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水上交通安全预警能力~保障水路交通中旅客、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机制。
一、指导原则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预防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职责明确、
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根据各级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其预警任务的分工~确保预警预防体制和程序规范有序。
二、组织机构
成立嘉兴市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领导小组~组长由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单位有:嘉兴市港航管理局有关处室~可根据需要增加有关县,市、区,交通局。
嘉兴市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监督处。
三、信息
与报告
,1,水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预防信息包括:港口和航道突发事件风险源、诱发风险因素、突发事件影响、预警预防与应急对策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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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来源包括公众信息相关部门,水利、气象、地震、国土资源、卫生、公安等,提供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信息、秘密情报信息,交通系统相关部门,港口、航道及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部门,提供事件所在地港口、航道、通航设施、危险货物运输、进出港船舶、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港口航道安全和社会安全信息等可能诱发港口和航道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其他有关机构及公众发布或提供的有关监视、监测、分析信息。
,3,公众信息报送部门及其他有关机构掌握的信息由同级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日常管理机构收集~并实行逐级上报
。发生水上交通事故~依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2006年第1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
》规定上报。
四、预警级别及分级
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级别分为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和一般,?级,四级~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级别主要依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自然灾害、水运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可能造成港口和航道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确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特别严重~主要指可能发生如下情形的事件:重要航道中断~重要通航设施遭受特大损坏~重要港口瘫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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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能力遭受特别严重损失或秩序严重混乱且影响重大,人员伤亡巨大~造成特大环境污染损害。
,二,?级~严重~主要指可能发生如下情形的事件:重要航道严重堵塞~重要通航设施严重损坏~重要港口局部瘫痪,一般航道及通航设施通行中断~一般港口瘫痪,水运能力遭受严重损失或秩序混乱,发生人员重大伤亡以及重大环境污染损害。
,三,?级~主要指可能发生如下情形的事件:重要航道堵塞~重要通航设施损坏~重要港口受损,一般航道堵塞~通航设施损坏严重~一般港口能力遭受较重损失,人员伤亡较大~环境污染损害程度较重。
,四,?级~主要指可能发生如下情形的事件:一般航道受阻~通航设施受损坏,港口受损~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损害较轻。
五、预警支持系统
由嘉兴市水上交通安全应急预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决策支持系统的建设、维护、更新与共享工作~建立相关信息库和预报分析模型~对事件发展态势及其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预测~提供科学的预警预防与应急响应对策措施建议~发布全市水上交通事故预警预防和重要资源紧急运输指导信息。相关风险信息发布责任部门应制定预案~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播发。
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建立联系协调机制~会同安监、交通、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积极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有效降低和减少事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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