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常的体验网站,请在浏览器设置里面开启Javascript功能!

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2017-09-30 13页 doc 33KB 6阅读

用户头像

is_153723

暂无简介

举报
出口退税会计分录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分享]“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在购进国内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应按(93)财会字第83号《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注明的价款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等科目。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和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应根据财会字[1995]21号《财政部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后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的有关规...
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出口退税会计分录 [分享]“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在购进国内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应按(93)财会字第83号《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注明的价款借记“原”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等科目。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和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应根据财会字[1995]21号《财政部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后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免、抵、退”税会计处理举例 <例,>某生产企业2002年1—3月发生下列业务(该企业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 一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本月购入A材料90万元(增值税税率17%),B材料(增值税税率13%)40万元,已验收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 (1)借:原材料—A 9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1,053,000 (2)借:原材料—B 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452,000 2、本月发生内销收入8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936,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 8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0 3、本月发生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格)计8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 8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 800,000 4、上年结转本年留抵进项税额5万元。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8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部有电 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32,000元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000×(17%-13%), 借: 产品销售成本 32,000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2,000 贷:应交税金—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136000-(205000-32000)-50000,-87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87000元 二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本月购入A材料100万元(增值税税率17%),已验收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A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1,170,000 2、本月发生内销收入5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585,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 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3、本月委托某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货物,取得出口发票,(到岸价格)计65万元,外贸公司垫付了 海运费4.5万元,保险费0.5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6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 650,000 产品销售收入— 出口销售 -50,000 4、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6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部有电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 抵扣税额,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000×(17%-13%),24,000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2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4,000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85000-(170000-24000)-87000,-148,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148,000元 、本月收齐1月份部分出口货物的单证,(离岸价格)计70万元,并到退税机关进行申报。作如5 下计算: 当月免抵退税额,700000×13%,91,000元 当月期末留抵税额148,000>当月免抵退税额91,000 当月应退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91,000元 当月应免抵税额,0 三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本月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确认上月应退税额 91000元,免抵税额为0。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出口退税 91,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91,000 2、本月购入B材料70万元(增值税税率13%),已验收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B 7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1,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791,000 3、本月发生内销收入4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468,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 4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000 4、本月发生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格)计5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 5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 500,000 5、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5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部有电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 抵扣税额,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000×(17%-13%),20,000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00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68000-(91000-20000)-(148000-91000),-6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60,000元 6、本月收齐2月份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货物的单证,扣除海运费、保险费后的出口销售收入为60万元,并到退税机关进行申报。作如下计算: 当月免抵退税额,600000×13%,78,000元 当月期末留抵税额60,000<当月免抵退税额78,000 当月应退税额,当月期末留抵税额,60,000元 当月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当月应退税额=78000-60000=18,000元 7、4月份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确认上月应退税额60000元,免抵税额为18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出口退税 6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8,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8,000 以上会计分录涉及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用“丁”字式栏反映如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方 贷方 一月份: 上期留抵 50,000 本月销项税额 136,000 本月进项税额 (A)153,000 进项税额转出 32,000 本月进项税额 (B)52,000 二月份:本月进项税额 (A)170,000 本月销项税额 85,000 进项税额转出 24,000 三月份:本月进项税额 (B)91,000 审批上月免抵退税额91,000 本月销项税额 68,000 进项税额转出 20,000 四月份:审批上月应免抵税额18,000 审批上月免抵退税额78,000 累计534,000 累计534,000 <例2>某生产企业2002年6-8月发生下列业务(该企业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5%)。 六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本月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确认上月应退税额95000元,免抵税额为126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出口退税 95,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2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21,000 2、本月从国外进口甲材料10吨,到岸价格830万元(增值税率17%),海关全额保税,依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甲 8,300,000 贷:应付帐款 8,300,000 3、本月从国内购入乙材料400万元,进项税额68万元,已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乙 4,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0 贷:应付帐款 4,680,000 4、本月发生内销收入30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3,51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 3,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0 5、本月发生出口销售收入(一般贸易出口)离岸价格计15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 1,5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 1,500,000 上期留抵税额为95000元。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15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部有电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000×(17%-15%),30,000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3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0,000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510000-(680000-30000)-(95000-95000),-140,000元, 期末留抵税额为140,000元 6、本月收齐2—4月份部分出口货物的单证,到岸价格110万元,实际支付海运费和保险费8万元,到退税机关进行申报,作如下计算: 当月免抵退税额,(1100000-80000)×15%,153,000元 当月期末留抵税额140,000<当月免抵退税额153,000 当月应退税额,当月期末留抵税额,140,000元 当月应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当月应退税额=153000-140000=13,000元 七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本月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确认上月应退税额 ,免抵税额为13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140000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14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3,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53,000 2、本月从国内购入乙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已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乙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0 贷:应付帐款 2,340,000 3、本月进料加工货物复出口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64万元,向银行交单后,依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 6,64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 6,640,000 4、本月无内销,上月留抵进项税额140000万元。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664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部有电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640000×(17%-15%),132,800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132,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2,800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0-(340000-132800)-(1400000-140000),-207,2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207,200元 5、本月收齐3—5月部分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单证,离岸价格220万元,到退税机关进行申 报,作如下计算: 当月免抵退税额,2200000×15%,330,000元 当月期末留抵税额207,200<当月免抵退税额330,000 当月应退税额,当月期末留抵税额,207,200元 当月应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当月应退税额=330000-207200=122,800元 八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本月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确认上月应退税额 ,免抵税额为1228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207200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207,200 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22,800 应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30,000 2、本月从国内购入乙材料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已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乙 1,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应付帐款 1,170,000 3、本月进料加工货物复出口4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30万元,向银行交单后,依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 3,3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 3,300,000 4、本月无内销,上月留抵税额207200万元。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33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部有电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300,000×(17%-15%),66,000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6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6,000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0-(170000-66000)-(207200-207200),-104,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104,000元 5、本月收齐3—6月部分出口货物单证,离岸价格420万元,其中进料加工出口收齐单证250万元,到退税机关进行申报,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1)计算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现行对进料加工贸易的计算方法,采用“实耗计算法”的,首先应根据企业“进口料件登记手册” 上的“进口总值”和“计划出口总值”确定计划分配率,然后,根据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计算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以本题为例;计划进口总值为910万元,计划出口总值为1300万元,8月份进料加工出口收齐单证离岸价250万元。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910?1300,0.7 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2500000×0.7,1,750,000元 (2) 计算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750000×(17%-15%),35,000元 : 产品销售成本 -35,000 借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5,000 (3) 计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月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750000×15%=262,500元 (4) 计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0-[170000-(66000-35000)]-(207200-207200)=-139,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139,000元 当月免抵退税额=4200000×15%-262500=367,500元 当月期末留抵税额139000<当月免抵退税额367500 当月应退税额,当月期末留抵税额,139000元 当月应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当月应退税额=367500-139000,228500元 6、9月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确认上月应退税额139000元,免抵税额为2285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出口退税 139,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28,500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7,500 贷:应交税金— 以上会计分录涉及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用“丁”字式栏反映如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方 贷方 六月份: 上期留抵 95,000 审批上月免抵退税额221,000 审批上月应免抵税额126,000 本月销项税额 510,000 本月进项税额 680,000 进项税额转出 30,000 七月份:审批上月应免抵税额 13,000 审批上月免抵退税额153,000 本月进项税额 340,000 进项税额转出 132,800 八月份:审批上月应免抵税额122,800 审批上月免抵退税额330,000 本月进项税额 170,000 进项税额转出 66,000 进项税额转出 -35,000 九月份:审批上月应免抵税额228,500 审批上月免抵退税额367,500 累计1,775,300 累计1,775,300 <例3>某生产企业为2002年新成立企业,6月份发生第一笔出口业务。该企业6-7月发生下列业务(该企业出口货物征税率13%,退税率5%)。 六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本月购进C材料200万元,已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C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00 贷:应付帐款(等) 2,260,000 2、本月发生内销收入5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帐款 565,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00 3、 本月发生第一笔出口业务,共发生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格)计12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 1,2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1,200,000 4、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12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部有电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0000×(13%-5%),96,000元 借: 产品销售成本 96,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6,000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65000-(260000-96000),-99,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99,000元 七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本月购进C材料70万元,已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C 7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1,000 贷:应付帐款(等) 791,000 2、本月发生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格)计8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外汇帐款 8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 800,000 3、本月无内销,上月留抵进项税额为99000元。月末,经预审查询,当月80万元出口销售收入全 作如下计算和会计分录: 部有电子信息。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000×(13%-5%),64,000元 : 产品销售成本 64,000 借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4,000 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作如下计算: 0-(91000-64000) -99000=-126,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126,000元 4、本月收齐上月部分出口货物单证,(离岸价格)计80万元,到退税机关进行申报,作如下计算; 因该企业为新企业,只计算“免抵”税额,不计算退税数,未计算的退税数可作为留抵进项税额使用。因此,只计算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 当月应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800,000×5%=40,000元 5、八月份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确认上月免抵税额为4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4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0,000 以上会计分录涉及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用“丁”字式栏反映如下: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借方 贷方 六月份: 本月进项税额 260,000 本月销项税额 65,000 进项税额转出 96,000 七月份: 本月进项税额 91,000 进项税额转出 64,000 八月份:审批上月应免抵税额40,000 审批上月免抵退税额40,000 累计391,000 累计265,000
/
本文档为【出口退税会计分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历史搜索

    清空历史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