要求。
3、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二、具体要求
1、“重合同,守信誉”。按本工程规定的总工期,编制出完善的施工进度控制计划,在投标承诺了工期内完成工程任务。
2、发挥技术优势,优化管理水平。安排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工人参加本项目施工,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优化施工管理,充分发挥施工单位在管理和技术方面的优势。
第二节 施工要求
一、施工机构及现场管理要求
为把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关,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要求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实行高效益、有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施工组织管理机构。
二、施工要求
本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要点如下:
1、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
2、投入现代化的施工机械设备;
3、合理的施工方案和先进的施工组织。
4、施工过程要求
A、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B、运输:采用人工运输。
C、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订购、质量检测、配方测试,确保材料质量和供应的计划。
三、工程的配合的要求
以市政公用工程为主导,适时加入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四、项目施工目标
1、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
2、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工伤、轻伤事故在千分之一内。
3、工期目标。本工程工期目标为 日历天。
第三节 主要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的要求
一、结构施工要求
1、工程施工要求
各分项工程在施工前,均应编制相应的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包括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标准、成品保护等。
2、所有施工项目均应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后方可施工。
第四节 主要技术组织要求
一、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的各项规程,要注意落实下列各点中的技术措施。实行目标管理,明确总目标为合格。
(1)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全面质量和管理小组。
(2) 明确并认真落实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交底制度。
(3) 落实图纸会审、定位放线、预检复核、材质验收、成品保护等有关规定。
(4) 制定自检,互检(交接检)末检制度。
(5) 对工程实行质量预控,施工程序及工艺标准施工。
(6)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注 : 除应执行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概要)外,应参照国家等现行有关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作进一步完善。
第四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招标图纸目录(图纸另册)
景施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图纸目录
Z-00
2
东区高压氧周边景观平面
Z-01
3
东区局部道路剖面图
YJ-01
4
高压氧周边铺砖平面图
YJ-02
水施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图纸目录
SS-00
2
高压氧治疗室给排水设计说明
SS-01
3
高压氧治疗室地下层给排水消防管线平面
SS-02
4
高压氧治疗室首层给排水消防管线平面图
SS-03
5
高压氧治疗室二层给排水消防管线平面图
SS-04
6
高压氧治疗室天面给排水消防管线平面图
SS-05
7
高压氧治疗室给排水消防管线系统图
SS-06
8
高压氧治疗室卫生间给排水大样面
SS-07
9
高压氧治疗室周边室外给水.消防管线平面图
SS-08
10
高压氧治疗室周边室外排水管线平面图
SS-09
11
高压氧治疗室周边室外消防水池安装图
SS-10
室施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图纸目录
ML-1
2
设计说明1
SM-1
3
设计说明2
SM-2
4
施工图纸说明
SM-3
5
设计说明2
CL-1
6
设计说明2
CL-2
平面、天花、物料、尺寸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6
地下层平面图
P-01
7
首层平面图
P-02
8
二层平面图
P-03
9
天面平面图
P-04
10
地下层天花图
P-01a
11
首层天花图
P-02a
12
二层天花图
P-03a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3
天面层天花图
P-04a
14
地下层物料图
P-01b
15
首层物料图
P-02b
16
二层物料图
P-03b
17
天面层物料图
P-04b
18
地下层尺寸图
P-01c
19
首层尺寸图
P-02c
20
二层尺寸图
P-03c
21
天面层尺寸图
P-04c
各层立面图
22
候诊门厅立面图
L1-01
23
候诊门厅立面图
L1-02
24
候诊门厅立面图
L1-03
25
候诊诊疗室立面图
L1-04
26
首层更衣室、无障碍卫生间立面图
L1-05
27
首层卫生间立面图
L1-06
28
二层值班1室立面图
L2-01
29
二层值班1室、男卫生间立面图
L2-02
大样图
30
M1门立面图
D-01
31
M2门立面图
D-02
32
M3门立面图
D-03
33
M4门立面图
D-04
34
M4a门立面图
D-05
35
M4b门立面图
D-06
36
天花剖面图
D-07
37
天花剖面图
D-08
38
天花剖面图
D-09
39
天花剖面图
D-10
40
天花剖面图
D-11
41
栏杆平面放线图
D-12
42
栏杆立面图
D-13
43
栏杆剖面图
D-14
44
墙身剖面图
D-15
45
石门套剖面图
D-16
46
剖面图、大样图
D-17
47
窗台石、踢脚线剖面图
D-18
48
包管剖面图
D-19
49
天花检修口剖面图
D-20
50
FM1乙门立面图
D-21
51
FM1a乙门立面图
D-22
52
FM2乙门立面图
D-23
53
M5门立面图
D-24
54
M6门立面图
D-25
55
M7门立面图
D-26
56
A剖面图
D-27
57
B剖面图
D-28
58
A剖面图
D-29
59
B剖面图
D-30
60
A剖面图
D-31
61
B剖面图
D-32
暖施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图纸目录
AC-00
2
空调与通风设计,施工统一说明
AC01
3
首层空调通风平面
AC-02
4
二层空调通风平面
AC-03
结施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图纸目录
G-00
2
结构总说明
G-01
3
钢筋混凝土柱平法表示说明及构造大样(抗震地区)
G-02
4
钢筋混凝土柱平法表示说明及构造大样(抗震地区)
G-03
5
桩基础平面布置图
G-04
6
承台大样
G-05
7
柱定位图
G-06
8
柱配筋大样图
G-07
9
地下室侧壁定位、配筋图
G-08
10
地下室底板梁板配筋平面图
G-09
11
氧舱基础配筋大样
G-10
12
一层梁配筋平面图
G-11
13
一层板配筋平面图
G-12
14
二层梁配筋平面图
G-13
15
二层板配筋平面图
G-14
16
天面层梁配筋平面图
G-15
17
天面层板配筋平面图
G-16
18
楼梯配筋大样图一
G-17
19
楼梯配筋大样图二
G-18
20
节点配筋大样图
G-19
21
室外地下消防水池柱、基础及梁板结构平面图
G-01
22
室外地下消防水池柱承台大样图及柱配筋大样图
G-02
建施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图纸目录
J-01
2
建筑说明
J-02
3
地下层平面
J-03
4
首层平面
J-04
5
二层平面
J-05
6
天面层平面
J-06
7
-立面图 -立面图
J-07
8
-立面图 -轴立面
J-08
9
1-1剖面
J-09
10
楼梯大样
J-10
11
节点大样
J-11
12
门窗大样
J-12
13
高压氧治疗室周边总平面示意图
J-13
14
室外地下消防水池
J-14
弱电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图纸目录
SD-01
2
首层弱电布置平面图
SD-02
3
二层弱电布置平面图
SD-03
4
电视、电话、宽带、门铃系统图
SD-04
5
主要材料表
SD-05
防雷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图纸目录、防雷说明
DF-01
2
地下层防雷平面图
DF -02
3
首层防雷平面图
DF -03
4
天面防雷平面图
DF -04
5
防雷装置及大样
DF -05
电施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图纸目录
DS-01
2
图纸说明
DS -02
3
配电箱系统图(一)
DS -03
4
配电箱系统图(二)
DS -04
5
地下层照明、应急照明电气平面图
DS -05
6
首层应急照明、干线电气平面图
DS-06
7
首层照明、插座电气平面图
DS -07
8
二层应急照明、干线电气平面图
DS -08
9
二层照明、插座电气平面图
DS -09
10
等电位联结要求
DS -10
11
电气主要材料表
DS-11
12
室外强、弱电缆沟走向图
DS -12
13
室外电缆走向图
DS -13
14
800mm、600mm三层支架沟断面图
DS -14
15
预埋PVC管电缆沟、手孔井大样图
DS -15
16
2800型车行道直通、直角、三通井大样图2800行车型电缆井盖板加工大样图
DS -16
消电施图纸目录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图纸目录
XD-01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说明
XD-02
3
地下层火灾自动报警平面图
XD-03
4
首层火灾自动报警平面图
XD -04
5
二层火灾自动报警平面图
XD -05
规划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综合管线规划图
GX-01
园林
序号
图纸名称
图号
备注
1
图纸目录
Z-00
2
东区局部道路剖面图
YJ-01
3
高压氧房周边铺装平面图
YJ-02
4
东区高压氧周边景观平面图
Z-0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清单另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