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烹饪教育、旅游经济硕士学位招生启事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烹饪教育、旅游经
济硕士学位招生启事
2004年第1期扬州大学烹饪第21卷总第73期
扬州大学旅游烹饪学院
烹饪教育,旅游经济硕士学位招生启事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扬州大学已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可招收中等职
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课程教学论烹饪教育方向,产业经济学旅游经济方向)研究生,具体招生
事项如下.
一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在中等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年龄在40岁(含40岁)
以下,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
二,考试科目,参考教材及录取方式
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我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另定);外国语(英,日,俄任选一,全国联考);专业课
(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同全国联考):课程教学论烹饪教育方向《烹调工艺学》,产业经济学旅游经济
方向《旅游学概论》;专业基础课(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同全国联考):课程教学论烹饪教育方向《当代
教育学》,产业经济学旅游经济方向《产业经济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合为一份试卷,满分150分.
参考教材《烹饪工艺学》:周晓燕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版;《当代教育学》:蔡澄主编,江苏
人民出版社2003版;《旅游学概论》:马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版;《产业经
济学》:朱东水主编,高
等教育出版社2000版.
录取方式根据国务院学位办下达的招生限额,我校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所有录取学
员均须签订培养
书.拟录取人员需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论文要求
培养方式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
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对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者实行导师负责制,并组织导师
指导组进行集体指导.考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学位的培养
要求,以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
由我校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和实际业务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相应技术职务的人员(我校
将给聘任导师颁发聘书)联合指导,结合生源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共同培养应用
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学习年限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实行学分制,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长,但不超
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集中授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寒暑假.
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针对技术服务,技术监督,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
题或理论意义的问题进行研究.可以是研究论文,也可以是较高水平的调查报告,技术服务研究(总结)
报告等,论文选题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
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学位授予
理论课程学习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
者可按有关规
定授予国家认可
的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五,其他
为配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和培养,我校将举办必要的考前辅导,所有课程均有考试大纲
及复习指南
六,联系方式
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段海,高明国;联系电话:0514—7979213;邮编:225009;
E—mail:yjszs@yzu,edu,cn
旅游烹饪学院:胡翠萍,0514—7978016,邮编:22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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