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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时代商人的历史命运

2012-06-23 16页 pdf 1MB 7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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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时代商人的历史命运 《史林》2。。。年第 2 期 帝国时代商人的历史命运 王家范 中国传统商人的话题 , 包括失落已久的徽商 、晋商研究 , 近十余年由冷变热 , 而一些出版物 浑然不顾传统商人与真正的现代商人之间隔着一条历史的鸿沟 , 专以重视传统商人的“辉煌 ” 和 “智慧”为主题 , 甚至还声称“只要把传统中国商人的方方面面亮出来 , 今 日的中国商人也许 会突然洞达 自身” 。 在我看 , 此话离谱得出奇 。 先撇开“社会转型 ”根本性主题不说 , 仅就中国传 统商人社会性格和历史命运而论 , 他们的许多描述也是不真实的 。 殊不知...
帝国时代商人的历史命运
《史林》2。。。年第 2 期 帝国时代商人的历史命运 王家范 中国传统商人的话题 , 包括失落已久的徽商 、晋商研究 , 近十余年由冷变热 , 而一些出版物 浑然不顾传统商人与真正的现代商人之间隔着一条历史的鸿沟 , 专以重视传统商人的“辉煌 ” 和 “智慧”为主题 , 甚至还声称“只要把传统中国商人的方方面面亮出来 , 今 日的中国商人也许 会突然洞达 自身” 。 在我看 , 此话离谱得出奇 。 先撇开“社会转型 ”根本性主题不说 , 仅就中国传 统商人社会性格和历史命运而论 , 他们的许多描述也是不真实的 。 殊不知在帝国时代 , 中国传 统商人扮演的 , 绝不是他们笔下那种充满喜剧情味的社会角色 。其悲多于喜 , 种种历史苦涩 , 若 被这种非历史的“寻根意识 ”刻意遮蔽 , 很可能会变成一种严重的误导 。 文学界尚情有可原 , 在 史学领域也有这种现象出现 , 就不能不感到遗憾 。 纵观帝国时期一代又一代的传统商人 , 他们苦于与政治的关联 , 不得不在帝国超经济干预 环境下讨生计 , 屈从权势 , 甸伏而行 。 与西欧同行相比 , 他们只有 “苦恼人的笑 ” , 终究无力走出 中世纪峡谷 , 成长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势力 。 有商人而无 “市 民” , 这是不争的历史事实 。 我 认为 , 这才是史学工作者在中国商人面临历史转折关头 , 需要向全社会认真作出的一笔历史交 代 。 同理 , 现代商人如不能挣脱陈年旧梦 , 对历史有深刻的检讨 , 也很难获得真正的 自我 。 古代中国商人确曾有过一次风光 , 其“青春时代 ”全亏了史迁的神来之笔 , 被描述得栩栩如 生 。 惜乎《货殖列传》仅为千古一现的“绝唱” 。 继后各部官修《食货志》却一步步沦落为国家财 政流水账册 。究其原因 , 修史者官家身份的气短识浅固然不能辞其咎 , 但 自西汉中叶以降 , 列国 纷争年代富商“结驯连骑 ” 、 “所至国君 , 无不分庭 与之抗礼 ”的“ 良辰美景” , 奈何均成 “昔 日黄 花 ” 。 时异势衰 , 商人的历史命运一步步沦人漫长的“黑暗时代 ” 。 纵再有神来之笔 , 也无法勾勒 出根本不存在的 , 可与范鑫 、计然 、 白圭一代伦比的伟业 。 关于此种情境的开端 , 我以为 , 通过《货殖列传》与成书于西汉的《管子 · 轻重篇》对读 ¹ , 很可以成为观察中国商人命运历史性转折的窗口 。 传统时代商人的最佳舞台 , 乃是可获取巨额利润的远程贸易 。 利用市场足够大的空间 , 调 动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 , 则是他们长袖善舞的两大 “绝活 ” 。 此为传统商业的基本特点 , 中外皆 然 。 在古代中国 , 唯春秋战国时代 , 才有此种千载难逢的最佳商机 。 因此之故 , 那时代商业先驱 者对商品市场价格规则和成功经商经验的总结极精彩 , 可参阅史迁转述 的计然 、范氢 、 白圭诸 人言论 。 那时虽然没有希腊 、罗马似的海上大舞台 , 但中国地域之广大 , 列 国资源物情之多姿 , 还是为商人提供了广阔的 自由发展空 间 。 列国必须借此才得以 “互通有无 ” 。 正是凭藉穿梭于 ¹ 关于《管子 · 轻重篇》的成书年代 , 我基本上同意马非伯先生之说 。 可参阅马非伯 : 《管子轻重篇新诊 》, 中华书局 , 19 7 9 年版 。 下文论述略有不同马先生之处 , 也请读者有以教正 。 列 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大舞台 , 范蠢 、 白圭 、 吕不韦之辈才可能施展身手 , 谋如伊尹 吕尚 , 智如 孙吴用兵 , 趋时若猛兽挚鸟之发 , 纵横摔阖 , 数致千金 , 乃至富可敌国 。 在《货殖列传》里 , 太史公从关中起首 , 然后由三晋 、 巴蜀 、三河 · · · · ·一直说到南楚 、吴越 , 详 尽列论各地域风土物情 、都会胜景 。 史迁如此着力烘托“天下经济大势” , 正合了流通基于资源 多样和劳动分工 、 区域差异的经济学原理 , 说明其对富商大贾致富的市场背景有深刻的理解 。 另一旁证便是李斯著名的《谏逐客书》。 他为 了说服秦王放弃拒绝吸纳各国优秀人才 (时称“客 卿 ” )的错误决策 , 拿来驳辩说服的论据 , 便是秦王享受的种种珍奇玩好无不来自各国 , “物 ”既 如此 “国际化 ” , 何独弃“人 ”而不“爱 ” ?! 李斯不厌其烦罗列的各方珍奇 , 正好证实了当时“国际 贸易 ”的活跃 , 以及这种 “国际贸易”的特定对象主要是各国国君及其它公卿大夫的奢侈消费 (与此伴生的还有高利贷资本的活跃) 。 这与西欧中世纪市场经济的早期发展格局极有相似之 处 。 试想 , 所谓弦高稿秦师 、郑商救荀罄 ¹ , 乃至尽人皆知的 吕不韦以子楚作 “奇货可居 ”的故 事 , 其主角哪一个不是因从事国际贸易而成巨富的 , 弦高带领的似乎还是一个规模不小的 “国 际 ”长程贸易商帮 。 另一类大商人即为盐铁商人 。 经济活动的核心是资源的利用及其配置 。 谁占有该时代主 要资源的支配权 , 谁就能赢得经济的主动权 。 春秋战国时代商人另一致富的原由 , 便是当时最 重要的物资—盐 、铁以及其它矿产 尚由商人 自由经营 , 还没有完全纳人 “国营 ” 的铁笼子里 。那时代盐铁关系国计民生 , 真不亚于今日之石油 、 电器 , 是远程贸易的大宗 。《货殖列传》所列如 猜顿 、郭纵 、寡妇清 、蜀卓氏 、宛孔氏 、齐刁间等等 , 在史迁所举著名商贾名单里几占大半 。 他们 都无不由盐铁致富 , 占尽风光 , 极盛一时 , 直至汉武帝实施盐铁官营 。 除此而外 , 《货殖列传》篇 末寥寥数笔点到的“贩脂 、卖浆 、洒削 、鼎食”之流 , 皆属小商贩“勤劳致富 ”性质 , 在该年代的市 场经济氛围里实在只能充当点缀 , 不足以成气候 。 《轻重篇》是以借托“管仲”的形式加以改编的 。 在我看还不能完全否定其中引用了许多春 秋战国时代的历史和思想资料 , 以致前人也有真相信此为管仲之书 (如梁启超《管子传》) 。 《管 子 · 轻重篇》的许多内容还与《史记 》的《太史公自序》、 《货殖列传》、《平准书》多有类同 。然通观 《轻重篇》所着力论述的经济思想 , 南桔北积 , 其整体精神正好与《货殖列传》所肯定的春秋战国 商人经济思想形似而实反 。 最关键的是 , 经济思想的主体已由私人转向了国家 , 或者象马非伯 先生所说的 : 由“ 自由主义”转变为“干涉主义 ”º 。 这是两书对读时必须注意的大关节 。 马非伯先生对《管子 · 轻重篇》的研究历数十年心血 , 凡七易其稿 , 辩证《轻重》成书年代为 西汉末 , 从名物 、思想演变到语言词汇考辨 , 不放过一字一词 , 历历有据而不蹈虚空 。 但在 我看来 , 还有一极成功之处不应忽略 , 先生正是通过对该书经济思想 的整体诊释 , 从两种具有 时代转折意义的经济思想对立 , 坐实了该书写作的特定时代— 它只能出现于帝国经济政策大逆转的年代 , 西汉中期 “盐铁官营”等一系列干预政策出台之后 。《轻重篇》与《盐铁论》御史大 夫 (桑弘羊 )一派多同调 , 而颇可与西汉中后期的国家经济干涉政策相 印证 。 《盐铁论丫干涉主 义”一派的理论根据也因此浮出水面 , 说明它决非如“烹弘羊 , 天乃雨 ”者所认定为某一人之过 , 实是一群有知识者对新政权贡献的“集体智慧”结晶 。更深层地说 , 它还是帝国知识分子乃至商 人阶层 , 其社会分化由潜转显的历史运动 , 从文献角度截获的一个重要证据 。 《管子 · 轻重篇》所主张的 , 其核心经济理论乃是对价格法则的重视 , 即所谓“物多则贱 , 寡 ¹ 分见《吕氏春秋 · 悔过》、《左传》成公 3 年 。卿 马非伯 :《管子轻重篇新设 )’’论管子轻重上—关于管子轻重的著作年代” , 第 44 页 , 中华书局 , 19 7 9 年版 。 则贵 , 散则轻 , 聚则重 ” , 由此设计出一系列 由国家主动运用该项法则严格控制和干预全国经济 活动的经济对策 。 其源盖出于《货殖列传 》所载计然的“贵贱论 ” : “论其有余不足 , 则知贵贱 。 贵 上极则反贱 , 贱下则反贵 。 贵出如粪土 , 贱取如珠玉 。 ”然而计然的“贵贱论”明显来自于市场经 验 , 表达的是一个精明的民间商人如何利用价格随货物量与货币量之比上下波动的经济法则 , 正确判断商机 , 采取与平庸反其道行之的大胆决策 , 以赢取最大利润 。 然而到了《管子 · 轻重 篇 》, 立足点却已经转变为“ (人君 )不求于万民而藉于号令 ” ((( 国蓄》) , 实质是要变市场经济为 指令经济 。它主张通过国家行为来操纵和变动物价— 即所谓“藉于号令”— 改变货物的“轻重 ”关系 。 例如由国家直接控制谷物和货币两种核心资源 , 时而使谷在上 、币在下 , 时而使币在 上 、谷在下 , 人为地造成物价“用什而相百 ”的剧烈波动 , 再由政府贱买贵卖 , 以获取最大的垄断 利润 。这就是后来帝国政府一再实施的“均输 、平准 、六莞 ”以及改变币制 、农业信贷等经济干预 手段的理论依据 。 甚至它还为赋税货币化的政策转向伏下 暗线 , 如建议人君赋税征收期限必 严 , 而征的是货币 , 农民为了换取货币以纳税 , 不得不急于卖出农产品 , 则农产品价格就必会降 下来 。 更要害的是 , 这种国家调节的宗旨 , 正好与司马迁力主的“贫富之道 , 莫之夺予” , “善者因 之 , 其次利道之 , 其次教诲之 , 其次整齐之 , 最下者与之者”思想背道而驰 。 其经济政策旨在“予 之在君 , 夺之在君 , 贫之在君 , 富之在君 ” ((( 国蓄 ))) , “夫富能夺 , 贫能予 , 乃可为天下 ”((( 睽度》) , 强调必须把经济的贫富予夺之权掌握在国家政府手里 , .使经济活动完全纳人政治体制的铁笼 子里 , 服从政治一体化的社会架构 。 由此而提出的谷专卖 、官山海 (即盐铁专卖等 ) 、官天财 (山 财矿产渔业管制 ) , 都体现 了《轻重篇》的主题乃是国家垄断性的“干涉主义 ” , 特别是“夺富”的 主张 , 更无疑为打击富商大贾的举措明目张胆 , 实为春秋战国以来“ 自由流通”思想的大反动 。 在传统社会以权力为中心的体制下 , 一切经济活动不可能不受权力体制的牵制 , 商业也不 例外 。 春秋战国时期的商人多有贵族的背景 , 甚至有些还是贵族经营的 , 商人为其所雇用 。 但 在封建分权 、列 国纷争的格局下 , 列国及其各级贵族间利益的对峙 , 毕竟留下许多隙缝和可利 用的矛盾 , 使商人有 自由运作其间的空间 。 诸侯国出于 “富国弱敌”的考虑 , 也多纵容商人纵横 摔阖 , 更为商业创造了许多 “国际贸易”的商机 。子贡“结驯连骑 , 束帛之币聘享诸侯 ” , 绛之富商 “能行诸侯之贿 , 而无寻尺之禄 ” , 宛孔 氏“连车骑 , 游诸侯 ”等等 ¹ , 虽均语焉不详 , 无从得知其 细节 , 但从中都可窥得一丝消息 , 上述推论庶几不误 。 即使在被视为重农抑商始作俑的《商 君书 》里也不乏此类旁证 。如秦国亦有 “军市 ” , 证明秦国如同其它各国 , 也委托商人从事军需物 资的采购与运输 , 此类商人还 经常偷盗军粮私售 , 故有 “使军市无得私输军粮 ”的禁令 ( 《垦 令》) 。 另如《去强篇 》“粟生而金死 , 粟死而金生”一节 , 初读不知所云 。 细辨其味 , 讲的是国内粮 食生产与“国际贸易”的互动关系 , 主张国内大力鼓励粮食生产的同时 , 还必须积极发展粮食出 口贸易 (更反对粮食进 口 ) 。其好处既避免国内因粮食多余而谷贱伤农 , 更可趁别国缺粮而高价 出口 , 为国家换取货币储备 , 如此则 “金粟而生 , 仓府两实 , 国强 。 ”º 看起来《商君书》不是一味 机械地重农抑商 , 也很懂得如何利用商人为其谋“国强 ” , 粮食商人因此也可借机朵果游刃有 余 。 云梦秦简《法律答问》称东方诸国人秦国贸易的商人为“客” 、 “邦客”或“旅人 ” , 只要到所在 政府登记 ( “请簿传于吏 ” ) , 即可在秦地做“进出口 ”生意 , 亦见不禁“国际贸易” 。 进人统一帝国时代 , 自秦至西汉之初 , 战国商业 自由发展的势头仍习惯性地滑行了一段时 ¹ 分见《史记 · 仲尼弟子列传》、《货殖列传》, 《国语 · 晋语》。º 可参阅高亨 : 《商君书注释》。 中华书局 , 19 7 4 年版 。 《去强篇》释义 , 本文对高先生之析释略有异同 , 亦请读者注意 。 期 , 终于在武帝时期止步 。 由武帝始 , 铸钱权收归 中央 、告络令 、盐铁官营以及均输平准等一系 列经济政策出台 , 特别是 “告缉遍天下 , 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 ” , “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 ((( 汉书 · 食货志》) , 商人群体蒙受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重大打击 。 从此中国商业“ 自由流通 ”的 “黄金时代 ”终告谢幕 。 过去商人是“一仆多主 ” , 尚有 回旋折冲的空间 。 帝国一统之后 , 虽“海内 为一 , 开关驰禁 ” , 周流天下无阻 , 却落人了“一主一仆 ”的陷阱 , 昔 日可利用 的缝隙弥合 , 无论如 何再也逃不出“如来佛 ”的掌心 。 改弦易辙 , 商人的社会性格为之大变 。 这是有关中国传统社会 发展全局的大关节 , 实在没有理由轻忽 。 此次经济政策大逆转的原 由 , 虽多有成说 , 我 以为其中尚有可深究的余地 。 说武帝因连年 对匈奴作战 , 财政极度拮据 , 导致汉初宽松政策逆转 , 一般也只是作为导火线看待 , 而且这种抑 商政策也并未因武帝统治的结束而 中断 , 其基本精神历代延续不替 ,说明它决非一时一帝的临 时性举措 。 另外归诸 “贱商 ”的观念 (如秦之“七科滴 ” 、汉之“不得衣丝乘马” )也难以成立 。社会上普遍 贱商的观念存在于整个传统时代 , 即使就在上述两项身份性歧视法令颁布的秦及西汉之初 , 也 正是 “富商大贾周流天下 , 交易之物 , 莫不通得其所欲 ” ((( 货殖列传》) , “法律贱商人 , 商人已富 贵也” (晃错《贵粟疏 })) 之时 , 可见社会地位即使低贱 , 只要能自在地做生意 , 也并不妨碍商人发 财致富 。 最堂而皇之的理由 , 则莫过于 “商人兼并农夫 ”会导致“农本 ”基本国策的动摇 (文景两帝诏 令及贾谊 、晃错 、董仲舒等所论 ) , 以及商品经济造成道德风 尚倒退 (陆贾 、贾谊等 )两条 。 说实 在 , 我很怀疑这些都未见得是政府“抑商 ”的真实动机 。 后者的议论直到明清亦代不绝人 , 恐怕 多属“人文关怀” 、 “书生之见 ” 。生死离不开奢靡消费的特权阶层 , 从来都把这种高论当成“精神 奢侈品” , 充而不闻 ;更不论官商横行、官僚兼商的行为历代有之 , 总多 口是而心非 。 前一条 , 在 传统农业社会听起来最振振有词 , 也历来被史家作为“充足理由律 ”对待 。我相信有些思想家发 此议论 , 或基于传统农业经济思想 , 或对商品流通的积极作用缺乏必要认识 , 其忧虑以致发展 到对商业持排斥态度 , 都可能是真实的 。 然而按之实际也多有疑点 。 首先历代帝国政府从来没 有从“农本”考虑 , 将粮食如同盐铁那样列人专卖范畴 , 而平抑粮价又是 “雷声大 , 雨点小” , 措施 时断时续 , 极少认真做过 。 构成最大悖论的 , 还在于帝国政府自西汉起即广开 向农民征收货币 赋税的先例 , 更赋 、 口赋 、算赋等货币赋税在整个赋税中的 比例不低 。这岂不是硬迫着农民在规 定的期限必须急售粮食 , 为商人趁机压低粮价“助封作虐 ” ? 历代粮商因囤积居奇而多负“奸 商 ”恶名 , 农民对此多无可奈何 。帝国政府为稳固“农本 ”而抑商的口实 , 至少在这个骨节眼上也 是极端虚伪的 。 帝国时期当权者对待商品流通的态度 , 事实上相当矛盾 。有些史家往往误信官方 “抑商 ”的 声明 , 忽略了生活强过于观念 。 在传统中国 , 市场经济首先是为服务于特权者的消费需求而存 在的 。 陈长华君发表有《抑商质疑—兼论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一文 , 对先秦以来背景 、形式各不相同 , 名为“抑商 ” 、 “实为“重商 ”的史实 , 作了较为详实的考辨和解析 。 结论与传统说法大 异其趣 : 中国历代统治者实际上大多重商 , 搞官商结合 ;与其说是抑商 , 倒不如说是重商¹ 。 即 如武帝所谓的“盐铁官营 ” , 也是 “除故盐铁家 富者为吏 ” ((( 史记 · 平准书》) , 实际是私商官营 化 , 铁器质量下降 , 价格反比民营时高出许多 ;均输平准更是官营商业 , 政府直接充当行商 (均 ¹ 陈长华 : 《抑商质疑—兼论中国古代的赋税政策 》, 载《史林》19 9 5 年第 2 期 。 . 4 . 输 )坐贾 (平准)的角色 ¹ 。从此 , 商人中的狡黯者 , 踏上了官商勾结的不归之路 。 中国传统时代 , 商品经济既发达又不发达的怪现状 , 就与这种结构性的病态密切相关 。 不可否认 , 与前此封建列国时代相 比 , 帝国政府对民间商人的打击压抑确实非常严重 。 帝 国政府与商人之间的矛盾 , 说穿了 , 乃是权益分割方面的利害相交 。帝国政府 自有难言的苦衷 。 庞大臃肿的军事—官僚体系需要巨量的财政支撑 , 政府成员也需要开浚财源以 “养生送死廿( 王安石 即云 “人之情不足于财 , 则贪鄙苟得 , 无所不 至 ” , 针对官员傣禄之薄 , 出此感慨之 语º ) 。 不从商业这块“肥肉”上割点肉 , 何以为生 ? 因此“抑商”是势之必然 , 不得不为之 。 桑弘羊最懂得此道 。他为了对付贤良文学派的高调 , 还祭起一面大旗 , 叫做“ 民不加赋而国 用足”» 。 此间所藏 “玄机 ”也不难拆穿 。 如果战国时期政治家还固执于农战政策 , 经历秦汉易代 的变动 , 新一代政治家已经意识到农业赋税的增加是有限度的 , 超过 50 % 的临界点无疑形 同 社会性 自杀 ; 秦之速亡 , 记忆犹新 。 政府不是不想“加赋 ” , 乃不能无 限“加赋 ”也 。 那么与商人 “ 争利 ” , 在财源上“夺流 ” ( “夺流”为《管子 · 轻重》用语 ) , 转向控制 “盐铁”等资源 以 “富国” , 成 了“国家主义 ”财政强本之道 。 此话只说对了一半 , “国用”较前是充足了 , 但农民却不能不受官 商之害 , 如《盐铁论》中文学贤良所揭露的盐铁质劣价贵 , “强令 民买之” 。商人官税加重 , 也要设 法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所谓 “见予之形 , 而不见夺之理” ((( 管子 · 轻重 · 国蓄 ))) 对农民全成了谎 言 。 明里的“予 ”根本说不上 , 暗中吃亏倒是一点不假 , 无异于变相加赋¼ 。 天佑在其专著中指桑 弘羊为“ 国家商业资本派” , 是非常恰当的½ 。 因此 , 帝国政府出于财政的考量 , 以行政手段介人 商业 , 与商人夺利 , 这才是历代帝国当权者在“抑商”口号下隐藏的真正利益动机 。 如果说还有什么动机 , 有一条也不可忽视 , 就是防止任何有可能构成对帝国集权统治具威 的集团性社会势力形成 。依然是桑弘羊道得最明白 : “今放利于民 , 罢盐铁以资豪强 , 遂其贪心 , 众邪群聚 , 私门成党 , 则强御 日以不制 , 而并兼之徒奸形成也 。 ” ((( 盐铁论 · 禁耕 })) 。这是帝国政 府“抑商 ”深层的政治考虑 , 也不得不于此揭出 。 纵观中国传统社会史 , 桑弘羊正可谓属深谋远 虑者 。 “中世纪城堡 ”历二千来年 , 即使墙敝屋漏 , 也终形成不了如西欧那样 , 由城市商人抛头露 脸地从内里新造一种社会体制的力量 。 桑 氏“禁私门成党 ”这一条 , 其功则莫大矣 。 虽然历代抑 商宽严不一 , 手法多变 , 也未必所有皇帝都能有此 自觉的意识 , 客观效果却不期然地吻合弘羊 这位商人后代设计的 目标 。商人个体的精明 , 为着一己之私 , 甘心牺牲商人整体的生存环境 , 桑 弘羊只是开了个头 , 而后中华帝国的历史还将一再重现这种悲喜剧 (例如商业行会异化为政府 代理人甚至鹰犬 , 详后 ) 。 帝国政府以国家身份介人商业流通 , 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众多物流必须通过市场方能连 接卖方与买方 , 而市场时空两大因素变化多端 , 操作程度上的复杂性 , 信息成本和监督成本的 高昂 , 足以使官方直接介人流通显得十分笨拙 , 步履维艰 (有官盐 、 官铁 , 必有私盐 、私铁 , “走 私 ”活跃 , 即为显例 ) 。 官营商业欲一手遮天更是不可能 。 桑弘羊策划的直接由官方经营盐铁 ¹ 马元材 :《桑弘羊传》, 第 84 页 , 中州书画社 , 19 81 年版 。智 王安石 :《王文公文集 })’’上 (仁宗 )皇帝万言书 ”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19 7 4 年版 。» 《史记 · 平准书》讲述桑弘羊用盐铁官营等法治理财政取得的业绩时 , 用了“可概括桑氏在盐铁会议上全部辩护的中心主题 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 ”语 。 此语大致确 “不赋百姓而师以赡”等 。 至《管子 ·即向神宗宣传“民不加斌而国用足” 。 勺中心主题 , 见《盐铁论》的《轻重篇》: “赋敛不增而用足 ” , 《禁耕篇》、 《非软篇 》:轻重》仍继续鼓吹这一理论 , 梁启超称之为“无藉主义” . 王安石行 “熙宁新法” , ¼ 关于盐铁专卖对农民的危害 , 在盐铁会议上 , 文学贤良多有揭露 。 如说 : “夫秦楚燕齐土力不同 , 刚柔异势 , 巨小之用 , 居局之宜 , 党殊俗异 , 各有所便 。 县官笼而一之 , 因铁器失其宜 , 而农民失其便” , “县官鼓铸造铁器 , 大抵多为在器 . 务应员程 , 不给民用 。 民用钝弊 , 割草不臃 。 ” 。 这些特点 , 多为官营事业的通病 , 今日之人亦多能理解。 见《盐铁论 )’’禁排” 、 ,’7 k早” _ ,’1 胜勒”等篇½ 谢天佑 : 《秦汉经济政策与经济思想史稿》, 第 163 页 . 华东师大出版社 , 19 8 9 年版。 (官产 、官收 、官运 、官销)的方式 , 不论是在两汉 , 还是在尔后历代王朝都时断时续 , 只是在财政 困难时才不得不重操故伎 , 就充分说明此非正道 。 正常情景 , 则必由“经理型”改而采取多种交 通灵活的方式 , 如代理制 、税收制等等 , 总之还是离不开商人这一中介环节 。 在这种社会情势下 , 恰如寅格老所言 , “对实事之利害得失 , 观察过明”的中国传统文化短 处 , 也充分地体现在商人的“应世机变 ”上¹ 。 他们必须与层层叠叠的官僚机构虚与委蛇 , 除政 策性苛税外 , 还得备受多头勒索º 。 其中有些人非常注意捕捉官方经济利益的动向 , 不惜 “吃小 亏 、 占大便宜 ” 。 可以这样说 , 在传统中国 , 凡在商业上能抛头露面 , 称富商巨贾的 , 靠经营有方 远远不够 , 只有通过权财交易歪打正着 , 争得 “政策性优惠”方能操持胜券 。 其中获取某些重要 资源的“专利权 ”则是最具优势的主项 。 自然成功者也毕竟少数 。 因此 , 从整体上说 , 帝国时代 真正的富商大贾很少 ; 即或上述少数成功者 , 也因其政治背景的不稳定 , 没有持续性发展的保 证 。 陡兴而陡衰 , 则为难免的结局 。 盛极一时的徽商 、晋商 , 终究没有能随清末时局的变动而步 人近代 , 就是一个很值得深究的课题 。 综观帝国时代商业经济形态 , 若从经营者身份上区分 , 则有官商 (含专卖 、特许商 ) 、私商和 非法商 (走私商 、海盗 )三大类 。 从经营方式上 区分 , 则有集市贸易 (含贩夫贩妇 ) 、转运贸易 (行 商 , 长途贩运商 ) 、铺商贸易 (坐贾 ) 、域外贸易和走私贸易等 。 从经营商品上区分 , 则有盐商、粮 油商 、衣布商 (丝绸 、棉布等 ) 、茶商 、瓷器商 、金银商 、竹木商 、纸商 、酒商 、钱庄商 (含典当业 ) 、洋 广商和船商等 , 号称 “三百六十行 ” , 另外还有如茶馆 、瓦子等服务业 。尽管 中国传统社会商品经 济触须细如蛛网 , 深人城乡的商业门类众多 , 但商业经营状况天差地别 , 极不平衡 。一是商业高 度集中于城市 , 乡村民间生活市场极其分散窄小» ; 二是经营一般 日常商品居多 , 因消费对象 购买能力有限 , 价位偏低 , 利润微薄 , 而少数奢侈性行业利润特高 , 尤以长途转运贸易 , 或利用 资源稀缺性 , 以满足权贵豪富者奢侈消费心理 , 或利用地区差价 , 贱买贵卖两头刻剥 , 常能获取 超额利润 。 与消费结构相应 , 商业结构也是重心严重倾斜 , 具有病态的特征 。 要论富商 , 经营珍奇异宝获利最丰 , 往往在巨商中占有一席之地 。 这类通过远程贸易而来 的特种商品 , 销售中心多汇总都会城市 。 元棋有“求珠驾沧海 , 采玉上荆衡⋯ ⋯经营天下遍 , 却 到长安城 ”之诗句传世 。 而 明张瀚描述京师 (北京 )则说 : “四方财货骄集于五都之市 , 彼其车载 肩负 , 列肆贸易者 , 非仅 田亩之获 、布帛之需 , 其器具充栋与珍玩盈箱 , 贵极昆玉琼珠 , 滇金越 翠 。 凡山海宝藏 , 非中国所有 , 而远方异域之人 , 不避间关险阻 , 而鳞次辐揍 , 以故蓄取为天下 饶 ”¼ 。 除国内远程珍奇贸易 , 由东南海上进 口 的犀象 、砒帽 、珊瑚 、猫儿眼 、香药等稀缺商品 , 亦 向为权贵者所好 。 唐宋后它们大部为官方市舶司所垄断 , 属国家 “专利 ” , 而私商或勾通市舶官 吏多取“余货 ” , 甚且不惜走私海上 , 不避风险经营之 , 可见利润诱惑非同寻常½ 。 《太平广记》所 二时 , 不禁记起寅洛先生世纪初说的一席话 : “ ( 中国 )其言道德 , 惟重实用 , 不究虚理。 其长处短处均在此 。 长处即修于治平之旨;短处即实事之利害得失 , 观察过明 , 而乏精深远大之明⋯⋯此后若中国之实业发达 , 生计优裕 , 财源浚辟 , 则中国人经商营业之长技 , 可得其用 。 而中国人 , 当可为世界之富商 。 然若冀中国人以学问美术等之造诣胜人 , 则决难必也 。 ”引 目《吴必与陈员格 》第 10 页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19 9 2 年版 。关于历代商税门类及负担状况 , 周伯棣《中国财政史》有较系统的概述 , 此处不再备述。上海人民出版社 , 19 81 年版 。各级官吏乃至衙役不胜数计的勒索 , 虽史书偶有涉及 , 但都不及各地明清工商碑刻所提供的资料来得真切 。 可参阅《明清北京工商业碑刻集》、 《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 《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等 。关于民间生活市场的窄小 , 可详参程念棋《论中国古代经济史中的市场问题》, 分析甚细 。 文载《史林》1 99 9 年第 4 田 兀棋 : 《兀比长厌集》卷 23 《佰各乐》书张瀚 : 《松蔺梦谙》卷 4 。½ 最典型的事例 , 莫过于明中叶的 “侨寇” , 实与海上走私活动密切相关 , 多为中国海盗混迹其间 , 并非尽为日本浪人。明王士性《广志绎 》、明燮《东西洋考》、何乔远《闽书》多有载述 。 近著以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 》收录梳理最 为详备。 华东师大出版社 , 19 8 7 年版。 载岭南富商陈武振 , 即号称 “家累万金 , 为海中大豪 , 犀象术帽 , 仓库数百’,¹ , 这是唐时情景 。 至 明清则难有如此明火执仗的富商 , 多演化为海盗之流 。 一般府县城邑的富有者 , 亦不乏追膛时 尚的风气 , 明中后期尤甚 。 如明末清初江南开始盛行皮裘 , 一袭之裘 , 值二 、三百金º 。 海獭暖帽 每顶纹银二两 。帽最贵者为细草编织名“得勒粟 ”者 (产 自北方少数民族 ) , 每顶三 、 四两 ;更可骇 者 , 有一种西宁长缨凉帽 , 一顶值银三十余两 » 。 此为北货南运 。 同理 , 南运至北 , 如明松江丝绸 棉布运至西北少数民族地 区 , 主顾多为酋长一类权贵 , 其销售价格虽史无明载 , 估计其价亦不 菲 , 且转卖北货南下 , 两头得利 。 这些都很能说明传统商人适应上节所说的社会消费重心的严 重倾斜 , 利用富贵者追逐时尚心理 , 通过远程贸易获取超额地区差价的成功 。 帝国时代最显赫的富商 , 当推盐商 。 自春秋战国至秦汉之初 , 盐铁两业曾联袂傲视群商 。此 后铁业地位明显下落 , 在商品流通领域远不能与盐业平起平坐 。 生铁业当初首先是占尽 “材料 革命 ”初起的风光 , 而在列国军备竞赛激烈的背景下百更是大赢其利 。 然而待到 “六合为一” , 帝 国实施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统治 , 铁之使用于军备大项尽为“官营”独 占 , 无求于市场 。 私商仅能 局促于民间市场一隅 。 宋 以后虽然“官营”制铁业逐渐让出阵地 , 民营的比重有所上升 , 但鉴于 农业与手工业技术更新迟缓 , 农民和私人手工业者购买力极度低下 , 铁器的市场需求萎靡不 振 , 故经营规模不大 , 多为工商相兼的中小铁铺 , 其境遇甚至不及城市餐饮酒肆业红火 。秦汉之 后 , 史书鲜有铁商称富的载录 , 殊不足怪 。 盐业的境遇迥然不同 。盐商依靠食盐这一特殊商品资源 , 钻营于国家“专卖 ”政策起伏多变 的隙缝之中 , 左右横通 , 俯仰有术 。 明中后期至清前期更发展到巅峰状态 。 扬州盐商云集 , 其富 骄四方称羡 , 有《扬州画舫录》极其形容 。 现今食盐在商品家族中已微不足道 , 后之学子对上述 情景恐会大惑不解 : 何以盐商会凌驾诸商之上 , 有如此独领风骚的辉煌 ? 作为帝国时代商业的 一大怪异现象 , 在现今颂赞传统商人的时文里 , 往往避面不谈 , 总有点“为亲者讳 ”的嫌疑 。 然 而 , 正是在盐商身上 , 最能体现中国传统商人特有的社会性格及其历史命运 。 盐作为一种食物调料 , 虽极不起眼 , 却家家必备 。 食盐所含之钠为人体健康所不可或缺的 重要金属元素。 体内缺钠 , 轻则四肢乏力 , 重则全身浮肿 。 食盐且有平衡体内酸碱 、调和肠 胃以 及解毒等生理功能 。 故古人称 “盐为食之将 ” , “无盐则肿 ”¼ 。 在古代中国 , “盐法 ”无疑与国家财政息息相关 , 政策随时俯仰而曲折多变 , 情节比较复杂 。 其中以宋代盐政最具代表性 , 可分为四类 : ( l) 民制 (或官制 ) 、 官收 、官运 、官销 , 称 “官般专卖 制 ” 。 (2) 民制 (或官制 ) 、官收 , 商运 , 商销 , 称“引 (钞 )盐制” 。 ( 3) 民制 、官收、官运 、商销 , 其中亦 有“扑买制 ”和“分销制”之别 。 ( z ) 、 ( 3 )总称“官间接专卖制 ” 。 (4 ) 民制 、商收 、商运 、商销 , 称 “ 自 由贸易制 ”½ 。 准之历代盐法变革 , 大致也不出此四种范围 , 且以官 、商勾结谋利为其大端 。 根据“六合之内 , 皇帝之土”的国家观念 , 自秦始皇起 , 帝国政府历来都将 “ 山海池泽 ”与全 国田地均视为“天下之产 ” 。 因此 , 盐铁茶与金银铜等同代都属于国有资源 , 为国家财政的利益 渊蔽 , 这是没有疑义的 。然而采用何种操作手段实现财政目标有效 , 这是一个政策实践问题 , 要 取决于多种因素 。 历代盐法多变 , 此中有许多机巧 , 其主轴则始终是政府与盐商分割利权的纠 ¹ 《太平广记 )}卷 286 “陈武振” 。º 唐甄 : 《潜书 》下篇上《富民》。» 叶梦珠《阅世编》卷 8 。¼ 前者见《汉书 · 王莽传》, 后者出于《管子 · 轻重甲篇》。½ 此据戴裔煊 : 《宋代钞盐制度研究》第 2 章 , 第 56 一 57 页 。 中华书局 19 8 4 年新 1 版 。 戴著对盐法之研究 , 不仅于有宋一代盐法考辨特细 , 更以史识见长 。 葛 。盐商的命运也随之而波动起伏 。但盐商似乎是商人之中最善于利用政策 、屈伸 自如的晰蝎 。 盐商为传统中国的特产 。在帝国绝大多数年代 ,他们之中能暴富者 , 多走官商串联 、权钱交易的 门路 , 老实经营者的处境则始终不脱“艰难 ”两字 。 汉初盐法实行的是“ 自由贸易制” , 史家都无异议 。盐的开采 、加工和运销 , 人力成本和垫付 成本都较高 。 正是缘于盐业特定的“成本一收益规则” , 只有规模经营 , 包括必须招徕众多奴隶 与无业流民(“天下亡人 ” )从事生产 , 走销四方 、经营多门 , 方能有巨利之收 。 所谓“ (刁间 )逐鱼 盐商贾之利 ” , 就是为了克服单程走销运输成本偏高的经营弱点 , 兼营别业往复转贩 , 降低成 本 、增加收益 。 因此“豪强擅障山泽 ” , 盐商多为大贾 (史称盐民 “依倚大家 ” ) , 一点也不奇怪 。 史 迁云刁间“连车骑 , 交守相” , 推测一则依靠官府背景 , 避免他郡国追捕 “亡人 ” , 次则必有逃脱漏 税的考虑 。 此时官商勾结 , 尚局限于“利税 ”环节 , 空间有限 。 武帝“笼天下盐铁 ” , 实施 “盐铁官营 ” , 为中国盐法一大历史转折 。 桑弘羊主持的盐法与前 此 “民营制 ”完全相背 , 实行严格的“官般专卖制” , 即官督民制 、官收 、官运 、官销 , 政府行为贯彻 始终 , 具极强烈的国家垄断性质 。 除个别大盐商摇身一变而为“盐官 ” , 小零售商寄身于“官铺 ” 勉强谋生之外 , 盐商的生财之道断绝殆尽 。 这是盐商蒙受的一次厄运 。 以政府机构直接介人食盐的供产销 , 虽独擅其利 , 但操作上的困难甚多 , 弊端百 出 , 收益未 必理想 。 弘羊时的具体实施细节 , 因史料记载与宋明相 比稀缺至极 , 实不得而详 。 有些情节 目 前似难于通解 。 如西汉盐官之设 , 可考者凡 37 处 ¹ , 今之江浙两省广大地域 , 仅浙江海盐一处 ; 而甘肃 、宁夏 、陕西 、 内蒙 、山西共有 10 处 , 江浙的销售效率 , 大成问题 。再如非盐产地各郡县行 销 的盐 , 通过什么样的转运环节到达 , 是由专门机构负责转运 , 还是由各郡县直接去产地 “官 般 ” , 也成了悬念 。 唐宋“官般”都是与嘈运环节接轨 , 利用运粟空船从潜粮集结地所设盐仓运 回 , 多少解决了运输成本过高的一重困难 。而从《汉书 · 贾复传》看 , 贾氏时任南阳冠军县椽 , 与 同僚十余人往河东“迎盐 ”遭遇盗贼 ,仅贾一人将盐运回南冠 。 南冠与河东相距不短 。 此虽王莽 时事 , 却可窥见西汉时可能郡县所分配的官销盐 , 得由 自己去产地或“盐官”所在地 “官般” 。 若 此 , 则今之江浙地区 , 仅“海盐 ”一“盐官 ”机构如何转运 , 各郡县食盐的“官般”转运成本更高 (效 率也成问题 ) 。 再加由郡县销往所属城乡各个角落 , 势不得不借助零售商 , 又增加一道批零差 价 。 怪不得连宣帝诏书也不得不承认 : “盐 , 民之食而贾咸贵 , 众庶重困 。 ”º 从王莽以“六莞 ”名 义重新宣布食盐 “官营” , 透露西汉后期食盐的“官营 ”多般名存实亡 。 正是因为直接“专卖制”操作上的困难 , 至东汉一代 , 盐之管理权下放郡县 , 且恢复 “私煮课 税制 ” 。从此 , 除战乱和分裂割据时代 , 如魏晋以致北朝 (官盐军事化时期 ) , 五代军阀割据时期 , 以及宋 、 明建国之初 , 一度恢复过官府直接专卖的“食盐官营制”外 , 间接专卖制为帝国盐法的 主流 。 帝国前期的财政实践说明直接“官营”并非理财的良策 。 但盐之大利却又不能放弃 , 于是 “大国之善为术者 , 不惜其利而诱大商 , 与商贾共利 , 取少而致多 ’咽 , 此即为间接专卖制的微言 大义 。 帝国中期盐法变革的这种导 向 , 自然为盐商长袖善舞提供了某些周旋的空间 , 但同时也 规定了盐商必须与官方“共利 ” , 其经营一步也离不开如何用足国家政策的新格局 。 以 “官商共利 ”为特征的盐法 , 其源盖出于唐安史乱后的盐政改革 , 第五琦发其端 , 而终成 ¹ 严耕望 :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第 196 一 197 页 。 转引自郭正忠《中国盐业史 习(古代编 )第 33 页 。º 《汉书 · 宣帝纪 》。» 欧阳修 : 《欧阳文忠公文集 》卷 54 “通进司上书” 。 为上下文通达 , 引用时词句略有删改。 于刘晏 。 刘晏盐法史称“就场专卖制” , 实则为民制 (或官制 ) 、官收 、商运 、商销 。 政府在产盐地 设置机构“榷售 ”(现场发卖 ) , 盐商就 “场”买得官盐后 , 即商运商销 , 赚取官府批发价与市场实 销价的差额 (纯利润则要扣除运销成本 ) 。 政府从盐民与盐商两头获利 , 财政收人数十倍增长。 刘晏改革前 , 政府盐利收人为 40 万贯 , 占岁人的十分之一 ; 至大历末仅东南盐利 (海盐 )即达 60 0 余万贯 , 超过国家岁人的一半 ¹ 。 这一制度虽起因于安史乱后财政困窘的特殊情景 , 却预 示着帝国财政新热点的转向 , 开了帝国后期商税在国税比重中逐步上升的历史先河 。 从唐中期实行“榷售 ”后 , 盐商开始重振雄风 , 韩 、 白诸贤均谓“上农大贾 ” 、 “豪宿之家”争相 名庇 “盐藉 ” , “五方之贾 , 以财相雄 , 而盐贾尤炽 ” º , 推测经营“官榷 ”盐业获利必丰 , 才趋之若 鹜 。 但若不细细推敲高额利润的来历 , 盐商 “财雄擅响 , 鼎食提衡 ”的底牌不可能全盘托出 。 据《新唐书 · 食货志 》所载盐法改革前 , 海盐每斗仅售 10 文 。暂以此 10 文作为政府付给盐 户的收购价 ( “盐本 ,’) , 到第五琦 “官榷 ”时规定的专卖价格 ( “榷价 ” )上升至 110 文 , “盐本 ”仅为 “榷价 ”的 1/ 10( 直至唐末最高时也仅及 1/ 8 ) 。 此后 40 余年间又猛涨 2 至 3 倍 , 最高达 37 0 文 。 国家盐利收人的陡增 , 于此得解 。 盐商首先是从批零差价中得利 。 政府售给大盐商的批发价多 少 , 未见载述 。 据《唐会要》卷 88 所载 , “诸处煎盐场亭 ”卖给 “小铺商 ”的“果价”为 1 90 文 , 低于 “榷价”250 文或 300 文 , 其间差价为 60 文或 110 文 , 毛利率为 31 % 一 57 写 。 这还是元和后在产 地就近机动增加的小批量交易 , 大批量“纳榷 ”所得差价必更大 。 再有一层 , 唐中后期盐商卖出 的市场价普遍高于官府 “榷价 ” 。 据杜甫《盐井 》诗云 : “ 自公斗三百 , 转至解六千” , 每解十斗 , 则 盐商卖给消费者的盐价比“榷价 ”多出一倍 , 为 600 文 。 即使杜诗有所夸张 , 但统计两项差价 , “坐收厚利 ” (韩愈语 )超过 100 % 以上 ( 以 190 文增至 40 0 文计 ) , 应是最低的估计 。 其中经营规 模 ( “纳榷” )越大 , 获利越丰厚 。 显然大盐商要比一般商业贸易利润高得多 。 然而 , 大盐商仅仅靠这些差价是绝不可能暴富的 。 即就唐中后期而言 , 大盐商尚有许多额 外生财之道 。 其一 , 利用卖盐农民缺乏现钱实行赊销 » , 收获时农民以米谷布帛以偿 ;盐商趁价 落之时按最低收购市价折值 , 多出一层盈利 。农民不准买私盐 , 只得听其摆布 , 此为倚官盐欺侮 小民 , 足见其诈 。 其二 , 伙同官吏一起 “公利私人” , 这才是盐商暴富的隐秘 。 “官榷”也总会有许 多缝隙 。 有案可查的 , 一是借“赊贷”故意坏账 。 因“纳榷 ”数量非小 , 盐商有时凑不足巨额现钱 , 盐铁官吏为完成任务 , 常通融赊销 。此举原无可厚非 , 然从事后 中央政府再三追逼无效 , 甚至被 迫“疏理减放”的迹象看 , 盐商坏账多般与所属官员“勾当”在前 , 能赖则赖 , 亏空的是“公利 ” 。二 是利用“虚估”贿赂官吏 , 此为大头 。刘晏初时为解决战士春服 , 鼓励盐商以绢帛 (后来扩展为漆 器 、瑕帽 、续绮等)代盐利 , 折值时优惠给价 ( 即高于市价 ) , 后来就成为唐后期盐利“虚实估 ”一 大公案 。略去财政公案不提 , 盐商从“虚估 ”中得到的好处非小 , 其间又必与过手官员好处 , 故意 高估其价 。 这一笔外块非小 ;而从这里又引出另一生财之道 , 即利用销盐 、纳盐之便 , 往来兼营 绢帛等物的长程贸易 , 低进高出 , 多头赚钱 。 虽后来政府曾有令禁止盐商兼业 , 亦一纸空文 。 白 居易看得分明 , 说道盐法之弊 , “上不归于人 , 次又不归于国 , 使悻人奸党得以自资 。 ”盐法初行 , 国家收人大增 , 随后每况愈下 , 原 因多多 , 商蠢 、官蠢串通侵吞 “盐利 ” , 即为大端 。仅敬宗时福建 盐监院官卢昂一案 , 贪脏数达 30 万贯 , 家有 “金床 ” , 其金枕 “大如斗 ” 。 奸商养贪官 , 贪官肥奸 ¹ 关于唐后期盐利收人变动情况及其在国家财政总收人中的比例 , 详参郭书第 20 5一 209 页 。 总体估计盐利所人占全 国岁收 1/ 5 至 1/2 左右 。 这一比例大致与唐人文集中的议论吻合。º 分见《白居易集》卷 63 《策林》、《文苑英华 》卷 423《会昌二年四月尊号赦文》、 《韩昌黎集》卷 4。《论变盐法事宜状 》。» 韩愈即说 : . ‘贫多富少 , 除城郭外 , 有现钱朵盐者十无二三 . 多用杂物及米谷博易 。 ”这是当时农村的实情 。 见《韩昌黎集》卷 40 《论变盐法事宜状》。 · 9 。 商 。可以凭常识推理 , 凡因盐利成大贪的 , 因其放纵而造就的“大奸商 ”其富必有过而无不及 。此 类弊端实为“官商共利 ”的孪生物 , 并非加强管理所能完全根绝 , 唐代韩 、 白诸时贤谈到官场腐 败 , 最后都归诸于 “官榷 ” , 可谓洞彻见底 。 唐中后期盐商的“雄起 ” , 还只是一个序幕 。经两宋跌宕转折 , 至明 、清 (前期 )大盐商的暴富 才达到巅峰状态 。 此中的奥秘 , 还得从北宋实施 “钞盐法 ”关节说起 。 北宋盐法 , 游移不定 , 繁复多变 。其中“官般官卖”系由政府一手经营到底 , 而所谓 “通商”是 在盐产国有基础之上 , 开放商运或商销一二环节让盐商代理经营 , 时称“官商共利 ” , 大凡不 出 前面说过的四大类 。 其中唯“交引法”或 “钞引法”为北宋所首创 , 对后世影响深远 。 “交引 ”在前 , “钞引”在后 。宋初商人用现钱或实物向“榷货务 ”购置 “交引” (“引 ”有“凭证通 行”之意 ) , 商人凭 “交引”至产盐地支盐 , 然后商运商销至规定地区货卖 。 中期起基本停止以实 物购兑交引的办法 , 改为一律用现钱购买“钞引 ” , 支盐运销 , 时称“钞盐法 ”或“钞引盐法” ;政府 所发的支 、运 、销通行凭证 , 就称 “盐钞引”¹ 。 “钞盐法 ”属官制 (或官督民制 ) 、官收 、商运 、商销 , 其精神一承唐刘晏盐法 。与唐后期 、五代十国所不同者 , 一是权转归 中央 , 盐商直接与椒主管部门打交道 。 北宋政府最初是 出于解决 北边驻军军备物资 (当粮 )供应的诸多 困难 , 召募商人纳当粮于“沿边州军 ” 。商人再至中央政府 领取现钱或茶盐等专卖物资 ( “折博 ,’) , 时称 “人中” 。 “交引” 、 “盐引”都由“人中法 ”发展而来 , 目 的是为了节省政府军需物资购 、运费用与效率 。 到行“钞引法 ” , 已逐渐演变为中央政府以筹集 经费 (只收现钱 )为主要 目的º , 盐利为饵 , 成为开拓财政利源的重要招式 。 这正是北宋起财政 事权一统中央 的体制在财政政策方面的一个重要变化 。 其二 , 与此关联 , “钞盐 ”商人凭借着政 府对之需求甚切的这层 “共利”背景 , 取得了某种 “专卖特许权 ” (可简称 “专利” ) , 具有准官方的 “ 中央代理商 ”身份 , 因此有 “黄旗盐客”之称 。钞盐商所至之处 , 无不放行无阻 , 以致一些州官甚 至冒充或 “假借商贾 , 率用大舟载盐 , 杂贩禁物 , 植以黄旗 ;所过关津 , 皆莫敢问 , 往往得志 ” 。 史 载仅浙江处州 的客商 , 一年内竟购买钞盐引高达 50 万贯 , 可见盐商资本之雄厚 , 其它商人莫与 伦比» 。 同时亦可窥见盐商借运销 “黄旗官盐 ”名义 , 多从事各种违法贸易 (包括走私物资) 。 明朝 的“开中法”即由北宋的“人中法 ”演变而来 , 主要是为 了军事 目的而实施的招商代销 制度 。 其法推行范围较广 , 影响最著当推开 中盐粮与北部九边军事地带军需供应的关系 。 有明 一代 , 为防御北边蒙古 、女真等部族 , 自西至东设置“九边 , , (特殊军分区 ) , 财政支出尤 以此项军 事费用所占比重特大 。在朱元璋设计的自给性质军屯制度失效后 , 明政府便利用“开中法”转向 主要依赖于“召商人粟中盐 ” , 以支持九边繁重的军需 。 商人人 “米 ” (含米麦粟豆 , 也有时兼折 布 、铁 、茶 、马 , 甚至折银钱 )于沿边 , 凭其发给的 “仓钞 ”亲 自至运盐司 比勘发给“盐引” , 然后下 场支盐运销 , 其法与宋 “钞盐制 ”同中有异 , 基本精神仍一脉相承 。 盐商的活动实际已成为国家 财政体系 (侧重军事财政 )的一部分 , 并由于放宽 “折博”范围 , 也与国家控制下的物流运行网络 发生广泛关联 , 有机会借政策之便 , 参与更多合法与非法的商品交易 。 “开中法 ”关联着国家财政军需与盐业 “官商共利 ”两层关系 , 因此具体运作环节十分复杂 , 在实践过程中弊端百出 。 为切实保证国家财政利税不流失 , 操作管理制度也变化多端 。 成化以 ¹º » 一 10 盐钞版式及钞纸 , 详戴裔煊《宋代钞盐制度研究》“盐钞 ”章 , 第 114 一 116 页 。此一关节 , 戴裔煊先生言之最切 : “在此时期以前 , 解盐之通商 , 不过为应付沿边杂买 , 政府可 以赖以减少现钱之支出而已 。 自钞盐法推广于东北东南之末盐 , 盐息之人 , 因不仅在乎应付沿边来买 , 固成为国用所仰给之主要泉源 。 ” ,见所引前书 , 第 369 页 。参阅郭正忠 : 《宋代盐业经济史 》, 第 818 一 8 19 、 836 页 , 人民出版社 , 19 9。年版 。 后 , 开中盐商实际已转变为以纳银为主 , 并分化为边商 、水商 、 内商三种商人 , 原先 “开 中”所包 含的沿边纳粮 (报中) 、领引支盐 (守支) 、盐货运销 (市易 )的“三位一体”变为“三商分立 ” 。 其中 领引支盐的内商由于 “万历纲法 ”的改革 , 规定必须由资本雄厚的商人包揽承运官方盐引所上 纳的盐银 , 以 “纲 ”为单位 , “占窝”承卖 。这些资本雄厚的盐商以 “占窝”的形式遂取得承领盐引 、 拥有“盐纲 ”垄断权的“纲商” 。 “纲商 ”的出现 , 意味着寄生性极强的盐业垄断型大盐商的成立 , 而水商 、边商落到了受内商支配的地位 。 清前期盐法基本沿袭明制 。 《清史 · 食货志》即云 : “引商有专卖域 , 谓之引地 。 当始认时 , 费不货 , 故承为世业 , 谓之引窝 。 ”与明代不同 , 盐商 “占窝” 、 “引窝 ”更趋向集团化 。各地多 以“公 所” 、 “总局”等名义 , 由财力雄厚的大盐商领衔 , 众多盐商合伙进行有组织的结纲兴贩 。 领衔者 名称不一 , 两淮 、两广称 “总商 , , , 两浙称 “甲商 , , , 山东称 “纲头 ” 、 “纲首 ” , 而河东称 “纲总 ” 。 一般 “总商”或“甲商 ”之下 , 还设有 “副 甲” 、 “商经 ” 、 “公商 ”等多层管理者 , 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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