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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员工管理规定

2017-09-29 10页 doc 25KB 2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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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员工管理规定外地员工管理规定 目 录 一、 员工探亲假管理制度„„„„„„„„„„„„„„„„„„„„2 二、 员工探亲假报销管理规定„„„„„„„„„„„„„„„„„„5 三、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7 员工探亲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探亲管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据国家探亲假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探亲假的含义。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员工,享有与父母或 配偶团聚,并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的带薪假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
外地员工管理规定
外地员工管理规定 目 录 一、 员工探亲假管理制度„„„„„„„„„„„„„„„„„„„„2 二、 员工探亲假报销管理规定„„„„„„„„„„„„„„„„„„5 三、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7 员工探亲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探亲管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理念,根据国家探亲假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探亲假的含义。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员工,享有与父母或 配偶团聚,并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的带薪假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享受探亲假待遇的范围 第四条 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满一周年的员工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3、与父母亲(不含岳父母、公婆)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新婚员工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注:“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第五条 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员工范围 1、新招聘的试用期员工以及在公司工作时间不满一周年的员工。 2、当年因产假、病假、事假、利用出差或其他机会已经与配偶或父母团聚累 计时间达探亲规定天数的员工(包括配偶或父母来到本公司)。但可报销一 次往返交通费。 第三章 探亲待遇 第六条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 在途时间在内,但春节假日除外。 1、探望配偶,每年三次,每次7天。 1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一次,假期7天。如因工作需要,经批准 也可两年一次,假期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二年一次,假期15天。 4、探亲假期原则上当年一次性用完,不得间断使用,逾期作废。 第七条 员工的父母亲与其配偶同居一地,员工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母, 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八条 符合探望配偶或父母条件的员工,因工作需要,当年或二年中不能探望配 偶或父母亲时,其配偶或父母亲到员工工作地探亲,可按规定报销一人往 返路费一次。员工本人则不再享受探亲待遇。若员工因工作原因未能回去 探亲的,家属也未能来公司探望的,则该员工经申请核实后享有80元/天 经济补偿。 第九条 员工探亲往返交通费(指从公司到父母或配偶常住地,不含绕道费用)按 公司《探亲费用管理规定》从严掌握,原则上不得乘飞机,不报销住宿费、 出租车费和就餐费用。除总经理审批外,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公司车辆接送。 第十条 员工探亲假期间,其工资待遇按正常上班发放。 第四章 审批与管理 第十一条 各部门要有地合理安排员工探亲假期,不能因探亲妨碍正常工作, 不得因探亲而增加人员编制。 第十二条 一般员工探亲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常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员工 探亲由常务副总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 经批准后的探亲审批统一报送总经理办公室存档备查。员工探亲结束 后,应到总经理办公室报到,及时销假。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与财务部共同解释。 第十五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探亲假规定,当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变化或消失时,员工 应主动如实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说明,凡弄虚作假骗取探亲假和路 费者,探亲假期一律按旷工处理,并退回报销的路费。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出台的规定与本规定 2 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附:员工探亲审批表 员 工 探 亲 审 批 表 员工姓 性 别 出生年月 名 进入公 婚 否 所在部门 司时间 与被探望人被探望人 前次探关系 姓名 亲时间 探亲地点 与被探望人被探望人本次探 关系 姓名 亲计划 时间 探亲地点 所在部 门意见 分管副 总意见 常务副 总意见 总经理 意见 3 销假 时间 外地员工休假差旅费补贴报销标准 依据国内消费、物价现状,考虑外地员工探亲休假的往返路费,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管理规定,现制定本标准,请公司各部门人员遵照执行。 一、报销原则: 公私分明原则:探亲休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因个人除路费、中转住宿费以外的其他消费发生的费用严禁报销。 二、交通费报销标准: 1、休假人员乘坐飞机要严格控制,副总经理以上或经特殊批准的高层领导方可乘坐飞机。乘坐火车,从晚上8点至次日早晨7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的可购买硬卧。 2、休假人员出租车车票必须严格控制,如有特殊需求,经常务副总审批后方可报销。如情况特殊,应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详实事由。 3、休假人员乘坐的车票、轮船票、长途汽车票据实报销,车、船票与出差日期必须吻合。但长途汽车票必须为电脑打印车票,否则不予报销。 4、探亲往返途中,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票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 5、在探亲假期间因工作需要紧急召回发生的交通费用,按照公司要求的交通方式全额报销。 根据以上相关标准,外地员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上报往返路程费用,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按财务报销流程报销。 三、出差费用报销原则: 1、报销的发票或收据上,必须同时具有国家规定的税务监制章或财政局监制章和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否则不予报销。 2、休假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不得混入差旅费内报销。 4 3、休假人员要认真填写《费用报销单》,保证单据的完整和整洁,对有缺损的单据特别是应有而没有注明日期车次的车票或有刮、擦、涂痕迹的票据,相关负责人和会计审核人有权将该单据及金额划线注销。 四、其他 1、休假人员回公司三日内必须报账,并清算借款,严格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支的原则。 2、对本规定总经理办公室有最终解释权。 附表:交通报销标准 交通工具 客车(大巴) 火车 轮船 飞机 员工层级 部门经理及员工 各种车型 动车、硬卧 四等舱 总监、副总 各种车型 动车、硬卧 三等舱 紧急特批 常务副总 按实际情况报销 总经理 按实际情况报销 5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住宿管理,规范员工住宿标准,解决外地员工的住宿问题,为员 工提供必须的生活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部门、中心、分公司。 第二章 员工住宿安排 第三条 享受对象:家住潍坊市区以外且在市区内无自有住房的公司员工,本人不能 自行解决住宿的,可由公司统一安排集体宿舍。 第四条 宿舍配备标准: 1、高层管理人员(含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下同):带家属者,按一房一厅或二 房一厅套房一套标准安排;未带家属者,按一房一厅套房独住,或二房一厅 两人共住。个人房间内可配备床铺、床垫各一件,空调一台,办公桌椅一套; 客厅、厨房及卫生间等可配沙发(包括茶几)一套,热水器一台。 2、部门经理、副经理等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按照一个房间标准安排独住。个人 房间内配备床铺、床垫各一件,空调一台,办公桌椅一套;客厅、厨房及卫 生间等可配沙发(包括茶几)一套,热水器一台由该宿舍员工共用。 3、中层以下员工,按照每2—3人一个房间标准安排。房间内配备床铺各一张, 空调一台,办公桌椅一套;客厅、厨房及卫生间等可配包括茶几一套,热水 器一台由该宿舍员工共用。 第三章 住宿补贴标准 第五条 属于应由公司安排住宿的员工而公司未予安排者,由公司发给住宿补贴,补 贴标准参照住宿安排标准和市场房租价格确定,具体如下: 1、高层管理人员(含享受同级别待遇人员,下同)每人补贴800元/月; 6 2、中层管理人员每人补贴500元/月。 3、管理或技术骨干,每人补贴400元/月; 4、一般员工,每人补贴350元/月。 第六条 员工住宿补贴每月随本人薪酬一起发放,标准由总经理办公室行政部通知, 人资部门负责办理。 第七条 员工的行政级别或个人情况出现变化后,由总经理办公室行政部对本人的住 宿标准做 相应的调整: 1、职务级别晋升者,由行政部在一个月内给予调整或执行新的住房补贴标准; 2、职务级别降低者,由行政部在一个月内按其新的级别标准给予重新调整住宿 或住房补贴标准。 第四章 员工住宿办理程序 第八条 员工住宿安排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宿舍安排申请表》; 2、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员工级别并签署意见; 3、总经理办公室据公司规定确定住宿安排标准; 4、办理入住宿舍财产确认手续; 5、员工向总经理办公室领取宿舍钥匙入住。 第五章 员工宿舍管理 第九条 员工住宿应遵守以下宿舍管理规定: 1、宿舍要保持清洁整理,环境清洁。 2、员工宿舍内的财产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员工应爱惜宿舍内配备的 公共财产,不得故意损坏及转移宿舍内的财产。否则一经发现并查实后,按 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3、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4、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5、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6、电脑、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即终止,届时该员 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7 8、离职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检查后方可离开。 第六章 宿舍费用 第十条 员工宿舍的房租、物业管理费、水、 电、液化气等其它费用统一由公司负责 支付;,享受住房补贴的员工,物业管理、水、电、液化气等费用,由其自行 承担。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企业因经营管理需要引进家住外地的特殊人才,对住宿有特殊要求的,由公 司另行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员工住宿公司已有安排但本人不入住或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发给住宿补贴。 第十三条 本规定第三章第五条中的“住宿补贴标准”,如集团薪酬制度中另有规定的, 按薪酬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生效之日起施行。 8 员工宿舍安排申请表 姓 名 部 门 性 别 职 位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部门电话 申请原因: 本人: 表示愿意遵守以下5个条款: 1、本人自觉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和员工宿舍区管理有关规章制 度,不私自调换宿舍和床位。 2、本人自觉维护宿舍整洁,室内卫生做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 3、本人自觉维护宿舍公共区域的卫生,爱护公物, 损坏公物自觉赔偿。 本人承诺: 4、本人按时交纳住宿费、水电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等。遵守消防安全, 节约用电用水。 5、因公司总体安排和提高员工宿舍利用率,本人愿意服从公司对员工 宿舍及其床位实行动态调整。 承诺人: 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意见 总经理办公室意见 安排房间 实际入住时间 床位 钥匙领用 行李领用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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