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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经适房买卖合同

2017-10-22 11页 doc 27KB 3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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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经适房买卖合同洛阳经适房买卖合同 篇一: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房 屋 转 让 协 议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协调说话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在 , #楼 单元 层 室(东户) 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土地使用期限为 年 (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 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
洛阳经适房买卖合同
洛阳经适房买卖 篇一: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 房 屋 转 让 协 议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协调说话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 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在 , #楼 单元 层 室(东户) 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土地使用期限为 年 (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 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 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 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 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 不再追究,转让金总额为(本文来自:WwW.hNboxu.cOm 博旭 网:洛阳经适房买卖合同)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因该房产关系为“经济适用房”, 在该房产未过户前,乙方交付甲方房 屋使用权转让金的同时,甲方应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购房合同由甲 方交于乙方保管;由于房产证尚未办理,甲方应按有关及时办理房产 证,并且交与乙方保管。在该房产满足过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时间 超过5年以上)时,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房产过户至乙方名下;若该房 产过户手续费用过大,乙方可以不办理过户手续,并且甲方无条件同意乙 方享有该房产的一切权利。 第五条 若过户时相关机关要求甲乙双方提交该房产转让协议,则甲方应配合 乙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该协议仅供过户之用,不实际履行,乙方不必向 甲方交付该房产转让款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若过户时因政府优先回购或甲方违约从而导致乙方失去房产所有权, 甲方应退还乙方的使用权转让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 转让金之日起计算)及房屋的增值价值外,还要承担乙方添加的附属设施 及房屋装修费用(不折旧)。 第七条 在该协议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单位拆迁该房或其他原因,向该 房产支付赔偿的相关价款,甲方应以自己名义领取后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在该权属未变更之前,甲方仅为该房产名义上的权利人,甲方不得再 将该房产进行买卖、抵押等处分行为;乙方为该房产的实际权利人,该房 产的一切权利由乙方行使,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除上述所述购房手续外, 乙方在使用、处分房产时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予以 配合。 第九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确保该房无抵押贷款等经济问题,并且保 证已结清该房的全部房款,若发生该房屋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等,由甲方 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与乙方无关。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由甲方负责赔偿;若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住址: 住址: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年月 日 说话协调人:(签字) 甲方家庭成员签署: 声明 声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系的配偶。 上述声明人声明如下: 声明人认可与 于2011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本人同意将该房产的产权按《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条件转让给 。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指模: 2012年 月 日 篇二: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经济适用房买卖预约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济适用住房》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情况:坐落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 * 号楼 * 单元 *** 室房屋(建筑面积暂定为_**?_?,实际面际以今后房产权记载为准),停车位**号,储藏室 ** 号。 第二条 鉴于甲方上述房屋(包括停车位和储藏室,下同)根据当前经济适用房未满5年不能上市交易之政策规定,为保证双方行为合法性,双方约定在甲方取得该房屋产权证书届满5年之日起与乙方就该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取得完全产权后过户给乙方所有。 第三条 在第一条房屋符合上市交易规定年限后,乙方向甲方提 出要求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办理过户手续的,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无条件与乙方签订合同和办理过户手续。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影响办理进程。 第四条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减少纷争,双方现就该房屋在届满禁止上市交易年限后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作 为本预约合同附件,附后)的主要条款和内容事先予以协商确定,届时双方应按此合同已约定的条款和内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行为,按本预约合同第六条 第二款之规定处理。如需变更或补充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五条 在本预约合同签订后,乙方据此取得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无条件同意,并与该第三人继续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行事。在该房屋届满禁止上市交易年限后,由甲方和该第三人直接签订附件中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第六条 为保证本合同约定事项之履行,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万元整(***元整)。 在该房屋届满禁止上市交易年限后,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附件——《房屋买卖合同》签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该定金抵作房屋买卖价款;如甲方不同意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的无法与乙方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乙方不同意或因其个人行为导致的无法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七条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叁 日内将上述定金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该银行帐户: 银行,户主姓名:,帐号:。乙方向甲方指定的上述帐户转帐或汇款后,取得银行出具的转帐或汇款回执,即视为甲方已受领到此款。 第八条 本合同如部分条款或部分内容无效的,不影响其它条款或内容的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补充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甲乙双方发生其它违反本预约合同行为的,守约方可根据第六条第二款之约定,要求违约方双倍本返还定金或予以没收。 第九条 本预约合同中所指的“5年”和禁止上市交易年限,均是从第一条所列房屋的房产证书颁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本预约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为本预约合同的组成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本预约合同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各持一份,内容及效力相同,由甲乙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附件: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2012年签订的《预约合同》等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标的物:甲方所有的坐落于***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 * 号楼 叁 单元**室房屋(建筑总面积暂估为**?,实际面积以甲方取得的房产权记载为准;其中该总面积中有 ?属于经济适用房享受范围,其余面积是以市场价购买)(位于该单位东边套),停车位**号,储藏室**号。 第二条 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总价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元整)(储藏室价款已包括在内);停车位价款按甲方购房时向售房单位实际缴纳的金额以原价转让给乙方(暂估为***元,具体金额以购房单位出具的发票为准)。 第三条 付款方式:上述所有价款于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一次性付清。如甲乙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可以直接抵作房 款。 第四条 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应向政府部门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办理过户时应缴纳的各类手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过程中所需的各类审批和缴纳各类费 用,甲乙双方应条件积极配合协作,不得拖延推辞,甲方不得再向乙方收取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于该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30日内将自己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迁出,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落户工作。如甲方拖延办理户籍迁出的,每逾期一个月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包括向政府部门申请将行政划拨性质土地变更为国有出让土地并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向土地和房管部门申请变更土地证和房产证等。 第九条 甲方保证其所售房屋产权清晰,未附属其它任何他项权利。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所有共有权人一致同意。 第十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出售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房屋时,相应配套的停车位一并转让给乙方所有,按购买原价计算价款。 第十二条 甲方将上述房产出售给乙方后,该房屋所有附属设备设施以及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权利义务一并归属乙方享有和继受。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反悔不履约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仍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共同约定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 篇三: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 的房地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地产权证号及坐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 附属设施等基本情况 1、甲方房地产(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坐落于;位 于第层共间,房屋结构为,登记建 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 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地产权证号为 ,共有权证证号为:填 发单位为:。 2、甲方转让的房地产为其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甲方已住满5年, 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 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起计算)。 【律师提示】:经济适用房的转让要遵守有关经济适用房的管理 规定。其中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已购经 济适用住房的,其合同效力因双方的约定不同而后果不同,对于该类 经适房的买卖合同建议请律师根据具体情况签订。 3、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 (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 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 为:。 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年月日 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4、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 (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 (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 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另 附。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地产总金额为人民 币。该价款不含税费。 2、双方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并 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2)买房向银行抵押付款: 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 币元。 其余房款乙方拟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如果乙方在年月日前还未能将银行贷款办 理好并交付给甲方,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之前已 付购房款。 3、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律师提示】:如果买二手房时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 签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这个合同涉及到卖房人,买房人,卖房人的贷 款银行,买房人的贷款银行,还可以再加三方,卖房人的贷款银行指 定的保险公司,买房人的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还有中介公司, 这个贷款行为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较复杂。这种情况下,对于购 房者来说,要想签订一个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合同,可以请个律师。 第三条 交纳税费的约定 1、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税费双方约定由 承担。 2、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双方约定由承担。 3、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应由经济适用房业主补交的土地 收益款等由承担。 【律师提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 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 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但该款也可以通过约定由 买房人承担。 第四条 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 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及水、电、气的读数等列表记载, 在交房时一并交给乙方。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钥匙交付 给乙方。 3、双方其他约定:。 【律师提示】:要考虑好交钱、过户和交房之间的衔接问题。过 户以后再交房的,买方的购房款不宜在过户前全部支付给卖方。最好 双方约定房屋交验完毕、各项费用结清以后再支付小部分剩余尾款, 以约束卖方。 第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甲方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内,共同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 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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