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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_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2012-07-31 2页 doc 40KB 1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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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_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大禹家装培训网 装饰行业培训管理咨询顾问!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_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增值税税率分为四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征收率和零税率。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2)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_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大禹家装培训网 装饰行业培训管理咨询顾问! 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_增值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增值税税率分为四档: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征收率和零税率。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  ,   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③图书、报纸、杂志。   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2)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3)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4)纳税人{肖售或者进口货物,除第(1)项、第(2)项规定外,税率为17%。 (5)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征收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1)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励白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1.纳税地点 (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开具证明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3)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白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X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X扣除率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例10 -61中建公司自产设备并安装,总价款为1 000万元,其中设备价款700万元(含税),安装收入300万元。计算应缴纳的税金。 自产货物并从事安装业务的企业,其自产货物缴纳增值税,其安装业务缴纳营业税。 增值税(销项税金)=  [700/(1 +17%) X1 7%]=101.71(万元) 营业税= (300 x5%)= 15(万元) 更多装饰行业营销管理、设计谈单请访问:http://www.jz-20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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