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山西中医学院国有资产是指山西中医学院占用、使用的,在法律上被确认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纵横向科研、科技开发、自制、联营、合资转入院办企业等),凡产权属于山西中医学院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照山西中医学院规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1、单位申请:各单位报废资产时,必须首先填写“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鉴定表”(见附表一)。
其次组成三人以上技术小组对资产状况进行初步鉴定,并在“山西中医学院...
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山西中医学院国有资产是指山西中医学院占用、使用的,在法律上被确认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含捐赠、纵横向科研、科技开发、自制、联营、合资转入院办企业等),凡产权属于山西中医学院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照山西中医学院
,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
1、单位申请:各单位报废资产时,必须首先填写“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鉴定
”(见附表一)。
其次组成三人以上技术小组对资产状况进行初步鉴定,并在“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鉴定表”上签字。“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鉴定表”
填写不完整时,国有资产管理处有权不予办理。
2、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设备维修中心的有关技术人员,对报废资产(家具除外)进行等级鉴定,其等级如下:
一级报废资产:因多余或过时而申请报废的资产,该类资产统一回收周转库,以院内调济或扶贫处理为主。
二级报废资产:虽报废,但可以完全维修好,并且还有再用价值的,该类资产统一回收周转库,待修好后,统一进行院内调济或扶贫处理。
三级报废资产:无法利用的,或部分有利用价值的,可将有用部分拆除后,统一收回废品库。
3、审批程序: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组织技术鉴定并提出
—?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设备维修中心)审核—?资产管理处主管院领导批准(5万元以上报主管院长审核批准)资产管理处核销资产帐目—?省卫生厅审批备案—?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计财处核销资金帐目。
4、审批权限:
(1)报损、报废的房物、建筑物、土地、机动车辆、供暖、水电设备和单台价值在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或成批资产价值在两万元以上(含两万元)的设备,须由山西中医学院正式行文,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单台价值在一万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山西中医学院主管院长批准后,报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3)单价较低的大批同类资产如图书、桌椅等,需由各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资产管理处清点鉴定后,统一交回,集中处理。
5、资产回收:
(1)经批准报废的资产,各单位必须按“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鉴定表”如实交回,并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否则,不予核销帐目;
(2)使用单位如需拆除其中某些配件,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同意。
(3)国有资产管理处按报废等级分类回收入库,并登记入帐,做到“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鉴定表”与实物相符,否则,要追究库房保管员的责任,并按《山西中医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处理
》进行处罚。
6、资产处置:
(1)所有报废资产的处置,须经资产管理处审批,并集中统一办理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审批手续,即填写《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设备处理表》(见附表二)。
(2)资产管理处和计财处根据《山西中医学院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设备处理表》和实际交易价格调整有关帐目。
(3)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并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评估确认
(4)处置固定资产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山西中医学院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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