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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事故案例

2017-09-27 8页 doc 20KB 65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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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事故案例触电事故案例 触电事故案例(一) 一、事故概况: 2002年7月21日,在上海某建设实业发展中心承包的某学林苑4,房工地上,水电班班长朱某、副班长蔡某,安排普工朱某、郭某二人为一组到4,房东单元4,5层开凿电线管墙槽工作。下午1时上班后,朱、郭二人分别随身携带手提切割机、榔头、凿头、开关箱等作业工具继续作业。朱某去了4层,郭某去了5层。当郭某在东单元西套卫生间墙槽时,由于操作不慎,切割机切破电线,使郭某触电。下午14时20分左右,木工陈某路过东单元西套卫生间,发现郭某躺倒在地坪上,不省人事。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叫来工人...
触电事故案例
触电事故案例 触电事故案例(一) 一、事故概况: 2002年7月21日,在上海某建设实业发展中心承包的某学林苑4,房工地上,水电班班长朱某、副班长蔡某,安排普工朱某、郭某二人为一组到4,房东单元4,5层开凿电线管墙槽工作。下午1时上班后,朱、郭二人分别随身携带手提切割机、榔头、凿头、开关箱等作业工具继续作业。朱某去了4层,郭某去了5层。当郭某在东单元西套卫生间墙槽时,由于操作不慎,切割机切破电线,使郭某触电。下午14时20分左右,木工陈某路过东单元西套卫生间,发现郭某躺倒在地坪上,不省人事。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叫来工人宣某、曲某将郭某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郭某在工作时,使用手提切割机操作不当,以致割破电线造成触电,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间接原因 (1) 项目部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严格,缺乏强有力的监督; (2) 工地安全对施工班组安全操作交底不细,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不力; (3) 职工缺乏相互保护和自我保护意识。 3、 主要原因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缺乏定期维护、保养,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失灵,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预防及控制: 1、 企业召开安全现场会,对事故情况在全企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传达到每个职工,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刻检查,提高员工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2、立即组织安全部门、施工部门、技术部门以及现场维修电工等对施工现场全面的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机械设备、电器装置等各种事故隐患马上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不留隐患。 3、进一步坚决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并加强安全动态管理,加强危险作业和过程的监控,进一步规范、完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 四、事故处理结果: 1、本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6万元。 2、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根据事故调查小组的意见,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1)公司总经理范某,对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够,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给予作出书面检查的处分。 (2)公司副总经理曹某,对项目部安全管理、检查监督不严,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给予作出书面检查的处分。 (3)项目经理石某,对职工安全教育、交底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作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的处分。 (4)工地安全员周某,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监督不严,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 (5)水电工班长朱某、副班长蔡某,对班组安全生产、安全教育不够,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分别给予进行口头警告和罚款的处分。 (6)普工郭某,使用手提切割机操作不当,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已在事故中死亡,故免于追究。 触电事故案例(二) 一、事故概况: 2002年8月10日,在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某住宅小区工地上,油漆班正在进行装饰工程的墙面批嵌作业。下午上班后,油漆工屈某在施工现场47#房西南广场处,用经过改装的手电钻搅拌机(金属外壳)伸入桶内搅拌批嵌材料。下午15时35分左右,泥工何某见到屈某手握电钻坐在地上,以为他在休息而未注意。大约1分钟后,发现屈某倒卧在地上,面色发黑,不醒人事。何某立即叫来油漆工班长等人用出租车将屈某急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为触电身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 直接原因 屈某在现场施工中用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手电钻搅拌机,本人又违反规定私接电源,加之在施工中赤脚违章作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 间接原因 项目部对职工、班组长缺乏安全生产教育,现场管理不到位,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制止,况且用自制的手枪钻作搅拌机使用,在接插电源时,未经漏电保护,违反“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原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3、 主要原因 公司虽对职工进行过进场的安全生产教育,但缺乏有效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加之屈某自我保护意识差,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事故预防及控制措施: 1、 召开事故现场会,对全体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反对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的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 公司领导,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下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管理,下属工程、项目部必须配备安全专职干部。 3、项目部经理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规 程的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互相保护意识,严禁职工违章作业,违者要严肃处理。 4、 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员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组织职工学习,并在施工生产中严格执行,预防事故发生。 6、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和电器设备的检查、检验,强化用电人员的安全用电的意识,加强现场维修电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性,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用电安全。 四、事故处理结果:本起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6万元。 2、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根据事故调查小组的意见,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理: (1) 公司法人代表姚某,对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责令其作书面检查。 (2) 项目经理朱某,放松对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遵章守纪的教育,对本次事故负有管理责任,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处以罚款。 (3) 项目部安全员叶某,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力,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给予罚款的处分。 (4) 项目部油漆班长包某,提供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动工具,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给予罚款的处分。 (5) 油漆工屈某,自我保护安全意识差,违章用电,赤脚作业,违反了安全生产,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因本人已死亡,故不予追究。 电工作业时被高压线击伤 本报讯(记者任冠军)昨天下午2点,朝阳区北苑路立水桥南站,一名电工在进行检测时不慎被高压线击伤。目前,这名工人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昨天,朝阳区北苑、大羊坊一带检修线路。下午2点,3名管片的电工到立水桥南站西侧检修线路。一名工人说,他们的工作是测一下额定电压380伏线路的电压,当时带班班长让小赵上去,小赵戴着安全帽、腰缠绳索爬上电线杆,爬到380伏电线上方时,不小心触到了另一条10千伏的高压线。 当时路过的陈先生说,这名电工的上半身“砰”的一下着起火,他在空中不停地大声惨叫,脚挂在高压线上,头冲下悬挂在空中。 下面的另外两名电工见状,赶紧携带灭火器上前营救,一名电工将小赵身上的火扑灭,随后关掉一条高压线电闸,将小赵用绳子缓慢放下。营救过程中,天通苑的两辆消防车和一辆120急救车先后赶到。下午两点半,小赵被成功救下,上半身的衣服已被全部烧毁,皮肤被烧得通红。随后,120急救大夫将小赵抬上救护车,送往附近的航空工业中心医院。事发后,电力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赶到现场,并对现场拍照。 一名负责人称,北苑、大羊坊一带正在进行电路检修,经初步判断这名工人上去测低压电线,误触高压电线被电伤。 据了解,被电伤的电工叫赵红庆,今年26岁。昨天下午2点40分左右,小赵在航空工业医院急诊室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抢救后,已转到病房。小赵整个左侧身体被电灼伤,左脚上被电出一个大洞,左侧肌肉已坏死,目前尚未脱离生命危险。昨天下午,朝阳区安监局接报后已介入调查此事。 北京通州工人触电一死六伤 作者:新京报 文章来源:新京报 点击数:372 更新时间:2006-9-9 前日下午4时许,北京通州发电厂南侧200米一工地发生惨剧,该工地7名工人在施工过程中遭遇电击,造成1死6伤。事故发生后,警方已介入调查,现该工地已暂时停工。 昨日下午,位于东六环旁边的事发工地内高压电塔林立,工棚内已空无一人。 目击者孙先生称,前日下午4时左右,该工地发生电击事故。听说工人遭电击是距离高压电线太近,他赶到现场时看见1名工人躺在地上,另外4名工人手上肿起成串的水泡。孙先生介绍,事发大约十几分钟后,警察和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医院。孙先生说,那名躺在地上的伤者当时伤势很重,听说送到医院没多久就不行了。 昨日下午5时许,潞河医院急诊室值班医生介绍,前日下午,医院收治了7名被电击的患者,其中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外几人因伤势不重,经过简单处理后已陆续离开医院。 警方介绍,事件发生后,他们随即介入调查,现施工工地已经暂停施工。 检修之前不对号 误入间隔触电亡 作者:安全文化„ 文章来源:安全文化网 点击数:491 更新时间:2006-9-1 【简述】1996年10月9日,某热电厂检修人员误登带电开关造成人身触电死亡 【事故经过】1996年10月9日,某热电厂电气变电班班长安排工作负责人王某及成员沈某和李某对户李开关(35KV)进行小修,户李开关小修的主要内容是:(1)擦洗开关套管并涂硅油。(2)检修操作机构。(3)清理A相油渍。并强调了该项工作的安全措施。 工作负责人王某与运行值班人员一道办理了工作许可手续,之后王某又回到班上。当他们换好工作服后,李某要求擦油渍,王某表示同意,李即去做准备。王对沈说:“你检修机构,我擦套管”。随即他俩准备去检修现场,此时,班长见他们未带砂布即对他们说:“带上砂布,把辅助接点砂一下”。沈某即返回库房取砂布,之后向检修现场追王,发现王某已到与户李开关相临正在运行的户城开关(35KV)南侧准备 攀登。沈某就急忙赶上去,把手里拿的东西放在户城开关的操作机构箱上,当打开操作机构箱准备工作时,突然听到一声沉闷的声音,紧接着发现王某已经头朝东脚朝西摔爬在地上,沈便大声呼救。此时其他同志在班里也听到了放电声,便迅速跑到变电站,发现王躺在户城开关西侧,人已失去知觉,马上开始对王进行胸外按压抢救。约10分钟后,王苏醒,便立即送往医院继续抢救。但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十月十七日晨五时死亡。从王某的受伤部位分析得知,王某的左手触到了带电的户城开关(35KV)上,触电途经左手——左腿内侧,触电后从1.85米高处摔下,将王戴的安全帽摔裂,其头骨、胸椎等多处受伤。 【事故原因】 当工作负责人王某和沈某到达带电的户城开关处时,既未看见临时遮栏,也未看见“在此工作”标示牌,更未发现开关西侧有接地线。根本未核对自己将要工作的开关,到底是不是在二十分钟前和电气值班员共同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的那台开关,就冒然开始检修工作,其安全意识淡薄。 【防范措施】 1. 开工前必须认真进行设备“三核对”。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54条规定:“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组人员交待现场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他注意事 项”,此项工作应在工作现场进行。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组成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肩负起工作监护人的职责。 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第51条对工作组成员的安全责任规定:“应认真执行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每位参加工作的成员都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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