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社科院博士遭打状告派出所处罚过轻被驳

2017-09-17 2页 doc 12KB 17阅读

用户头像

is_215732

暂无简介

举报
社科院博士遭打状告派出所处罚过轻被驳社科院博士遭打状告派出所处罚过轻被驳 ?社科院博士遭打状告派出所处罚过轻被驳 发布时间: 2005-06-15 14:08:54 中国社科院的博士王某在遭李某殴打后,以派出所对李某的处罚过轻为由,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告到法院,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并重新作出处罚。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被告所的行政处罚决定,驳回原告王某要求被告对第三人李某重新作出处罚的诉讼请求。 2004年11月27日晚,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接王某报警,称在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7号楼楼下,因交通问题与李某发生纠纷,后遭...
社科院博士遭打状告派出所处罚过轻被驳
社科院博士遭打状告派出所处罚过轻被驳 ?社科院博士遭打状告派出所处罚过轻被驳 发布时间: 2005-06-15 14:08:54 中国社科院的博士王某在遭李某殴打后,以派出所对李某的处罚过轻为由,将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告到法院,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并重新作出处罚。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被告所的行政处罚决定,驳回原告王某要求被告对第三人李某重新作出处罚的诉讼请求。 2004年11月27日晚,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接王某报警,称在北京市朝阳区安贞里三区7号楼楼下,因交通问题与李某发生纠纷,后遭李某殴打。民警赶赴现场,经初步调查,李某对殴打王某的事实予以认可。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决定予以立案,填报了《受理案件登记》。当日,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传唤李某接受讯问,李某在讯问中对因交通问题与王某发生纠纷并殴打王某其致伤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在次日的讯问中表示了悔过的态度,提出愿意给对方赔礼道歉并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11月27日和11月30日,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民警又对王某进行了询问。王某指控李某酒后开车险些撞人并殴打他的事实,要求李某在媒体上公开道歉,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补助费共计1.2万元。2004年11月27日,民警向事件发生时的在场人王某的未婚妻曾某了解了事件经过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王某受伤后在中日友好医院就诊,该院于2004年11月28日出具诊断证明,临床诊断结果为:被人打伤头部、头昏,头部CT未见异常,面部软组织挫伤。同日,朝阳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依据该诊断证明及对王某本人的检查出具《法医临床学初次检验意见书》,检验意见为“根据现有材料,王某所受损伤暂定轻微伤”。2005年1月10日,朝阳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出具京朝公刑(法)鉴字(2004)3845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结论与临时伤检意见一致即王某所受损伤属轻微伤。 2004年12月8日,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告知李某,其殴打王某致王某头昏、面部软组织挫伤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拟给予其行政处罚,并制作了《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李某表示同意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同日,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给予李某罚款50元的京公(安贞)决字【2004】第102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于当日向李某宣布。 此后,王某对该处罚决定不服,向朝阳分局申请行政复议。朝阳分局于2005年3月3日维持了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种类与幅度符合法律的规定,应予维持。原告王某要求撤销该处罚决 定的理由不能成立,王某要求被告重新作出行政处罚的请求法院亦不予支持,故作出如上 判决。
/
本文档为【社科院博士遭打状告派出所处罚过轻被驳】,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