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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计划生育好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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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计划生育好干吗社区计划生育好干吗 篇一: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 和思考 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和思考 摘要: 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改革的进程也不断产生出一些新的问题,给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深化改革,拓展思路,深入基层考察,探索出适合发展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和措施 关键词:社区计生 工作 现状 问题 思考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部分,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同时,也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
社区计划生育好干吗
社区计划生育好干吗 篇一: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 和思考 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现状和思考 摘要: 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提高人口素质、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改革的进程也不断产生出一些新的问,给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深化改革,拓展思路,深入基层考察,探索出适合发展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措施 关键词:社区计生 工作 现状 问题 思考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部分,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同时,也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流动人口增多、农村居民进城,下岗职工增多等新情况、新问题,给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和挑战。对此,本人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当前现状 1 一直以来,我区委区府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设立了 社区办事处机构及人员,区委、做到了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人负责,使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经常化发展轨道。 (一)摸清底数,切实做到动态管理。 为切实把社区计生工作抓在手上, 我们结合社区特点和工作实 际,初步确定了“职能前移、计生直管、社区配合、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优质服务”的工作思路,开展了大规模的社区集中入户摸底排查活动。以住宅小区、居民楼为统计单位,对社区居委 会居民逐户逐人进行了详细、全面、彻底的走访摸底,基本摸清了城区居民的家庭基本情况。 同时,我们坚持做到日常管理与集中入户紧密结合,同步调整、建立健全帐卡资料,力求详细、准确,较好的掌握了人口底数。在此基础上,我们加强社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专门配备了微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把所有住户资料录入微机,实现了已婚育龄妇女帐卡表册个案录入。从而,全面了解掌握了每一户社区家庭的详细住址、家庭成员、婚育情况及联系方式,为及时、准确的联系市区育龄妇女、掌握婚育动态打下了坚实基础。 2 (二)以人为本,不断加强管理服务。 在经常性工作中,我们以居住区为单位,采取入户访与电话访结合的方式,以新婚、现孕、出生人员为重点,切实加大了访视力度,实现了每月一访。为解决社区已婚育龄妇女体检服务不易组织、上站率低等实际问题,我们制定了以区直部门、单位、规模企业为依托,集中上站查体;闲散居民分别入户、单一通知上站的分类服务模式,组织动员社区已婚育龄妇女到计生技术服务站接受查体服务。优质的查体服务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不仅赢得了广大育龄人群称赞,树立了自身形象,而且有效地引导了群众参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热情。从而,真正实现了寓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由单纯的管理型向优质服务型的转变。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社区人口不断发生新变化,管理服务难度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计划生育工作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近年来,我区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既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也增加了计划生育工作难度;企业改革中裁减或撤消了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人员,弱化了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城市改造、住房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使人户分离现象加剧;因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带来的离婚再婚、未婚先孕、意外妊娠等现象增多;单位的一些职能逐步转向社会,机构改革和企业减员增效导致职工下岗分流,许多农村居民在市 3 区购房居住,人户分离问题增多,由于长期以来特别是受当初“农转非”的影响,空挂户口多;随着经济的繁荣发展,流入人口越来越多。 (二)社区计划生育责任不明确,工作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在社区办事处人员、机构不完善的情况下,个别社区干部存在事不关己思想或依赖思想,对计划生育工作参与不够。 (三)基层管理服务网络不健全,经常性工作难开展。由于工资报酬等原因,社区尚未形成纵向到底的计划生育网络,没有计划生育楼(院、住宅区)长等工作人员,人口摸底、管理服务工作只能单纯依靠专职计生人员反复入户来完成,因工作量太大等原因导致掌握不及时。 三、加强社区计生工作的几点思考 计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给传统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方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我们充分认识到,只有改革和调整 以控制人口增长为主的工作思路和管理方式,从思想认识、工作方法等方面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才能开创社区计划生育新局面。 (一)立足基层,依托社区,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为抓住社区建设这一有利时机,将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融入社区,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应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当好区委、区政府的参谋 4 助手,将计划生育工作及时切入社区建设之中。认真学习有关城市社区建设、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定位和发展思路,积极出主意、想办法。 二是深入社区,加强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社区居委会普遍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居委会主任任组长,下设办公室,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此外,指导社区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扩充社区志愿者队伍。其次,指导社区加强服务建设。根据资源共享的原则,指导社区利用现有资源,建立人口学校、技术服务室、协会“会员之家”等,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优质服务搭造平台。再是指导社区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作用,使社区居民在计划生育方面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三是,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社区”活动。从知情选择、居民自治、综合治理等方面着手,各有侧重地开展计划生育试点工作。在试点的社区取得经验后,通过召开现场会的方式,再全面推广。在考核中,把社区居民自治开展情况和居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 容。通过以上方式,抓点带面,确保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推进。 (二)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水平 重点抓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5 等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知识竞赛、演讲赛等形式,增强干部群众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活动。教育各级计生干部树立四种观念,即: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权益观念,始终把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计生工作的,把广大育龄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落实责任,管理。签订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计划生育政(居)务公开栏,设立了服务监督电话,实行计划生育“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生育政策、生育指标、生育对象、处罚标准、节育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计生执法工作透明度。 (三)强化措施,综合治理,切实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1)实现无缝隙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流入地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这就要突出四个依托。一是依托社区,夯实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根基。 篇二:在新形势下社区计生专干如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在新形势下社区计生专干如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6 基层计生专干是计生局直接管理的业务人员,是提供计划生育信息的主要来源者。在构建和 谐社会中,基层计生专干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社区计生专干,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作好政策宣传,将计划生育的宣传资料及时发送到广大育龄妇女手中,帮助育龄妇女选择避孕措施,宣传一孩上环、二孩女扎的知情选择。让广大育龄妇女了解计划生育,理解计划生育,继而支持计划生育工作。 2、提供政策咨询,帮助广大育龄妇女办理有关计划生育手续。社区计生专干主要提供两个方面的政策咨询:一是帮助初婚夫妇了解自己生育一孩所办理的相关手续,和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妇申请再生育所办理的程序,告知育龄妇女办证程序时附带的的相关材料。二是宣传《准孕证》、《生育保健服务证》的发放使用。 3、提供上门服务,包括:(1)产后随访:了解本社区(单位)的妇女生育子女后,应及时上门随访,随访内容:一是及时登记婴儿出生的日期、性别和健康状况,并对父母双方的年龄进行核实登记,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的年龄,是否属于计内;二是告知其生育后应在三天内申报出生人口;三是为已生育的育龄夫妇及时送去避孕药具,告知药具使用方法。(2)流、引产随访,对有流、引产事实的育龄夫妇进行随访,了解流引产的事实、原因、作好记录并上报计 7 生局。(3)节育手术随访、育龄妇女做了上环、女扎手术后,随访时告知应注意事项,注意休息和营养补充等,并对手术的有效性进行登记。 4、计生专干对工作要负担起下列工作:1、每月及时收集辖区单位上报的月报告单,并能注意每一个栏目的信息准确性和各项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然后录入育龄妇女WIS信息进行管理,按时向计生局上报统计报表。2、积极主动地配合计生局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当好信息员和宣传员,将本社区(单位)的计划生育方面的信息及时迅速地反馈到计生局。协助做好计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5、积极宣传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印制各种宣传小册子、宣传资料及时发放到居民育龄夫妇手中。 6、作为一名合格的计生专干,首先要对计生政策、法律法规有比较全面的认识,并在工作中能加以综合运用,尤其是,应该熟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为育龄妇女提供服务和帮助。要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免费获得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7、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免费办理《婚育证明》和环孕情服务,为流动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 8 8、计生协会工作。计划生育协会是党和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团体,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起着积极带头作用,主要职责是向群众宣传科学理论、计生政策,传播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协调社会力量为育龄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优质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发挥计生协会在社区自治的建设作用。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社区计划生育专职人员。 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既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爱心,又要熟悉并掌握计划生育专业知识和政策法规。 你初到乡镇,肯定摸不清计划生育基本情况。因此,首先要从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入手,要把计划生育底子摸清,育龄人员的基本情况搞明。只有把底子拓清了,才能清楚各家各户的婚、孕、育及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计划生育始终坚持“三为主”的工作原则,即:经常性工作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做这个工作要不惜付出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正所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常说的“三水”效应。即:汗水、口水和泪水。 计划生育是一把手工程,作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来说,多年的付出可以换来丰硕的成果,但同时也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因为一旦出现计划外生育,党政一把手的位子不保,所有的付出将前功尽弃。但, 9 我相信只要把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做好,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严格管理和优质服务好育龄人员,出现违法生育的人员毕竟还是极少数。 村级台帐,无非是已婚育龄人员档案、各类人员的随访记录和避孕药具发放账簿等等及计划生育各类统计报表。 只要把已婚育龄人员的底数摸清,分类管理,就能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做好台帐的制作。计划生育严禁瞒报、漏报、迟报、虚报、错报现象发生。统计合格率务求达到100%。 计划生育工作实际上是动态管理和不断的文字积累和数据更新的一类工作。一对已婚育龄夫妇从领取结婚证那天起就与计生办结下了友谊。随着婚、孕、育的进程,育龄夫妇与计生工作人员交流逐渐加深。这就需要计生工作者要有爱心和耐心,要把管理寓于服务中,在服务中体现管理。真正让已婚育龄人员信任你、依赖你,努力使已婚育龄人员的婚育观念逐渐转变。 只有把已婚育龄人员的档案建立健全,才能做好最基本的计划生育统计台帐工作,否则,统计绝对失实。 篇三:浅析当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当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这是针对我们国家人口多,耕地少,底子薄,人均占有资源相对不足 10 的国情所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由于历史与现实多种因素的制约,国家制定的人口生育政策与群众个人现实的生育意愿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以致推行计划生育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的事情。自从城市社区成立以来,作为国家计划生育管理基层部门的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许多可喜成绩,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社区居住人群变得复杂,流动人口日益增多,当前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也出现了不少的新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搞好社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成了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 我自2003年到仪征市真州镇城南社区以来,就一直从事着计生工作。我社区属老城区,地处仪征南大门。东至泗源沟节制闸,南至长江边,西至大庆路,北至扬子路,地域面积1.5万平方公里。社区内现有居民3239户,总人口9321人,并且人口流动频繁,外来人员混杂。 本人结合自己多年的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经验,初步分析了当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以供同行商榷。 一、当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脱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增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二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 11 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对流动人口实施管理的地位作用是平等且截然不同和不可替代的,同时又是相互依赖和相辅相成的。从户籍地是流动人口的源头和“母体”的角度看,户籍地流出人口的管理作用对于现居住地更为重要。相比而言,现居住地对流入人口的管理是动态的、有限的,短期、可变的。一旦流入人口因工作、生活或生育等情况变化离开原地流向他处,原流入地则因其超出管辖范围而无能为力。新流入地由于情况不明,管理不及时,就可能使这部分脱管、漏管。户籍地的管理原则弥补了现居住地的不足和缺陷,它将流出人口同常住人口一样作为自己的长期管理对象对待,不会因流入地变化而变化。由于城乡差别,城市社区的流出人口除婚嫁出的育龄妇女由现居住地管理,不再回原籍外,大部分都是未婚的男女青年,这部分人一旦脱管漏管,就会成为重大隐患,不仅会影响现居住地管理水平的提高,更会严重影响户籍地常住人口低生育水平的保持和稳定。目前,社区流出待业青年尚存管理脱节现象,一旦办证或不办证离开户籍地就很少回来。甚至出现未婚妈妈现象,有的孩子父亲一去不复返,这些未婚妈妈自己又无力抚养婴儿,给家庭、社会带来负担。这是当前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遇到的一个难题。 (二)转型期弱势群体规模增大 国际社会工作和社会政策研究者对弱势群体有一个相同 12 的界定:即认为社会弱势群体是由于某些障碍及缺乏经济、政治和社会机会,而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群。而社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对象是以下五种人:(1)居住在本社区的纯居民;(2)户口在本 社区、夫妻双方均已下岗并居住在本社区的育龄对象;(3)户口不在本社区、夫妻双方均已下岗但居住在本社区的育龄对象;(4)户口不在本社区但已在本社区范围购房居住的外来无单位的育龄对象;(5)外来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对象。这五种人大部分就是被社会所称的弱势群体。伴随着社会转型,城市失业、下岗职工逐渐增多,当弱势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获益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危险。如社会上出现的“包二奶”现象、出卖肉体现象等,大多就是弱势群体中的育龄妇女。一些在改革开放中先富起来的居民,由于难以破除长期以来在人们头脑中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的陈腐生育观念,出现富的罚着生现象,这一群体的计生管理一旦失控,势必会影响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三)住房制度的改革,户籍制度的松动,居民迁移频繁 住房制度的改革,户籍制度的松动,居民迁移频繁是给社区计生工作带来的另一难点。过去职工居住的是福利房,福利房产权归属单位,职工不能私自出租或转让。房改后,居民居住的房屋均已购买了全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可以随意出租或转让。随着经济的发展,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 13 商品房的职工越来越多,房屋转让、出租的也就随着增多。此外,人口管理方式的重大改变—户籍制度的松动也使得一部份人的自由迁移定居得以实现。由于上述原因,使社区居民迁移现象增多,社区在短期内很难掌握人员变动情况,给计生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情况、新问题。 (四)婚姻制度的改革给计生工作带来新问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性公民年满22周岁、女性公民必须年满20周岁方可结婚登记。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广大职工、家属积极响应国家晚婚晚育的号召,男性公民年满25岁、女性公民年满23岁后,向所在单位、街道提出申请,到医院婚检后,持单位证明,婚检证明,户口本等到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随着2002年9月1日国家《计划生育法》的颁布实施,婚姻登记制度也跟着出台了新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起,到法定婚龄的男女公民只要持户口本即可到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需单位、街道计生部门出具任何证明。使社区管理人员在短期内无法掌握本社区青年、特别是待业青年的婚姻状况,不能及时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对婚嫁人社区的流动人口也无法及时掌握,给计生工作带来隐患。 (五)计生统计管理工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人口变动数据信息是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命线”。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不断地在 14 各个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从而推动各个领域的现代化进程。计划生育管理同其他管理一样,不仅需要科学的管理方法,还需要一整套的科学管理手段和先进的管理设备。目前,社区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还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不仅工作效率低,准确性差,而且还耗费许多人力和时间。各社区虽配备有电脑,但没有建立专门的计生网络,使数据处理和各社区间信息交流不便,没有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技术在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作用。 (六)社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存在突出问题 1、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 部分社区领导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比较淡薄,执法过程中依然存在盲目执法、暴 力执法。在部分社区由于领导法制意识不强,对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往往不是依法,而是依据个人的情感、情绪,以及依据和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等因素开展工作,执法随意性比较明显,导致行政侵权,违反程序执法,甚至腐败等一系列问题发生。 2、存在“舍本逐末、追逐利益”的现象。 由于受市场经济及一些腐朽思想冲击,在社区计生队伍中也有少数人往往因利益的驱动,加之乡镇(办事处)财政供给严重不足,个别乡镇将政策外超生等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和罚款作为给计生机构的日常经费、职工福利资金的来源或补贴, 15 出现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现象,造成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严重背离,有的社区在抓计划生育过程中看到非法怀孕的不去抓,而等小孩一生下来了就跑去罚款。 3、违反程序执法时有发生。 法律的执行要求执行者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所规定的一整套程序和步骤来进行,而在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由于长期以来就存在这样一些认识偏差:计划生育是国策,怎么搞都有理;计生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不好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等等这些错误认识,使少数社区计生执法者无视计生法律、法规之规定,或者为了追求工作效率,不依法定程序,甚至违反程序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未背离执法目的,但程序不到位同样是违法。 4、计生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错位、素质偏低。 现在的社区计生人员虽然参加了各级计生部门的法规知识培训,并为其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但社区工作头绪多,待遇低,人员极不稳定,有的计生工作人员刚刚熟悉计生工作就离开了社区或者调入其它单位,导致人员错位,工作素质偏低。加上现在社区费用少、工资低,留不住人,执法工作难开展。 5、社会抚养费征收难以到位。 近年来超政策外生育现象比较严重,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此依据法律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但很难征收到位。其原 16 因是:一是超政策外生育者经济能力差,交费不起。二是个别超生者抵制不交,作为计生部门无法律依据的保障措施及强制措施。三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难,也给计生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二、针对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出现新问题的对策 (一)重视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各级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充实和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通过政府的协调,加大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投入,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构建社区计划生育信息网络。 (二)加强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对流动人口管理 加强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坚持外出育龄男女必须持有户籍地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地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必须建立对流动人口信息灵通、反应快捷的网络体系,加强对流入人口的管理,杜绝“超生游击队”。 (三)加强与物业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通过加强与物业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深人基层,拓展居住人员信息,争取在最短的 时间内掌握社区居民的流入、流出情况。充分发挥计生协会中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区、街道、社区、楼、组五级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网络。 17 (四)加强对社区内各非公有经济单位的计划生育责任。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功能的逐步完善,社区内非公有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类单位和组织越来越多,且人员居住复杂。因此,必须加强这些非公有经济单位法人的计生工作贵任,实行法人或第一负责人的计划生育负责制。 (五)采取适当措施,解决计划生育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1、加强宣传,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对法治实践有重大影响。当今社会强调“法律统治”、“以法治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因此,要克服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的“人治”等问题,必须加强宣传,增强法律意识。尤其是要增强计生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从执法主体思想意识层次上杜绝其执法违法、职权异化等现象,改变其淡薄的依法行政观念。 2、提高计生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中“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针对执法人员而言的。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未能很好地贯彻这一精神有关。因此,必须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计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考核,提高他们的执法自觉性。 18 3、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计生系统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以上级部门对下级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主的模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下级行政执法在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认定事实、处罚依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系统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增强计生行政执法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和拓宽居民自治委员会和计生协会在计生行政执法中的民主监督职能。 4、协调和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 由于计生部门受法律法规之规定权力所限,征收社会抚养费及督促计生对象落实各项节育手术和“三查”等无强制性措施,致使行政执法难以到位,为此,各级政府应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利用组织、宣传、公安、工商、监察、法院、广播、人劳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对于拒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该采取组织措施的采取组织措施,该动用法律强制手段就动用法律强制手段,这样就能形成全社会的齐抓共管局面,促使计生对象守法,不敢违法。 5、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一是把好执法人员上岗资格关。二是对在岗执法人员强化法律基础知识、依法行政知识等学习。三是创造条件选送执法人员到法律院校进修,以适应法律知识、法律制度的更新。 19 四是举办执法人员政策、法制理论研讨会,交流执法经验,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只有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计生执法队伍,才能真正公正、公平地贯彻执 行好计生行政法律、法规。 6、提高计生执法人员的思想素质 不可否认计生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是由执法者个人错误的思想意识造成的。因此,有必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当对计生干部坚持不懈地抓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搞好党纪政纪、工作纪律、人生理想教育,使执法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只有树立了正确的依法行政理念,才能将计生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防范于执法主体之思想意识中。 从五十年代提倡节制生育开始至今,五十多年来,虽然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减少了3亿多人口的出生,但人口基数大,资源匮乏及陈旧的生育观,使得计划生育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挑战与机遇同在,困难与希望并存。只要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问题、新难点,并且采取积极的措施,我们就 20 能够一如既往地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工作。 2009年7月10日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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